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对受疫情影响行业实行特殊税制
发布日期:2021-07-28

2021年6月24日,哈萨克斯坦颁布《税法典修正案》,对部分税收征管规定进行修订,包括简化税收程序,提供税收减免等。《税法典修正案》旨在为受到疫情影响的行业提供支持。相关措施有助于简化企业税收征管程序,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并将其用于其他生产性支出。

根据《税法典修正案》,新注册法人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对于其销售的自产产品减免70%增值税;对于将利润用于再投资的小型制造业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雇主用于组织实施卫生防疫措施的支出(含新冠肺炎检查治疗费用)免征社保费用;引入移动应用程序,以简化纳税人在注册、注销和缴纳税款过程中所需办理的手续。

《税法典修正案》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两年内,对于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114类行业实行特殊税制,对上述行业的企业只征收6%的特殊零售税,免征增值税和社会税。餐饮行业企业的特殊零售税制可延长至2023-2025年。

《税法典修正案》中关于税收征管的条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税法典修正案》规定,税收债务的最低标准为6倍月核算基数(17502坚戈),对于欠税额低于该标准的纳税人不得冻结其银行账户。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纳税人无论欠税多少,都将被冻结银行账户,导致企业被迫停业。《税法典修正案》还规定,银行在纳税人偿清所欠税款后,应立即为其重新开通账户,从而为企业节约大量时间。

为落实托卡耶夫总统4月1日在政府扩大会议上的指示要求,《税法典修正案》规定,受疫情影响行业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的期限从2021年4月1日延至7月1日。该规定适用于实施特殊零售税制的114类行业。此外,由于其他国家实行防疫限制措施导致提交文件困难,为避免出现双重征税,允许将2019-2020年提交居住证明文件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今日哈萨克斯坦通讯社

免责声明及版权等信息,请查看此处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