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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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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一带一路”国别经贸法律服务指南

第一章 格鲁吉亚概况

一、格鲁吉亚国情概述

 

格鲁吉亚位于高加索地区的黑海沿岸,北邻俄罗斯,南部与土耳其、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接壤,格鲁吉亚面积69,700平方公里,人口3,720,400。首都第比利斯。格鲁吉亚自古就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其历史文化可以上溯至约3000年前的青铜时代,是一个位于东西方的交界处的古老国家。

格鲁吉亚曾是苏联加盟共和国,是斯大林的故乡。1991年4月9日正式宣布独立,1995年8月24日该国通过新宪法,国名定为“格鲁吉亚”。曾为独联体成员,2008年8月与俄罗斯发生了为期5天的战争后,格鲁吉亚于8月14日决定退出独联体,并于2009年8月18日完成手续,正式退出。

格鲁吉亚包括2个自治共和国和9个区(括号内为首府):阿布哈兹自治共和国(苏呼米);萨梅格列罗-上斯瓦涅季亚区(祖格迪迪);古利亚区(奥祖尔盖蒂);阿扎尔自治共和国(巴统);拉恰-列其呼米和下斯瓦涅季亚区(Amrolauri);伊梅列季区(库塔伊西);萨姆茨赫-扎瓦赫季区(阿哈尔齐赫);什达卡尔特里区(哥里);姆茨赫塔-姆季阿涅季区(姆茨赫塔塔);克维莫-阿尔特里区(鲁斯塔维);卡赫季区(泰拉维);第比利斯区(第比利斯)。

格鲁吉亚约2/3为山地和山前地带,低地仅占13%,大部海拔在1,000米以上,属高加索山区。北部是大高加索山脉,南部是小高加索山脉,中间为山间低地、平原和高原。西部沿海一带为平原,其间为库拉河谷及里奥尼河谷平原。大高加索山脉有许多海拔4000米以上的山峰,境内最高峰什哈拉峰,海拔为5068米。

格鲁吉亚西部为湿润的亚热带海洋性气候,东部为干燥的亚热带气候。各地气候垂直变化显著,海拔490~610米地带为亚热带气候,较高处气候偏寒;海拔2000米以上地带为高山气候,无夏季;3500米以上终年积雪,并有冰川。年降水量西部1000-3000毫米,东部300-800毫米。

格鲁吉亚是中亚、欧洲、中东及土耳其之间的商贸走廊,具有明显的地缘优势。格鲁吉亚政府致力于简化法律、法规,消除腐败和官僚主义,逐步改善营商环境。在世界银行公布的Ease of doing business 排名中格鲁吉亚排名第九位,http://www.doingbusiness.org/rankings,甚至超越了很多成熟经济体。格鲁吉亚因此对海外直接投资有较大的吸引力,国内经济状况日趋向好。

二、格鲁吉亚的文化与民俗

 

1.宗教信仰

格鲁吉亚的文化源远流长,格鲁吉亚有80%以上的人口信仰东正教,10%信仰伊斯兰教,另外有少数基督教徒。

2.  文化艺术特色

格鲁吉亚文化艺术独具特色,具有代表性的是复调和声、足尖舞和葡萄酒文化。

(1)格鲁吉亚复调和声。该唱法大约产生于12至14世纪格鲁吉亚文艺复兴时期,是当地欢庆节日时的一种演唱形式。所唱的复调歌曲名叫查克路罗,这是一种运用了比喻和多种乐音修饰的复调歌曲,由两位男声独唱演员和男声合唱团用熟练的技巧演唱。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为此制定了专门保护计划。

(2)足尖舞。格鲁吉亚舞蹈特点是男舞者刚劲勇悍,女舞者飘逸妩媚,最突出的应属独一无二的传统快速步法、超乎想象的脚尖飞跃技巧,以及气势凌厉的剑舞。

(3)格鲁吉亚的葡萄酒历史久远,据考古研究发现:格葡萄酒具有8000年历史,并种植有500多个不同的葡萄品种,进而产生了独特的葡萄酒文化。

3.  饮食习惯和交往习俗

格鲁吉亚人以面食为主,主食有小麦、玉米、马铃薯和姆恰迪(一种面食)等,副食有牛羊肉、奶制品、禽蛋、各种蔬菜和水果等。牛奶和面包是生活中的必需品。格鲁吉亚人喜欢用菠菜、水果、禽类及各种香料烹制菜肴,口味偏重,爱甜、酸味。格鲁吉亚的传统菜肴有以火鸡为主料的“萨齐维”、“水煮包子”、木柴烧成炭后烤制而成的烤肉、加奶酪馅烘烤的大饼——哈恰布里。格鲁吉亚人爱吃烤制和熏制的肉类、辣椒、腌制和醋浸食物,以及油炸点心、水果与蔬菜。格鲁吉亚人酷爱奶酪,当地人自制的奶酪醇香,口感很好,种类繁多,其中咸奶酪“苏乌古尼”属奶酪家族中的佳品。

一些格鲁吉亚人认为“13”这个数字很不吉利。伊斯兰教徒禁食猪肉、驴肉,也忌食一切自然死亡的动物及动物血液。忌送菊花和白色、紫色的花。

4.主要节日

独立日:4月9日(1991年)

元旦:1月1~2日;

希腊正教圣诞节:1月7日;

洗礼节:1月19日;

建军节:4月30日;

胜利日:5月9日(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独立日:5月26日(国庆节);

圣母节:8月28日;

姆茨赫托巴节:10月14日(格古都姆茨赫塔奠基纪念日);

圣乔治节:11月23日(圣乔治为格保护神)。

三、格鲁吉亚的政治环境

 

格鲁吉亚实行议会总统制,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国家。

1991年4月,格鲁吉亚正式宣布独立。1995年8月,格议会通过了独立后的首部宪法。2004年2月17日,宪法修正案通过,确立格鲁吉亚为总统制三权分立国家。2010年9月26日,格鲁吉亚再次修改宪法,将政治体制修改为议会总统制,总统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2013年10月,“格鲁吉亚梦想联盟”候选人马尔格维拉什维利赢得总统选举,为格鲁吉亚第五任总统。

目前,格鲁吉亚的政治结构相对稳定,议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立法机构,设置150个议席,其中比例制议席77个,单一制议席73个。改选时,议会选举得票率超过5%的政党将自动获得6个议席。格鲁吉亚的多党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党派数量接近100个左右。目前执政党是“格鲁吉亚梦想联盟”,执政联盟的党派包括“我们的格鲁吉亚——自由民主党”、共和党、保守党、“工业拯救格鲁吉亚党”和国民论坛党组成,执政联盟的主张。议会的主要反对党是成立于2001年的统一民族运动党。统一民族运动党的党首是前总统萨卡什维利。该党主张激进的民主改革和全面接受美式民主。此外,格鲁吉亚的主要政党还包括工党、基督教民主运动、共和党等。

格鲁吉亚总统及政府行使行政权。总统为格鲁吉亚国家元首,负责实施对内对外政策。尽管在最近一次宪法修改中明显削弱了总统的权力,但总统仍是格鲁吉亚对外关系的最高代表,还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总理为政府的首脑。格鲁吉亚政府确保行政机关权力的实施,确保国家对内对外政策遵守格鲁吉亚法律。总理决定政府行动的主要方向、组织政府活动、协调并管理成员的活动。总理有权任命和免去政府其他成员的职务。

格鲁吉亚法院按统一体系行使司法权。法官仅依据宪法及格鲁吉亚的其他法律独立判案。在任何案件上,法官均不对任何人士负责;严禁在法官审理及判案过程中对法官施压或进行干涉,违者将受到法律惩罚。法院判决对所有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地方机构具有约束力。庭审对公众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法院判决均公开宣布。

“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问题”是格鲁吉亚内政中的最大的问题。由于民族宗教的差异,两地的独立倾向由来已久。苏联解体前后,阿布哈兹地方政党就曾公开要求独立或者加入俄罗斯,1992年8月,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冲突演变成了一场持续14个月的局部战争,尽管格鲁吉亚最终取得了胜利,但是仍然无法遏制阿布哈兹地区的分离主义倾向。而南奥塞梯地区的情况也比较类似。南奥塞梯在1989年就曾要求与毗邻的属于俄罗斯的北奥塞梯合并,并于1992年通过了一项要求独立并与北奥塞梯合并的全民公决决议,随后格鲁吉亚与南奥塞梯发生冲突,并一直延续至今。2008年8月,格鲁吉亚再次与南奥塞梯的地区武装发生冲突,8月8日,俄罗斯派兵进入南奥塞梯,并迅速取得了优势地位,占领了南奥塞梯之外的部分格鲁吉亚领土和军事基地。在各方调停下,格鲁吉亚和俄罗斯宣布停火,随后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先后获得了俄罗斯的承认,并与之建立了外交关系。尽管格鲁吉亚采取了与俄罗斯断交的报复性措施,但是目前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仍然处于事实上的独立状态。

四、格鲁吉亚的经济环境

 

格鲁吉亚是一个拥有370万人口的小型过渡性市场经济体。位于欧亚之间的十字路口,格鲁吉亚的战略位置使其成为通过高加索连接亚洲和欧洲的“新丝绸之路”的自然物流和交通枢纽。但由于该地区的外部冲击,如俄罗斯 - 乌克兰冲突和相关的国际制裁,以及影响主要贸易伙伴的商品价格下降,格鲁吉亚的经济受到了负面影响,并导致相对较低增长率, 2015年为2.9%,2016年为2.7%,人均GDP 为3,910美元。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1513.9万美元,增长率4.99%,人均GDP 上升为4,,080美元。近五年数据如下图:


2014年6月,格鲁吉亚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议(AA)和深度与综合自由贸易区协议(DCFTA)。通过降低关税和消除技术性进入壁垒,DCFTA使格鲁吉亚产品能够进入超过5亿人口的欧盟。相反,来自欧盟的产品现在可以更方便地进入格鲁吉亚市场。政府的监管标准正在接近欧盟法律。

格鲁吉亚成功的经济改革反映在其着名国际组织的排名中。自2003年以来,世界银行一直认为格鲁吉亚是世界上最快的改革经济体之一,也是反腐败的领导者。格鲁吉亚在2018年世界银行的营商便利性指数中排名第9位,在2017年经济自由度指数中排名第13位,在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排名第67位。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惠誉,穆迪的投资者服务和标准普尔)将格鲁吉亚评为稳定的国家。通过大规模的体制改革,政府消除了大多低级别的腐败。透明国际发布的腐败指数(CPI)中,格鲁吉亚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46位。

五、格鲁吉亚的金融环境

 

(一)银行体系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The National Bank of Georgia, NBG),是宪法确定的中央银行银行业是格鲁吉亚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但银行业管理良好且资本充足。目前有16家商业银行,其中TBC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2017年1月,格鲁吉亚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额为格鲁吉亚拉里(GEL)301亿美元(约130亿美元)。格鲁吉亚还有69家小额信贷机构,总资产约为8.7亿美元,为企业提供小额信贷。

格鲁吉亚的货币拉里(Lari)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除非发生剧烈波动,中央银行不会干预汇率。

2012年新疆华凌集团收购Basis Bank, 该银行网点可以办理人民币与拉里直接兑换和转账业务。此外,格鲁吉亚银行(Bank of Goergia)和TBC 银行等主要银行网点可以办理人民币兑换业务。

(二)证券交易所

格鲁吉亚股票交易股份公司(Georgian Stock Exchange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GSE)成立于1999年1月12日,由若干家主要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共同创建。GSE是一家非赢利性的股份合作公司(指公司不可以向股东分配红利)。它的股东仅仅由那些获得了证券交易许可证的交易商组成,而这些交易商们同时也是GSE的会员。GSE成立后,为了加强自我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如交易规则、道德规则、争议解决规则以及仲裁规则等。在这些规则得到格鲁吉亚国家证券委员会的批准后,GSE于2000年1月正式成为一个可以进行股票交易并且进行自主管理的机构。现在GSE的交易系统已实现自动交易。

第二章 格鲁吉亚的投资法律制度

一、概述

格鲁吉亚位于西亚和东欧的十字路口。自玫瑰革命以来,格鲁吉亚进行了全面的经济改革,至今已形成了相对运作良好的市场经济。2014年初,政府公布了其中期经济战略《格鲁吉亚2020》,该战略概述了格鲁吉亚的经济政策的优先事项。该战略强调,格鲁吉亚作为高加索地区连接亚洲和欧洲的重要节点,具有成为新丝绸之路沿线贸易和物流枢纽的地理潜力。 2016年,总理乔治·克维尔卡什维利提出了(Giorgi Kvirkashvili)的四点经济改革计划,还提出了将改革和政府支出的重点放在司法和教育改革,基础设施发展和税制改革上。

二、投资管理部门

 

格鲁吉亚国内协调执行经济政策的国家机构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该部门的主要目标是:制定国家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政策;审查国家预算或通过国际捐助机构拨款的项目;协助格鲁吉亚财政部追踪调查该等项目的实施情况;参与国际经济关系;采取政策及措施支持投资和创新项目等。

格鲁吉亚国家投资局(Georgian National Investment Agency,GNIA)隶属于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是格鲁吉亚的投资主管部门。投资局作为外国投资人和格鲁吉亚政府之间的协调人来吸引外商在国内投资。作为协调人,投资局收集各类财政和经济数据,并通过网络形式提供给外国投资人,同时还为外国投资人及格鲁吉亚政府之间的沟通提供有效的支持。

三、外国投资的法律框架

 

(一)国内立法

格鲁吉亚对投资者开放并鼓励外国投资。外国投资立法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了有利条件,投资者与格鲁吉亚自然人和法人实体或任何第三国投资人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保障。规范外国投资的国内法律包括《宪法》《促进和保障投资活动法》和《国家投资支持法》。

(二)国际条约

1.双边投资和保护协定

格鲁吉亚与三十余个国家签订了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双边条约,它们包括: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比利时,卢森堡,保加利亚,中国,捷克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伊朗,以色列,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科威特,拉脱维亚,立陶宛,摩尔多瓦,荷兰,罗马尼亚,瑞典,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等。

2. 自由贸易协定(FTA)

独联体国家和格鲁吉亚邻国较早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包括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以及土耳其,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

2014年,格鲁吉亚签署并批准与欧盟的《欧盟联合协议》(European Union Association Agreement,AA),包括《深度与全面自由贸易协定》(Deep and Comprehensive Free Trade Agreement, DCFTA)。 此外,2016年6月27日格鲁吉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EFTA)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使格鲁吉亚产品免税进入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市场。

2018年1月1日,格鲁吉亚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生效。

3. 国际条约

格鲁吉亚是《欧洲邻国政策》的缔约国,从立法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格鲁吉亚的立法应符合欧盟法律。此外,格鲁吉亚承认欧洲理事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技术法规,格鲁吉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采用相同标准,有助于促进商业环境的发展和减少交易中的技术障碍。

格鲁吉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也是《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

四、主要园区

 

(一)自由工业区

波季港(Poti),库塔伊西(Kutaisi,第三大城市)和第比利斯(Tbilisi,首都)有四个由私营公司运营的自由工业区(FIZ)。自由工业区的企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四个自由工业区分别是:

1.由Rakia Georgia FIZ 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波季港FIZ;

2.由Georgia 国际控股(LLC Fresh Georgia)运营的 库塔伊西FIZ#1;

3.由华凌集团运营的库塔伊西FIZ#2;

4.由第比利斯自由区JSC(BitFury集团的子公司)运营的第比利斯FIZ。

(二)自由旅游区

格鲁吉亚政府在Anaklia和Kobuleti设立了旅游自由区,为旅游业投资者提供前所未有的优惠条件。

1.Anaklia-Ganmukhuri自由旅游区

Anaklia是黑海沿岸的新度假胜地。西班牙建筑师Alberto Domingo Cabo设计了林荫大道。Ananklia以其夏季国际音乐节GEM fest而闻名。

2.Kobuleti 自由旅游区

Kobuleti是一个已经建立的传统海滨目的地,适合国际游客。该镇距离最受欢迎的海滨城市巴统有25公里,距离巴统国际机场有30分钟的路程。Kobuleti自由旅游区包括12公顷的区域,用于开发约30家酒店(距离海岸140米)。

五、投资激励措施

 

(一)格鲁吉亚做东计划(Host in Georgia)

自2016年起,格鲁吉亚政府向除第比利斯和巴统市外的所有地区投资酒店业的企业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政府为特许经营/管理协议前两年的费用提供资金支持,金额上限为每年30万拉里。

拉里(GEL)贷款政府补贴利率为10%,美元/欧元贷款利率为8%。利率适用于协议的前二年。要求最低贷款额为GEL 50万(或等值美元/欧元)。政府为前四年的贷款总额的50%提供抵押担保。

如果公司使用国际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最高贷款额可能为500万拉里或等值美元/欧元)。如果没有使用国际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最高贷款额为100万加元(或等值美元/欧元);相应地,如果公司使用国际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政府提供的抵押品的上限为250万卢比(或等值美元/欧元);如果不是,上限为GEL 50万(或等值美元/欧元)。

(二)自由工业区的主要政策

1. 如果公司在FIZ生产出口货物,除员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20%)外,其余免税,个人所得税从员工的工资中支付。

2. 如果公司从FIZ进口产品到格鲁吉亚的其他地区,除个人所得税外,还必须支付增值税和全国销售收入的4%。

(三)自由旅游区的主要政策

格鲁吉亚政府向海滨酒店投资者提供的条件包括:免费土地 - 以1 GEL的象征性价格授予投资者土地用地;财产税和利润税的豁免 - 酒店活动在2026年之前免征利润税和财产税;拥有超过80间客房的酒店可以免费获得赌场许可证;政府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如电,水,煤气等。

(四)农业项目管理机构Agriculture Projects Management Agency (APMA)

政府启动了两个支持格鲁吉亚农业发展的新项目:

1. 农业部于2013年启动了廉价的农业信贷计划,11个主要银行参与了该计划,其中部分贷款利息由APMA(农业项目管理机构)补贴。

廉价的农业信贷计划包括两种类型的贷款:

•资本资产信贷(12,000-600,000美元) - 利率在12-15%之间,APMA覆盖11%。

•营运资金(2,000-100,000 GEL)的信贷 - 利率在14-15%之间,APMA的财务踢狗8%。

新的农业加工工厂(项目最低价值200,000美元)可从APMA获得最高为500,000 GEL,且不超过总项目40%的补贴。但是,补贴应仅用于购买资产(不包括土地和建筑物)和/或培训和技术实施。此外,工厂应使用当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该计划仅支持特定部门和特定区域项目(不涵盖小麦粉,葡萄酒和其他酒精饮料的生产)。

(五)“在格鲁吉亚生产”项目

“在格鲁吉亚生产”项目旨在鼓励格鲁吉亚的制造业和农业产业,它提供两个主要的激励措施:财政资源和基础设施:

财政资源支持:如果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政府支付部分利息。要求制造业项目的信贷额度应在150,000-2,000,000美元之间,农业项目的信贷额度应在600,000-2,000,000美元之间。信贷利率介于11-13%之间,政府提供的支持为10%(仅涵盖前24个月)。80%的贷款应用于购买资产。

基础设施的支持:如果公司同意某些投资义务并投资新项目(新工厂或扩建现有项目),则可以免费获得国有不动产。投资义务为,如在第比利斯,企业的投资应至少比获得的不动产的市场价格高6倍,如在其他地区,要比该地区房产市场价格高4倍。

第三章 格鲁吉亚贸易法律制度

 

2003年后,格政府着力实施经济改革,包括推行自由贸易。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格已完全实行自由贸易,所有注册的经济实体、自然人企业家均可经营对外贸易。

格鲁吉亚的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The Ministry of Econom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MoESD)是其中央行政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制定和执行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体而言,它负责确定实施和协调贸易领域的国家政策;负责经济改革和国有资产私有化,并负责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关系等事务。该部的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关系司(the Department for Foreign Trade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下分为四个部门,分别负责WTO事务和贸易谈判、贸易政策与区域经济关系、欧洲事务和双边经济关系、非关税对外贸易监管。它负责参与制定国家对外经济政策;与国际和区域经济组织、国际金融和捐助组织的合作;发展双边、区域和多边贸易关系;进行贸易平衡分析;分析国际上承担的义务的履行情况;履行WTO承诺,制定贸易立法提案;和签发原产地证书,出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再出口许可证和军民两用货物过境许可,以及在独联体国家生产的货物自格鲁吉亚货物的再出口许可。

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下属的与贸易密切相关的其他机构包括,如:技术和建筑监督机构(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s Supervision Agency,GEOSTM),格鲁吉亚国家标准与计量局 (Georgian National Agency for Standards and Metrology),格鲁吉亚国家旅游局(Georgian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统一的国家认证机构 (Unified National Body of Accreditation),格鲁吉亚科技创新署(Georgia’s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Agency)和创业发展局(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Agency)等部门。

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民法典》《海关法》《税法》《海关税则法》《执照和许可证法》《工业保税区法》等。格鲁吉亚对进出口商品分类按国际通行的《商品名称和国际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办理。

一、民法

 

格鲁吉亚法律中的贸易属于民事关系,因而适用《格鲁吉亚民法典》(简称“民法”)。民法调整私人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共计六编1410条,分别为第一编总则;第二编 物权法;第三编 债权法;第四编 知识产权;第五编 家事法;和第六编 继承法。

根据格鲁吉亚民法,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下,格鲁吉亚境内贸易自由。民事关系的参与人有权自行签订协议并自由地界定该等协议的内容,前提是遵守了法律规定的禁止规定和强制性条件。

格鲁吉亚民法为各类民事合同指定了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条款。合同各方可任意更改合同的非强制性条款,但强制性条款不得更改。民事合同中对强制性规定作出更改的任何条款依据格鲁吉亚法律均属无效。

根据格鲁吉亚民法,若当事方就协议的所有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即视作已达成协议。实质性条款是指由当事方指定为实质性条款的或者由法律视作为实质性条款的条款。

除非法律规定有关协议需以书面形式订立,可通过任何形式订立协议。例如,不动产的收购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该协议还须在公共登记处办理登记,公共登记处为格鲁吉亚境内不动产权利的官方登记处。

二、海关监管

格鲁吉亚海关管理由格鲁吉亚财政部下的海关税收服务局全面实施。税收海关服务局(Revenue Service)是格鲁吉亚海关与税务、金融警察合并成一个部门, 2010年3月成为独立法人单位,负责执行税法和进行清关和其他边境相关程序(包括SPS相关检查和许可程序)和卡车司机的护照控制。海关监管适用于跨越国境的自然人以及在海关监管范围内的货物和运输车辆。为与欧盟立法协调,2007年1月新《海关法》生效使格鲁吉亚海关管理适用与欧洲一致的规则。该法的立法目的是:统一和简化海关立法,以增加对外贸易量来鼓励经济增长,通过简化的海关程序和加强行政措施支持合法的企业,打击走私。海关手续数量从15个减少到7个。根据国际最佳做法,修订后的清单海关程序包括:货物的放行进口); 货物过境; 海关仓储货物;货物内向加工; 临时入境货物; 外向加工和出口。根据欧盟与格鲁吉亚之间达成的《深度和综合自由贸易区协定》(DCFTA,2014年9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格鲁吉亚承诺其海关规定符合欧盟的要求。

三、关税

 

海关关税受格鲁吉亚《税法典》和相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制。《税法典》第28章定义了进口税收,海关制度和税收程序以及对某些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和税费的规定。税法还定义了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清单,免征增值税的商品和服务清单。

四、执照和许可证法

 

该法共计十二章44条,规定了国家对特定商业活动发放执照或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当一种活动或行动与人类生命或健康,国家或公共利益领域的危险性增加直接相关时才被要求申请许可证。该法第二条列举了三种情况:a)确保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b)以确保和保护人类生活和文化环境的安全;c)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执照的两大类型包括经营者执照(第六条)和使用者执照(第七条)。该法规定了申领不同执照和许可证所需要的文件和程序,许可证签发的一般规则,政府拒绝颁布许可证之理由;许可证签发部门的权利与义务;监督许可证条件的履行和许可证的取消等方面的内容。

五、外汇管制

 

根据格鲁吉亚外汇法律规定,在格鲁吉亚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格商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办理与外币有关的结算。外汇进出格鲁吉亚无需申报,也不限制,但可能按规定需缴纳相关税费。携带外汇现金入境没有任何限制。携带现金数额超过等值3万拉里出境时需申报。

在格鲁吉亚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外国企业税后收入、撤资也可自由转往国外。

六、其他贸易壁垒

 

格鲁吉亚称其已按世贸组织的要求消除了进口壁垒。与此同时,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以确保承认格鲁吉亚货物的安全,以满足国外市场对格鲁吉亚出口产品的要求,促进格鲁吉亚的出口。技术壁垒方面,2010年政府通过了“标准化,认证战略,合规性评估,技术法规和计量政府战略”以及相关的计划;2011年通过“工业产品市场监管战略”,于2012年在MoESD下成立技术和施工监管机构(the 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gency,TCSA),负责监督进入市场的工业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在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PS)方面,格鲁吉亚于2010年制定了“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检疫综合战略”,在立法实现与欧盟立法的协调。

第四章 格鲁吉亚公司设立法律制度

一、格鲁吉亚公司法律制度体系

 

在格鲁吉亚规范企业的主要法律包括:《企业家法》定义了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注册条款,实体内部结构; 《企业活动控制法》规定了国家监督企业的一般规则;《破产法》规定了企业实体的破产程序。

二、《企业家法》

 

第一部《企业家法》颁布于1994年,后在2005年、2006年2017年经过修订,共计六章71条。

该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活动是以组织形式独立进行的合法的、重复性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第三款规定,艺术、科学、医学、建筑、法律或公证、审计、咨询(包括税务顾问)、自然人进行的农业或木材工业活动不应被视为企业家的活动。如果企业中有5人以上的永久性雇员是企业主的非家庭成员,则该企业必须进行企业登记。

《企业家法》修订以后,商业登记更简单,更有效率,法律实体注册登记只需一天时间,费用为100GEL(大约相当于250元人民币)。可以选择的企业形式包括:个人企业(IE),有限合伙企业(LP),普通合伙企业(GP),合作社(CO),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公司(JSC)。外国公司也可以开设分公司或格鲁吉亚代表处。特别要注意的是,以上组织形式中,只有个人企业和分公司是非法人。大多数外国投资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或分公司在格鲁吉亚开展业务。

三、《企业活动控制法》

 

《企业活动控制法》共计十条,于2001年6月颁布,后经多次修订。

该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从事企业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企业活动的控制被定义为:国家机构、地方自治机构和格鲁吉亚立法规定的其他行政机构的活动,旨在检查企业的财务和经济活动,并核实其义务履行的情况;确定企业家的活动对格鲁吉亚立法的遵从,以及发现违规行为、采取适当的制裁措施。控制不是指依据格鲁吉亚的立法的签发执照、许可证或证明等活动。

经授权的控制机构可以采取的检查方式包括进入企业、索取文件、暂停企业活动、查封企业财产和检查企业以及企业生产的生产质量。

第五章 格鲁吉亚工程承包法律制度

一、工程承包法律制度框架

 

随着房地产和建筑业的兴起和经济建设速度的逐步加快,格鲁吉亚工程承包市场近年来保持了发展的态势。格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国际援助和贷款,利用外资和私人投资,继续加快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电网、天然气管道、通讯、供水、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电能源、工业、商贸物流、酒店旅游设施、房地产等的开发力度,格工程市场发包规模逐步扩大。

格法律规定,在外国注册具有公认资格的工程承包商可在格境内承建各类工程项目,无行政许可限制,但对外国承包商承建军工和敏感项目如总统官邸等,需获得特别许可。目前格尚无严格的建筑规范和标准体系,在工程设计和建设方面承认欧洲标准、英国标准、美国标准及中国标准等。建筑设计方案须由在格注册的公司设计或合作设计,才能获得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具体情况可咨询各市政厅下属的规划局。

2012年,格鲁吉亚在MoESD下设立了技术和建筑监管机构(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gency,TCSA)成立; 这个机构负责监督进入市场的工业产品符合技术规范。

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

l  格鲁吉亚执照和许可证法(Law of Georgia on Licenses and permits);

l  格鲁吉亚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建设法(Law of Georgia on the Local Government Public Works Construction);

l  格鲁吉亚政府关于签发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则的第57号决议(Resolu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Georgia No. 57 on Rules of Issuing of Construction);

l  2009年3月24日许可证和许可证要求(Permit and the Permitting Requirements, dated 24 March 2009);

l  2008年7月8日经济部“批准定居区使用的主要原则和发展条例”的1- 1/1254号令(Order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y No. 1- 1/1254 approving Main Principles of the Usage of Settlement Territories and Regulation of Development, dated 8 July 2008);

l  2014年1月15日格鲁吉亚政府“批准定居区使用的技术条例和发展条例”的第59号决议(Resolu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Georgia No. 59 approving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the Usage of Settlement Territories and Regulation of Development, dated 15 January 2014);

l  格鲁吉亚产品安全和自由流通法典(Code of Georgia on Product Safety and Free Circulation);

l  格鲁吉亚建筑活动法(Law of Georgia on Construction Activity);

l  格鲁吉亚地方费用法(Law of Georgia on Local Fees);

l  格鲁吉亚执照和许可费法(Law of Georgia on License and Permit Fees);

二、执照和许可证法

 

《执照和许可证》法包括了需要执照和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的一个穷竭性的清单。建设工程许可证包含分为三阶段不同等级的许可证,依据独立的行政程序颁发:第一阶段阶段 - 城市规划许可; 第二阶段 - 建筑施工设计的许可; 三阶段 - 施工许可证。

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签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则,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拒绝签发的理由以及对拒绝签发的救济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签发机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十二条对证书的格式、挂失和有效期等方面做了规定。

三、格鲁吉亚建筑活动法

 

《建筑活动法》六章16条。第一章总则,对术语进行了定义,并明确了该法的目标:确保建筑业的有效运作; 提高国家的经济潜力; 支持格鲁吉亚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 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确保建筑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应符合其功能,考虑环境影响并符合美学设计。第二章建筑活动,规定了建筑活动的融资、建筑活动参与者的义务;第三章建筑活动的协调和法律规制,确定建筑活动的主管部门,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第四章建筑活动的法律保护和促进,规定除立法授权的机构外,国家机关和官员不得干涉建筑行业的经济和融资活动、终止和吊销建筑活动的情形;第五章争议解决程序和违反本法的责任;第六章为附则。

四、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建设法

当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参与有关的建设项目时,格鲁吉亚《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建设法》(The Local Government Public Works Construction Law)可能适用。对有关的公共工程合同,该法规定了县、市政府、学校和其他机关在发布广告、询标、评标和选择承包商等方面的最低要求,如果当地政府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或要约人要经过资格预审,或发出其他要求或投标邀请,必须遵守某些最低限度的程序。

第六章 格鲁吉亚税收法律制度

一、格鲁吉亚的税法体系

 

格鲁吉亚的《税法典》,作为一个规范性法案,是税法的主要渊源。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税法典》自2004年12月22日颁布以来,经过了多次修订。2011年1月1日格鲁吉亚议会通过了新的格鲁吉亚《税法典》。其他法律可能会影响税收,但不应与《税法典》的规定相矛盾。以下问题在其他立法中有规定:行政违法(在《行政法典》中规定);税务犯罪(在《刑法典》中规定);税收优先权(在《破产法》中规定);和《国家贷款重组税务责任法》。

格鲁吉亚政府或格鲁吉亚财政部长可以通过/发布从属规范性法案以执行《税法典》。税务局作为格鲁吉亚财政部内公法法律实体(LEPL),应通过发布关于格鲁吉亚税法的适用的命令,内部指示和指南,执行《税法典》。格鲁吉亚议会批准并已生效的任何与税收有关的国际条约均优先于《税法典》。

《税法典》十五编四十三章310条。该法第一条规定,根据《格鲁吉亚宪法》,本法规定了格鲁吉亚税收制度的形成和运作的一般原则;规范跨越格鲁吉亚海关边境的旅客、货物和车辆运输的法律关系;确定纳税人与主管当局的法律关系;确定税务违法行为;违反税收立法的法律责任;对主管当局及其官员不法行为上诉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了解决税务纠纷的程序。

格鲁吉亚税制总体来说为属地税制,目前有7个税种,是目前世界上税种最少的单一税制国家之一,实行全国统一纳税。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格的法人和自然人同等纳税。2005年,格有6种国家税,即个人所得税、企业利润税、社会税、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另2种为地方税,即财产税、博彩业税。2008年1月1日起,《税法》新修正案生效,废除了社会税,调整了部分税种税率。在2011年,格鲁吉亚议会通过了有关经济自由的组织法,规定除个别情况外,未经政府发起的公众投票通过,不得征收新的除消费税外的国家税或增加现有税率(消费税除外)。个人及法律实体均须按税法规定缴纳国家税和地方税。不得强制任何人士缴纳不符合税法规定或不在其范围内的税费,也不得在税法要求的截止日期前提高纳税额。当地自治政府的代表机构仅有权根据税法规定征收地方税。个人和法人均须按税法规定缴纳国家税和地方税。依税收法定原则,政府仅有权根据税法规定征税,不得随意执行税收优惠或减免。税收优惠系向税法规定的特定纳税人授予的一项特权。严禁私自执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或减免。

税法不仅对普通税项做了规定,还列举了违法行为及争议解决流程。值得注意的是,税法对与关税有关的事项做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人税收审计的诉讼时效为3年。

二、国际税收协定

 

截至今日,格鲁吉亚已与52个国家签订了双重税收条约,包括: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林,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中国,捷克共和国,丹麦,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伊朗,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哈萨克斯坦,科威特,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等。

格鲁吉亚在2014年与欧盟签订了《联系国协定》。根据该协定,格鲁吉亚应使之法律体系接近欧盟标准。格鲁吉亚法律法规须向欧盟法律法规看齐,特别是增值税及关税方面。

第七章 格鲁吉亚劳动与就业法律制度

一、格鲁吉亚劳动就业概况

 

根据美国传统基金会的资料,格鲁吉亚不仅在该地区拥有最自由的劳动力环境之一,而且全球劳动自由指数在100分制中为75.7分(全球第26位),文盲率为0。格鲁吉亚的平均月薪为410美元(包括蓝领和白领,以及高级职员)。 该国没有最低工资规定。格鲁吉亚官方失业率为12.4%。但由于工作人口大量就业不足,实际失业率要高得多,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统计上自给农民被视为就业,因此创造就业仍然是一项特殊挑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格鲁吉亚的劳动力市场中年轻的劳动力充足 - 50%的失业人口属于20-34岁年龄段。最近,格鲁吉亚政府与私人当事方之间的一些投资协议包括一个强制性条款,对管理层或执行层以下职位,要雇佣当地劳务。 此外,94个国家的公民可以在一年内无需签证就可以留在格鲁吉亚,不需要工作许可证,这有助于吸引更广泛地区其他国家的专业人员。

格鲁吉亚有非常灵活的劳动法。其《劳动法典》是规范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渊源。《劳动法典》和其他立法没有规范的与劳工有关的事项,受格鲁吉亚《民法典》调整。其他法律渊源包括:《工会法》《性别平等法》《消灭所有歧视法》《劳工安全法》等;格鲁吉亚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核心公约。劳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Social Affairs of Georgia,MoHLS)是格鲁吉亚的劳动监管部门。

二、劳动法典

 

该法十三章55条,规范格鲁吉亚境内的劳工关系。法典规定了最低就业年龄(16岁),标准工作时间和年假。雇主和雇员之间应商定其他工资和工时问题。 2013年7月对《劳动法典》的修订确定了解除合同的理由; 定义了劳动关系终止时雇员的遣散费,包括支付期限。 雇主有义务在三十(30)天内向雇员提供不少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修订,雇主有义务在雇员提出要求后七天内向被解雇的雇员提供终止劳动合同理由的书面说明。 劳动法还规定了支付加班费的规则。

劳动法典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劳动关系的起始日期和期限,工作时间和假期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和类型,工资和支付金额,加班工作及其付款,有薪和无薪假期和休假的期限,以及给予休假的规则。该法典规定,未成年人(16至18岁)的工作日期限不得超过每周36小时。法规禁止因工会会员资格而干扰工会活动和歧视员工。政府重新建立劳动监察机构,以确保遵守劳工安全标准。

三、劳工安全法

 

2018年3月,格鲁吉亚议会通过了《劳工安全法》。总统签署该法案后,该法的大部分规定将立即生效,其余条款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条例规定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提供意外保险,并设立办公室或指定专人监督劳动安全。法律要求高风险工作场所的公司在经济活动登记处重新登记。医疗保健和社会问题委员会确定了11个危险的经济部门,它们是:运输,轻工业,家具制造,玻璃生产,重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冶金,采矿,建筑,电力和化工。如果这些危险部门的雇主违反安全规则,罚款会更高,金额从₾100-₾50,000($ 40- $ 20,000)不等。制裁分为三类,取决于企业的规模。法律还要求公司提供急救箱,并确保遵守消防安全规则。

第八章 格鲁吉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格鲁吉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

 

格鲁吉亚于2000年加入TRIPs协议,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执行机构是格鲁吉亚国家知识产权中心(Sakpatenti)。最初成立时,它仅是一个专利局;现在,它综合工业产权局,版权局和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机构的功能,涉及所有知识产权领域。Sakpatenti还负责对世贸组织法律的遵从。在边境执法方面,执行知识产权的责任还由内政部,金融警察和海关部门共享部。海关署通过建立注册系统以协助识别边境的假冒商品,相关信息进行在线发布。

(一)国内立法

境内的知识产权立法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主要适用下列法律:《格鲁吉亚专利法》;《格鲁吉亚商标法》;《格鲁吉亚知识产权边境措施法》;《格鲁吉亚商品原产地名称与地理标志法》;《格鲁吉亚版权与类似权利法》;《格鲁吉亚设计法》;《格鲁吉亚动植物新品种法》和《格鲁吉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

(二)国际条约

1.多边条约

格鲁吉亚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包括:

建立WIPO的公约,1991年12月25日加入;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1年12月25日加入;

专利合作条约,1991年12月25日加入;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1995年5月16日加入;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98年8月20日加入;

独联体(CIS)防止和制止使用虚假商标和地理标志措施的协定,1999年6月4日加入;

独联体(CIS)关于在发明的法律保护领域相互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协定;1999年6月4日加入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2000年6月14日加入;

WIPO版权条约,2002年3月6日加入;

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2002年5月20日加入;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2003年2月28日加入;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2003年8月1日加入;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2003年12月23日加入;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2004年9月23日加入;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罗马公约,2004年8月14日加入;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2005年9月30日加入;

国际保护植物新品种公约(UPOV公约),2008年10月29日加入。

2.双边条约

格鲁吉亚就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和以下国家签署了双边协议: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欧盟,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联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 Sakpatenti也与40多个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了有关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专利法

根据专利法,Sakpatenti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是,该发明是新颖的,具有创造性的步骤,并且在工业上是可应用的。发明保护期限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为10年,工业设计为15年。 专利所有人拥有生产、销售、使用或处置该发明的专有权。授予专利4年后可以授予非独家强制许可。专利申请需向格鲁吉亚国家知识产权中心(Sakpatenti)提交。专利申请包括基本的申请书、相关发明的说明与公式/配方以及其他文件(若相关发明概念的说明必需该等文件的,则需提供)。基本申请书应以格鲁吉亚语提供。国家知识产权中心同样接受以外文书就的额外材料,但申请人应在提交该等外文材料后的2个月内提供其格鲁吉亚语译文,否则这些材料将不予考虑。国家知识产权中心在工业产权登记册内注册登记有关专利并颁发专利证书。

若专利权持有人因侵权而遭受损害的,还可要求损害赔偿以及销毁侵权人所拥有或占有的产品、工具、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

(二)商标法

商标法将商标定义为用以区分企业的商品和/或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符号的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或其代表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中心(Sakpatenti)提交商标申请。商标申请语言英文应为格鲁吉亚语,且应仅涉及一个商标。申请内容应当包括商标注册请求、申请人的全名/全称和法定地址、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图像以及所涉商品的清单。

Sakpatenti应在提交之日起八个月内进行实质性的商标审查。国家知识产权中心在商标登记册中登记商标并公布其有关资料。所有人均有权获得商标的注册信息并要求提供经认证的登记册节录信息。对登记决定不服可以复议(chamber of Appeal),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不依赖于使用,但商标注册后连续五年不在格鲁吉亚使用可以被取消。服务商标的保护方式与商品商标相同。格鲁吉亚立法保护驰名商标。商标注册证书适用于自注册之日起十年内有效,可以无限期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十年。  转让或许可商标的协议必须在Sakpatenti登记才有司法效力。

如商标权被侵犯时,商标持有人可向法院申请并要求侵权人:终止其非法行为,赔偿损失,销毁包含注册商标的任何图像、标签、印记、包装、包装材料和广告以及有关复件。商标持有人还可要求销毁用于商标的其他材料。

(三)版权和邻接权法

格鲁吉亚《民法典》提供版权保护,1999年发布的《版权和邻接权法》是版权保护的特别法。二者如有冲突,以版权法的规定为准。

根据《版权和邻接权法》,格鲁吉亚保护作者与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有关的邻接权组织的精神和经济权利。保护期为作品被创作之日开始,持续到作者死亡70年。版权保护的客体包括:(i)文学作品(书籍,小册子,文章,计算机程序等); (ii)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哑剧和其他戏剧作品; (iii)音乐作品,无论是否配有文字; (iv)视听作品; (v)雕塑,绘画和建筑,图形,平版印刷和其他视觉艺术作品; (vi)装饰应用和纪念性艺术品;(vii)戏剧装饰艺术品; (viii)摄影作品,以及通过类似于摄影手段创作的作品; (ix)属于地理,摄影或其他科学的地图,平面图,草图,插图和其他三维图; (x)衍生作品;和(xi)作为智力创造活动结果的作品或数据汇编。

版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认权利、恢复到侵权前的状态、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利润损失或者没收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收入以代替损害赔偿。

第九章 格鲁吉亚竞争法律制度

一、竞争法律体系

 

格鲁吉亚竞争政策被认为是格鲁吉亚与欧盟之间关于DCFTA的谈判的一个优先领域。依据欧盟要求,格鲁吉亚政府在2010年批准了竞争政策综合战略,并在DCFTA的框架内,通过了《自由贸易和竞争法》;2012年5月8日,该法经过修改被重新命名为《竞争法》。该法深受欧盟竞争法影响,体现了欧盟规则及实践中的理念。

《竞争法》约束公司、政府或其他经济实体的市场力量的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反竞争协议,滥用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严禁不公平竞争手段,控制国家对特定公司给予的资助。该法适用于在格鲁吉亚的所有生产,商业和服务活动,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但有特殊监管机构的部门除外。《竞争法》规定了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格鲁吉亚通过了竞争法的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小规模国家援助和给予国家援助的一般程序》,确保给予国家援助的程序非歧视和透明; 《禁止竞争限制性协议的例外规定》,规定限制相关市场竞争的协议的例外。竞争监管机构还颁布了《宽恕和豁免的程序规则》《市场分析的方法指导》《经营者集中申请和通知的规则》《案件调查的规则和程序》和《申请和投诉格式、提交规则、期限和程序》等。

《格鲁吉亚刑法》和《行政法》也有针对垄断活动和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制裁规定。

二、竞争规则监管部门

 

竞争监管机构是公法法律实体,对格鲁吉亚市场竞争环境实施国家监管。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实施竞争规则及监督格鲁吉亚竞争法的合规情况。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企业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确定并治理违反竞争法的行为,竞争监管机构享有一定的权力,包括:(1)对投诉/申请或自行展开调查;(2)向企业和/或其他相关方询问其法律、组织和经济关系、了解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3)根据法院命令对相关企业实施现场审查;(4)如发现违反竞争法规定的,予以处罚及罚金等。该机构的签发的与竞争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强制性。

需要注意是,竞争监管机构享有的权力不涉及一些受管制的行业,此类行业根据专门立法,竞争事项受特定法律管辖,交由各自领域内的监管机构负责,例如:电子通信根据“电子通信法”(2005年),由格鲁吉亚国家通信管理监管委员会监管;金融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根据《商业银行活动法》(1996年)受到金融监管局(FSA)监管;能源和供水《根据电力工业和天然气法》(1997年)由格鲁吉亚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管理供应监管委员会监管。

格鲁吉亚竞争管理机构自2014年10月29日起成为国际竞争网络的成员(ICN)。格鲁吉亚还加入了索非亚竞争论坛(SCF),其成员是:阿尔巴尼亚、波黑、 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科索沃、黑山、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塞尔维亚和联合国贸发会议。

三、格鲁吉亚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竞争法约束政府和经济实体的市场权力,其中各类企业是竞争法约束的主体。主要内容包括:(1)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禁止共谋限制竞争;(3)控制经营者集中使之达到既定的法定要求;(4)禁止不公平竞争;(5)控制国家对特定公司给予的资助。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竞争法禁止在相关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经济实体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处于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滥用行为才违反竞争法。竞争法列举了部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强制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在条件相同的交易中对交易对象适用不同条件,使之处于竞争劣势;以及使合同的签订受制于其他方是否愿意承担的与拟签订合同主旨无关的补充义务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是先要确定该主体是否在相关市场中拥有支配地位。考虑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包括:相关公司的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的财务状况、进入或扩张市场的壁垒、买方市场权力及其他相关经济因素。

(二)垄断协议

竞争法禁止公司为妨碍、限制或扰乱相关市场内的竞争而签订任何协议、做出任何决定、或采取任何措施。竞争法禁止的协议包括固定价格、划分市场、串通投标协议及联合行动。

上述被竞争法禁止的协议不仅包括公司之间签订的正式协议,还包括非正式协议、行业协会组织做出的决定及带有妨碍、限制竞争目的的公司之间的联合行动。这些协议、决定或联合行动是无效的,但存在两个可能被豁免的情形:1.市场份额较小,在市场中不具显著影响力的公司在符合竞争法规定的市场份额要求的情况下,其签订协议不在禁止之列 ;2.协议符合下述先决条件:(1)能够促进商品的生产或供应、技术经济发展,同时增加客户福利;(2)协议所设定的限制均是为了达到前款(1)条中所述之目的;(3)并未消除相关市场中绝大部分的竞争;(4)属于竞争监管机构主席签发的豁免情形有关的单独命令的。

(三)经营者集中

为控制经营者集中可能形成的垄断,格鲁吉亚竞争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并购交易采取公告和申报制度。以下交易需要公告:(1)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已存在的独立公司并为一家公司;2.    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签订协议或其他方式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从而取得对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控制权;(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加入其他公司的管理委员会。

满足下述任一标准的兼并及收购交易,均须通知竞争监管机构:1. 所涉及的公司在格鲁吉亚境内的年营业额:超过两千万拉里;且所涉及的至少两家公司的年营业额分别超过五百万拉里;2.公司格鲁吉亚境内的资产总价值:超过一千万拉里;且所涉及的至少两家公司的总资产分别超过四百万拉里。

(四)违反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竞争法可能遭受竞争监管机构罚款和处罚。对垄断协议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罚款,可高达公司营业额的5%。罚款金额将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对违反并购交易中通知要求的公司,竞争法没有规定罚款。尽管如此,违法竞争法相关规定的任何协议,包括兼并或收购交易的协议,都是无效的。

第十章 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民事纠纷(商事纠纷、公司纠纷等)可以提交至格鲁吉亚境内外的法院或仲裁庭解决。

一、司法解决

 

2005年,格鲁吉亚颁布了《普通法院法》。该法规定,司法权属于法院,法院独立于其他国家权力机构。普通法院由地区(市)法院,上诉法院和格鲁吉亚宪法法院(最高法院)组成,按照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程序。该法规定了格鲁吉亚共同法院的制度和组织,法官的法律地位,招聘,任命(选举)和解雇程序。在戒严期间可以创建军事法庭,但只能在普通法院系统内设立。建立军事法庭的程序其权限范围应由法律界定。不得设立特别法庭或特别法庭。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组建陪审团法庭。法庭判决应采用书面形式。

宪法法院依宪法规定设立。宪法法院负责审查立法或政府机关的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宪法,保证宪法的最高权威。宪法法院法官有9名,任期为10年。宪法法院自其成员内选出法院主席,主席任期5年。宪法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不得上诉。经宪法法院认定不符合宪法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其组成部分,于相关决定公布后即无法律效力。

诉讼费用包括法院直接收取的费用及其他支出(包括律师费等)。法庭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及与诉讼有关的其他费用(例如专家证人费等)。

尽管采取了深远的改革措施(包括由非政治专业机构任命法官的新规则和大幅增加法官工资),格鲁吉亚的司法机构未能赢得司法独立的声誉。司法系统效率比较低下,法院能力也比较薄弱,不能对财产权提供有力保护、便捷有效地解决商业纠纷。格鲁吉亚政府认识到这一挑战,并正在采取措施加强该国的独立性

司法机构通过新规则增加透明度并减少政治干预。

二、仲裁

 

格鲁吉亚的《私人仲裁法》(1997年)和《民事诉讼法》(1997年)因与当代要求“存在相当严重的差距”而受到批评,其主要缺陷是:只适用于国内仲裁,仲裁庭没有明确的权利来管辖自己的管辖权,以及缺乏对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为此,格鲁吉亚共和国议会于2009年6月19日通过了新的《仲裁法》,该法于2010年1月1日生效。

现行《仲裁法》10章48条,是一项反映国际标准的现代立法,其总体结构和内容遵循联合国的仲裁示范法,涵盖国内和国际仲裁。关于仲裁庭组成的规则符合《示范法》;当事人可以由律师代理。仲裁庭可以对自己的管辖权作出裁决。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仲裁程序的语言和仲裁地将由仲裁庭决定,开庭地与仲裁地可以位于不同地点。仲裁庭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要求当事人提出证据;它可以召集证人,提名专家,并要求各方出示文件。

从国际仲裁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变化可能是,《仲裁法》对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撤销仲裁裁决以及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的原因已经与《示范法》和《纽约公约》一致。根据旧的法律,格鲁吉亚最高法院审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问题,而格鲁吉亚的任何法律都没有规定其管辖权。 2010年的《仲裁法》第2条,第 42-45条分别规定,撤销国内裁决的司法管辖权属于于上诉法院,而由格鲁吉亚最高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附录:格鲁吉亚常用贸易投资机构信息

1. 格鲁吉亚议会 Parliament of Georgia

 

网站:www.parliament.ge

地址:26, Abashidze Street, Kutaisi, Georgia, 4600

电话: (+995 32) 2 28 90 06

E-Mail: contact@parliament.ge

2. 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The Ministry of Econom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网站:www.economy.gov.ge

地址: 2 Sanapiro Str., Tbilisi, 0114, Georgia

电话: (+995 32) 299 11 11; +(995 32) 299 11 05

传真: (+995 32) 292 15 34

E-mail: ministry@moesd.gov.ge

3. 格鲁吉亚国家投资机构Georgian National Investment Agency

 

地址: www.investingeorgia.org

地址: 5/16-18 Marjanishvili str. 0102 Tbilisi, Georgia

电话: (+995 32) 2 960 010 (1663)

E-mail:enquiry@investingeorgia.org

4. 教育和科学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Science

 

网站:www.mes.gov.ge

电话:(+995 32) 2 200 220

Email:pr@mes.gov.ge

5. 环境保护和农业部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Agriculture

 

网站:www.moe.gov.ge

电话:(+995 32) 272 72 34; +995 32 2 72 72 00

Email:pr@moe.gov.ge

6. 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网站:www.mof.gov.ge

地址:16 V.Gorgasali str. 0105 Tbilisi

电话:(+995 32) 2 261 407

7. 文化体育部 Ministry of Culture and Sport

 

网站:www.culture.gov.ge

地址: 4, Sanapiro str., Tbilisi, Georgia, 0105

热线:1406

电话:  (+995 32)2987430

E-mail: mc@culture.gov.ge

8. 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

 

网站:www.justice.gov.ge

 (+ 995 32) 2 405 505

info@justice.gov.ge

9.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网站:www.mfa.gov.ge

地址: #4 Sh. Chitadze, Tbilisi, Georgia, 0118

电话: (+995 32) 294 5000

传真: (+995 32) 294 5001

10. 劳动、健康和社会事务部 Ministry of Labour,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

 

网站:www.moh.gov.ge

地址: 144, Ak. Tsereteli Ave. Tbilisi 0119

电话: (+995 32 ) 2 51 00 26

热线:1505

E-mail: info@moh.gov.ge

11. 内务部: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网站:www.police.ge

地址: 10, G. Gulua str.

电话: (+995 32) 274 62 50

报警(紧急救助)电话:112

12. 国家公共登记机构 National Agency of Public Registry

 

网站:www.napr.gov.ge

电话:(+995 32)2 405 405

13. 国家知识产权中心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Centre (SAKPATENTI)

 

地址:5, Antioch Str. Mtskheta, 3300

电话: (+99532) 225 25 33

传真: (+99532) 225 25 31

Email: info@sakpatenti.org.ge

www.sakpatenti.org.ge

14. 格鲁吉亚企业(支持中心)Enterprise Georgia

 

网站:www.enterprisegeorgia.gov.ge

地址:5/6 Marjanishvli Str. (18 Uznadze Str.) 0102 Tbilisi, GE

热线: 15 25

电话: + 995 32 296 00 10

Email: info@enterprise.gov.ge

15.格鲁吉亚国家统计局 National Statistics Office of Georgia

 

网站:www.geostat.ge

地址: 30, Tsotne Dadiani Str., 0180

电话:(+995 32) 236 72 10

传真:(+995 32) 236 72 13

E-mail:info@geostat.ge

16.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 National Bank of Georgia

 

www.nbg.gov.ge

地址:2 Sanapiro St.,0114 Tbilisi. Georgia

电话: (+995 32) 240 6120

传真:(+995 32) 240 6577

热线:(+995 32) 240 6406; (995 32) 240 6408 

E-mail:info@nbg.gov.ge

17. 第比利斯市政厅 Tbilisi City Hall

 

网站:www.tbilisi.gov.ge

热线:(+995 32) 272 22 22

18. 格鲁吉亚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Georgia

 

网站: www.icc.ge | www.iccwbo.org

地址:3/29, Polikarpe Kakabadze St., (Near Funicular) Tbilisi, Georgia

电话:  (+995 32) 298 81 76,+(995 32) 292 02 31

手机:  (+995 599) 39 98 33

E-mail: info@icc.ge

19. 第比利斯机场 Tbilisi International Airport

 

网站: www.tbilisiairport.com

国际到达电话: (+995 32) 2 310 421

国际出发电话: (+995 32) 2 310 341

国际转机电话: (+995 32) 2 310 341 / +995 32 2 310 421

E-mail: info.tbs@tav.aero

20. 大成Dentons格鲁吉亚律师事务所 Dentons Georgia LLC

 

网站: https://www.dentons.com/en/global-presence/russia-and-cis/georgia/tbilisi

地址: Melikishvili street # 10,Tbilisi, 0179 Georgia

电话: +995 32 2509 300

传真: +995 32 2509 301

E-mail: Otar.Kipshidze@dentons.com

第二部分 “一带一路”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第一章 贸易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一、格鲁吉亚外国贸易投资概况

 

格鲁吉亚位于高加索地区,自然资源并不十分丰富,森林覆盖率40%,主要有煤、铜、锰、多金属矿石、重金石等矿产。

格鲁吉亚的产业结构基本合理。农业中葡萄酒产业比较发达,葡萄酒也是格鲁吉亚重要的出口农产品。随着格鲁吉亚加大对于基础设施的投入,交通通讯和旅游业得到较快速的发展。基础设施方面公路、铁路、航空、航运和管道运输都比较发达,是重要的石油转运地。2017年格旅游业收入为27亿美元,较上年增加5.84亿美元(+28%)。

目前外国对格鲁吉亚的投资集中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英国石油公司为油气管道项目累计投入了近5亿美元,土耳其TAV公司也投入了近1亿美元获得了两个机场的经营管理权。此外,捷克、阿塞拜疆、英国、法国、俄罗斯、德国等国家也有大量投资项目。

2017年格对外贸易额107.072亿美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出口额为27.28亿美元,同比增长29.1%,进口额为79.792亿美元,同比增长9.4%,贸易逆差52.512亿美元,占格外贸额的49%。

传统上格鲁吉亚的主要贸易伙伴是欧盟、土耳其、俄罗斯和前独联体国家。从商品种类看,铜矿石及其精矿是格第一大出口产品,其次是坚果、铁矿石、葡萄酒、药品、烈酒、黄金及半成品、矿泉水、氮肥等。格进口商品主要是药品、原油、小汽车、天然气、铜、手机、香烟、钢结构、小麦、货车等。

2017年格吸引外国直接投资162亿美元。近年,交通通信、房地产开发、银行及金融、能源、酒店业及农业吸引外资均维持着高增长态势。阿塞拜疆为格最大投资来源国,英国、荷兰、美国和捷克也是主要投资母国。

二、中格贸易投资合作

 

2017年中国跃升为格第三大贸易伙伴。2017年5月13日,中国同格鲁吉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协定》”)。格对中国96.5%的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覆盖格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9.6%;中国对格93.9%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覆盖中国自格进口总额的93.8%。该协议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中格贸易发展空间很大。

据格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1-6月,中格双边贸易额为5.10亿美元,同比增长25.42%,其中格对华出口8648.85万美元,同比下降24.20%,自华进口4.24亿美元,同比增长44.79%。

从商品类别看,1-6月格对华出口额位列前五的是:铜矿砂及其精矿(6796.17万美元,同比下降29.13%),葡萄酒(869.19万美元,同比下降14.37%),医疗仪器及器械(539.70万美元,去年同期为11.81万美元,同比增长约45倍),铜废料及碎屑(135.55万美元,同比下降1.85%),矫形外科器具和人造器官(86.20万美元,去年同期无出口);格自华进口额位列前五的是:自动数据处理机器及其设备(3327.49万美元,同比增长190.78%),涡轮喷气发动机、涡轮螺旋桨和其他燃气轮机(3203.37万美元,去年无进口),非合金钢的平轧产品(1617.58万美元,同比增长22.25%),新充气橡胶轮胎(1287.09万美元,同比增长64.10%),空调(1152.40万美元,同比增长9.56%),有外底和鞋面的橡胶或塑料鞋(884.51万美元,同比增长0.34%)。

中国为格鲁吉亚第六大投资来源国。中资企业几年来加快了进入格鲁吉亚市场的步伐,主要投资和承包劳务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工程项目,如第比利斯绕城铁路项目、第比利斯-鲁斯塔维公路升级改造项目、新建E60高速项目、KCH水电站一期项目等。

第二章 格鲁吉亚投资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节 格鲁吉亚的外资政策与立法

 

一、投资领域

格鲁吉亚《促进和保障投资法》规定在格鲁吉亚境内进行的外国和本国投资的法律基础和保护投资的保障措施,旨在建立投资促进机制。投资是指以获利为目的在格境内投入物质、权利和知识产权。投入的形式包括:1)资金、份额、股票或其它有价证券;2)动产和不动产—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和其它物质财富;   3)土地或其它自然资源(包括租赁)的使用权、专利权、许可、经验和其他知识产权;4) 法律承认的其他物质或权利。格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一)禁止和限制投资的领域

a)      开发、生产和销售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

b)      测试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

c)      从外国进口核废弃物或危险废物;

d)      与人类克隆有关的研究;

e)      生产麻醉药品;

f)      种植罂粟,古柯树和大麻植物;

g)      格鲁吉亚国所签署的际协定所禁止的活动;

h)      进口或销售含铅汽油(每升超过0.013克),四乙基铅以及非标准国内液化气(只有在生产技术允许的必要情况下才允许投资于进口四乙基铅)。

    生产、销售武器和爆炸物;配制、销售属特别控制的药物;使用和开采森林资源和矿藏;开设赌场和其它供赌博和彩票的场所;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发行公众流通证券;无线通讯服务和创建电视和无线电频道等。格政府对投资上述行业实行许可证管理,外商与本国投资者享有相同待遇,但均需获得相应机构签发的专门许可证。

(二)只有格鲁吉亚政府可以投资的项目:

a)生产货币,硬币,国家奖励标志和邮票;

b)与贵金属制品冲压有关的活动;

c)与药用麻醉药品的进口,出口,运输和批发以及生产新的麻醉药品有关的活动;

d)与生产,加工,进口,出口,运输和批发以及生产受特殊控制的新型精神活性药物有关的活动;

e)调度电力。

(三)鼓励投资的领域

格鲁吉亚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港口、管道运输、电信设施等;制造业、能源设施特别是水电建设、新修或改造输电网络等;农业;旅游业等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的行业。

二、特殊经济区域

  自由工业区(FIZ)是一种依据《格鲁吉亚税法典》和《格鲁吉亚自由工业区法》成立的区域,区内适用额外的税收优惠和免税待遇。格鲁吉亚政府可以自行发起设立自由工业区,自然人、居民法人也可以申请设立自由工业区,自由工业区要求区占地10公顷以上,该土地可以由申请人所有、与他人共有或租赁取得。自由工业区须有明确的边界线,并需取得相关地块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如适用)。申请人应提交格鲁吉亚法律要求的保证金。申请成功以后被成为组建人。

自由工业区的主要特征包括:区内可以任何货币付款;区内企业与格鲁吉亚企业间的付款可以任何币种完成;就特定种类的活动取得执照/许可的义务在区内可被废除或简化;区内建筑物不得用于住宅用途;地方自治机构的权力不适用于自由工业区;进出海关检查站须按格鲁吉亚海关法进行。

格鲁吉亚政府机关,如海关、税务和环境监察部门在区内设置的相关代表处监督自由工业区的活动,或者,若按自由工业区组建人的要求或由区外相关政府部门在自由工业区内成立有关机构(以法人形式成立),通过该机构对自由工业区的活动进行监督,以上机构可提供的服务包括:将区内企业登记为自由工业区纳税人;为自由经济区作用所需的自由工业区企业与国家部门间的关系提供协助;向区内企业颁发执照和许可等。

自由工业区企业由企业注册中心予以注册,在自由工业区登记的企业(简称“区内企业”)可以采取任何组织形式。一般而言,区内企业的注册地址即为相关自由工业区的法定地址,这同时表明了其区内企业的身份地位。区内企业通常会与园区组建人签订一份服务协议,约定由区内企业支付特定费用以在园区内开展经营。部分自由工业区还就区内企业与园区组建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制定了有关章程。若园区组建人有意清算该自由工业区,应提前一年告知自由工业区内的所有活跃企业。

区内企业不得向格鲁吉亚注册公司获取服务,但以下各项除外(但不限于):运输、公用事业、审计和咨询服务、财务服务、安装和/或建造固定资产。区内企业不得向格鲁吉亚注册公司提供服务。但是,区内企业与境外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受限制。

自由工业区内的纳税问题适用格鲁吉亚《税法典》。区内企业自区内经营活动取得的利润免交利润税;区内企业支付的股息免征所得税;园区内的财产免征财产税。区内企业应就其向格鲁吉亚注册公司交付货物所得收入,于次月的15日前缴纳该等收入的4%。区内企业还应就其自格鲁吉亚注册公司取得的货物,于次月的15日前缴纳该等货物市价的4%。

格鲁吉亚境内一般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8%。自由工业区内开展的经营活动免征增值税。区内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服务,或者区内企业向非格鲁吉亚注册公司提供非服务免征增值税。然而,鉴于区内企业自身不得向格鲁吉亚企业提供服务,增值税仅对格鲁吉亚公司向区内企业提供的服务适用。请注意,虽然货物从自由工业区进口入格鲁吉亚境内免征关税,但其仍需缴纳18%的增值税。区内企业支付的红利股息免征代扣税。

三、投资保护

1996年11月12日格鲁吉亚《促进和保障投资法》(第473号法案)确定了在格鲁吉亚进行外国和国内投资的法律依据。 投资是指在格鲁吉亚境内为获得可能的收入而在企业活动中提供和使用的任何财产或知识价值或权利。 投资者是在格鲁吉亚投资的任何实体或法人或国际组织。 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公民(外国人),不居住在格鲁吉亚境内的无国籍人,永久居住在国外的格鲁吉亚公民,或在格鲁吉亚境外注册的法人。

第二节 执照、许可证和政府项目

 

一、执照和许可

《执照和许可证法》包含执照和许可证的具体清单,现不完全列举如下:

该法第六条规定从事以下活动需要申请经营者执照:1.婴儿食品的生产和包装;2.儿童食品的生产和包装;3.核和放射性活动;4.生物农药生产;5.某些类型武器的生产、制造、修理;6.特定类型武器贸易;7.生产、购买、进口或出口电子监控;8.私人广播;9.公共广播许可证;10.电力生产;11.电力传输;12.电力调度;13.配电;14.天然气分销;15.天然气运输;16.石油加工;17.天然气加工;18.石油运输;19.对无父母或残疾儿童的照顾、护理和教育;19.人寿保险;20.保险(非寿险);21.再保险;22.银行业;23.非银行存款信贷;24.证券登记;25.经纪活动;26.设立证券交易所;27.中央存管;28.资产管理;29.专项存储;30.紧急医疗救助;31.法医;32.法院精神疾病专家;33.病理学-解剖活动;34.特别危险的病原体活动;35.私人保安服务活动;36.执法活动;37.供水。

该法第七条规定从事以下活动需要申请使用者执照:1.矿产生产;2.地下空间使用;3.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使用;4.森林使用;5.渔业资源使用;7.编码资源的使用;8.无线电频谱使用;9.出口录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件的索契雪滴莲块茎和/或仙客来花球。

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以下类型的许可证:1.运输、进口需进行动植物检疫的产品许可;2. 环境影响许可证;3.运输、进口、出口、再出口或过境限制流通物的许可;4.使用工业用途的爆炸性材料许可;5.购买核辐射装置、核材料、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性废物许可;6.许可出口、进口或过境辐射装置、核材料、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废物、或可以提取核材料的矿物质、一切由核材料或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制成的物质,或该物质中包含了核技术或专有技术;7.对已被列入《国际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附件海洋物种及其衍生物的出口、进口、再出口和物种引进的许可;8.购买、进出口某些武器的许可;9.组织射击馆,射击场地和射击狩猎站的许可;10.进出口、再出口或过境武器和军用物资的许可;11.收集和展示武器的许可;12.武器和军用物资运输的许可;13.建筑许可;14.城市定期客运许可;15.出口、进口、再出口或过境军民两用货物的许可;16.高空作业许可;17非正规的国际航空运输许可;18.国际汽车常规客运许可;19.国外运输公司在格鲁吉亚的领域内进行国际货物运输许可;20.设立免税贸易点许可;21.开设海关仓库许可;22.开设赌场许可;23.开设老虎机俱乐部许可;24.开设乐透彩许可;25.开设宾戈游戏许可;26.开设彩票许可;27.进出口特殊控制的医疗设施许可;28.药理设施的临床研究许可;29.药品生产许可;30.开设药店许可;31.进口非碘盐许可;32.在文化遗址作业许可;33.考古许可;34.出口格鲁吉亚文化的珍宝许可;35.户外广告许可;36.使用射频频谱许可。

二、建筑许可   

一般情况下,新建、改建或拆除建筑物需要获得建筑许可证,许可证持有人应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上述活动。格鲁吉亚立法规定了签发许可证的不同要求,具体取决于计划建筑的类型和规模。

(一)建筑的类型

建筑物和构筑物被分为5类:

1. I类建筑包括(但不限于):

(1)总面积(所有楼层面积)小于60平方米,低于5米的建筑物,且其底土平均深度小于2米;

(2)建筑体积小于20立方米,高度小于10米且底土平均深度小于10米;

(3)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跨度或其他建筑构件的长度较小大于或等于5米;

(4)距离土壤表面高度不超过4米的栅栏;

(5)容量小于50千瓦的水力发电厂;

(6)使用现有基础设施铺设的通信线路;

(7)临时性户外商业结构,高度小于2.5米,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

  (8)开放式游乐场,开放式停车场和广告牌;

  (9)紧急维修工程,在建筑物的外部添附或移除小型建筑部件等。

I类建筑物和构筑物不需要许可证,除非地方自治政府通过有关需要签发许可证的决议。尽管不需要许可证,建筑工程也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包括建筑和安全法规;此外,应向签发许可证的机关告知有关建筑工程的计划。

2. II类建筑包括(但不限于):

(1)总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建筑物;总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单独住宅楼;

  (2)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度为5-12米,底土深度平均为2-4米;

  (3)体积不超过60 m3,高度为10-15m,且底土平均深度为10-15米;

  (4)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跨度或其他建筑部件的长度小于或等于7米; 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4米的围栏;

  (5)容积小于1,000立方米的水库,总容量不超过100m3的用于储存液体物质的储罐;

(6)任何建筑物的外部重建工程。

3.III类建筑包括(但不限于):

(1)总面积为300-6,000平方米的建筑物(若用于个人住宅,则为500 - 6,000平方米的建筑物),且其高度为12-22米,平均底土深度为15-20米;

(2)安装有垂直、有倾角和/或水平运输机械的建筑物;

  (3)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跨度或其他建筑部件长度超过7米且小于或等于12米;

  (4)容积为1,000 - 10,000m3的水库;

  (5)容量为35-110KV电力变电站;

  (6)容量为1,000-10,000KW的水力发电厂;

  (7)地热电站;

  (8)容量为100-500立方米的油和液化气储存终端和油箱等。

4. IV类建筑包括(但不限于):

  (1)总面积为超过6,000平方米的建筑物,且其高度超过22米;

    (2)体积为200-1,000 m3的构筑物,且高度为30-50m、底土平均深度为20-30米;

  (3)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跨度或其他建筑部件长度超过12米且小于或等于24米;

  (4)容积为10,000-100,000m3的水库;

(5)容量为220KV的电力变电站;

  (6)容量为10-50MW的水力发电厂,;

  (7)容量为500-1000立方米的油和液化气储存终端和油箱等。

5.V类建筑-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

  (1)体积超过1,000 m3,高度超过50 m的构筑物,且底土深度平均超过30米;

  (2)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跨度或其他建筑部件的长度超过24米;

  (3)危险工业的工业设施;

  (4)隧道和地下铁路;

  (5)容量超过50兆瓦的水力发电厂;

  (6)管道,包括天然气管道;

  (7)开矿;

  (8)缆车;

  (9)架空索道;

  (10)在Gudauri娱乐场所内的建筑物等。

(二)许可证的签发

第II,III,IV和V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均需要许可证,无许可证施工可能导致罚款或拆除违法建筑。

根据格鲁吉亚法律,所有属于第II,III和IV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许可证由地方自治政府颁发。在第比利斯市,许可证由该第比利斯建筑服务处签发,它是第比利斯市长办公室下设的公法法律实体。第V类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放射性和核电厂)的许可证由隶属于格鲁吉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的技术和建筑监督局颁发。

获得许可证所需的详细文件清单载于格鲁吉亚政府《关于施工许可证发放规则和许可证的规定》的第57号决议(2009年3月24日),不同类型的建筑要提交不同的文件,通常按建筑面积缴纳许可费。同时还应注意,格鲁吉亚的领土根据其性质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例如住宅区,景观休闲区,娱乐区,度假休闲区,物流区,工业区,卫生区,军事区,环境保护区和文化遗产区等等。一般来说,建筑物的类型应该对应于相应的功能区,且符合规划的容积率。

(三)对许可证的遵循

签发许可证的主管当局监督许可证持有人遵守许可证的条款及条件。违反许可条款属于行政违规行为,可处以下罚款:

1.在特别建筑监管区、在《水与森林法》确定的区域、文化遗产保护区、度假休闲区和第比利斯市,违反许可证条款将受到的处罚如下:

(1)对于II类建筑-构筑物:罚款金额为2000拉里;

(2)对于III级建筑-构筑物:罚款金额为3,000拉里;

(3)对于第IV类建筑-构筑物:罚款4,000拉里;

(4)对于V级建筑-构筑物:罚款5,000拉里。

2.在自治城市和上述第1条所述以外的区域,违反许可证条款可处以1000拉里的罚款;

3.在市、城镇或村庄,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地区,违反许可证条款可处以 200拉里的罚款。

签发许可证的主管当局可以指定一个合理期限,要求许可证持有人就在违反许可证条款的行为;如何许可证持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消除违规行为,则将被处以三倍的罚款;许可证持有人将有额外时间纠正违反许可证条款的情况;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能再次纠正违规行为,则将被再次处以三倍的罚款(在原三倍罚款基础上);最后,如果违反许可证条款的行为继续存在,许可证将会被撤销。

三、环境影响许可

(一)强制许可的种类

计划从事下列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向格鲁吉亚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部(以下简称环保部)申请并获得执行此类活动的许可:

(1)矿物加工(某些材料除外);

(2)任何使用石棉的制造技术;

(3)生产水泥,沥青,石灰,石膏和砖;

(4)玻璃和玻璃制品的制造;

(5)废物的回收,但非危险废物的初步处理除外;

(6)废物处置,但非危险废物的初步处理除外;

(7)危险废物的初步处理;

(8)临时安排储存10吨以上危险废物;

(9)放射性废物填埋场;

(10)煤气化,稀释,压块和焦化煤炭;

(11)油气主管道的安装;

(12)某些石油和石油产品以及液体和天然气的储存和终端;

(13)公路、铁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为其提供工程保护的建筑物;

(14)安装高压(35千伏以上)空气和电缆传输线路和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

(15)水力发电站(2兆瓦或以上)和火力发电厂(10兆瓦及以上);

(16)地下铁路的建设;

(17)水库(10,000立方米以上);

(18)废水处理设施(每24小时体积1000立方米以上)和主要污水收集器;

(19)机场,火车站和海港;

(20)大坝,港口,码头,防波堤和竖井;

(21)化学工业,即:中间产品的化学处理和化学物质的生产; 农药,矿物肥料,化学染料,抛光剂,过氧化物和弹性材料(橡胶或塑料)的制造和加工; 生产火药和其他爆炸物; 蓄电池的生产; 石墨电极的制造;

(22)石油和天然气炼油厂(日产500吨或更多);

(23)除金属和珠宝生产的冷加工外,任何冶金生产(每小时产能超过一吨);

(24)存储有毒和其他有害物质。

(二)申请环境许可的步骤

环境影响许可证由格鲁吉亚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部根据格鲁吉亚法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授予。主要的申请程序如下:

1.环境影响评估(环评)

环境影响评估确定并描述活动对人类健康和安全、植被、动物、土壤、空气、水、气候、景观、生态系统和历史古迹等因素的任何直接和间接的综合影响。经许可证申请者申请,环保部可以豁免环评程序。许可证申请者自行组织并承担环评的费用。环评的报告既是描述性的、也是分析性的,发现可能的风险并提出对可预见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案。

2.公开听证会

在向环保部提交申请之前,必须召开公开听证以保证公众参与。听证的信息要在公开发布,并向环保部提交环评报告的电子版和纸版。听证会在信息发布的50-60天之间召开。听证中的陈述和意见应记录在案。许可申请人应在听证会结束的一年之内向环保部提交许可证申请。

3.专家论证

环保部下属的环境影响许可司负责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时间一般在10-15日。专家委员会进行个案讨论。如果:(1)现有文件与成文法要求一致;(2)计划开展的活动对拟议的地点不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对环境的影响;(3)现有的文件考虑到了减轻或阻止发生环境影响的措施,则专家结论是肯定的。论证结论中包含的条件即为许可证签发的条件,对许可申请人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对鉴定结论条件的违反,会导致经济责任甚至许可证的吊销。

4.许可证签发

依据专家做出肯定结论,环保部在申请登记的20日之内向申请人签发许可证,费用为500拉里。

如果没有满足法律的要求,专家结论是否定性的,则不予签发许可证;对拒绝签发许可证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许可证的转让

许可证持有人有权将许可证转让予任何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持有人和受让人共同向该部提交一份联合申请(连同所需文件),说明许可证类型和相关的登记号码。环保部审查转让申请后签发续签的许可证,记载许可证登记处所作出的相关变更。

(四)违反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环保部下属的环境监察司通过选择性审查,监督许可证持有人遵守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许可证持有人违反许可证规定属行政违规行为,可处罚金5000拉里。环境监察司会为许可证持有人规定合理的时间,以纠正违反规定的情况。但是,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则将被处以三倍的罚款;许可证持有人再次未能纠正违法行为,将再次被处以三倍的罚款;如果许可证持有人再次未能纠正违法行为,则将被再次处以三倍的罚款(在三倍罚款的基础上); 最后,如果违法行为继续,则许可证将被撤销。

四、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

格鲁吉亚于2010年对政府采购体系进行了改革,主要采用电子招投标,整个招标流程更为透明。国家采购局(“采购局”)是协调和监控格鲁吉亚境内的采购程序的主管部门。

格鲁吉亚有两类电子招标:电子招标与简化的电子招标。金额超出20万拉里(约合85,000美元)的采购项目,应采用电子招标(经格鲁吉亚政府批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采用简化的电子招标程序);低于20万拉里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项目可使用简化的电子招标。

电子招标的招标期限不得低于20天。简化的电子招标期限不得低于3天。进行采购的实体须确定招标的最短期限,在确定该期限时应当考虑投标人准备投标方案所需的时间。一般在简化的电子招标流程中无需资质文件。

电子招标程序中,招标文件应在采购局的电子系统上传。招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人的资质和技术标准、关于采购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期限与地点、拟签订的合同的期限以及其他信息。投标人可在电子系统中就招标进行提问。招标人应当回答投标人的问题。

简化的采购方式常用于采购金额不超出5,000拉里(约合2,100美元)的相似商品/服务或者格鲁吉亚使领馆的采购项目。在简化的采购流程中,采购实体可通过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而无需进行电子招标,提高了采购的效率。

竞标方式常适用于建筑或设计工程、建筑物拆除以及类似工程。竞标程序比较复杂。招标人可以基于招标价格以及投标人的资质及其他具体标准确定中标人。

统一招标适用于多家采购机构需要采购类似商品(例如纸张、燃油、电脑设备等)的情形。统一招标由格鲁吉亚政府批准,由采购局执行。

格《国家采购法》规定,使用政府财政资金和国际组织贷款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特殊项目可通过总统令或政府令进行议标。一般来说,格政府部门都设有招标委员会,接受格国家采购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负责执行政府采购项目。但法律对外资和私营业主的投资建设项目没有规定,业主可自行确定承包商,一般通过议标确定。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出资的国际招标项目,可使用英文提供资审、投标等文件,并采用FIDIC合同;而政府出资的项目,绝大多数招标文件都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使用格鲁吉亚文提交文件(如外文标书,则须附上经公证的格文翻译件),部分需进行国际招(议)标的项目,可使用英文谈判、准备文件,合同可参照FIDIC条款。工程项目的招标信息由各主管部门发布,大型国际招标则通过格外交部向相关使团转发,但往往临近截标日期。目前,格《24小时》报纸能比较及时发布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公开招标信息。格当地企业或外资企业可根据自身资质、实力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加投(议)标。规模较大的项目一般采取EPC或交钥匙总承包方式,部分项目采取PMC、BOT、BOO方式,还有项目正探讨PPP方式。

项目中标后,中标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开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并在当地注册代表处或分公司(子公司)或联合公司,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外币和本币),在税务局注册税号。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贷款方根据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项目建设进度,可按合同规定的外汇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直接汇入总承包商在格境外的银行账户,但本币则由业主汇入总承包商在格境内注册的银行账户。业主一般委托项目管理公司或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管理,国际组织出资的项目大多按照FIDIC合同管理,而政府出资的项目大多按照《国家采购法》规定的范本合同管理,业主和出资方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巡查。

如发生情势变更(例如:汇率波动)致使必需修改合同的,格鲁吉亚采购法允许增加合同价格,但至多不得超出原合同总价的10%。

为增加就业,格政府鼓励外国承包商多聘用当地员工,法律规定为1(外国员工):7(当地员工),但在实际执行中不很严格。当地劳动力充足、技能较好,但工种有限、效率不高,需要加强管理。根据合同和承包商提交的合法文件,外籍项目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在格出入境和申请半年及以上长期居留签证比较容易。


第三节 投资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投资案例

(一)华凌集团库塔依西自由工业园区项目

华凌集团于2007 年进入格鲁吉亚市场。当时,整个投资是从森林采伐与木材加工业开始的,在格鲁吉亚先后取得为期20 年、每年8.8万立方米的森林采伐权。随后,华凌的业务拓展到了矿业开发,并于2009年在格鲁吉亚库塔依西市(格第二大城市)建设自由工业园区。

    华凌国际经济特区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总占地面积6300多亩,初步规划为市场区、居住区、生活保障区、保税区、自贸区、加工区、旅游度假区等。     2015年10月,自由工业园区开始营业,该园区占地面积1000亩,规划为工业园区、市场区、生活区三大部分。

随着华凌等中资企业对格鲁吉亚业务的不断上升,2012年华凌集团正式对外宣布收购贝西斯银行90%的股份,从而成为第一家控股海外银行的中国民营企业。由此,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进程也在格鲁吉亚开启。截至目前,该银行营业网点增加到 19家,净资产增加2.2倍,盈利能力增长2倍,在格鲁吉亚银行业的排名,从收购前的第11名,上升到目前的第8名。

目前,新疆华凌集团已成为格鲁吉亚第一大外资企业,自 2007 年至今投资累计超过5.8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 3760 个就业岗位。

(二)四川电力进出口公司卡杜里水电站项目

卡杜里(Khadori)水电站项目是于 1999 年中国与格鲁吉亚经济技术与贸易合作混合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确定的中格合作的首选重要能源项目。水电站位于格鲁吉亚东部卡克特区潘季西峡谷(Pankisi Canyon)内,距格鲁吉亚首府第比利斯 198Km,是一座引水式开发的水电站。该项目的建成有益于缓解格鲁吉亚严重的电力供应紧缺的局面,受到中国政府及格鲁吉亚各级政府和人民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经协商,中国四川电力进出口公司和格鲁吉亚 PERI 公司商定在格鲁吉亚合资设立东部电力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卡杜里水电站项目。1999年, 作为卡杜里电站项目业主的东部电力公司在格鲁吉亚正式登记注册,从而为项目运作完成了相应的法律手续。

 1999 年 12 月,格总统谢瓦尔德纳泽签发 1460 号总统令,指令格燃料能源部等 12 个部委及地区政府对该项目提供有效支持,包括税收优惠及购电协议,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资金方面,东部电力公司注册资金520万美元,其中中国四川电力进出口公司出资 93%、格鲁吉亚 PERI 公司出资 7%。该项目总投资原概算为2700万美元,其中20%为资本金,其余 80%为融资贷款。融资贷款通过四川电力进出口公司委托中国进出口银行解决。项目贷款期限为10 年,含建设期 2 年。

2000年3月,中格双方签定卡杜里水电站项目《执行协议》和《购电协议》。卡杜里水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营模式为 BOO(Building-Operation-Owning)。项目《执行协议》和《购电协议》中约定,由格电力市场按合同电价收购该项目的全部发电量,即合同电量和其余净发电量,由电力市场向公司按月全额支付电费;该项目不限经营年限,有效期限为 25 年,在 25 年内格方保证按协议电价收购全部电量,协议期满后与其它电厂一样竞价上网,并允许向第三国售电。

该项目于 2001 年 2 月 4 日开工,原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应于2003 年 2 月投产发电。施工期间,项目受到格鲁吉亚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安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2003年格鲁吉亚深陷债务危机,外债总额约为20亿美元,而格的外汇储备只有两亿美元,国家面临“破产”之危,“影子经济”猖獗,占国民经济的40%以上,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对现状感到厌倦,对未来感到渺茫。11 月,格鲁吉亚爆发“玫瑰革命”,反对党领导人布尔贾纳泽、萨卡施维利和日瓦尼亚借格议会选举之机,成功迫使谢瓦尔德纳泽辞去总统职务,并于 2004年1 月4 日进行总统选举,格鲁吉亚民族运动党领导人萨卡什维利在选举中获得95%以上选民的支持,当选总统。“玫瑰革命”以后,格鲁吉亚电力市场一度拒绝履行《购电协议》和《执行协议》的实质性条款。

除了动荡的政治环境,严苛的自然和气候条件,项目还面临当地劳动力能力不足的问题。该项目土建工程部分由PERI 公司作为土建总承包商。该公司是经过反复考虑遴选出来的,即便如此,它在此之前也从未从事过大规模土建工程施工,因此存在施工经验不足、施工能力不强、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另外项目所在地区宗教矛盾尖锐,杀人、劫持人质、枪击爆炸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安全问题突出。这些都是导致项目建设工期拖延的因素。直到2004年11月20日,电站才开始发电。

二、投资的风险防范

(一)全面评估和正确应对东道国的政治法律环境

进行投资之前,做好东道国投资政治环境的尽职调查,了解东道国的政治体制及其方针、经济政策、贸易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仅如此,还应了解东道国各个政党的纲领,因为在民主国家里,这些政党中任何一个都可能上台执政,从而改变现政府的态度,所以有必要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

上例中,卡杜里水电站在项目建设期间就由于政权更迭,导致相关协议未能完全履行,尤其是税收优惠条件未能落实,项目公司多缴税款;加之施工现场先后几次破坏和袭击,安全问题使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工期拖延,管理成本增加。以上因素在投资前没有完全纳入可行性研究,导致后期中格双方在合作中遇到困难。

(二)完善合同体系,完备合同条款

一个海外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合同不可能仅为个别的合同文本,而是应是一套完整的投资合同体系,涉及特许权协议、项目公司协议、担保、融资、保险、项目运营和维护等诸多方面。投资合同文件的不完整,会造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失去应有的保护。

上述卡杜里水电站项目中,投资方与格鲁吉亚电力市场虽然签订了一个《购电协议》,但没有按照国际投资惯例形成完整的投资合同体系。该《购电协议》中仅仅就电力购销、销售价格、无偿使用期限等方面做出了粗略的规定。其中,电价确认是衡量项目运作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购电协议》中初步确定了不含税电价,并明确在电站工程实际完工后,依据实际额测算并确定电站的最终电价。但由于以上所述的税收和安全等原因,项目公司成本增加,依据实际工程投资测算的电价较原协议中确定的电价高,双方产生分歧,导致该项目具备投产发电条件时却不能按照正常程序上网发电,给项目业主和投资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合同条款中可以对投资回收保证、社会环境变化对项目投资的影响风险等方面做出更具体的约定。

(三)利用保险分散风险

中资企业可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格鲁吉亚参加了MIGA,也可以向MIGA投保使投资免于遭受政治风险造成的损失,包括:

1.货币汇兑:东道国政府采取新的措施,限制其本国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及汇出东道国境外。

2.征收和类似措施:征收和类似措施险包括政府采取的任何司法行为或行政行为或不作为,由此导致的担保人丧失了对投资的所有权、控制权或从投资中获得收益。但如果是立法者的不作为或司法机构的文书不得被认定为国有化。

3.违约: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并且投资人无法求助与司法或仲裁机关对其提出的诉讼做出裁决,或虽有裁决未能执行。

4.战争和内乱:由于军事行动、战争或暴乱直接导致的被保险财产被偷、被损坏、丢失或被抢。

(四)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拟定

格鲁吉亚是《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在投资合同中拟定仲裁条款,可以有效避免格鲁吉亚法院的管辖,快速、保密地解决争议,也有利于未来生效裁判的承认和执行。

第三章 格鲁吉亚贸易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节 格鲁吉亚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一、市场准入

格鲁吉亚在加入WTO以后实施了多项改革促进贸易,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包括其海关规章和边境政策,均已符合国际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惯例。

进口方面,格鲁吉亚遵循国际公约的规定,禁止进口危害国家及公共卫生和安全的产品,如毒品、色情制品和核原料等。格对进口商品没有配额限制,只对极少数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如武器、放射性物质、工业垃圾、农用化学药品和医疗用具等(进出口许可证总数已减至8类商品),其余商品均放开经营。在贸易技术标准上,格承认欧洲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其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标准。格鲁吉亚对出口木材、电力等实行许可制度,其它商品自由出口,没有限制。

二、海关程序

自2008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格鲁吉亚《海关税则法》生效,货物在进入格鲁吉亚关境或者在出口之前需进行一般申报。格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价格征收0.2%手续费,且起点50拉里至最高2000拉里。格海关税收计算不是各项税率单项相加,而是采取基数累计办法。格海关对货物申报核查较严,经常开箱查验。对可疑低值申报采取海关估价办法,并课以罚款。货物申报单据(如提单、发票、装箱单和产地证等)应做到完备,货物描述应准确,申报数量应与实物保持一致。海关监管的方式包括:审查文件与资料,口头审查,视频和音频控制,检查货物、运输工具和有关区域,取样以供实验室研究,人身检查,以及清关。

三、技术标准和检验检疫

格鲁吉亚按照国际和欧盟标准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格鲁吉亚明确,如在已有有关国际标准的领域不采用国家标准。在格鲁吉亚采用的所有标准中,约有98%是国际或欧洲标准。为了增加农业的出口潜力,农产品需要符合国际/欧洲动植物检验检疫(SPS)规范。对鲜活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和农食品进出口实行检验检疫制度,凭签发的证书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具体产品目录和联系方式可查阅网页www.fvg.ge。目录由格政府总理签署对外发布。自2007年3月起,为简化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手续,格将原来分别由农业部、环保资源部检查农食品、动物产品和植物产品的部门合并成一个机构,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兽医和植物保护局”,隶属农业部,专门负责对动植物产品和农食品检验检疫,格鲁吉亚税收海关服务局负责实行植物检疫和隔离的实际界线控制。进出口和转运货物需随附植物检疫证明和植物源货物进口许可。进口人需提前告知海关当局待进口的货物。未经拆分且未与其他货物相混的过境货物不属植物检疫控制范围。

四、其他贸易保护

格鲁吉亚没有提供出口补贴,也没有出口融资工具。出口支持主要表现为促进出口商参与国际贸易展览会、组织买方代表团和各种宣传活动。

政府采购市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政府采购法》自2010年引入了电子采购,而且运行一直很好。目前,格鲁吉亚政府正在与WTO就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进行谈判。

2014年3月格鲁吉亚通过了新的《竞争法》修正案。除能源和电信外,竞争机构监管大部分经济部门。新的立法框架似乎符合国际标准,该机构一直在积极处理反竞争案件或合并申请。

国有资产管理局(SPA)负责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非农土地和财产的买卖,以及国有农用地的租赁。SPA目前拥有256家国有企业,其中只有69家或多或少地在运作。

第二节 中国与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

 

一、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我国是格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国,双边贸易规模在持续增长。2017年5月13日,中国同格鲁吉亚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启动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协定》于 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中格自贸协定内容全面,水平较高,利益平衡,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具体举措。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共17个章节,并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和环境等新议题。根据《协定》,双方对绝大多数货物贸易产品相互取消了关税,对众多服务部门相互作出了高质量的市场开放承诺。《协定》将为两国企业营造更加开放、便利和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在开放水平方面,格对中国96.5%的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覆盖格自中国进口总额的 99.6% ;中国对格 93.9% 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覆盖中国自格进口总额的 93.8%,其中 90.9% 的产品(42.7% 的进口总额)立即实施零关税,其余 3% 的产品(51.1% 的进口总额)降税过渡期为5年。此外,《协定》还规定双方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得使用第三方替代价格。

二、原产地规则

根据《协定》,只有原产自协定一方的货物才能享受零关税或关税减让。海关总署根据《协定》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1号)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4号)。

根据第三章第二条对原产货物的定义,原产于一方的货物一般是指在一方完全获得或生产、或货物在一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且满足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 40%标准的货物。可见,中格双方使用了区域价值成分40%的总规则和简短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制定原产地标准,仅针对我方重点关注的部分农产品设定了相对严格的标准,大部分货物只要满足总规则即可认定具备原产资格,对双方希望促进出口但难以满足区域价值成分标准的货物,还根据产业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了税则归类改变、选择标准或加工工序等标准,既方便双方企业适用又兼顾了双方在部分产品上的特殊诉求。

同时,双方在累积规则、微小加工或者处理、微小含量、可互换材料、中性成分、包装材料和容器、成套货品、直接运输、免于提交原产地证书、进口申报要求等方面,根据近年来海关原产地管理的实践与发展,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大幅简化了程序性要求,为企业降低了通关成本。双方还就建立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内容达成了共识。

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64号公告,经营者可以向证书签发机构申请领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格鲁吉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机构为格鲁吉亚海关;中国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机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具体程序、规则和样式详见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113号)。随附中格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格自贸协定规定在格鲁吉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如果中国和格鲁吉亚就自贸协定项下的义务履行产生争端,可选择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或通过自贸协定本身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解决。如选择后一种方式,中格双方应先举行磋商,在磋商不能达成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可通过双方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来进行裁决。

第三节 中格贸易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贸易纠纷案例

(一)案例一

原告格鲁吉亚N公司与被告中国L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9月2日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L公司诉称:其于2012年向被告采购3000双靴子供给格鲁吉亚边防部队,金额56,100美元,已于2012年11月21日支付。2012年11月24日,格鲁吉亚边防部队拒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2,000多双靴子,原告只好高价从土耳其采购相同标准的靴子,并因迟延交货向客户赔偿了9,819美元。原告遂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货物质量损失运费合计人民币209,007元。

原告L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下列证据:1、合同协议,证明B公司代表被告与原告缔结合同、结算货款;2、商业发票,证明双方约定的货物数量、价格以及计算方式;3、付款单,证明原告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4、提单,证明被告在南京发货;5、格鲁吉亚鉴证局报告,证明被告靴子质量有缺陷;6、格鲁吉亚边防部队财经部函件,证明原告客户因质量问题要求调换合格靴子;7、双方往来邮件及附件,证明双方因靴子质量问题协商,但被告只愿意赔偿8,000美元;8、照片一组,证明被告靴子存在质量问题。

被告L公司辩称:1、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原告提供的合同协议中买方是K公司;2、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交易卖方是B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并非被告;3、原告诉请质量问题及损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L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合同的翻译件,证明原告翻译有误。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质证意见如下:对证据1-4、7-8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认可;对证据5-6真实性无异议,关联性不认可。原告对被告证据真实性不认可。

结合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及庭审陈述,法院对本案证据作如下认证:对原告证据1-4、7-8,因被告对其真实性不认可,原告未能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其证明力法院未予采信;对原告证据5-6,因被告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法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对被告证据,因其与本案不具关联性,法院对其证明力不予采信。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合同协议、商业发票、付款单、提单、邮件及附件均为电子文件,上述材料记载:B公司代表L公司为K公司(格鲁吉亚)完成订单LR11-GE-01中的货物生产任务;B公司2011年4月4日向原告开具商业发票,靴子3,000双,单价18.7美元,格鲁吉亚波季港CFR价格58,415美元;B公司2012年4月4日向原告开具形式发票,标注:“收到你方对靴子的询价,请参考下方我们最具竞争力的报价,3,000双,FOB上海单价18.7美元,总额56,100美元,报价有效期一个月”;原告分三次向B公司共计付款33,415美元;B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办理托运并取得提单;B公司与原告于2012年12月通过电子邮件协商赔偿事宜。

2012年12月15日,格鲁吉亚边防队财经部向原告发函,称其提供的靴子经格鲁吉亚国家鉴证局检验是不合格的,并要求在12月份前替换靴子。格鲁吉亚国家鉴证局2012年12月5日出具报告,该报告中记载的专家检验完成日期为2012年3月29日。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原告在本案中提交的合同协议、商业发票、付款单、提单及照片均系存放于其委托代理人邮箱中的电子文件,并非原始文件,真实性、关联性均无从判定。原告提交的邮件及附件、格鲁吉亚鉴证局报告以及格鲁吉亚边防队函未能证明与被告存在关联性,而且鉴证局报告中的检验日期与提单发货日期相互矛盾,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原告系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最终驳回原告N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案例二

一家格鲁吉亚股份公司(买方)与一个个体企业家(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公民)(卖方)订立了一份销售合同,以购买聚乙烯颗粒,即塑料。买方未能按时向卖方支付全额买价。因此,卖方向市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买方支付销售合同所提及买价的剩余部分。买方提出反诉,控告卖方延迟提供货物造成了损害。收到上诉后,格鲁吉亚最高法院即发布了最终判决,法院支持买方观点。

由于本案存在跨界因素,即货物应由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发往格鲁吉亚,诉讼过程中多次提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性问题。在这一点上,格鲁吉亚最高法院与下级初审法院持相同观点。法院阐述了《公约》第1 条第(1)款(a)项,表示《公约》适用于营业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本案中的销售合同是一家格鲁吉亚股份公司与一个个体企业家(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公民)订立的。不过,法院强调,订立销售合同时,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公民是作为一个依据格鲁吉亚法律正式注册的个体企业家行事的。法院还指出,买方也是一个依据格鲁吉亚法律正式组建的法人实体,因此,应依照国内法来处理本案。

本案说明,即使货物本身发生了跨越国境的移动、且涉及合同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但营业地点在同一国家时,格鲁吉亚法院根据《公约》的规定,将排除《公约》的适用。

二、贸易风险的一般防范

从事外贸进出口活动,应预先熟进口国外贸法律规范并办理相关交易证件,必须严格遵守税法、海关法和外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合同订立、签约之后的履行,到办理许可证等交易证件、商品海关手续、缴纳关税、交付货物或支付价款等相关的手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忽视。需要提示的是,在签约和履约之前进出口商一定要关注获取某种商品是否受配额限制、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避免发生交易被归于无效的情况。

(一)缔约主体审查

在进出口的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中,应注意交易对手的主体资格审查。如果交易对手要求使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要格外小心。有时交易对手以避税或外汇管制的名义要求以其控制的或者关联的其他公司签署合同,但实际收货人是自己。中方交付货物后,如果格鲁吉亚方不履行付款义务,中方往往不能直接向实际收货人主张权利,而只能向合同相对人主张权利,而合同相对人有可能是一个拟制的没有实际业务和履行能力的虚假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恶意违约欺诈,订立合同时应要求公司有效存续的证明文件、签名代表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合同的支付条款可以约定预先付款、信用证支付或其他有担保的付款方式。如果格方不同意,中方应当慎重评估相应的交易风险。

(二)运输和支付问题

中国到格鲁吉亚的海运主要是发到黑海沿岸的波季港(poti)。合同中应该选择恰当的价格术语,可以适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就出口而言,如果中方负责运输,使用值得信赖的承运人,可以避免进口商与货代串通可能造成的损失。有一种欺诈方式是,合同约定付款交单且运费到付。货物到达港口以后,格鲁吉亚的货代一般可以申请到港免费存货30天的待遇。此时进口商有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提货,要求中国出口商直接释放提单。中国出口商一旦释放提单,则丧失货权和货款;如果中国出口商不释放提单,则他们拒绝提货,也就拒绝支付运费;中国公司若将货物运回中国,则需缴纳运费、存储、报关、港杂,返回的运输等费用,甚至可能比货物本身价值还要高。他们以这种手段逼迫一些中国企业压低价格,最后无奈赔钱降价处理货物。

在支付问题上,要全方位考虑格鲁吉亚进口商的支付能力,同时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支付风险。通过银行付款时,务必要按照合同上约定的银行账号付款。如果谈判能力强,尽可能不赊帐,在发货之前,一定要保证收到全部应收货款。如果格方开立信用证,也要充分考虑信用证是否有单据欺诈的可能、信用证中是否包含有软条款、是否有被拒付的法律风险。

(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如果中方谈判实力强,合同适用中国的合同法当然是一个好的选择。如果不能适用中国法,货物买卖合同可以约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格鲁吉亚是公约的缔约国。应避免约定中方不熟悉的法律。在确定争议解决条款时,考虑到仲裁的保密性、终局性和执行的便捷性,可以选择仲裁。如果约定仲裁,应当具体明确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最好选择国内的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使用仲裁机构标准的仲裁示范条款,并明确约定仲裁规则和仲裁语言。


第四章 格鲁吉亚商业组织设立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节 格鲁吉亚商业组织设立的制度

 

一、企业组织形式

1.股份公司(JSC)

JSC是一个法人实体,其注册资本被分为等值的股份。设立JSC无最低资本要求。JSC的股东可以通过发行额外股份来增加公司的资本。JSC以其总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不对JSC对第三方的义务负责。股东信息一般不能公开获得。

JSC中有两种类型的股票,即普通股和优先股。同一类别的所有股票享有同等权利。普通股在股东大会一股一票,而优先股没有投票权。优先股以固定利率收取股息。该收到股息的金额和程序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章程也可以就确定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权利做不同的规定。 同一类别的股票应为其持有人提供平等权利。任何对未来分红的承诺无效。

拥有超过50名股东的股份公司须由独立登记人持有股东登记册,而拥有50名及少于50名股东的股份公司可自行持有或由独立登记人持有股东登记册。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于每年或临时召开股东大会。通常情况下,股东会议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批准年度报告、选择审计师和放弃优先认购权。股东会议的召开涉及特定流程并提前三十天左右通知。

股份公司不必须设立监事会,少数例外情形除外。股东会选出监事会成员,任期一年。监事会负责监管董事的活动并批准特定的主要交易。股份公司可自由选择由一名董事或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董事有权代表公司并对公司负有审慎义务。

2. 有限责任公司(LLC)

LLC是在格鲁吉亚注册公司的最常见形式,也是最容易设立和运营的一种实体。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对公司出资的财产。 LLC可由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建立。与JSC不同,股东不能对外发行任何额外股份。

《企业家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无最低要求。注册资本可以现金或实物缴纳。如以实物缴纳的,无需聘请审计师对已缴纳的资产进行估值;但是,出于税务原因,仍然建议将实物出资进行估值。《企业家法》未规定注资的具体流程和期限,这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

《企业家法》允许企业所有人自行决定设立和构架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治理规则,规定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利润的分配模式。

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有一名或多名自然人和/或法人股东。通常情况下利润是按股东各自享有的所有权权益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股东会。该会议将通过与公司章程修改、重大交易、兼并及收购等主要事项有关的决议。如所有股东对书面拟定的决议表示同意的,则无需召开股东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可拥有一名或多名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并有权对外代表公司。董事由股东会任命。董事对公司负有审慎义务。

3. 有限合伙(LP)

LP由几个合作伙伴以共同的名称开展持续和独立的企业活动。对合伙企业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固定担保金额的是有限合伙人(komandits);承担无限责任的是普通合伙人(komplementars)。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包括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的名称,并注明“LP”。

只有普通合伙人(komplementars)可以批准有限合伙的章程并对其进行更改。

4.普通合伙(GP)

GP由几个人以共同的企业名称共同开展独立的企业活动。普通合伙企业的公司名称应包括至少一个合伙人的名称,并在名称中添加“GP”。合伙人对公司可能承担的任何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若执行合伙人的财产,债权人应获得对合伙人的执行令状以及针对合伙企业的执行令状。

5. 合作社(CO)

合作社的目标是发展共同的业务并增加其成员的利益。 合作社的目标是实现其成员的利益。 合作社主要不是为了获取利润。 合作社以其自己的财产对债权人负责。

6.个人独资企业(IE)

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创立的,其创业活动应以企业的方式进行。在法律关系中,此人应代表自己行事。 IE不是法人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行使其作为自然人的权利并履行其作为自然人的义务,就其在创业活动中产生的义务对债权人的承担无限责任。

7.分支机构

任何外国法人实体(商业或非商业),如无意根据格鲁吉亚法律成立上述单独的法律实体,可通过在格鲁吉亚建立分支机构经营其业务。分支机构不是法人,不被视为单独的法律实体。因此,其责任可能不仅限于分支机构本身的资产。应注意的是,在格鲁吉亚注册的企业的分支机构无需登记注册,但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常设机构)应由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登记该分支机构的法定地址。外国企业若提交了格鲁吉亚立法规定的文件,则登记机关有义务为外公企业的分支机构(常设机构)登记。

二、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商业实体的一般规则

1.注册机构 - 公司注册由在格鲁吉亚司法部内运营的国家公共注册机构进行(LEPL,以下简称公共注册局)。注册完成后,公共注册处发布记载公司信息的摘录,在登记过程中向公共登记处提交的所有文件都是公开的。

2.章程 - 根据格鲁吉亚法律,注册的公司必须向公共登记处有提交章程。 公司章程内容公开,公司创始人可另外签订股东协议,阐明公司管理和公司运营的细节。但创始人没有义务将股东协议提交给公共注册处。

3.注册资本 - 公司无需在提交给公共注册机构的任何文件中注明其注册资本的金额。

4.印章- 格鲁吉亚的公司没有被法律要求必须刻制印章; 但是,在与银行,税务机关和交易相对人打交道时,公司可能被要求在各种文件上使用印章。 因此,建议公司刻制印章。

  5.公证和认证 - 在格鲁吉亚以外的国家/地区签署的文件应以适用于相应程序的方式进行公证和认证。

三、法律实体的分类

2016年6月8日,格鲁吉亚议会通过了一项新《会计和财务审计法》,该法将实体按其规模分为5大类。 对I-IV类实体而言,每类有三项指标,如果满足其中两个标准,即属于该类别的企业。具体分类见下表:

类别

总资产(百万拉里)

营业利润(百万拉里)

雇员数量

I

 > 50

> 100

> 250

II

< 50 

< 100

< 250

III

< 10

< 20

< 50

IV

 < 1

< 2

 < 10

V

PIE

公共利益实体(PIE)包括:商业银行和信贷机构、小额信贷和保险公司、非政府养老基金、投资基金、非银行存款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其他被格鲁吉亚政府定义为PIE的公司。

 

 

第二节 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选择适当的商业组织形式

在格鲁吉亚设立企业程序上比较简便,但要注意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外国人可以在格鲁吉亚设立个人企业(IE),外国公司可以在格鲁吉亚开设分公司或格鲁吉亚代表处,但在这两种组织形式都是非法人,出资人对企业债务会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可以选择的法人组织形式还有有限合伙企业(LP),普通合伙企业(GP),合作社(CO),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公司(JSC)。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意味着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不同的责任,也影响企业的税负,因此要权衡利弊,慎重选择。

特别要提示的是,2017年7月《企业家法》通过了修订,增加了新的条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由一人创设。如果企业实体只有一人,则由他行使股东大会的权力,行使该权力所做出的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其他企业实体与一人实体签订的正常业务以外的合同,也应为书面形式的。

二、履行相应的报告义务

如上文所述,《会计和财务审计法》对实体进行了分类,且对不同类别的实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审计和报告要求:对I类企业要求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所有公共利益实体(PIE),I类和II类实体都有义务编写管理报告。管理报告应包括:实体活动的报告(发展计划、股份变动、风险评估和管理工具等); 公司治理声明(上市实体的义务); 非财务报表(属于I类实体的PIE的义务)。 PIE和I类和II类企业应向审计公司提供管理报告,以便审计公司出具审计意见。

《会计和财务审计法》对I类,II类和PIE类实体于2017年1月起生效,2018年1月起对III类和IV类实体生效。报告应在报告期后的10月1日之前填写并备案。该法的其他重要要求还包括:主体应至少每年编制一次财务报表; PIE应在其网页上公布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连续在两个报告期结束后,该实体不再符合规模类别表中的至少两个标准,则实体的规模类别应发生变化,并应适用新类别的要求; 财务报表和支持文件应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保留6年。

三、正确对待行政机关对公司的审核
   
依照《企业活动控制法》,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和其他经授权的行政机构如有合理的理由认为企业有违反法律的情况,有权利对企业进行审核或检查。实行检查时,控制机构应向企业出具书面的权利义务清单。企业还应了解,该法规定,如果一个控制机构已经检查了一家企业,其他控制机构或该控制机构的其他分支不应因同一事由再次检查该企业。

企业应配合相关检查工作,比如为检查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条件;指定了解相关事项的专人作为主要联系人;在提供文件之前,应确认它们与检查工作相关,并且检查人员是有权看到的。应保留所有提供的文件文件的副本或记录。如果检查人员希望与任何人面谈,管理层代表最好同时出席,并对会谈内容进行记录。虽然相关检查可能耗费时间并且影响公司业务,但它们是生意的正常组成部分,公司不应试图隐藏文件或向检查人员提供误导性的信息。


第五章 格鲁吉亚税收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节 格鲁吉亚的主要税赋和税率

 

 

在格鲁吉亚注册的公司或在格鲁吉亚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任何实体均应在国家公共注册机构注册,这是强制性的。格鲁吉亚国家公共注册机构应为每个纳税人分配一个识别号码,用于所有税收,包括海关税。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未经国家机关登记的情况下进行活动时将受到经济处罚。

2010年,格鲁吉亚将关税法和税法合并为一项新的《税法典》,旨在提高透明度。新税法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继续以免税或减税的形式向国际金融公司、在FIZ经营的国际公司和免费仓储公司提供税收激励。

一、主要中央税种及税率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税收居民和非居民个人仅对从格鲁吉亚来源收到的收入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形式,都是应税收入。

如果个人在税务(日历)年度中的任何12个月内在格鲁吉亚居住超过183天,则该个人被视为格鲁吉亚的居民纳税人。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其他形式的补偿、以及自然人企业家从其经济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但是个人从居民企业收到的股息和利息,如在分配前已缴税,则不需再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应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有:1.向格鲁吉亚的自然人或雇员支付工资(包括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雇主(自由经济区企业除外);2.向在格鲁吉亚提供服务、但未在税务机关登记为纳税人的自然人付款的自然人企业家、组织及其常设机构; 3.在格鲁吉亚开展创业活动的自然人,企业家和合伙企业。

个人收入所得税按收入的20%的固定税率征税。住宅房地产租赁的总收入按5%的税率征税。

年收入不超过GEL 30,000的个体企业家或年收入不超过GEL 100,000的小企业,如果他们只按照财政部长令从事顺序允许的活动类型,则可以获得微型企业的资格。具有微型企业地位的个人不得缴纳所得税。小企业的收入按5%的税率征税。

居民企业向自然人,非企业(非商业)法人实体或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5%在源头征税。

(二)利润税

在格鲁吉亚设立的法人实体通常被视为税收居民,并按其全球收入纳税。在国外设立的法人实体通常被视为外国税收居民(即“非居民”),仅就其在格鲁吉亚所取得的收入、或就其通过其在格鲁吉亚的常设机构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纳税。利润税是对格鲁吉亚和外国企业赚取的利润征收的。

格鲁吉亚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单独缴纳利润税,而是将其利润(或亏损)与总公司企业合并报表,后者支付总利润税。

自2017年1月起生效的新利润税规则汲取了爱沙尼亚的税法经验,采用“爱沙尼亚模式”征税,从根本上改革了格鲁吉亚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常设机构(PE)的利润税制度。改革以前,公司按年度应税利润缴纳的利润税;改革以后,公司在利润分配时才缴纳利润税。

与改革相结合,自2017年1月1日起,某些税收规则不再适用于居民实体和非居民实体的常设机构,包括税收折旧规则,资本弱化规则和税收亏损结转规则。但应注意的是,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和微型融资机构,新规自2019年才适用;对与石油和天然气有关的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如果协议订立于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其利润要根据2017年1月1日之前适用的税收规范征收。

自2008年1月1日起,格鲁吉亚将企业利润税由原来的20%降至15%。企业的应税收入是指通过常设机构或在格鲁吉亚境内取得的收入。应税利润是纳税人在日历年度内取得的总收入与该年度内的扣减项之间的差额。格本地企业的利润税按其在世界范围内收入的基础上课征;外国在格经营的企业按其在格境内获得收入的基础上课征,与格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的企业适用协定。免费提供货物/服务、超出一定金额的代理/娱乐费用均应纳税。

纳税报告期是一个日历月。 必须在报告日历月之后的月份的第15天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三)增值税

就税法而言,增值税征税的对象是应税交易或应税进口。应税交易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包括在格鲁吉亚境内无偿提供的的商品或服务。应税交易不包括格鲁吉亚境外的供应商品/服务。应税进口是货物进口。对于进口货物,增值税按进口货物的海关价值征收。

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客户通知后的30个日历日内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电子形式的。

对大多数的商品均征收标准税率的增值税,即18%。按是否可以追回进项增值税,可以将免税交易分为两类:可退回进项增值税的,如货物出口(虽然在实际上格鲁吉亚很难获得出口增值税退税);而对某些药品、乘用车、出版物、大众媒体和婴儿用品的进口免征增值税,但无权追回进项增值税。

 外国公民在格鲁吉亚境内购买的货物,在将货物带出境时,有权要求增值税退税,前提是货物在购买后3个月内运出,并且每件货物在一张收据上的价值超过GEL200(不含增值税)。

要获得退税,外国人必须以格鲁吉亚财政部正式批准的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交收据。由格鲁吉亚财政部确定增值税退税货物清单、卖方签发收据的标准和退税程序。  

(四)消费税

在格鲁吉亚境内生产应税消费品、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都需缴纳消费税。在格鲁吉亚境内由客户提供的原材料生产或制造的应税消费品,货物的生产者须缴纳消费税。

由于消费税是间接税,因此与格鲁吉亚生产的出口物品有关的任何消费税通常可以退还给出口商。不同的消费品适用退款程序的消费税率不同,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包括:酒类,如葡萄酒,啤酒和烈酒(威士忌,伏特加等); 香烟和其他烟草制品; 汽车; 天然气,油,油馏分和其他由石油和沥青矿物产生的产品。 电子通信服务的消费税税率为应税交易金额的8%。政府每年可以在0%至8%的范围内审查和变更此费率。通过移动电话和家庭电话接收国际长途的消费税分别为每分钟GEL 0.15和GEL 0.08。如对进口产品征收消费税,则对国产产品也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用于消费的进口和本地生产的烟草制品(烟斗除外)和酒精饮料,必须加贴消费税贴,包括啤酒,浓度高于1.15度(瓶装50克以下的或10升以上的除外)。

根据《税法典》,禁止向格鲁吉亚境内供应和进口没有消费税贴的应税货物。税务机关应当扣押无印的进口货物。扣押的货物被视为国家财产。

二、主要地方税种和税率

(一)财产税

财产税属地方税,格地方政府可在《税法典》规定的允许范围内设置不同的税率。

1. 个人的财产税(土地除外)

个人的财产税的应税对象包括用于经济活动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和在建工程,以及游艇(机动船),直升机,飞机和车辆。

财产税税率基于个人的年收入金额是差别的,但税率不取决于他/她的税务居民身份,也不区分其财产收入是来源自格鲁吉亚国内或国外。如果个人的全球家庭收入在报告日历年内为GEL40,000至GEL 100,000,则财产税率为位于格鲁吉亚的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的0.05-0.2%。 但是,如果这样的年收入超过GEL 100,000,那么税率将在0.8-1%之间。

个人必须在报告日历(税)年之后的11月1日之前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在同年11月15日之前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企业的财产税

除自然人以外,财产税的纳税人还包括格鲁吉亚的企业、通过常设机构在其格鲁吉亚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企业,以及以其财产或部分财产用于经济活动的组织。对于外国企业,仅对其位于格鲁吉亚的财产征收财产税。

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列出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未安装的设备和在建工程,以及在组织的资产负债表上列出的用于经济活动的类似财产,除非经特别豁免,须按该财产的年平均账面净值1%的固定税率缴纳财产税。为了计算应税基础,如果不动产的购买时间在2000年之前、在2000年至2004年之间、在2004年当年,其在2017年年初和年末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不动产的账面净值应该分别乘以3、2和1.5。但是,如果公司根据重估方法记录其不动产,并且财务报表由政府公布的清单中包含的审计公司审计,则这些系数不适用。

(二)土地税

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用于农业和非农业用途的土地,均需缴纳土地税。土地税取决于土地的质量和地点,而不是基于纳税人的经济收入。

非农业用地的最高基本年费为每平方米0.24 GEL。应收税款的计算方法为年度基准税率乘以地域系数再乘以土地面积。地域系数的区分是根据地块的位置和区域做出的。

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纳税申报表应在每年11月1日和4月1日之前提交。

第二节 税收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履行国内的税收信息报告和纳税义务

企业应履行在我国和在格鲁吉亚的信息报告和纳税义务。纳税人应提交注明其收入和支出的纳税申报单。申报单格式、申报流程及电子申报详见税法及格鲁吉亚财政部法律规定。申报规则依税种有所不同。纳税人应根据不同的税种进行月度报税、季度报税及年度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成立或参股外国企业,或者处置已持有的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应当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进行信息报告。企业应注意两国在信息报告方面的要求,以防由于报告不及时或不符合规定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因此,如果是中国公司在格鲁吉亚境内有收入的,中国作为居民国享有征税权。

我国政府和格鲁吉亚共和国政府于2005年6月22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转让定价规则可能引发纳税调整

格鲁吉亚的税收立法包含全面的转让定价规则,税法中有一些具体规定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的税收。税务机关可以将非关联交易中应用的原则适用在关联方之间,确定关联方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

根据格鲁吉亚税法,税务机关可以比较关联交易的交易条件和非关联交易中的交易条件,并考虑市场价值,根据公平市场原则“控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格鲁吉亚转让定价规则通常遵循经合组织转让定价原则,适用于格鲁吉亚公司和相关外国公司之间的跨境交易;或格鲁吉亚居民公司和在低税收管辖区/离岸国注册的非相关外国公司之间的交易。基于经合组织的规则,格鲁吉亚认可五种定价方法,用于评估价格是否为公平交易价格:可比较的非受控(独立)价格法;转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净利润率法和利润分割法。

纳税人应保留同期转让定价文件,并在30个日历日内根据其要求提交给税务机关。

 

三、正确面对税务检查和审计

(一)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可以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对纳税人的活动实施现场的检查。定时检验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观察,以确定纳税人的收入、供应商品/服务的数量和雇员人数。这种检查至少持续七天,检查方式是连续记录纳税人在工作日期间生产和/或供应的商品/服务的数量。

定时检查确定的连续七天的营业额若与纳税人申报的前七天连续营业额之间存在差额,且该差额不低于10%的阈值时,企业会被处以该差额的20倍罚款。如果由定时检查确定的连续七天的营业额不超过GEL 25,000,则罚款最高额为GEL 100,000。

(二)税务审计

税务审计包括两种:案头审计和现场审计。

1.案头审计

案头审计是指税务审计员在不访问纳税人活动地点的情况下,根据对财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数据的分析,确定纳税人是否按格鲁吉亚税法的要求履行了纳税义务。如果在案头审计期间发现错误,纳税人将会被书面告知。

2.现场审计

现场审计可以全面或随机地审核与税收计算相关的文件。它是在纳税人的活动场所进行的。现场税务审计可以是事先有计划的,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将提前收到通知函。税务审计也可以不经通知进行。现场审核通常不超过三个月。审计师可以要求纳税人核实会计凭证和与税收有关的信息副本。如果纳税人拒绝提供此类文件,审核员有权该原始文件,但必须在现场审核结束时将其退回。

(三)纳税交易

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减税或减轻税收制裁。如达成交易,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就修订纳税金额和付款条件形成新的协议。如果违反了该协议,则每逾期一天将征收0.5%的逾期付款利息,最高可达税务负债的10%。

第六章 格鲁吉亚劳动与就业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节 劳动与就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格鲁吉亚劳动法》是格鲁吉亚就劳动就业方面的主要法律渊源。(简称“劳动法”)。该法包含很多强制性规范,企业必须遵循。

一、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与年满16岁或以上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针对14-16周岁的自然人,仅在取得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方可被雇用。

雇主有权获得应聘人的相关必要信息。雇员在应聘时应告知雇主可能影响其履职或影响雇主及第三人权益的情形。雇主有权对该等信息进行核实,以决定是否雇用该应聘人。

劳动合同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超出3个月的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方可签署一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合同:1.工作量是固定的;2.季节性工作;3.工作量临时增加;4.替代临时不能履职的人员;5.其他合理理由。

(二)劳动合同的修订

劳动合同的实质条款需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方可修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实质条款包括:1.雇佣起始日、雇佣期限;2.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工作地点;4.岗位和职位描述;5.工作报酬的金额与支付方式;6.加班补偿的方式;7.带薪和无薪休假的期限以及请假方式。

雇佣自然人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出6个月。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随时或无理由地解除而无需支付任何退职金。

(三)工作时间

    雇主和雇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以下为法律规定的假日和休假标准。

1.法定假日

以下时间为格鲁吉亚的非工作日假期:

1月1-2日 新年

1月7日 东正教圣诞节

1月19日 顿悟节

3月3日 母亲节

3月8日 国际妇女节

4月9日 国家独立恢复日,烈士纪念日

复活节周末 复活节,死者纪念日-复活节周末后的星期一(日期每年不同)

5月9日 胜利日

5月12日 圣安德烈使徒纪念日

5月26日 独立日

8月28日 圣玛丽节

10月14日 姆茨赫托巴(Svetitskovloba)

11月23日 圣乔治日

2.工作时长

工作时间不得超出每周40小时;或者,若企业需要8小时以上不间断的工作周期的,工作时间不得超出每周48小时。16-18岁自然人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出36小时。每次上班时间之间的休息间隔不得少于12小时。孕妇和新生儿母亲不得被安排夜班(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

3.休假

员工每年享有不低于24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以及不低于15个日历日的无薪假期。员工在雇佣起始的11个月后可申请休假。经雇主同意,年假可以累积至次年。

员工享受730个日历日的怀孕、产假和育儿假,其中183个日历日为带薪假。 如果出生时出现并发症,或生下两个或两个以上婴儿,带薪假为200个日历日。照顾5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可以享受12周的额外无薪假。

(四)薪酬

劳动报酬的形式和金额由劳动合同确定。任何法律规范仅适用于劳动合同未另行规定的情况。

工资应按月在工作场所发放。如果发生任何结算延迟,每延迟一日,雇主必须支付逾期金额的0.07%。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1.劳动合同到期;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已完成;3.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4.严重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或内部规章规定的义务;5.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或内部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且该员工在过去的一年内曾因违反相同义务而遭到惩处;6.因法院判决或决定的生效导致无法履职;7.雇员死亡;8.雇主开始清算程序;9.经济环境或者技术或公司结构变化致使必需进行裁员的;10.员工的资质或职业技能不符合其岗位或工作要求;11.除非劳动合同另有约定,长期无法履行工作(超出40个连续的日历日或者在6个月内超出60个非连续的日历日);12.其他可正当解除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

若劳动合同因上文第8-12项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雇主须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并支付1个月的薪资作为退职金,或者至少提前3天通知员工并支付2个月的薪资作为退职金。

若雇主在连续的15个日历日内解雇100名或以上的员工,雇主须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通知格鲁吉亚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相关员工。

二、关于雇用境外人员的规定

格鲁吉亚法律中并不存在工作许可证。格鲁吉亚法律并未对在格鲁吉亚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士规定任何特殊限制。一般而言,为在格鲁吉亚境内工作,外籍人士应当取得工作签证或居留许可。

(一)入境签证

 1.免签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地位法》为在格鲁吉亚的外国人引入了新的移民法规。根据新规定,特定国家的公民可享受长达360天的免签证待遇。公民享有免签证待遇的国家名单在相关政府法令中有所规定。 它包括但不限于欧盟(EU),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独立国家联合体(CIS)的成员国。

2.签证类别

格鲁吉亚的入境签证有多种类别,列举如下:

A:外交签证 - 政府官员;外交官员,国际组织的雇员;

B:特别签证 - 外国代表团成员及其行政人员;他们的陪同家属和其他人员,领事馆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国际和人道主义组织的雇员,维和部队成员;

C:普通签证 - 前往旅游的人,探访亲友的人;自由职业者,参加商务会议和谈判的人;科学研讨会,会议和其他科学研究,教育,文化或体育活动,医疗,朝圣的参与者;

D:移民签证 - 参加劳务活动的人;签署了劳动合同的外国人;根据《企业家法》进行访问开展创业活动的人;留学或留学探亲。 D型签证是获得居留许可和外交认证的先决条件;

E:过境 - 外国人通过格鲁吉亚过境进入第三国。过境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天。

3.申请流程

签证可以向格鲁吉亚驻外使领馆申请获得。如果外国人在格鲁吉亚,则可以在外交部领事处获得签证。签证申请必须以格鲁吉亚语或英语作出。短期单次入境签证的最长签发期限为30天。短期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可在任意180天内在格鲁吉亚停留9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进入格鲁吉亚境内需取得签证。可向格鲁吉亚外交使馆申请取得格鲁吉亚签证,或者通过官方网站申请,网址为:https://geoconsul.gov.ge。所需文件要求取决于签证类别(居住身份)。一般而言,以下各项须与签证申请一同提交:旅行证件(即:护照);资金证明,其金额足以供申请人在格鲁吉亚境内停留;签证费的支付凭证;个人照片(符合相关拍摄标准);健康保险;证明在格鲁吉亚境内有居住地的证据(如酒店预订等);表明申请人至格鲁吉亚的访问目的的文件(如:劳动合同;格鲁吉亚企业注册中心提供的摘录信息,表明申请人为格鲁吉亚境内某法律实体的创办人和/或经理;等)。

外交/领事代表被授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必要文件。外交/领事代表将在签证申请提交后的30个日历日内做出决定。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相关人士将遭拒签D类签证:申请者未持有签发有关签证所需的所有文件;申请者被禁止进入格鲁吉亚并且尚未就其在格鲁吉亚境内非法滞留缴纳罚金;申请者未提交所有必要文件,或者其所提交虚假文件;申请者未拥有在格鲁吉亚停留所必需的相关保险或资金;申请者在格鲁吉亚境内停留将威胁到国家安全和/或公共秩序或者格鲁吉亚公民或其他在格鲁吉亚居住人士的健康、权利及合法利益;出于国际政治原因,申请者不适合在格鲁吉亚境内停留的;有理由怀疑申请者在其签证到期后会在格鲁吉亚非法停留的;拒不提供有关其出行目的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格鲁吉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居留许可

希望在格鲁吉亚长期停留并寻求就业的外国公民应当取得D1类移民签证,它是工作居留许可的签发基础。在D类移民签证的基础上,外国人可以获得居留许可。居留许可证的申请目的应当与签证目的相同。居留许可的期限取决于具体条件。 外国人获得D类移民签证以进行劳工活动,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取决于他/她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取得工作居留许可证需要提交:

1.用人单位与员工间应签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1) 外籍职员的身份信息;(2) 外籍职员在格鲁吉亚的住所与实际地址;(3) 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劳动合同应以外籍职工的母语或其熟悉的其他语言起草。若劳动合同的签署语言不是格鲁吉亚语,则该协议应随附经公证的格鲁吉亚语译文。  

2.在劳动合同签署后的30个日历日内,雇主应当就此事通知格鲁吉亚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下的社会服务局。该通知应当写明外籍员工的专业和资质。

三、工会与劳工组织

任何人均可依据格鲁吉亚法律设立工会或成为其成员。工会代表并保护员工在其就业地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工会可签订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将规定保护员工权利的基本原则。

对因违法格鲁吉亚劳动法律、集体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而产生的雇佣纠纷,工会可参与解决。工会还可为保护员工权利举行罢工、示威游行或其他大规模行动。

四、劳动争议及其解决

根据劳动法,个人劳动纠纷须由雇主与雇员协商解决。提出争议的一方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开始磋商/调解程序。收件方需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0个公历日内做出回复。若在收件方收到通知后的14个日历日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提出争议的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若收件方未在上述14个公历日的期限内回应该协商/调解起始通知的,则相关事实情况的举证责任由该方承担。

当事人可约定将有关争议改为提交仲裁解决。

集体劳动纠纷与个人劳动纠纷相似,同样须通过协商解决。提出争议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发出相关书面通知。集体劳动争议的各当事方可向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申请为协商/调解程序指定一名调解人。若有关纠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部部长可能会自行决定单方面地指定一名调解人而无需各方申请。当事人可在争议磋商/调解程序的任何阶段,约定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

第二节 劳动就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注意劳动力当地含量要求

格鲁吉亚的失业率一直较高,对外国人在格鲁吉亚就业一般不持欢迎态度。外资项目中当地劳动力含量要求不低于70%,尽管此规定并没有被严格执行。中方工程承包企业一般自行派遣中国劳工赴格工作。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格鲁吉亚的劳动用工要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注意特殊群体如女性和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解除合同需要法定的事由。企业还要履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等义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劳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下设立了劳动监察部门,聘请了一名首席劳动监察员和25名劳动监察员。检查是非强制性的。公司会在检查五天前会得到通知,检查员没有法定权力处以罚款,只有在怀疑贩运人口或强迫劳动的情况下才能未经通知进入工作场所。企业可以拒绝未经通知的检查。

三、注意协调劳资关系

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后会面临多元化的工会环境。结社自由是格鲁吉亚的宪法权利。工会组织在集体谈判、组织罢工方面有比较重要的影响。

例如,2016年2月,约有格鲁吉亚工业集团(GIG)雇佣的750名在Tkibuli煤矿工作的矿工罢工,要求落实在2011年上一次罢工期间提高工资承诺。GIG经营两个矿山,其中Tkibuli出产的煤炭主要供应格鲁吉亚的水泥生产工厂,是该国最大的公司之一,在能源生产、天然气和房地产领域开展业务。格鲁吉亚工会联合会(the Georgian Trade Unions Confederation,GTUC)总裁Irakli Petriashvili和金属、矿业和化工工人工会(Metal Workers, Miners and Chemical Industry Workers’ Trade Union,MMCIWTU)总裁Tamazi Dolaberidze直接参加了谈判,矿工们在16天内重返了工作岗位,与雇主签订了一份新合同,合同约定从3月1日开始加薪7%,从4月1日开始再加3%。 GIG支付了他们在罢工期间一半的工资,也没有对罢工领导人进行惩罚。该公司还同意解决薪资不平衡问题。

罢工事件在格鲁吉亚并不罕见,中国投资者要学会和不同的工会协调,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专利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发明的可专利性

《专利法》第12条规定,可专利的发明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该法第16条规定了下列事物不被视为发明: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艺术作品;3)算法和计算机程序;4)教育、教学方法或体系,语言的语法系统,智力活动和游戏或抽奖规则的方法;5)商业和组织管理方法;6)构筑物或建筑物的设计、或空间规划的方案;6)信息。

《专利法》第17条规定了不予授予专利的发明:1)违反“公序良俗”的发明;b)通过手术或治疗对人或动物进行治疗的方法以及对人或动物实施的诊断方法,但使用这些方法形成的产品,物质或组合物除外;3)与植物或动物品种有关的发明,特别是动植物育种的生物学方法。通过这些方法获得的微生物方法和产品除外。

格鲁吉亚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对于药品专利,可以申请延长该期限5年。如果专利延长,则颁发补充保护证书(SPC)。

2.发明专利注册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日以后的两个月以内,将进行专利的形式审查。如通过形式审查,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通知后的二个月内要求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发明满足可专利性的要求,则发布授予专利的决定。如果授予专利,有关该专利的数据将在官方公告中公布。专利注册程序一般为2至3年。

外国申请人必须聘请在Sakpatenti注册的专利代理人提交专利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地址和国籍和申请说明;(2)优先权文件、优先权或PCT国际专利申请编号和日期;(3)权利要求,摘要和图纸;(3)委托授权书; (4)如果发明人和申请人不是同一人,则需要发明人向申请人转让权利的契据。

进入格鲁吉亚国家阶段的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在格鲁吉亚提交传统专利申请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

3.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与发明相比,具有较低的创造性,本质上是一种小型发明,在满足可专利性标准的情况下是可获得专利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后的两个月以内,将进行专利的形式审查。如通过形式审查,则在一个月内进行对新颖性的审查。如果符合新颖性的审查要求,则发布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决定。在格鲁吉亚注册的实用新型程序大约需要1年。

(二)外观设计

格鲁吉亚《设计法》第三条规定,设计是指产品或其部分的外观,表现为产品的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及其材料或装饰的特征。产品是指任何工业或手工艺品,包括其零件、包装、装饰、图形符号和印刷字体,不包括拟组装成复杂产品的计算机程序。如果设计是新颖的并具有个性,则应给予设计法律保护。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可以续展五次,即最长保护期25年。

格鲁吉亚的外观设计注册程序通常需要1至1.5年。如果要求优先权,新颖性宽限期是在提交申请或其优先权日之前披露工业品外观设计信息的12个月。

提交申请以后,申请将在2个月内接受形式审查。在完成形式审查后的3个月内,应要求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可专利性要求,则发布授予设计专利的决定。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注册的格鲁吉亚专利代理人办理申请。

二、版权

    1999年6月22日,格鲁吉亚颁布了《版权和邻接权法》。2005年对之进行了修订。版权保护适用于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等知识创造活动的结果。这些作品包括(第6条第1款):文学作品(书籍,小册子,文章,计算机程序等);戏剧和戏剧音乐作品,舞蹈或哑剧作品和其他戏剧作品;带有或不带有文字的音乐作品;视听作品(电影,电视,录像带等);雕塑,绘画,图形,平版印刷,美术和类似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地图,计划草图等;衍生作品(特别是翻译、改编、评论、演出、编辑、制成屏幕作品、文学和艺术作品的配乐);汇编作品(特别是像百科全书,选集,数据库这样的作品集合,只要内容的选择和安排是智力创造的结果)。

以下作品不受版权法保护:官方文件(法律,法院决定,其他行政和规范性文本)及其官方译文;国家官方标志(国旗,国徽,国歌,奖励,货币符号,其他官方标志和国家标志);事件和有关事实的信息。

版权法保护作者的个人精神权利以及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财产权利。使用权包括复制、销售、进口、公开展示、公开表演、传播、翻译和翻拍的权利(第18条第2款)。在美术作品方面,还有作品追续权(droit de suite)。

一般而言,原始版权所有者是作者;职务作品是例外。权利人可以向知识产权中心SAKPATENTI注册,但这不是必须的要求。作者死后,版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作者身份、姓名等精神权利不能通过继承转让,但继承人有权保护上述权利。作者可以通过版权合同进行许可,可以将财产权利转让给集体管理经济权利的组织。

虽然某些精神权利在时间上是无限的,但一般来说,作者版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其死后70年。

侵犯版权和邻接权导致民事责任,如恢复原状、停止进一步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包括利润损失)或没收侵权人的非法所得,没收和销毁侵权产品。

三、商标

1999年的《商标法》将商标定义为用以区分一个企业的商品和/或服务与另一个企业的商品和/或服务、可以用图形表示的符号或符号组合。

商标通过Sakpatenti注册方能受到保护。外国申请人必须由在格鲁吉亚注册的商标律师代理申请。提出申请后,收到申请的官方通知将在3-5个月内发出。商标的实质审查应在提交Sakpatenti之日起八个月内进行,审查时间通常为6-7个月。如果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Sakpatenti将发布授权决定并公布商标,经过3个月的异议期限之后,则发出支付注册费的通知。申请人在支付规定的注册费后,大致在3-4个月之内得到注册证书。整个商标注册程序大约需要14至17个月。

对Sakpatenti关于商标注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注册不依赖于对商标的使用,但如果连续五年不在格鲁吉亚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可以被撤销。格鲁吉亚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可以每10年续展一次。续展可以在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申请,并有6个月的宽限期。但是,如果宽限期届满,则无法恢复已失效的商标。

如果侵犯商标专有权,商标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终止侵犯其权利的行为;2)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3)销毁任何包含注册商标的图像,标签,印记,包装,包装材料和广告,副本或复制品;4)销毁用于创建商标的模具。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通过正式渠道维持国际注册商标

2017年3月10日,格鲁吉亚知识产权中心Sakpatenti发布警告信息称,该中心获悉,一家名为“IP Direct”的国际专利和商标名录组织在致函国际商标申请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其支付商标注册费和出版费。Sakpatenti提示,该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的信息仅发布在马德里体系的唯一官方出版物“WIPO国际商标公报”中,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向WIPO以瑞士法郎支付。

Sakpatenti为此提示有关公司和个人小心处理从未知组织收到的关于支付服务费用的任何信件。如果收到类似的可疑来源信件,可以咨询专利律师或联系Sakpatenti:info@sakpatenti.org.ge,电话:2 25 25 33。

二、与合作对象界分知识产权风险

在与格鲁吉亚企业进行合作时,在知识产权的责任上要做明确的界分,合同中可以要求对方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承诺和保证,防止因合作对象的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作产生新的知识产权,对该等知识产权的归属要做事先约定。

三、在并购交易前做好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如果并购标的中包含知识产权资产,在交易之前要做好尽职调查。首先要审查的是知识产权的权属,甄别知识产权的性质是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否有权属瑕疵,真正核心的部分是否实际处于被保护的状态,基于审慎性调查结果制定最终并购方案,确定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