RCEP中国关税承诺表(一)
发布日期:2021-04-29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涵盖了约全球30%的人口、30%的经济总量和30%的对外贸易,是我国迄今为止商签的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协定。

为加大我们对RCEP实施的了解,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我国关税承诺表基本情况。

下图为中国关税承诺表(第一节:东盟成员国)

知识点一

我国关税减让采用“国别减让”的模式,对其他缔约方(包括:东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分别适用不同的降税安排,这意味着“原产于不同缔约方的同一产品,在进口时适用不同的RCEP协定税率”。

知识点二

我国关税减让承诺针对不同缔约方,共包括五张关税承诺表。降税模式主要包括4种: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以及例外产品。过渡期的时间主要为10年、15年和20年等。

以中国对日本关税承诺表为例:

中国将对86%的日本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其中,25%的日本产品关税将在协定生效时立即降为零。协定生效时立即降为零的产品主要包括部分水产品、矿产品、化工品、纺织服装、机械产品和电气设备等;过渡期降为零的产品主要包括部分禽肉、水产品、果蔬、食品、化工品、塑料及橡胶制品、纺织服装、贱金属及其制品、机械产品、电气设备、车辆及运输设备、光学医疗设备等。

此外,我国对日本关税承诺表中的过渡期与对其他缔约方关税承诺表中的过渡期的含义并不一样。例如:我国对其他缔约方关税承诺表中实施10年过渡期的原产货物,在协定生效的第10年,关税税率就降至零,而对日本的关税承诺表中实施10年过渡期的原产货物,是在协定生效的第11年关税税率才降至零。该安排的目的是为了与日本对我国关税承诺表中过渡期的含义相同,保持对等降税。

知识点三

根据RCEP协定文本,我国关税减让承诺涉及8位税号8277个商品(基于2012年版协调制度,目前基于2017年版协调制度的税号转版工作正在进行)。

知识点四

中国-东盟、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关税减让总体概况:

• 立即降至零关税的商品项数占比均超过65%

• 最终零关税商品项数占比均超过了90%

• 例外产品项数占比均不超过5%

知识点五

中国-日本、中国-韩国关税减让总体概况:

• 立即降至零关税商品项数占比分别为25.0%和38.6%

• 最终零关税商品项数占比均为86%

• 例外产品项数占比分别为13.6%和13.0%

(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供稿单位:广州海关、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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