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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国别经贸法律服务指南

第一章 国家基本概况

从地图上看,总国土面积达100.145万平方公里的埃及大致如不规则的四方形,且横跨非洲与亚洲两大洲。但位于两州的国土面积明显不同,其绝大多数国土都在非洲东北部地区,而地处亚洲的只剩苏伊士运河以东的西奈半岛,且仅占亚洲西南部一小部分。埃及整体坡度较为平坦,其中,沙漠地区占全部国土面积的94%,南北方向长1024千米,东西宽度为1240千米。另外,埃及拥有2900公里的海岸线。埃及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北边与欧洲隔地中海相望,南边和苏丹相邻,利比亚位于埃及西侧,而东边则为红海,且与以色列、巴勒斯坦两个国家交界。尼罗河总长为6700公里,其中穿越埃及河段长达1530公里。

 

 

 

埃及位于多个气候带,除北部沿海地区与尼罗河三角洲属于温和的亚热带地中海气候外,其余国土都是热带沙漠气候,南部地区就是其中一个地区,昼夜温差大,夏天炎热气温很高。另外,白尼罗河与青尼罗河都是热带草原气候区,但气候汛期和发源地不尽相同,青尼罗河来自于北半球;而白尼罗河恰巧相反,却来源于南半球。总体而言,埃及气候干燥炎热,雨量很少。

一、国家政治体制和环境概述

埃及,又称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于1953年采用共和国体制。穆罕默德·纳吉布为埃及第一届总统,此后包括纳吉布在内的总统,如纳赛尔、萨达特和穆巴拉克都是以军人身份出身,这为埃及政治打下了良好基础,而且他们在就职总统后弃军从文,也给军方提供了各方面的保障。

萨达特担任总统期间,《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永久宪法》以公民投票方法正式通过并公布。

该法对总统地位和选举方式等做了明文规定,首先,总统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和国家元首;其次,总统提名权属于人民议会、投票权由公民享有。

埃及“建立在多党制基础上”的政体确立于1980年。同年,经公民投票,埃及对宪法做了修改,总统可连选连任,并增加了“建立协商会议”的条款。2011年2月11日,穆巴拉克总统将国家最高权力赋予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同时,他宣布不再担任总统一职,宪法也被废止。埃及制宪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3月,由国家协商会议和人民议会共同选举产生的,规模达100人,之后被埃及行政法院认定无效,但同年6月予以重新成立。2012年12月,经两阶段全民公投,制宪委员会制定的新宪法以63.8%的支持率获得通过。该宪法明确规定四年为总统的最高任期,连任上限为一届,并且采用三权分立的系统:行政、司法、立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在埃及,人民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议员由普选产生,正副议长一年一选。享有对立法、批准年度计划和国家预算决算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权力。2014年1月的埃及新宪法预备修改原“两院制”,原先的协商会议也将改为“一院制”,并统称议会。新议会设有596个席位,其中448个席位归属不隶属于任何政党的独立议员,120个席位归属党派议员,28个席位的议员由总统直接任命。埃及议会选举分两期举办,分别为2015年的10月和11月。次年1月在议会大厦中开展了新议会第一次全体大会。

在埃及,司法机关涵盖法院和检察院。审判机关又可以分为三种法院,分别是由民刑两法院组成的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和行政法院。法官的任命、晋升、临时借调和处分等事宜均由埃及最高司法委员会决定。检察院完全独立,不隶属于任何其他机关,并实行垂直领导,对刑事案件的监控加以管理,其中任何一个检察官都可代表总检察长进行各项职能。

埃及是总统制民主共和制,埃及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着国家的行政权,直接领导和任免政府高级官员。总统由选举产生,议会根据至少1/3议员的建议提出总统人选,该候选人必须获得议会2/3的票数,才能提交人民公选。内阁是埃及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机构,由总理和内阁官员组成,管理日常事务,对埃及的改革发展设定计划。

二、对华经贸关系概述

1956年,中国与埃及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埃及自此成为首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洲阿拉伯国家,中埃两国高层经常进行访问,且外贸关系发展良好。

    中国与埃及经济贸易往来自古就有,实质上,在1956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前,两国高层就已经开展访问。两国政府间首个贸易协定在1955年8月签署。建交当年10月,两国通过支付协定,利用记账的方式进行贸易结算。 此后的近三十年当中,两国一直采取此方法进行贸易,双方政府每年都会派出代表团进行访问,签署年度贸易议定书,并附进出口货单,最后由双方国营公司执行。1985年8月,我国与埃及将从贸易结算方式变更为现汇贸易。1995年,两国在此基础上,又签署经济贸易协定。

    在20世纪90年代,中埃两国还签订了其他协定,例如:1994年4月的《投资保护协定》、1997年8月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偷漏税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签署于2009年,由埃及贸易工业部与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根据该备忘录,从2009年7月1日起,出口至埃及的产品,只有经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证书(CIQ证书),埃及相关部门才可以验证放行(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就是其中一个部门),该规定在2015年6月予以撤销。

    2012年8月底,时任埃及总统穆尔西访问中国期,双边政府和机构签署了以下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旅游部旅游合作执行计划》、《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埃及国民银行2亿美元授信协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埃及科研部规划咨询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1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埃及期间,双边政府和机构签署了以下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局关于苏伊士运河走廊开发规划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关于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二期的协定》,共约21项项目合同与协议。

    在中埃产能合作协议方面,时任埃及总统塞西在2014年最后一个月访问中国,双方就产能合作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意见。之后,中埃两国政府利用电话会议对该清单展开整理和商议。2015年6月,中埃产能合作工作组代表团访问埃及,中国发改委和商务部与埃及贸工部和投资部四部委进行了合作会谈。双方拟定了会议纪要,草签了中埃产能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电力、交通和工业领域的15个优先项目清单。塞西总统还在2015年9月对我国进行了访问,中埃四部委就产能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并就此签订框架协议。

    2006年11月,埃及宣布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的地位。最近几年,中埃政府都愈来愈重视两国经贸往来关系以及彼此协助事项,这从目前较为乐观的数据中即可看出。2010年,中埃双边贸易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根据我国相关统计: 

分类

同比增长比例

具体数额

双边总贸易额

18.8%

69.6亿

中国对埃出口

18.3%

60.4亿美元

中国对埃进口

21.9%

9.2亿美元

根据我国商务部调查报告,我国在2015年对埃及直接投资数额高达6.63亿美元,投资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金融业、工业、建筑业和信息技术产业等行业。解决直接就业人口近11000人,其中包括在埃及就业的中国人员约2400人。据埃及投资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底,在埃及投资的中国企业有1249家,在埃及外国投资国家中排第23位。

据统计,在中国驻埃及使馆经商参处备案并开展经贸活动的埃及中资企业机构共126家,其中在埃及合法注册设立境外企业70家。在这70家境外企业中,采矿业企业4家,且均为油气勘探开发和油田服务公司,占累计投资额的82%;制造业企业50家,主要分布在纺织、食品、建材、有机或无机化工材料、汽摩、电气设备、石油装备、五金、家电等行业,占累计投资额的12%;服务业企业16家,主要为港口航运、建筑业、通讯与信息技术服务、贸易服务、房地产、住宿和餐饮及其他服务等行业,占累计投资额的6%。

但是,这一贸易结构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贸易不平衡问题,两国进行贸易时埃及一直都是贸易逆差,并且这种状态很有可能继续恶化。因此,目前埃及对与中国商签自由贸易协定(FTA)不是非常主动。为了解决上列问题,埃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对中国商品设置准入门槛,另外,埃及政府还积极推动本国商品走向国际。虽然说这一措施不利于中国,但从长远角度,对两国贸易结构和埃及境内贸易环境优化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三、国家文化和民俗特色概述

埃及的阿拉伯文化极具非洲特征,并以开罗与亚历山大城最为明显。虽然埃及以阿拉伯文化为主,但是也有一部分黎凡特文化,该文化是一种将土耳其、希腊、叙利亚和法国等文化结合在一起的特色文化。从7世纪开始,阿拉伯侵入埃及,因此带来了丰富的语言和宗教文化,例如当时广为流传的阿拉伯语以及伊斯兰教。由于伊斯兰教不允许过分崇拜和追求偶像,这种规定把埃及人从原始的希腊罗马与法老年代中脱离出来。只有很少过去的传统在科普特教堂中以改良的方式保存下来。埃及城市里的中产阶级生活状态与欧美非常相似,例如民众在开罗就可以感受到国际社会氛围,不仅可以在大学、书店这种文化氛围较浓的地方体验,而且也可以在剧院和电影院有所感觉。电视和电影以及公共庆祝活动,在人们工作之余带来不少快乐。但是对于贫民而言,这种相对较为有趣的城市体验和中产阶级有着天差地别的感受。以上情形完全可以从198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纳吉布·马哈富兹(Neguib Mahfouz)的小说中体验出来。

2015年12月,埃及中央公共动员与统计局(CAMPAS)大楼的巨屏上显示,埃及人口突破9000万。地中海和尼罗河沿岸是最主要的聚居地。最著名的尼罗河贯穿埃及全境。尼罗河沿岸因为固定的洪涝带来的肥沃土壤。地中海沿岸因交通便利及受地中海气候影响不至于干涸,城市也较多。其他地方因热带沙漠气候的影响,全年炎热干燥。

在埃及的语言方面,阿拉伯语是正式的语言,另外,英、法语也常被使用。

公民权利方面,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曾数次声明,不论是科普特人、穆斯林,还是犹太人,都享有平等的社会和就业待遇,政府应给予其同等的态度,公民的权利公平且都享有自由信教的权利。

埃及的国教为伊斯兰教,90%的埃及人口为伊斯兰教徒。对埃及来说,爱资哈尔清真寺和爱资哈尔大学是整个国家中最著名的清真寺和伊斯兰教研究机构,象征着“灿烂和文明”,任务是保护、研究并传播伊斯兰遗产,所以又被誉为“伊斯兰科学权威”。

在埃及,总统负责任命爱资哈尔教长,教长管理教会事项,负责散发穆斯林学者、教师的馈赠以及颁布批准事项等,并在该教会内拥有很大的权利,他的命令与法律有着同等的效力,对争议问题做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其他机构只可遵从。

阿拉伯人在公元640年大肆涌入埃及,对埃及产生巨大影响,随后大约有900万古埃及后嗣科普特人被同化,但在其中一个方面却依旧保持旧有传统,那就是科普特人极其虔诚的信奉希腊东正教支派科普特教,在其聚居地依旧保存着其传统文化和历史古迹。

四、法律体系制度及环境概述

埃及的法律可以说是各国传统文化融合的产物,不仅包含本国一直盛行的伊斯兰教,还包括后来入侵本国的希腊与罗马法律制度,另外,英法两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埃及产生过极其重要的影响。

埃及法律的表现形式以成文法为主,还包含了习惯法和普通法。埃及成文法的制定受法国文化影响深远,习惯法和普通法分别是伊斯兰教和埃及本土的法律。埃及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宪法》以及各具体法典,如埃及民法典,此外,对于个人身份问题,主要适用的是伊斯兰教、基督教或犹太教等的教会法。1948年埃及《民法典》是埃及规范社会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适用于合同订立、执行与争议解决等。

在埃及,法律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和习惯法没有规定,法官会适用“伊斯兰教法原则”,如果法律、习惯法、伊斯兰教法均无规定时,借助于“自然法或衡平法规则”。

1981年,埃及颁发的《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是其在贸易和投资上的重要法律渊源,另外1997年颁布的《投资保护鼓励法》及其实施细则、2002年颁布的《经济特区法》及其实施细则是目前埃及主要的投资管理法律。这些法律主要适用的领域如下 :

法律

适用

《公司法》

所有投资

《投资保护鼓励法》

特定行业和部门的国内外投资

《经济特区法》

农、工业以及一些服务项目,建设对外开放特区

此外,埃及与投资密切相关的成文法律还有2005年《关于外国商品复出口时退还海关税和销售税的决定》、2007年《对抵离埃及者实行海关申报措施的决定》等。2014年6月塞西就任总统后,埃及政府又对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

埃及1963年颁布的《海关法》、1975年颁布的《进出口法》以及1999年颁发的《贸易法》及2002年颁发的《出口促进法》是对外管理贸易的相关法律法规。2005年,埃及对《海关法》和《进出口法》做出了修改,并公布了《进出口法实施条例》。埃及1995年成为WTO成员国,遵守该组织有关规则和所做的承诺。

埃及贸工部在2010年3月21日发布了第257号部长令,规定自中国进口的工业品在埃及海关清关时必须出示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

五、市场准入政策及最新规定

埃及在1995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其在入世时曾提出,在2005年完全实现入世要求。此后的十年间,尽管埃及政府采取多重措施,降低关税,开放市场,实现对世贸组织的承诺,但进展一直非常缓慢。直到2004年7月,埃及重新组阁后,以纳吉夫为总理的新政府加快了经济改革的步伐,在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市场准人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根据“2030愿景”规划,埃及将在2020年成为全球第90大投资目的国,到2030年成为全球第30大投资目的国。为此,埃及投资部将采取便利投资条件,简化法律程序,加大国内外宣传等手段招商引资。埃及政府将在2017年以前简化80%的投资手续。

根据埃及1997年的《投资保护鼓励法》以及2000年埃及政府的规定,以下领域受到投资保护和鼓励:

 

此外,在2000年,埃及政府又将以下领域增补进保护鼓励范围之内:

全部或部分地下管线的设计、建造、管理、经营或维修以及地下管线现有部分的管理、经营或维修,新城区的开发,程序设计和电子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信用分类,内河运输工具的建造、管理、经营或维修,工业和公用设施项目的执行管理,垃圾、生产活动和服务活动遗留物的收集及再利用等。

埃及在投资方面的限制规定有:外国建设建筑公司的严格资质要求:第一,形式的唯一性,只能合资建设;第二,外国资金所占股权不得高于49%;第三,外国打工者比例不能高于10%;埃及境内严禁外国人从事商品交易和批发、注册从事投标业务的商业代理业务,进口业务、棉花种植业等仅限本国投资者从事;未经埃及特别委员会批准,外国商人不得才可开展超市创办和连锁经营的活动;未经国有航空公司(埃及航空公司)批准,任何私营或外国航空承运人不得开展从开罗出发和抵达开罗的定期航班的业务;同样,根据埃及2003年4月新颁布的《劳动法》规定,企业招收员工和介绍职业等工作也仅限本国人进行。

埃及中央银行已有数十年未发放新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牌照,因此外国公司进入埃及金融业的唯一方式是并购当地银行或保险公司。

2004年埃及《关于修改投资保障和鼓励法实施条例部分款项的决定》第47条规定,在自由区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烟草、秘制烟草、鼻烟、香烟、雪茄制造工业;各种含酒精饮料、烈性酒制造工业;武器、弹药、爆炸物制造工业以及与国家安全相关联的项目。第65条规定,禁止自由区内生产的烟草、秘制烟草、鼻烟工业和各种含酒精饮料、烈性酒销往国内市场。

埃及对于外国投资并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法》或《投资保护鼓励法》,通过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和内陆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埃及驻华大使马吉德·阿米尔声明,我国在所有对埃及投资的外国中名列第15,比英美法德、比利时、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名次靠后。为了提高对中国企业投资吸引力,埃及采取了相关举动,例如在去年埃及政府专设“中国事务小组”,其涵盖范围包括两国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及时发现两国贸易往来中的问题并对其加以解决,组成该机构的成员都是由总理领导、以内阁部长。

埃及前总统塞西于2014年12月,对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国事访问活动。在该国事访问活动中,中埃双方都同意打造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对于这一决定,中国资深中东问题专家吴思科表示,这一举动对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能起到推动作用,保留两国之间的友好传统,并且更有利于实施我国新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带动周边国家的合作发展。

“埃及在多年的动乱之后百废待兴,在能源、交通、工业、服务业等很多领域都有庞大的需求,而中国的企业在这些方面具有技术和资金优势,且可以享受到‘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支持。现在是推动中埃关系进步的绝佳机会。”吴思科说道。 

吴思科表示,除了传统的合作领域,习近平主席2014年在中阿合作论坛上提出要与中阿共建“一带一路”构建“1+2+3”合作格局,可从三个方面寻找突破口,分别为新能源、核能和航天卫星,同时,两国也还在推动高科技领域方面的共同进步。

六、埃及营商环境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2018》显示,埃及营商环境评估排名居第128位(总计189个国家和地区),比2017年报告中排名(第122位)略有下降,报告对埃及营商环境的排名是基于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产权登记和破产处理等四项指标的评估。埃及在“一站式”投资服务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分析人士称,埃及在营业登记方面不断改革将是恢复投资者信心,释放私营部门潜力以及促进整体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前沿距离分数(DTF)显示每个经济体与“前沿水平”的距离,它代表自2005年以来每个指标在《营商环境报告》样本的所有经济体中观察到的最佳表现。经济体与前沿水平的距离反映在0-100的区间里,其中0代表最差表现,100代表前沿水平。营商便利度排名范围为1-190。

第二章 外国投资法律制度

从传统上看,埃及为从整体上推动经济发展,造福人民,改善就业状况,一直在努力提高对外资的吸引能力,并制订了一系列的适用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年份

法律

1997年

《投资鼓励法》(2015年修订法案)

2002年

83号《经济特区法》(2015年修订法案)

2005年

《所得税法》(2015年修订法案)

1991年

《销售税法》

1981年

《公司法》

1976年

《商业注册法》

上述外商投资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投资鼓励保障、税收优惠、项目审批、公司注册及日常运营、融资信贷、外汇管制及外国人签证办理等方面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投资鼓励法》颁布的目的在于为投资者设置一个完善的投资法律框架,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消除了对外资的歧视性待遇。该部法律开启了18个新投资方向,目的就是让外国资金大量涌入埃及。该法自颁布以来,在方便投资者、改善政府办事速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因此埃及政府先后四次完善该法,争取打造完善的投资体系。

埃及2002年83号特区法的投资优惠及投资保证相关规定包括:特区内企业不实行国有化政策、特区内企业财产不得任意扣押、冻结和没收、特区内的企业具有独立的产品和服务定价权、特区内土地使用权最多为50年,可以延展、特区内企业无需进出口许可即可从事进出口等投资保证措施;进口关税,经济特区为5%,其他投资区域为1%~55%、企业所得税,经济特区为10%,其他投资区域为20%~25%;个人所得税,经济特区为5%,其他投资区域为10%~20%;统一销售税,经济特区为0%,其他投资区域为5%~50%的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经济特区为50年土地使用权,其他区域为土地所有权、其他工业区及经济特区均为外国人占10%,本国人为90%。经济特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一条龙服务,办理手续较为简便,其他区域多数为非一站式服务,办理手续相对繁琐、争议解决方式,经济特区除具有一般的诉讼和仲裁方式外,还具有特区内专设的争议解决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争议解决的另外一种便捷方式。

埃及对于外国投资并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法》或《投资保护鼓励法》,通过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和内陆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埃及政府于2005年颁布并实施《保护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法》,该法旨在维护自由竞争,阻止限制及妨碍自由竞争的经济活动。该法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指一个人(自然人或法人)占有超过25%的市场份额,并拥有影响交易价格或数量的能力,且其竞争对手不能阻止这种影响。该法禁止市场竞争者间就提高、降低或固定产品的销售或购买价格以及按区域或按客户类别进行市场分割等方面达成协议;不允许经营者就妨碍竞争与供应商或客户达成一致;原本就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妨碍他人进退市场;禁止在商品价格、交易条件等方面歧视具有同等条件的买家或卖家等。

第三章 贸易管理法律政策

埃及投资部及下属的投资与自由区管理总局(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Investment and Free Zone)是主管投资的主要机构,总部设在开罗,在各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该机构实行总理负责制,负责制定和修改《投资法》、控制外资项目和保税区、改善投资环境和提供咨询服务等。

埃及有关外贸管理法律制定和修订情况一览表

《海关法》(1963年制定,2005年修订)

《进出口法》(1975年制定,2005年修订)

《贸易法》(1999年制定)

《出口促进法》(2002年制定)

《进出口法实施条例》(2005年制定)

2006年第10号部长令第12条(2007年4月29日埃及财政部颁布第256号部长令修订)

1995年,埃及成为WTO成员国,一直以来遵守WTO相关规则和入世承诺。埃及财政部2007年公布的第256号文件规定,埃及驻出口国的使领馆负责审查进口的埃及产品原产地文件。如果埃及尚未在出口国设立使领馆,则由其他设在出口国的第三方使领馆的阿拉伯贸易代表认证。

根据埃及法律规定,进口商品清关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经使用的商品、规定目录的二手商品、主管外贸的部长批准的二手商品;

(2)根据主管外贸的部长指令,商品应配有国际编码;

(3)进行清关的进口商品应附有写明生产商名称、商标(如有)、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的发票;

(4)除了特殊说明的情况,对于价值超过5000美元的进口商品,应通过在埃及境内运营的银行以任何正规方式支付;

(5)商业进口商品清关时需提供进口商注册卡,进口商品应在该卡注明的商品之列;

(6)进口商品清关须配有经主管部门认证的产地证明。未配有产地证明的商品,在商品所有者提供根据海关定价填写的无条件保单后可予以放行。产地证明须在6个月内提供,否则须根据1975年第118号法第15条款从保单中扣除补偿费用,保单在提供产地证明后返还。生产型或服务型项目进口生产、运营及服务用必需品,无需进行进口商登记。

展览和会议总局(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exhibitions and conferences)主席负责批准有关组织和个人参加国际展览会,并允许市场和获准在埃及举办展览的参展商在展览会或市场组织者指定的地点出售展品。展览品的销售在展览总局或海关局的管理下进行,且不得超过展厅当地消费。用于商业、生产、特殊或个人用途的货物应符合进口标准,不需要签发原产地证书和装运证书。

埃及卫生部(Egyptian Ministry of Health)禁止进口完全为成品状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维生素,规定这些产品必须由当地有执照的制造商销售。制造商也可以选择向当地制药公司发放原料和预混原料,由他们按照埃及卫生部的规定处理和包装,这样当地的企业才能生产食品添加剂,并进口原材料。

埃及卫生部规定,新的、二手的和翻新的医疗设备,无论是复杂还是简单,都必须获得卫生部的许可,并遵守美国食品和健康控制局或欧盟标准机构的批准才能进口,且该医疗设备必须在原产国接受安全检查。进口商应向卫生部提交进口医疗设备的书面申请、经官方卫生原产地部门认证的产品安全证书和由制造商提供的证书原件。此外,进口商应证明其有能力为埃及进口医疗器械提供售后服务。

据埃及称,外国投资者若已经取得并提交了投资和自由区总局局长签发的正式批准文件,则可以进口制造期限一年以下的乘用车自用。

埃及卫生部规定,药物规划政策中心(Drug Planning Policy Centre)和营养研究所(Institute of Nutrition)负责登记和批准从国外进口的膳食和营养补充剂。在埃及,进口膳食食品的商人必须申请为期四个月至一年的食品进口许可证。不同产品申请的有效期为1-5年。许可证过期后,进口商必须以大约500美元的价格更新许可证。如果在当地市场上出现相同或近似的产品,申请将不予批准。

2008年4月,埃及正式成为《京都公约》的缔约国,致力于达到世界海关组织规定的通关手续标准。埃及财务部负责制订关税政策,而执行机构是埃及的海关。2009年11月,中国海关和埃及海关签署《海关行政互助协定》。

第四章 公司设立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当公司在埃及注册时,他们既可以选择《投资保护鼓励法》(Investment Protection Incentive Law)(1997年8号法案)进行登记,并有两种备选模式:a.工业区模式;b.自由区模式,也可选择《资本市场法》(Capital Market Law)(1995年92号法案)和《经济特区法》(Special Economic Zone Law)(第83号法案)进行登记。当一家公司在埃及注册时,可以根据该公司的商业模式选择适当的公司形式,有五种主要的公司组建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企业(仅埃及人可以申请)、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外国投资者可以参加但不能管理)。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可以设在埃及。代表办事处应当根据《商业代理法》(Commercial Agency Law)(1982年第120号法案)设立。

投资和自由区总局服务中心(Service Centre of the General Directorate of Investment and Free zones)是企业在埃及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主要机构。企业注册公司代理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所示:

在埃及办理公司注册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有限公司合同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②验资报告等资金到位证明或实物估价报告;

③车间租赁合同或土地买卖协议;

④公证材料,如公司注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⑤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⑥投资者的安全质询表;

⑦设立法律顾问和财务监督机构的信函;

⑧企业名称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

⑨公司雇佣的埃及籍和非埃及籍员工比例。

上述表格中的所有材料必须由公司股东签署,并由公证处公证。登记过程中,应当将注册企业要求的上述文件和注册公司的文件报送审批机关。投资者委托的注册公司代理人必须根据公司类型选择埃及银行开户并汇入法定注册资金。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将注册资本的10%以上汇入该账户,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一次性汇入该账户,并由银行开具保函证明资金到位。保函原件由银行直接寄给投资保税区国家行政管理局,复印件寄给注册代理人和公司创始人。投资者持银行出具的注资证明复印件前往投资管理总局,由该局的法律部负责审查合同;投资者必须向律师协会申请批准公司设立的合同,再将合同送到不动产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投资者应向法律部提交公证文件,由法律部作出决定,批准公司成立并公布结果;然后投资者持法律部同意公司设立的决定和相关资料向企业登记机构办理注册,并报法律部备案;法律部应当通知银行解冻投资项目的资金,企业据此开展正常商业活动。

第五章 外汇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依据埃及1994年出台的《外汇法》,明确规定投资企业有权在埃及银行申请开设美元账户,而且也有权保留其利润(以美元为准),对于外汇的兑换没有任何的限制。依据《投资法》(第八号)也作出相同的规定,假若企业依法清算时,允许其资金一次全额汇回;并且对其他的情况也作出了规定,企业可以在5年内对其所有的金额分5次汇回。需注意的是,从1999年开始,对于国际收支水平来说,埃及是属于逆差,致使外汇储备较薄弱。虽然埃及政府为了对外界保持良好的形象、引进国外资金,承诺对于企业的利润能够优先汇回,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对于一次性兑换的外汇规定的最高限额。

进入21世纪后的第二年,埃及镑的无限制兑换的这一措施被慢慢的弱化了。埃及政府为了确保埃及重要领域的商品进口、用汇而采取了一种措施,即非间接的加入到外汇资源分配。

2003年,埃及对于其国内出口的公司采取了新的措施,即强制结售汇。宾馆、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等其他服务业可以直接从旅游者处收取外汇,不需要先将外币兑换成埃及镑;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或个人、旅游收汇单位等对于外汇收入的75%须出售给银行。旅游人员在埃及可以自由携带100000美元以下的外汇进出海关。超过的需填报携带声明。

2012年底埃及中央银行实行新汇率管理体系,凭借固定化拍卖美元来明确市场汇率。在此体系下,由于在正规渠道下美元的供应短缺,企业难以换到足够美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造成黑市活动猖獗,埃镑对美元黑市兑换美元的汇率曾达到8比1。此时,为了阻碍外汇的储备的下降,埃及的中央银行刻不容缓须实施一系列的举措:

 

举措

管理费

公司客户

日取现应3万美元以下

1%-2%(购汇个人)

并且埃及银行禁止持有资本1 %(之前的标准是10%)以上的美元长头寸。

当前埃及中央银行制定的外汇管制措施,严格限制换汇及外币汇出的用途:

(1)由于埃及整体处于外币短缺的状态,埃及当地中央银行对换汇用途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银行优先考虑进口基本的和重要的生活物资,按优先排列分别为以下几类:粮食、油、医药、化肥、原材料、以及机械类。对各个银行进行严格监管工作是埃及中央银行的职责之一,若银行存在违反规定,没有遵循以上要求类别优先换汇,将实施的违反规定的银行予以相应的惩罚。

(2)当前埃及中央银行对当地银行可保留的外汇头寸有相应规定:目前银行的外汇资金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在银行收到外汇后,可以给有需求的客户进行兑换。但当供给出现盈余的时候,每家银行仅可以保留少量(最多500万美元)外汇头寸,其余部分必须交给中央银行。

以上这些措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进口原材料所需用汇和企业利润的汇回。

第六章 土地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埃及2015年出台的新投资法对1997年第8号法(《投资法》)进行了修订,其中第71款至83款,主要涉及向投资者分配土地的相关程序,其目的是便于与土地相关各方之间的协调与沟通。该法对偏远地区土地的使用也设立了前所未有的激励机制,如允许通过购买、租赁和低价使用等方式分配土地。新投资法取消了对外国企业拥有土地和产业的限制,规定除西奈地区外(在这一地区外国企业必须与拥有51%土地产权的埃及企业建立合伙关系),无论其合作者及股东的国籍和居住地以及参股多少,公司均可根据其项目开展及业务拓展需要,有权拥有建筑用地以及进行房地产开发。埃及投资和自由区管理总局(GAFI)可协助投资者寻找并获得适合投资项目的土地。

依据埃及与土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的规定有所差异。埃及私人对于农业性质的土地享有所有权。而其他性质的土地的所有权则归国家。除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外,总统在经过国务会议同意之后,有权决定可在现有耕地上建设新的住房,其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各地省的政府机关。各地省政府对其所拥有的土地在进行处理时,应遵守国务会议的决定所规定的用途和权限执行。土地的处置和使用不得超越总统决定和国务会议决定之外的用途。根据1996年230号法,外国企业获得空闲土地后,应在土地协议生效后5年内开始建设。根据2007年350号总理令,无论股东或合伙人是何国籍,外国企业可以购买土地和房产用于商业运营,但战略地区除外。战略地区包括东、西、南部边境、红海和地中海的岛屿以及苏伊士运河沿线。外国公司不得购买西奈半岛的土地和财产,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获得不超过50年的使用权。

依据园区性质的差异,在埃及获取土地方面,外国投资企业获取的土地形式存在差异。在埃及的工业区范围内,埃及政府允许投资者向其买卖土地所有权,且对土地的使用期限不限制。

区域

售卖责任

老工业区

工业区管委会

新工业(私人承包开发)

开发商

自由区

禁止购买,只能租用

以下是在埃及购置土地的程序:

 

目前埃及用地供应依然较为紧张,获得项目用地的时间较长,土地价格在不断上涨。政府主导的大项目若进展顺利,土地供应紧张状况有望得到适当缓解。

第七章 税收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埃及税收法律主要包括所得税法,1991年11号《营业税法》,2008年196号《房地产法》。关于与各国之间的税务协定,埃及已经与51个国家签有税务协定。

财政部下属共有4个独立的税务局,4个之间的税局相互独立。

在经营活动开始4个月的期限内,纳税人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注册,并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通知税务部门。税务局为纳税人颁发纳税卡包括:

     内容

                 信息

纳税人

1、姓名 2、地址 3、身份证

法人(公司)

1、公司地址 2、法律形式 3、公司名称

4、经营活动类型

其他

1、应纳税种 2、注册地区税务办公室

3、税号 4、提交年报的日期等

投资局颁发的证明文件,投资者可以以此来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公司须每年按期向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不得偷税漏税,税务局负责对公司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

公司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埃及境内的常驻法人单位以及非常驻单位在埃及境内的分支机构、车间、工厂或其他单位。

埃及对境内公司纳税百分比:

公司类型

纳税百分比

除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石油总公司、中央银行等的公司

40%

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加工为业务的公司

40.55%

其他类型的公司

20%

境外股东股息

32%(预提所得税率)

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政府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透漏税的协定》,上文中提到的税率减低到8%,并且对于抵免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税额,可以向国内进行申请。

在营业税的征收方面,服务业和制造业经营机构年营业额超过54000埃镑,批发零售业年营业额超过15万埃镑的,进口商(不论营业额多少)均需注册缴纳营业税。上述有关营业税的征收,除需要注册缴纳营业税,还需要每月进行报税。在埃及,对于交易的进行,都应当按照不同的税率来进行缴纳。其中对于缴纳的类型也进行了一定的分类,如商品为10%-25%、服务为5%-15%,但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征收10%的销售税。现行营业税体系(正在改革并被增值税制度取代),通常不予抵消输入与输出服务税。

在房地产税的征收方面,埃及2008年196号法案于2009年起实施。房地产税方面,不仅对于购买房屋的要进行缴纳税款,连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出租也需要缴纳税款。以每年总租金6000埃镑为界限。低于这个数值,不用缴纳房地产税,高于这个数值,便要缴纳。用于生活住宿用的房地产年租金的30%。以及关于其他目的的房地产年租金的32%。

关于开发税的征收方面的征税对象包括:

1、雇员工资

2、埃及公董事酬金

3、工商活动收入

4、非商业职业收入

在征收税率的方面,对于个人来说,若其有上述的收入,以1.8万埃镑为界限,超出的部分按税率2%来进行征收。雇员应当每月都进行交税,雇员若有其他收入的,也可以以采用工资税来进行缴纳。

在关税的征收方面,为了加快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埃及在关税制度方面作了更深入的调整。根据埃及于2004年发布的第 300号及第410号总统令,将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从14.6%降低到5.5%。商品的从价关税税率从27%基础上降低了22% 。企业项目建设用进口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5%。

对于在埃及,印花税在两类来进行征收,一类为合同、发票等文件和票据;另一类为金融交易和证券。以下是主要类型的征税率:

类型

征税率

借款

8%

信贷

1%

广告

36%

保险费

3-20%

政府采购、支付服务费和承包工程费

2.4%

银行业务

0.0012-0.01%

股票交易

0.008-0.012%

埃及财政部在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对于执行新的印花税规定。新规定删减了印花税项目,降低了部分印花税项目的税率,以此来进行鼓励储蓄以及投资,来减轻企业税负。

个人所得税方面,征税项目不仅包括纳税个人在埃及境内的收入,也包括了埃及境外的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个人年收入(单位:埃镑)

税率

=5000

免税

5001~20000

10%

20001~4000

15%

>40000

20%

在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方面,由雇主和雇员来进行共同承担雇员的养老、伤残、死亡、失业和医疗保险,其中缴纳的方式为雇主从雇员工资中代扣社会保险,和雇员的份额一起按月向社会保障局进项缴纳。2014年7月塞西总统批准一项法律,以提高埃及市民的就业率鼓励以及鼓励将埃及作为经营地点,对于埃及籍的或者在埃及居住的外国人,若是在埃及境外进行经营活动的,都要向埃及缴纳税款;而对于定居在埃及境外的向埃及境内汇款的,这项法律并没有对此类汇款作要求,即对此汇款并不征收税,但对于是以埃及为职业中心,在其出国进行经营活动的所得收入,就要征收所得税。此外,塞西总统还签署法律对股市交易所得和现金股利征收10%的资本所得税。

括而言之,埃及在税收制度方面较为健全,税率简单。但埃及税种繁多,其主要包括有个人所得税、公司利润税、房地产税、开发税、关税、销售税、印花税和社会保险费等。

第八章 劳动就业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1981年埃及颁布第137号《劳动法》,随着埃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强,为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要求和挑战,埃及政府议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经过长期讨论和反复修改,于2003年4月7日颁布了新的《劳动法》,该法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劳动法规之一。埃及1981年137号《劳动法》、2003年12号《统一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在工作期限方面:

工作期限

是否埃及籍

申请部门

须申请的许可证或要求

工作的企业是否埃及籍

=6个月

是

无

无

是

>6个月

是

内政部

有

否

>6个月

是

无

有

是

>6个月

否

劳动部

有(有效期10个月,可续期)

是

在劳动合同方面:

主体

是否持有签订的雇佣合同

语言

雇主

是

阿拉伯语

雇员

是

阿拉伯语

社会保障办公室

是

阿拉伯语

需要注意的是:若招聘是试用的,必须在雇佣合同中标明,且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工作的时间也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如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个小时,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每天可以延长一个小时工作时间。每星期的休息时间必须超过24小时。如因特殊情况需加班,加班必须有加班费用。

带薪休假是为保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新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假期21天,而入职满10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假期一个月。

在保险和加薪方面,私营公司必须为雇员投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公司利润的10%应分给工人,工资年增长7%。

在解雇工人方面,埃及具有严格的要求,即不是严重失职的,雇主不得随意解雇自己员工。在解雇前,应当提交劳动部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但协调不是必须的,双方都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判决通常要求解雇前30天通知雇员,或给予1个月工资补偿。

在社保基金方面,雇员社会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雇员工资和酬金分为两部分。对社保基金的缴纳有两种类型,第一基本工资应当投保最高金额的社保,即每月缴纳875埃镑,保险费率为40%,雇主负责负担26%,雇员自己应当承担14%。第二基本工资超过875埃镑的部分及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应当投保最高金额为每月625埃镑,保险费率为35%,雇主负责负担24%,雇员自己承担11%。

埃及由于自身劳动力比较充足,就业压力较大,所以对外籍劳务有很明确的限制。根据埃及第159号 《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在雇佣外籍员工与埃及当地员工的比例不得高于一定的数值。强制性规定条件包括:

人数比例

收入比

管理类员工比例

管理类员工工资比

=90%

=80%

=75%

=70%

                    (埃及当地员工比外国籍员工)

2004年7月,埃及劳动部对于外国人签证的条件方面有了新的规定。新规定主要变化有11个方面:

(1)在办理手续时,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增加了提供外国人资历证明文件的要求。必须要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识的工作经历。但不对埃及籍当地员工形成就业威胁的除外;

(2)对前来埃及工作的员工的有效期限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有效期限为60天;

(3)放宽来埃及从事工作的限制,即外国雇员从事多项工,原来在办理签证时要递交以前没有办理过工作签证的确认,现在改为应确认是否办理过工作签证;

(4)增加临时签证制度。在办理工作签证的第一年,当劳动部门收取办理工作签证的文件后,发给受理收据,凭借此收据可以办理临时居留签证直至完成安全审查,转发正式签证;

(5)非埃及籍的人员进入埃及工作所申请的工作签证的时间发生改变,未更改前从提出申请签证之日起算,现改为从入境之日起算;

(6)在对外国人进行工作签证时办理的手续时,应当要考虑对等的原则;

(7)续签的时间要求。要求提前1个月办理。期满14天签证作废,人员限期离境不得补办手续,这项是新规定原规定是到期后,不得续签,可以重新办理;

(8)工作签证可以进行更换,也是指对于工作岗位的更换。凡是同一单位更换职业的,或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工作的地点或场所进行改变的,也应当到劳工办公室进行备案;

(9)埃及对一些就业行业的政策进行了修改,如自由区、石油系统和通信等高科技行业等的行业,外国人在此类行业不再享有办理劳动签证的优惠:3个系统不执行10%用工比例;可以不事先批准;继续适用不竞争原则;石油系统中不允许办理准许劳动许可等;

(10)第四年继续聘用的,要递交申请,说明埃及人不能顶替工作的原因,并要报劳动力使用和信息中心主任审批;

(11)原2004年7月6日公布的357号决定全部作废。

2011年以来,为保障本国就业,埃及政府对外来劳工的政策进一步趋紧。2011年3月,埃及新任劳动力和移民部发布部长令,决定停止向从事非稀缺工种的外国人颁发工作许可,以保障本国人就业。埃及劳动力部长巴拉伊强调,想要聘请外国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强制性的条件:

 (1)外国员工的工作是培训埃方员工,培训时间3-6个月;

(2)提供外国员工将培训的埃及员工名单;

(3)外国员工的工作领域为埃及没有熟练工人的稀缺工种;

(4)外国员工必须提前获得工作签证。 

埃及关于外籍劳工的新法规,对外国投资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作为工业项目,增加了项目管理和人员的委派难度。关键工作岗位都是与埃及人竞争的岗位,人员难以聘用,更无法延期,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而且因为严格控制超过比例聘用外国人,初期进入受控制,导致项目前期筹备工作难度加大,还增加了拒签的可能性,面临可能限期离境的风险。这些问题,对于项目的运行有着直接的影响;此外由于3年期限的原则,还需考虑人员交换会遇到的工作交接问题。

总体来说,埃及工资普遍不高,工人员工效率以及熟练程度低。培养员工成本略高。虽然埃及的新《劳动法》积极维护埃籍劳工利益,但是也有着一定的缺陷,如它对埃籍劳工保障,反而压制了埃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人之间也就缺乏了一种合理竞争力。

第九章 环境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

在埃及,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是是《环境法》,埃及1994年4号《环境法》规定,所有投资项目在建立前,必须向环境部取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法律规定所有在埃及设立的工业项目都要对自身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该评估要由埃及权威部门做出,是企业获得经营许可所不可或缺的文件。法律要求所有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对自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进行初步治理,达到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后才可向公共排污管道排放。

2005年10月26日,埃及政府以1741号总理决定对原《环境法》(替换原《环境保护法》)中对环境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大规模修订,重新制订了环境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内容,规定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处理方法以及污染源的管理方式。

2009年3月1日,埃及政府以2009年第9号国家令对原《环境法》进行了修订,新增沿海区环境保护定义及综合管理措施、臭氧层保护措施、设立总理级尼罗河水域保护委员会等内容。

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无论何种情况,排放不允许排入海洋,也不准许向捕鱼区、游泳区或自然保护区排放,以保持这些地区的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在Aqaba海湾的Taba和Rasmohamed之间的地区禁止使用鱼网或炸药捕鸟或捕鱼、海贝壳、珊瑚、蚝和其他的海洋生物。

无论何种情形的违规,违规者都要在公共事业和水资源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或清除自己的违规行为。如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做到这一点,公共事业和水资源部有权采取措施(如使用行政手段或吊销执照)消除或改正其违规行为和做法。

按照埃及法律,所有投资类项目在获得工业发展总局等机构颁发的最终许可前,都必须通过埃及环境事务署(Egyptian Environmental Affairs Agency ,EEAA)的环境影响评估。具体程序是:投资者向EEAA提交《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英文或阿拉伯文版),EEAA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项目环评通知书,一般耗时45天。费用根据项目类型和投资额确定,例如1个5000万美金的食品类项目,环评费用约为40万埃镑。环保的基本程序如下:

(1)完成IDA预批准后,办理IDA最终批准。

(2)准备好投资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报告提供给代理。

(3)在埃及环境署确定投产项目的环保评级(分A、B、C三类)。

(4)咨询埃及环境署,确定有环保证代理资质的相关院校或者教授,然后选择有环保证代理资质的教授。

(5)与代理签订合同后,给代理出具委托函,准备相关资料,提供编制环保报告。

(6)A、B两级耗时一般为1-2个月;C级耗时较长,需在投资所在省政府进行两次听证会,后将环保报告和听证会报告提交当地环境署审核批准。

编制环保报告的资料有:

(1)项目投资申报时的环评报告。(在中国申报项目时已经完成的项目计划书,包含有环评内容部)

(2)在埃及具体投资地点。在工业区的投资地点需有地图解释工厂的地理位置、周围的工程(公司,工厂)、风向、离居住地区的距离等信息。

(3)生产工艺全流程说明。

(4)用水量以及污水处理工艺系统的详细说明。其中用水需要有埃及自来水公司的证明函。

(5)提供电力、燃气等相关能源的初步合同。合同必须是埃及政府或者相关能源供应公司提供的有效证明函。

(6)如有废气,说明废气的控制工艺。

(7)如果有化工原料,还需要作防护与操作的说明。

(8)员工劳动保护的说明。

办理环保证的文件有:

(1)商业注册证。

(2)IDA预批准。

(3)土地合同。

(4)投资所在地工厂区域图要有当地政府盖章。

(5)能源与供水的正式确认函。

(6)环保报告。

(7)听证会报告(C级需要)。

埃及政府的环保管理部门是埃及环保事务国务部。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编写国家环保报告及其发展规划,制定各类建设和运营项目环保标准和规范,执行国际和区域环境公约,管理国家环保基金等。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埃及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的法规有:《专利和工业设计法》、《商标法》、《版权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

1949年132号《专利和工业设计法》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为申请之日起15年,可延期5年,工业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年,可延期2次,每次5年。

1939年57号《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权有效期限为10年,可多次延期,每次10年。注册人即商标的所有者,注册后连续使用5年以上即不得对所有者的所有权提出质疑。

埃及1954年颁布《版权法》,1992年第38号法令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版权法》规定保护版权至作者死后50年。根据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对违反专利和实用新型的责任人,处以2-10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4-20万埃镑的罚金。对违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责任人,处以4-10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20万埃镑以下的罚金。对首次违反未披露信息的责任人,处以1到5万埃镑罚金,如若再犯,处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5到10万埃镑罚金。对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根据情节严重不同,处以5000-20000埃镑的罚金,重犯的个人处以2个月以上监禁,并处罚金。对企业来说,初次违反的企业关闭不超过6个月,再犯的企业责令关闭。对新型物种,违反的责任方处以1-5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3个月以上监禁,并处2-10万埃镑罚金。

埃及也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和1954年《马德里公约》成员国,在上述埃及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外,外国投资者可适用《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公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制度及注意事项

根据政府间协议产生的投资合作,如果发生纠纷,主要依靠政府机构协调。企业之间简单的商业行为产生的投资合作纠纷,由企业自行协调或诉诸法律。解决纠纷一般适用埃及本地法律,如果涉及国际仲裁,可以向具有资格的国际仲裁机构递交材料,申请仲裁。

对于国内争议和涉外争议,埃及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有所不同。对于国内争议,普通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40000埃镑以下的案件,高级法院则负责审理40000埃镑以上的案件及上诉案件;对于涉外争议,埃及法院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涉外争议主要包括以下情形:被告是埃及国民或在埃及居住、案件涉及位于埃及的不动产、案件争议所涉义务须在埃及履行、由埃及法院宣告的破产案件、与埃及有紧密联系的案件、财产保全或临时措施在埃及执行的案件等。

埃及在2008年颁布了第140号法令,设立了专门的经济法庭对经济纠纷进行审理。

中国与埃及在1994年共同签署了《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协定中对于诉讼费用的减免、司法协助、文书送达、证人出庭作证、判决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1994年埃及颁布了《民商事仲裁法》,经过20余年的发展,埃及的仲裁制度已趋于完善。埃及最为知名的仲裁机构是开罗国际商业仲裁中心,该中心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埃及仲裁规定与我国基本一样。例如,使用仲裁程序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一旦仲裁庭确认双方仲裁条款的效力,法院就不会再履行管辖权;仲裁裁决具有执行效力,一裁终局;仲裁裁决无效或被撤销事由等。

埃及《劳动法》对劳动争议的解决作出了特别规定,优先适用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则依照该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优先由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埃及《民商事诉讼法》中对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进行了规定,外国法院判决在埃及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埃及法院无管辖权且作出判决的法院有管辖权;(2)原被告双方的诉权得到了保障;(3)判决是终局性的;(4)判决与埃及的生效判决或公共秩序不相抵触。

而中国与埃及《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第三章对于一国判决和裁决在另一国的承认与执行也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1)承认与执行的范围包括民事判决与裁决、刑事案件中有关损害赔偿的判决与裁决、仲裁裁决以及法院制作的调解书;(2)拒绝执行的情形包括判决尚未生效或不能执行、作出判决的法院无管辖权、判决程序有瑕疵以及判决有损于另一方的基本利益;(3)承认与执行的程序由双方依据各自国内法程序进行,并且不进行实质性审查。

附录

常用贸易投资机构信息

1.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参处

地址:NO.22,Bahgat Aly Street,Zamalek,Cairo,Egypt

电话:00202-27363712

传真:0020227362094

电子邮件:eg@mofcom.gov.cn

网址:eg.mofcom.gov.cn

 

2.埃及中国商会

会长:谢满定

电话:00202-24800930

传真:00202-24800922

电子邮件:xie.manding@csegypt.com

 

3.埃及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日坛东路2号

电话:010-65321825

 

4.埃及投资有自由总局

地址:Salah Salem Road,Fairgrounds,Nasr City-Cario 11562-Egypt

电话:00202-22649029

传真:00202-24055434

办公时间:周日—周四上午9:00—下午2:30

 

5.中国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

电话:010-64515042、64515043、64226273

传真:010-64212175

电子邮件:kgjyb@126.com

网址:www.caitec.org.cn

 

6.埃及律师事务所

AM律师事务所

地 址

City Light Tower A3,Third Floor,Office No.303,1 Makram Ebeid Street,Nasr City,Cairo,Egypt

传真&电话

+202 23520352/+202 23520702

手 机

+202 23520335

邮 箱

info@amlawfirm-egypt.com

业务范围

诉讼、仲裁、知识产权、兼并与收购、房地产与建筑、石油和天然气、旅游和旅游服务等

Kamal Fouad&Partners(卡迈勒福阿德合伙人)

地 址

5 El Masoody Street,Khalifa El Maamoon,Heliopolis,

Cairo,Egypt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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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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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第一章 贸易投资情况基本概述

一、双边贸易情况概述

中国与埃及同属于文明古国,两国之间经济贸易渊源深厚。在两国建交以前,埃及工商部长和中国外贸部长就展开了相访活动,这是两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进行往来的开端。此外,两国又在1955年8月签订了第一个政府间的贸易协定。自1956年中埃建交以来,中埃两国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程度日益加深。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埃双方在贸易往来上的交流互助与包含范围日益扩大。中埃双方于1999年宣布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2002年1月,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埃及工商联合会共同发起“中埃联合商务理事会”,并于2003年3月在埃及开罗召开中埃联合商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国和埃及的经贸发展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双边贸易关系取得长足进步。

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05年,中国和埃及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双边贸易额高达21.4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36%,相对于2003年,总体翻了一番。2006年11月,埃及公开对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予以承认,这标志着两国双边贸易又向前跨出了新的一大步。2006年时值中埃建交50周年,中埃贸易发展再创新高,双边贸易总额突破30亿美元,达31.93亿美元,同比增长48.9%。其中我国向埃出口29.76亿美元,比去年增长了53.9%,从埃进口2.17亿美元,与去年对比也有所增长,增幅为2.8%。除此之外,两国间贸易水平仍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并不断发展着。根据中国海关的相关统计,2008年两国的双边贸易金额同比增长了35.7%,具体数值为62.4亿美元,中方出口埃及以及埃及出口中方分别达58.1亿与4.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1.1%和78.6%。 

中国和埃及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两国合作的领域也在逐渐多样化,涉及投资、科技、工程以及区域开发等不同领域。但另一方面,中国和埃及之间贸易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也开始体现,双方的贸易差额逐渐扩大。其中,中国和埃及分别处于贸易顺差和逆差,并且这种趋势日益明显。埃及政府为了改变这种状态,加大了限制进口产品的力度,对从中国进口的成衣制品与纺织品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但是该措施对两国贸易发展的进程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埃及政府为达到提高本国产品的出口力度并缩小贸易逆差的目的,设立了一系列委员会,例如:出口发展银行及技术委员会、出口保险公司以及出口事务最高委员会,出口事务最高委员会是总理负责制。另外,还包括:大力扶持和提升民族工业的发展速度,尽可能多的生产进口替代商品;缩小从外国进口商品的比例;提高出口范围和比例,尤其是除原油和原棉外的非传统性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对等贸易,从而缓解埃及进口多出口少的巨额逆差问题。近年来,中埃两国贸易差额有所缓解,2016年,埃及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为7874亿美元,同比2015年8669亿美元的贸易逆差下降了9.2%。

而且,中埃双边贸易一直处于增长状态,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中埃贸易额一直稳步推进。如下表所示:

2011-2015年中埃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贸易额

增长率

出口

增长率

进口

增长率

2011

88.0

26.5%

72.8

20.6%

15.1

65.0%

2012

95.5

8.5%

82.2

12.9%

13.2

-12.7%

2013

102.1

6.9%

83.5

1.6%

18.6

40.5%

2014

116.2

13.9%

104.6

25.2%

11.6

-37.3%

2015

128.7

10.8%

119.6

11.4%

9.1

-20.9%

然而从中国海关统计结果来看,2016年一整年中,两国双边货物进出口额达113.25亿美元,相较去年同期(下同),降低了12.03%。其中,中国对埃及出口107.76亿美元,下降9.92%。受埃及实行进口注册制影响,中国对埃纺织品出口下降36.38%,鞋靴出口下降52.54%,家具出口下降11.68%。机电产品、纺织品、塑料及制品、钢铁制品、车辆配件等被列为中国对埃及出口的前五名产品,中国自埃及进口5.48 亿美元,下降39.76%。其中原油进口下降58.9%,石材进口下降13.45%。前5大进口商品为:原油、石材、润滑剂(油脂处理剂)、柑橘和矿砂等。2016年期间,中埃两国贸易顺差102.28亿美元,下降7.47%。

 

埃及主要出口商品构成(类)

(2016年1-12月)                                                                                      金额单位:百万美元

海关分类

HS编码

商品类别

2016年1-12月

上年同期

同比%

占比%

类

章

总值

21,804

21,120

3.2

100.0

第5类

25-27

矿产品

3,377

4,231

-20.2

15.5

第2类

06-14

植物产品

2,815

2,894

-2.7

12.9

第14类

71

贵金属及制品

2,546

630

304.2

11.7

第11类

50-63

纺织品及原料

2,460

2,729

-9.8

11.3

第6类

28-38

化工产品

2,403

2,043

17.6

11.0

第16类

84-85

机电产品

1,653

1,853

-10.8

7.6

第4类

16-24

食品、饮料、烟草

1,422

1,308

8.7

6.5

第15类

72-83

贱金属及制品

1,343

1,430

-6.1

6.2

第7类

39-40

塑料、橡胶

1,217

1,417

-14.1

5.6

第13类

68-70

陶瓷;玻璃

777

847

-8.2

3.6

第20类

94-96

家具、玩具、杂项制品

590

550

7.3

2.7

第1类

01-05

活动物;动物产品

415

437

-5.2

1.9

第10类

47-49

纤维素浆;纸张

253

255

-0.8

1.2

第17类

86-89

运输设备

156

98

59.4

0.7

第3类

15

动植物油脂

141

121

16.6

0.7

 

 

其他

237

278

-15.0

1.1 

二、货物贸易概述及趋势

中国是埃及货物贸易的主要合作伙伴,2016年,埃及对外贸易进口额中中国位居第1位,出口额中中国排第14位。

埃及主要出口商品包括如下五大类:矿产品、植物产品、贵金属及制品、纺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2016年,埃及上述五大类商品的出口总额为13601百万美元,合占埃及出口贸易总额的62.4%;另外,机电产品、陶瓷玻璃、饮食、烟草、塑料、橡胶等也包括在埃及主要出口的产品之内。

于埃及而言,主要进口商品同出口商品类似,一共也有五大类,主要包括: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化工产品、矿产品、贱金属及制品。2016年,这五类产品的进口额达到总进口额的60.8%,具体数值为10220百万美元,7887百万美元,7242百万美元,6322百万美元,5883百万美元。同期,进口的上述五大类商品额均出现程度不同的下降,按进口额顺序排列依次为,机电产品、矿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运输设备,化工产品。在此基础上,饮食行业、纤维纸张、动植物产品、橡胶、塑料、玩具、家具、烟草、木及制品、光学、纺织品及原料、动植物油脂、医疗设备、杂项制品等也包含在埃及常进口的产品之列。

 

埃及主要进口商品构成(类)

(2016年1-12月)                                                                               单位:百万美元

海关分类

HS编码

商品类别

2016年1-12月

上年同期

同比%

占比%

类

章

总值

61,806

69,788

-11.4

100.0

第16类

84-85

机电产品

10,220

10,427

-2.0

16.5

第5类

25-27

矿产品

7,887

12,222

-35.5

12.8

第15类

72-83

贱金属及制品

7,242

7,649

-5.3

11.7

第17类

86-89

运输设备

6,322

6,368

-0.7

10.2

第6类

28-38

化工产品

5,883

6,187

-4.9

9.5

第2类

06-14

植物产品

5,881

6,592

-10.8

9.5

第7类

39-40

塑料、橡胶

3,780

4,030

-6.2

6.1

第11类

50-63

纺织品及原料

3,180

3,933

-19.2

5.2

第1类

01-05

活动物;动物产品

2,869

3,276

-12.4

4.6

第4类

16-24

食品、饮料、烟草

2,789

2,811

-0.8

4.5

第9类

44-46

木及制品

1,397

1,627

-14.2

2.3

第10类

47-49

纤维素浆;纸张

1,385

1,490

-7.1

2.2

第3类

15

动植物油脂

929

618

50.2

1.5

第18类

90-92

光学、钟表、医疗设备

899

903

-0.4

1.5

第20类

94-96

家具、玩具、杂项制品

529

679

-22.2

0.9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7年,中埃贸易总额仍持下降趋势,中国对埃及出口下降,进口增速迅猛。截止至2017年4月,埃及是中国的第52大贸易伙伴。2017年1月,中国对埃及出口下降了29%,达7.93亿美元,而从埃及进口金额为1.03亿美元,增长了425%;2017年2月,中国对埃及出口12.61亿美元,下降34.72%,中国自埃及进口1.59亿美元,增长326.25%;2017年3月,中国对埃及出口19.50亿美元,下降28.71%,中国自埃及进口3.03亿美元,增长363.34%;2017年4月,中国对埃及出口27.65亿美元,下降25.31%。中国自埃及进口4.28亿美元,增长297.88%。

三、服务贸易概述及趋势

2013年,埃及服务贸易实现19.8%的增长,达到67亿美元。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贸易,埃及采取了设置贸易壁垒的方法限制外国投资商。例如,在建筑服务行业和电信行业,埃及对此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外资比例不可以大于49%。外国企业和自然人可对计算机服务业进行投资,但需满足一个条件,即埃及信息技术和通信部认定这个服务是某大型商业模块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且对于埃及而言,此服务能够为其带来利益。埃及政府部门规定,外国劳工的雇员比例不能高于一个企业总劳工数的10%;埃及政府对和计算机类似的产业人员管理作出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来说,有3年工作人员的本国人必须占到60%以上。

关于银行业,尽管自2010年开始,欧亚许多国家以及美国都纷纷提出让本国巨头银行打进埃及市场的请求,然而埃及中央银行明确拒绝该要求。这种做法已经延续了30年,同时,埃及政府也不允许外资银行在埃及设立分行。

 只有获得国家邮政总局(ENPO)的特定同意,才允许在埃及境内从事邮政服务以及快递行业。如果开展快递行业的是私人,要向埃及国家邮政总局支付相应费用,即“邮政代理费”,计算方法是按每年税收的10%来收取的。政府还在2009年用尽多种方法给予其更广范围的权力,例如允许其提升邮政代理费标准和同意许可私人快递服务公司的定价事项等。因为该机构并不是可以独立制定政策的单位,所以给国内该行业带来了巨大不利影响。

埃及电信一直保持着对该行业的排他状态。虽然埃及对世界贸易组织说明,预备签发全新的营业执照,但是埃及国家电信管理局(NTRA)还是延迟了本应在2011年中签发新的营业执照的计划。2009年10月,埃及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开始接受当地和国际上对新的营业执照的竞标,该营业执照允许的营业范围包括数据服务、语音服务以及消费者视频服务,但直至目前,新的营业执照还未签发。

从传统意义上来讲,埃及政府部门长期对外国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做出限制,严格规定只有埃及本国人才能从事进口业务企业的注册和经营。此外,根据埃及政府规定,商品流通和批发业务不能由外国人从事。且必须通过特别委员会的审核,外国企业才能在埃及开展连锁经营活动或创办超市。根据埃及劳动法,进出口海关清关人员必须是埃及人,导游也只能聘用埃及当地人。此外,埃及对放映外国电影有数量限制,对于每一部外国电影,分销商只能进口5份拷贝。 

在旅游业方面,埃及是世界四大文明发祥地之一,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遍地散落着古文明的遗迹,因而埃及的旅游业受到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游客的青睐。近年来,埃及的外国游客数量正在逐步增长,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中国、日本和乌克兰。2016年12月,共计55万游客前往埃及,其中,中国游客居多。中国国际旅行社统计数据显示,相比2015年,去埃及旅游的人数增长了58%。日本今年来前往埃及的人数实现了4-5倍的增长。2017年2月,一些国家也逐步减少了对埃及西奈半岛的旅游警示,这些国家主要有瑞典、挪威、芬兰和丹麦等。根据埃及驻华使馆所给予的相关数据表明,2017年前五个月与去年相比,中国人去埃及的旅游量和酒店住宿预订量分别提高了约94%和116%。现在,中国到埃及旅游人数已经位列全球第四。可见,中埃两国可以以旅游业为推动点,以此来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在两国的共同努力下,前景必定一片光明。

根据国家电网埃及分公司总经理刘光辉的说法,2014年末,埃及总统塞西第一次正式访问我国,就直接表明乐意与我国在有关电网的各个方面合作,主要包括:国家主干网、电网智能化、电网规划和加强电网管理等。这是由于其很欣赏我国“中国制造”和“中国速度”。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埃及2013年用电缺口达到500万千瓦,而总发电量也只达到2400万千瓦,这对埃及整个国家的政治稳固、工业和民众的日常生活都带来了很多的不便。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埃及决定采取“造血”与“输血”能力同步进行的方针。2014年,埃及与我国国家电网和德国西门子公司就合作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我国对长达1200多公里主干输电网进行有效完善和升级, 500千伏同塔双回交流输电线可以被看作人体大动脉,这一举措可完全解决埃及电荒问题,也为埃及民众生活和工业都带来巨大效益。另一方面,该合作也促进了中国的“走出去”战略,推动10多家本国工厂的生产力,机电产品与人力资源输出分别达6亿美元以上和近两千人的规模,也展现了“五通三同”的实施。中埃两国有力证明了合作共赢的良好模式,即真正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做 “一带一路”上的友邦国家。

在铁路建设上,2017年8月,中国的中航国际、中国中铁与埃及国家隧道局就埃及“斋月十日城”市郊铁路项目正式签订了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我国将为埃及打造一条连接开罗市区、斋月十日城和新行政首都的轻轨线,这将会是埃及境内重要的交通要道,同时也有利于埃及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国民出行,对埃及产生有利影响。伴随着埃及的经济复苏和“一带一路”项目推进,中埃两国在服务贸易行业将实现长足的发展,中国投资者在埃及的投资机遇无限。

四、其他领域贸易概述及趋势

(一)电力基础设施

  结合埃及的国情,以煤炭为基础的火力发电尽管存在环境风险和新的进口依存度的风险,但在未来几年依然会成为埃及的能源结构中较小但非常重要的立足点。由于天然气消费的上升趋势,来自天然气供应方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埃及的重工业在缺少可行的替代能源和广泛的政治支持的情况下,将越来越多地依靠煤炭来满足其需求。

  Al-Nowais Group与Egyptian Electricity Holding Company (EEHC)达成一项USD4.5bn的协议,以在苏伊士地区建造燃煤发电厂,这表明了埃及越来越注重利用煤炭发电。正如在2015年3月宣布的情况,该发电厂装机容量将达到2460MW。此外,FourWinds Group of Companies和Kuwaiti company Tharwa Investments于同月同埃及政府达成协议,建立一个装机容量为6000MW的燃煤发电厂,项目预计投资USD11bn。

  至于利用天然气发电方面,Egyptian cable maker Elsewedy Electric和German firm Siemens在2015年6月签署了一个投资规模为USD2.27bn的协议,将在Beni Suef建造联合循环发电厂,2017年,此电站开始发挥应有的作用。

正如在埃及工业的其它领域,埃及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高度依赖国际资金。由于埃及对MENA地区(主要是石油输出国)国家的多边组织和金融机构的高度依赖,使该部门的安全性非常脆弱。

例如,埃及国际合作部长Naglaa el-Ahwani在2014年8月同OPEC基金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ID)董事Suliman al-Harbash达成在Assiut建立装机容量为650MW的发电厂的协议,OFID将会提供USD55mn的软贷款。Assiut发电站在之前曾收到来自Kuwait Fund for Arab Economic Development的USD106mn和Arab Fund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的USD196mn贷款。

在2014年6月,埃及政府批准从Islamic Development Bank (IDB)贷款EGP2.75bn (USD384.6mn),目的是建设发电站。该电站预计装机容量1950MW,地点位于Helwan,在开罗以南。电站总耗资估计为EGP12.5bn (USD1.75mn),其余资金将从其它地区或全球性基金获得。

最后,还包括沙特投资USD1.6bn建设的连接沙特和埃及的3000MW的电力电缆,这有助于分担电网高峰负荷,也有利于促进海湾地区国家同埃及之间更广泛的电力贸易。Saudi Electricity Company和Egyptian Electric Holding将分担1300km传输电缆高达USD1.6bn的投资成本,只要两国达成谅解备忘录,工程公开招标就会开始。这笔交易会成为在长期解决埃及电力供应问题的一部分,一旦电缆安装完成,沙特将成为埃及的重要进口合作伙伴,这会增加埃及能源安全系数,该项目预计三年时间才能完成。

  在埃及巨大的电力缺口面前,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多样性及供应安全性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权威机构预测埃及将成为中东和北非地区(MENA)在未来10年内最具吸引力的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目的地之一。埃及可再生能源的起点较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BMI估计)仅占总发电量的1-3%之间,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减少对天然气发电的依赖(天然气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70%),由此缓解政府对燃料补贴的财政压力。

  埃及政府的目标也印证了上述观点,埃及目标在2020年将清洁能源(包括水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从目前的11%提高到20%左右。

  埃及政府在2014年9月推出了电价补偿政策(FIT),这使可再生能源对化石燃料更具有竞争力。一些亮点项目包括:

  西门子将安装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GW,并在埃及建立风力转子叶片生产厂。

  埃及政府已与国外企业签署了两项协议,以建立装机容量达5GW的太阳能发电厂。第一个谅解备忘录是与加拿大SkyPower公司的光伏设施;第二个谅解备忘录是与Tera Nix和总部位于巴林的Terra Sola Ventures共同建造一个装机容量为2GW的太阳能电站。

  另外,沙特ACWA Power International和阿联酋的Masdar将评估装机容量为2GW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该项目不仅包括500MW的风能,还有1.5GW的太阳能。

  西班牙Gamesa公司将负责担保同埃及国营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Authority(NREA)的合同,包括工程、采购和在埃及El-Zayt海湾建设一个120MW的风力发电厂。此项目将建设在离红海北部80公里的位置,并且已在2016年正式投入生产。

  Access Infra Africa财团寻求在埃及开发300MW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机会,该公司已获得埃及能源部颁发的开发风能和太阳能的资质。该财团包括阿联酋的能源开发公司Access Power MEA和Eren。

  意大利Building Energy公司同埃及Egypt's New & Renewable Energy Authority (NREA)签署了建造两座50MW太阳能光伏(PV)发电厂的谅解备忘录。对此太阳能电站的总投资数额已达EUR179.6mn (USD200mn)。这两座电站每年将产生143GWh的电能,通过220Kv输电线接入阿斯旺-开罗电网。

  (二)水利基础设施

  埃及除了在电力基础设施领域的强劲需求,由于现有的设施有限,埃及水利部门也对外部投资报以强烈渴望。埃及政府将在未来十年着力投资发展在水资源的供给和效率方面。污水处理厂和海水淡化厂是埃及最常见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在当前与尼罗河流域的其它国家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为了避免这种紧张关系的继续升级,埃及政府将可能利用来自于世界银行的资金援助用来开发海水淡化项目,以此来弥补尼罗河水资源的减少。由于埃及目前面临缺水的状况,因此必须增加在海水淡化项目的投资。在2015年9月各部门的公告中包括十几个基础设施PPP项目。此外,2015年9月,由Orascom Construction Industries、French firm Veolia和Aqualia组成的财团,确保了投资总额达到EGP5bn (USD636.3mn)的Abu Rawash污水处理厂项目。该PPP项目将起到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的作用,现在每天是1.2mn立方米污水处理能力,启用该项目后,处理能力将会提升至每天1.6mn立方米。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世界银行和当地银行将会对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该污水处理厂预计在开始建设两年后将能够为5.5mn人口处理污水。

(三)交通基础设施

埃及不仅有着丰富的市场和商业氛围,更位于“一带一路”的关键位置,所以埃及时刻准备好接受新的投资。同时,其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提高国内外投资水平,以实现埃及在经济上的可持续、多层次、包容性发展。为了打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埃及目前通过许多法案,主要包含提升投资透明化程度、对投资流程进行简略、去除官僚化和打造良好投资环境等措施。

埃及交通部长希沙姆·阿拉法特声称,将大力投资港口建设,预计会投入200亿埃镑(约11亿美元)。主要分布于亚历山大、杜米亚特、红海等地区,共有四个此类项目,其中有一部分项目在近期即可完成签约仪式并且开始施行。除此之外,经亚历山大港务局说明,为使港口污染难题得以有效解决,物流中心、木材码头和大型货运港口将在亚历山大港建造,埃及交通部将对其投资25亿埃镑(约1.4亿美元)。除此之外,为提升物流速度,亚历山大预计新打造多条高架路,实现港口和机场海空联运。

努韦巴港货运码头和萨法加港的打造是红海区域的主要建设项目,一共需要投资40亿埃镑(约2.2亿美元),这一举措不仅会减少尼罗河三角洲物流压力,也会提高上埃及港口的贮备与物流能力。而且,在上埃及地区生产的加工品若要出口到海湾国,可无需绕行而选择直接穿过此港,顺利抵达约旦亚喀巴港。

埃及政府认为,若想提高本国的工业化水平,就必须把物流和港口能力放在关键地位。根据数据表明,埃及正在全力提升本国交通、电网路网以及其余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目前对其的投资已超过150亿美元。另外,埃及还在继续吸引外国资金投入本国的相关建设中,从而使本国能够保持战略枢纽的关键地位,这也有利于我国“一带一路”的建设,加强亚洲和其他各地的友好关系。

苏伊士运河承担着全世界8%的货物运输任务,中国正在进行的巨大投资项目不仅会给合作伙伴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而且会发挥出其作为关键枢纽的作用。

埃及2020年工业发展和对外贸易战略的主要目标包括:出口率提升至10%,出口金额要达到300亿美元;工业生产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从18%提高到21%,具体金额要高达1000亿美元;就业机会达300万个。所以,埃及相关部门专注于打造五大战略核心,极力发展出口、工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和中小型项目以及落实治理标准与实现系统化发展。

在中埃两国投资论坛期间,两方最终就多个投资合作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协议。主要包括:

 

签署单位

协议名称

中国发展基金会、青岛港国际有限公司和苏伊士经济区

“艾因赛赫港口项目工程协议”

埃及国家遥感空间、科学管理局与中国航天局

设立中埃卫星组装一体化与测试联合单位的协议

埃及银行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达5亿美元的贷款协议

埃及电力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

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设施协议

回顾历史,中国与埃及合作议题都是围绕经济合作。截至2016年,我国成为了埃及的最大国际投资伙伴,而在非洲,埃及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位居第三。直到2015年,中国在埃及进行投资的公司由十年前的35家增长至1152家,投资总额排在24名,这些数据来源于埃及投资和自由区管理局的相关信息。

我国对埃及进行大规模投资,主要集中在产能合作上,就此,双方还对框架性协议达成相同意见,包括交通、工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18个项目,此外,还对通信与信息、工业园区等进行投资建设,涉及到多个领域。

(四)电商领域

良好的电子商务基础是埃及未来发展的一大优势。首先,现在越来越多的埃及民众能接触到互联网。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2年,埃及的网络普及率从12.6%涨至44%,这是埃及电子商务得以迅速发展的前提。第二,年轻网民对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据埃及《金字塔报》报道,目前该国约有4000万网民,其中65%年龄在30岁以下。年轻网民的购物需求成为拉动埃及电子商务的原动力。第三,电子商务提供了众多就业机会,得到埃及社会认可与支持。调查显示,2014年初,埃及失业率创新高,达到13%。失业不仅让一些人流落街头,靠沿街贩卖为生,也使一些年轻人情绪低落,甚至吸毒犯罪、偷渡出国等。新兴的电子商务,则能够为埃及年轻人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埃及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速客与政府、大学合作,在大学校园内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班,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失业率给埃及社会带来的不稳定。

但是,埃及电商要想得到长期发展,还必须打破目前的障碍。第一,最重要的突破口在于提升埃及银行卡的普及率。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0年埃及所有成年人中,仅9.7%的人有银行账户,18岁以下没有资格获得银行卡的人口则高达45%。其次,令人堪忧的安全局势阻碍了埃及经济整体发展。2011年,埃及发生政局动荡,自此以后作为其经济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几近崩溃的边缘;外国投资者也纷纷撤资,致埃及“造血”能力严重不足,现阶段只能依靠外国贷款和援助维持困局。这就是埃及电子商务无法呈现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原因。

不过,随着埃及的政治局势逐步恢复稳定,埃及的经济发展将会获得更多的机遇。随着经济的恢复,将有更多的埃及消费者改变购物习惯,从实体店转向网络购物。

埃及网络搜索引擎公司Yatoota报告显示埃电子商务的规模正在扩大。该报告称,电子商务网站使用者的75%为35岁以下人口,女性网民网购比例超过男性网民。埃及电子商务网站的数量到2015年年末估计可达450家。在消费类别方面,2015年,24.4%的网购者热衷于电子产品且进行大量购买,购买衣物类的比例为19.6%,采购家用电子产品的为11.7%,还有7.7%的消费者购买母婴类型的产品。另据埃及电子支付公司Payfort报告预计,2016年阿拉伯地区网购者数量将比2014年该地区网购者数量增加14%。此外,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Google plus、Linkedln等社交网站在推动阿拉伯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五)汽车领域

1.埃及汽车市场现状 

埃及在最近几年汽车行业止步不前,主要是因为埃及国内政局不稳,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汽车在埃及的发展十分迅速,主要表现在以下的表格当中:

时间

具体情况

1982年

普及率只有22‰,共93.2万辆

2010年8月

数量:574.3万辆

具体构成:274.41万辆私家车,88.83万辆卡车,33.8万辆出租车,11.23万辆客车;千人保有量约为72辆

对比2009年:多74万辆,增长14.8%

目前,在埃及的汽车工厂有27家,而有623家零部件供应商的工厂。 

实质上,埃及汽车普及率之所以大幅度提升,主要是因为:一是银行在近几年来提供大量汽车贷款服务,私人购买者可办理首付35%的零利率贷款,此方法方便快捷;第二,汽车进口关税比以前有所降低,比如小排量汽车进口关税字2004年开始由100%降低到40%;第三,2011年埃及爆发革命,在此之前埃及民众具有较大的消费潜力,经济与生活水平也都有所发展。

埃及汽车生产力并不是特别高,然而这已经是所有阿拉伯国家中水平最高的国家了。许多大型汽车公司目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的就是为了在埃及境内体验较低关税,所以他们在埃及境内建设工厂和组装线,这些企业主要包括奔驰、大众、通用和日产等等,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效果。同时,日产是在埃及境内完全独资的汽车企业,并且有且只有一家这样的品牌,直到目前,日产在埃及和中东北非地区受到热烈的追捧。需要注意的是,生产大巴也是埃及的长处,在埃及还未发生政变的时候,其大巴每年产出量就可高达14000辆。目前Marcopolo正与Ghabbour进行商议,预备在埃及境内打造一个巨大的客车厂,预估年产量为1500辆,投资金额总共为5000万美元。而对于通用来说,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与埃及进行合作,双方共同生产汽车,现在还投资3200万美元打造喷漆生产线,采用的是最为先进的高科技。更有甚者,在2007-2009两年期间,通用对埃及投资额已经多于7500万美元。再者,对于大众而言,其不仅在埃及境内建设专门负责出口汽车配件的生产基地,而且打造出了全世界的采购网络系统,实质上,大众从2004年就开始优化和改善供应者布局,为之后的网络系统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奔驰除在德国装配S级车以外,只在埃及也装配同样等级的车,而其他国家不享有此待遇。 

正如上表明的那样,有很多大型汽车企业在埃及境内建设生产基地,主要原因就是埃及对包含车身、驾驶座位和发动机以及其他配件等都有自身的要求。目前,各式各样的汽车在埃及的本地化程度都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

汽车种类

本地化程度

客车(如埃及生产、出口英国的超大型城市客车)

76%

货车(如通用汽车埃及公司生产的 TFR)

67%

乘用车(如吉利帝豪EC7和Ghabbour Brothers 且前者受欢迎度更高)

50%

就汽车的销售而言,因为埃及政局不稳而导致2012年6月与后一年同期相比也有很大差别,后一年比前一年总销量提升了17%,乘用车市场总销售也同比提高了18%,具体数额达16000辆。可见,从2013年开始,埃及的汽车销量才开始不断有所好转并迅速发展起来。另外,根据销售汽车来源分类:

时间

销售来源

数量

增长比

2013年上半年

整车形式出售

57000辆

14%

全散整件出售

45000辆

17%

如果按品牌进行划分,欧洲和日本汽车品牌在2013年埃及乘车市场中都大幅度提升,但其中增长率最高的依旧是中国,在同年前半年就已经高达128.9%,这都充分展示了我国汽车在埃及境内广受欢迎。此外,还有两种分类方式:

时间

分类角度

增长比例

数量

2013年6月

客车市场

19%

1827辆

来源

整车销量:23%

中国金旅客车:2363辆,上半年累计排名第二,位居埃及榜首

全散装件:49.9%

2008年的后四年中,除2008-2009一年内因金融危机影响进口汽车量有所降低外,其余时间段内此数量都大幅增长。甚至自从2010开始,数量由原先的68000增长到34万辆,经过相关预测,这个数量仍然会呈现持续飞涨的趋势,释放消费潜力。如果按照汽车品牌所属国家来看,进口中国汽车在2008-2012期间不断提升,而且在2012年就达到139万辆,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对韩国汽车产业造成了极不利的影响,而且这种差距在往后会日益明显,吉利在以后很有可能取代现代车型,成为埃及最重要的车型。

其实,不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在埃及这个国家内的使用年限都很长,但是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许多车主总是使用自己车辆一小段时间后就想购买新车,把旧车却转让给其他人,这种做法使得二手车的使用年限大大缩短。对于出租车而言,采用的又是另外一种方式,首先,车主要把原先使用的车交还回政府手中,其次政府报废该旧车,最后车主才会从埃及政府手中拿到应得的补偿。这种做法所涉范围还将不断扩大,客车、轿车和牵引车都将适用。但可以明确的是,这种做法对我国汽车是很有利的,而且会给汽车市场带来新机遇。

埃及政府还一直鼓励在埃OEM自行生产部件,然而目前监管力度不足,再加之无本地化标准,使得本地化水准相对较低。这些OEM涉及的方面主要包括了制动、滤清器、轮胎、排气管、照明、座椅、后视镜等。现在,对埃及政府而言,认证这些设备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原因就在于这些部件对出口和售后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情况却不容乐观,这些必不可售的设备在埃及却发展十分不充足,质量不优,数量也严重不足。  

2.埃及的汽车技术法规和认证 

为了迎合目前北非和中东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位于这些地区的许多国家都开始注重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即制定一个共同遵守的技术和法律法规,从而使包括汽车在内的产品在各个国家内无障碍流通。众所周知,消费者购买汽车以后,会很愿意跨越国界,去其他国家进行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各个国家之间改善交通设施,将多个国家都连成较为密切的整体那么同时制定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也显得更加重要了。经过观察发现,中东北非等地区的标准可以和欧洲相媲美,采用的都是联合国UNECE标准。另外,美国为了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接受他们的标准,就此与之展开谈判和商议。实质上,历史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也都很松懈,在过去的20年间,许多知名品牌的商品进入这些国家都无需过多检查。然而目前社会远不能和以前相比,如今市场混乱,有许多产品都打着知名企业的称号混入市场中,而相关规制制度还没有打造起来。所以,埃及这个汽车生产大国理应重新审视本国的标准和相关制度。现在,埃及基本采用的是UNECE标准。未来短期内,埃及汽车配件也会采用此标准,还有 WVTA(欧盟整车型式认证),UNECE1958协定书中适用埃及本地生产和进口的汽车认证,以及制定各项法规,主要涉及到环保、能源、防盗和安全等方面。然而埃及的整车型认证系统尚处于提案状况,这都是政局不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相关标准迟早都会被确立出来。需要强调的是,适用欧Ⅱ标准的两个地方分别有汽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并且两者之间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由于全球都越来越强调环保观念,为了符合这一要求,埃及对本国染料厂提出相关标准,其生产的燃油要符合欧IV、欧V。埃及工业部于发布32号法令,目的是对埃及本国生产的零件进行标准化,专门选定了其中的10个主要设备,包括了大巴、客车和商用车的不同部件,从而保障消费者安全和提高环境的良好水平。另外,为了保护乘客安全与达到其他目的,埃及对该标准不断进行修改和调整,以使它更加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另外,埃及为了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改善消费者水平,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消费者客户保护条例。这就要求埃及供应商尽好自己的本分,做到最好水平。另外,车辆只有不断进行远距离测验,相关公司给予车辆详细信息,响应消费者需求,才可以发展全新的品牌。

在埃及境内,只有拿到埃及OEM和供应商的备书,汽车企业才可以取得生产许可证。如果要进行进一步研究和开发,还要取得其他有关证件,同时获得埃及境内相关机构的帮助。 

3.埃及的汽车市场政策 

1995年,埃及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关于汽车的进出口法律规定也必须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进行。不仅如此,为推动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埃及还和欧洲、东南部非洲共同体都签署了相关协议,例如:在埃及-欧盟协定中,埃及就降低进口埃及的汽车关税与欧盟达成协议;目前,5~18吨的商用车已经取消关税,另外,乘用车、客车和半挂车的关税也会取消,预计年份为2020年。其次,在东南部非洲共同体的关税同盟内,外国产品也可享受免关税和低关税进入埃及,但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该产品应该被当作是埃及本土产品,所以对本地化率是有一定要求,必须要达到40%。除此之外,为了达到相同的效果和目的,埃及还签署《大阿拉伯区自由贸易协定》、《阿加迪尔协定》。埃及不仅有进口优惠政策,出口也同样如此,做出了如下规定:只要是通过埃及出口到其他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埃及出口,对此可给予汽车产品物流费50%补贴。以上协定都促进埃及在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从而推动埃及开拓西半球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 

同时,埃及仍然具有十分强大的市场潜力,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埃及人口按每年2%的比例增长,总人口数量达到9000万,这样每个家庭的孩子数基本上都可以达到四个以上,可见埃及在汽车市场上占据着强大优势。但是埃及的千人汽车保有量目前只有72辆,这就代表着埃及在汽车行业方面的可能性还未充分挖掘。实质上,埃及这个国家向来忽略工业的发展,相反,农业、房地产和旅游业等都发展十分迅速,但是目前,埃及也在此方面采取了改善措施,例如,埃及在加快新兴工业区的建设速度,一共有三个,并且都在地中海沿岸,这就是埃及现有的,可以吸引外商投资的有力资源。另外,外商投资者可拿到偏北地区50年的使用权,基础设备的价格也使投资者垂涎三尺。这类新兴工业区通过为投资者提供价格低廉的土地和高水平的生活氛围从而吸引其资金大量投入到埃及。

1992年开始,埃及允许外国汽车行业进入本国进行生产,这是埃及私有化政策之一。出于本国保护主义,埃及正在讨论对某些行业设立进口配额制度。埃及军工生产部做过一种研究,其结果展示出汽车行业国有化比率很低,当遵守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时,那就势必会对本国民族工业造成极大威胁。所以,虽然在2004年埃及极大缩小进口关税,但目前还是处于较高水平和标准。具体关税值见如下表格:

汽车种类

关税比例

销售税比例

开发费

总计

发动机排量在0-1600cc的进口汽车

40%

15%

3%

66%

排量在1600cc-2000cc的进口汽车

135%

30%

5%

221%

排量在2000cc以上的进口汽车

135%

45%

8.5%

271%

很多整车厂商都愿意在埃及境内进行组装,因为如果在境外组装的话,要多缴纳5%关税,通过这样的举措,从而减少税费。 

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家相比,埃及有许多和关税相联系的“当地含量要求”。

本地含量

本地化比例减税

最大扣减额

30%~40%

110%

 

40%~60%

115%

超过60%

120%

整车进口关税的90%

埃及为了吸引OEM对本国的贸易往来,因此制定了其他鼓励方针。如果进口的是完完全全在国外生产的汽车,关税大概是40%,然而其中45%的部件是在境内制造,那么剩下的就不能被看成整车,而是被看作零部件。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约一大部分关税,高达35%,因为零部件关税极低,只有5%,所以位于埃及的汽车公司都会通过不断的努力,为的就是达到这一标准和比例,从而享受较低的关税政策。埃及市场2004年在售车辆仅仅8000辆。其中,每100辆车在本地组装和进口车数量分别为45和55辆。这一规定其实对外国汽车制造商有很大好处,由于关税下降而导致汽车价格随之降低,消费者更会蜂拥而至,这也是他们进入欧洲市场的铺垫之一。

五、投资情况概况

(一)埃及投资吸引力

埃及在投资方面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位优势明显

埃及地跨亚洲和非洲两大洲,隔地中海与欧洲相望,苏伊士运河联通欧亚大陆之间的航运,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埃及具有交通发达、地理方便的优势,与亚欧非各个国家形成发达的空运与海运交通网,还包括与非洲许多国家交织形成的陆路交通网,基于以上理由,埃及可以与亚欧非的多个国家展开经济往来。

2.劳动力丰富

埃及是中东地区的人口大国,拥有多达7360万的人口资源和2000万的劳动力,廉价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且埃及劳动力相对中东其他地区素质较高。埃及目前正在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事业,培养具有工作技能的人才,以吸引外资。

3.自然资源丰富

首先,埃及的土地资源非常丰富,还有大量廉价土地暂时未得到开发。其次,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在埃及也是极其常见的。此外,还有丰富的磷酸盐、铁矿、大理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

4.埃及贸易条件便利

埃及积极寻求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合作,积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性经济组织,遵循上述组织的条约和承诺,也因此享有多种经贸优惠。

5.基础设施健全

埃及基础设施较为发达 ,它不仅拥有完整的交通网络系统,还有十多座大型桥梁。另外,埃及还有着苏伊士运河,其被称为世界最重要的商业大动脉,将东西方世界紧密的沟通在一起。埃及政府也高度重视跟随世界信息和通讯技术潮流,最近埃及政府正努力启动电子政务计划,通过高级手段提高政府机构和经济部门的行政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埃及投资者。

6.投资优惠政策

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埃及出台一些了投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行业鼓励和地区鼓励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二)中埃双边投资

中埃双方自1994年4月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后,还逐步签订了许多与投资有关的意向书和协议,促进两国投资关系不断发展。2011年埃及政局持续动荡,经济陷入困境,外国投资下滑,但是中国投资者对埃及投资仍保持向上趋势。中国和埃及都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上面临的挑战相似,利于展开合作。

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作为一个我国对非洲国家进行投资的合作区,在2009年11月正式揭牌。开发、建设、招商与管理等工作都被埃及泰达投资公司包揽。直到2015年,中埃双方通过七年奋斗才使对合作区投资金额累计高达1亿美元,公共配套服务体系也已经建立并且不断加以改造完善,投资额累计近9亿美元,提供了高达2000多个就业机遇和引入62家企业,该经贸合作区的规模化发展进入了稳定提高的阶段。

根据我国商务部的统计,我国在2015年对埃及的直接投资流量高达8081万美元。直至2015年年底,此数值上涨到6.63亿美元。此举解决了我国2400名左右的就业人员在内的11000名直接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服务业、金融业、工业、信息技术产业和建筑业是我国对埃及进行投资的集中领域。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埃及泰达公司、埃及发展服务公司、中埃钻井公司、华晨汽车公司、中国港湾、巨石集团、新希望等公司在埃投资额较大。据埃及投资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底,在埃及投资的中国企业有1249家,在外国投资国家中排第23位。在中国驻埃及使馆经商参处备案并开展经贸活动的埃及中资企业机构共126家,包含70家境外企业,不过已经在埃及政府进行了相关注册登记仪式,其他的分别为项目部和办事处等等。而这70家境外企业有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公司类型

主要从事

占累计投资额比例

4家采矿业公司

油气勘探开发和油田服务

82%

50家制造业企业

分纺织、食品、建材、有机或无机化工材料、汽摩、电气设备、石油装备、五金、家电等

12%

16家服务业企业

港口航运、建筑业、通讯与信息技术服务、贸易服务、房地产、住宿和餐饮及其他服务等

6%

第二章 贸易法律风险

一、贸易主管部门及法律制度

(一)贸易主管部门

埃及对外贸易的主管部门是埃及工业与贸易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Forign Trade)。该部门下辖进出口控制总局、出口促进中心、外贸培训中心、工业发展总局、出口促进银行、展览和会议总局、标准和质量总局、贸易协定局、商务代表处等机构。不同部门负责不同事项。贸易协定局负责保护本国贸易,因此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与WTO事务进行管理。任何与进出口商品控制和检验有关 的工作都由进出口控制总局包揽。展览和会议总局负责代表埃及在国外办展览,且对在埃及本国开展的展览负责。

另外,埃及企业家协会、工业联合会和商会联合会等是为推动埃及经济贸易往来,投资水平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而设立的,这三者都属于民间机构。与此同时,埃及还建设了一些官方机构,例如:出口发展银行和出口信贷担保公司等。

(二)贸易法律制度

为有效管理对外贸易,埃及制定了许多法律,主要有:1963年颁布的《海关法》、1975年颁布的《进出口法》、1999年颁布的《贸易法》、2002年颁布的《出口促进法》。2005年,埃及对《海关法》、《进出口法》做出了完善和修改,并且出台了《进出口实施条例》。

此外,埃及于1995年加入WTO,遵守该组织的有关规则,并遵守其所作的承诺。按照经济改革的要求和作为WTO成员国,埃及鼓励并宣传贸易自由化的策略,降低关税并逐渐缩小非关税壁垒,以及减少甚至取消进口障碍,扩大出口水平,推行私有化,自由经营,取消外汇管制。同时,为促进经贸发展,埃及签订了多个双边及多边贸易协议,包括利比亚、叙利亚、突尼斯、摩洛哥、黎巴嫩、约旦、伊拉克、土耳其等国。

1.埃及的贸易管理规定

埃及贸工部在2010年3月21日颁发了第257号部长令,明确规定,由我国出口到埃及的商品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必须展示相关的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颁发。

埃及贸工部还在2015年4月公开表明,依据中国要求,延迟针对中国进口商品的适用标准(CIQ)的执行时间,推迟到10月1日。执行进口商品新标准主要为保护埃及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劣质中国产品进入埃及市场。在新标准实施后,中埃海关和质监部门将启用电子证书系统,使企业无法伪造新的标准证书。

根据埃及法律规定,埃及进口货物通关须明确以下几点:

(1)进口申请报关

 

货主务必要亲自到海关履行货物申请报手续或委托代理人交换票据(海关管理局的进口许可证必须按时递交)办理,总的船货(包括茶叶和烟草)允许在不收费的情况下贮存8日,可在国营或私营的尚未完税的仓库或将其运入简易冷藏库,即可保存六个月左右的时间,然而当超过此期限后要征收滞期费,滞期费自然增长。

(2)进口单证

 

①商业发票:如没有特殊情况是需要原始发票的和在法律上获埃及领事馆批准,但信用证明是唯一的一种例外情形。

②价单:进口商需要提供两份材料,分别是进口申请许可证(如果需要进口许可证)和著名货物生产国的进口商品的估价单。

③货单:必须要给予标清楚的信息主要有:收货人的地点、收发货物人的名称、商品说明书、货物一览表、指定卸货港以及而且提货单的编码还要进行全部登记。

④射证书:对大部分农副产品的进港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提供能证明该产品没有受到放射性污染的说明书。

(3)进口管制

 

除埃及对外经济贸易部制定禁止进口的商品清单列明的商品以外,其余产品都可自由进口。另外,该部门还管理制定长期的外贸政策和准备每年的具体进口商品的计划。私营部门进口商品的外汇支付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许可和进口商自己的外汇来源。另外,对非出售的货物样品或价值广告品,如目录、商品价目表和幻灯片可免税入关。

 

(4)进口关税

 

埃及的基本进口商品的关税率为5%-50%,但这不包括奢侈商品的关税率。关税可用埃及镑支付。埃及征收进口关税所采用的是从价税。一般来说,若进口商品的发票价格与其固定售价相符合,发票价格作为征收其关税的基础,这个固定售价根据此类货物第一次进口的发票价而确定,如若发票价低于固定销售价,而海关价值就是固定销售价,这样进口商必须对发票外的差价补交关税。进口产品的发票金额倘若比产品实际价值小,那么将对于隐瞒商品价值的余额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是以征收商品发票金额的10%-100%来计算的。

 

(5)进口包装

 

对商品包装的要求较高,普通包装箱不仅要承受太阳暴晒,还要考虑装卸过程可能遭遇到的毁损问题,而高湿度包装箱则必须里外防水,再利用双铁皮将其捆绑以使更加牢固。如果是要制的包装箱,当其运到埃及港口后,就要进行一系列事前处理和杀菌。但如果是木制包装箱,就要用烟熏和熏蒸两种方法以达到杀虫的目的。若木制包装箱被发现木材害虫,埃及海关将予以扣留。

 

在埃及境内举办展览会的商家在主办方规定的场所销售商品、参与国家展览会和市场批准等事项全部都是由展览和会议总局主席负责的,需要征得其同意才可进行。同时,销售产品有一定限制,例如必须比展厅当地的消费水平低,而且在各个方面都要达到进口的水平和标准,还要遵从总局和海关局的共同管辖,不过不需要提供产地装运证和产地证。

同时,根据埃及国家卫生部规定,埃及相关部门对进口商品也做了严格限制,成品状态的维他命、食品添加剂和原材料只能由埃及本地获得批准的制造商进行销售,而其他部门和机构无权处置,还有一种方式即给予本地制药公司预混原料和成份,再依据相关规定加以打包。

埃及规定,新的、二手的以及翻新的医疗器械,无论是复杂的还是简单的器械,须经卫生部许可后方可进口,而且还要通过安全检查,这项检测是在原产国进行的,其次,还要获得欧盟标准署以及美国卫生和食品管制局的同意。此外,为了确保可以为进口医疗器械进行售后服务,进口商就需要提供其在埃及设立服务中心的有效证明。

埃及任何膳食食物与营养添加剂的进口登记和批准事宜都交由国家卫生部药物规划和政策中心以及营养研究所负责。埃及膳食食品的进口商必须申请许可证,但申请的产品类别仅限于在埃及市场没有相同类别的产品。不同产品所对应的许可证有效期也不等,但大致都在1年到5年内。进口商还需要在许可证期限届满后对其进行更新,所以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以下关于出口产品在埃及的相关法律的内容:

如果出口产品属于埃及境内的本国商品,那么无需办理其他多余手续,直接出口即可。但是如果非本地商品,则需办理出口登记才可。其次,并不是所有工厂和企业的产品都可以对外出口,这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和许可才满足此条件,否则是不允许其产品出口的。其中对石油产品做出了专门性的规定,出口这类产品也是需要征得石油总局同意的,主要包括汽油、燃料、柴油、煤油、重油、沥青和柏油等等。负责出口的商家或者相关代表为了获取出口批准,首先就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统计表,并在装运前就呈交给进出口监督总局分理处。倘若发生了一系列改变和紧急情况时,商家应该尽快的通知该部门,只有履行上述一系列程序以后,海关才可予以包装并且放行。该部门总局在发放产地证部门在发放证明时向分理处加以确认相关信息。

另外,出口国对商品产地等信息往往会进行相关调查,出口商家必须要向相关部门上报具体信息,例如产地证上所要载明的要求等。而且在埃及贸易商会颁发证件五年内都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妥善保存。

下列是出口商所应达到的要求:

出口商种类

具体标准

1.个人

①在贸易记录中注册。②贸易注册已证明资本生产企业不少于10000埃镑,其他企业不少于25000埃镑。③无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因犯下有损名誉、诚信的罪行、违反进出口法、中央银行法中有关货币的规定或有关海关、税务、供应、贸易法规而被判罚剥夺自由,或法人资格还没有回复。④没有因为破产丧失法人资格。

公司

伙公司的合伙人和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应符合(1)中的②③④⑥条款。②公司在贸易记录中进行相关的注册。③公司目的就在于出口。④贸易记录中的已证明资金生产企业不少于20000埃镑,其他企业不少于50000埃镑。⑤出口负责人应该满足(1)中的⑤⑥条。

外国分公司

公司应在贸易记录中注册。②公司目的为出口。③出口负责人或分公司经理应满足(1)中的⑤⑥条。

国有法人

从事出口活动。②出口负责人应符合(1)中的⑤条。

埃及政府在2008年曾公开并且反复声明,不允许大米成为出口对象,目的就是抑制国内物价飞涨,但因担心出口被限,所以贸工部又在前两年每年出口大米,数量达40万吨,方式是公开出口招标。该部门在2010年6月表明本农季将彻底禁止大米出口。

2011年2月,该部门为防止腐败金额流入外国,又禁止黄金出口,该部门还在2015年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对埃及出口商品的生产厂商必须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注册。据此,如果是那些未进行注册的商家,是禁止从事交流活动的。必须进行注册的商品参见下表: 

 

另外,新规还特别指明,出口商必须直接将装运单据(提单、发票、产地证等)提供给进口商银行,不得以其他间接方法呈交,否则可能导致不被接受的后果。

贸工部于2016年1月16日颁发了第43号令,针对第992号令做出了修改,此法令是对2015年12月30日公布的,多了一条以前所没有的规定,即审核出口商呈交的注册文件。主要内容有:

工厂/公司要想完成注册,所呈交的文件就必须真实,并且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埃及,如果确实有必要,相关机构会在获得贸工部同意的条件下对公司所提供文件的真假性进行审查和核验。成功上交相关文件以后,就会接受到注册账号以及Email,目的在于确认相关信息,然后要凭借注册号码提交费用,才走完注册的全部流程,该笔费用大约为300埃镑。埃及境内的企业也可以给予本地进口商权利,到进出口控制总局缴纳费用。另外,埃及进出口总局宣称,有一部分位于埃及的跨国公司并不适用该新规,例如华为。

根据埃及法律,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相关规定如下:

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某些商品需要相关机构的检验。对食品工业,能源及电力部的防辐射部门、卫生部、农业部(兽医办公室)、供应部(进出口控制)有权对任何进口船只抽取各自样品进行独立检验。

2009年,“出口埃及工业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签署成功,由我国质检总局和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负责。备忘录要求,只有事先出具我国质检总局颁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CIQ证书),才可出口埃及工业品。2014年12月,中埃双方签署协议,将“出口埃及工业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续签5年,备忘录对有埃及强制性标准的商品设置了高标准的核查要求。但是由于CIQ检验造成大量的时间和财务成本,且改善市场状况的效果不佳,引发业界不满,要求取消CIQ检验的呼声日渐高涨。444号令由埃及工贸部长于2015年6月颁发,中国输埃商品装运前检验(CIQ)的谅解备忘录从同年同月三日起停止实施,自此我国产品在不出具CIQ证书的情况下即可径直进入埃及。然而取消CIQ并不代表中国商品输入埃及的质量就有所下降,相反,埃及会更加重视商品进口的检查,海关将禁止违反相关标准商品的流通。

《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许可条件》规定,植物检疫证书是加工用植物产品原料、繁殖用种子、蔬菜、树枝、谷物、植物、块茎、鳞茎、生长介质的进口、水果、鲜切花和消费必须出示的文件,该规定是埃及植物检疫总局在2007年4月18日公布的。

根据埃及法律,海关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海关法》是一部有关于海关管理的埃及法,该法在1963年公布、2005年进行修订,而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条例是于2006年发布的《海关法实施条例》。埃及海关总署的办公场所位于开罗,内部设立关税高级理事会,这个内部机构主要是管理税率以及税率执行所设立的,而且还要和埃及本国经济政治发展相匹配,其内部成员都是部级成员,由总理进行选任,财政部进行管理,整个总署属于副部级机构,并且也是由国家财政部进行管辖。

在国际上,“协调海关税则制”是通用准则之一,埃及也采用这种方法。除此之外,埃及政府把保护刚起步的行业和推动境内行业都考虑在其中,制定的关税要么比较高昂,要么比较低廉。

2008年4月,埃及正式加入《京都公约》,促进通关手续与世界海关组织的标准相一致。海关行政互助协定在2009年11月签订完成,负责双方分别是我国与埃及海关。

2005年埃及对《海关法》做出了修改和完善,关税基本按从价税原则计征。1994年2月,埃及海关正式启用了海关协调制,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制度。从1991年开始,埃及就按照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的政策发展本国经济,因此,大部分进口产品的税率都在5%—40%之间浮动。

东南非共同市场成立于1993年12月,原材料零关税与资本货物关税是该市场对外的两种主要关税,中间产品关税税率为10%,而最终产品为25%,该市场由埃及与其余19个非洲国家共同打造,还共同签订了对外关税协议。截止2008年年末,该市场建立了关税同盟,位于包含四亿人口的地区。

埃及参与的双边及多边贸易协议(协定)

(1)埃及—欧盟伙伴关系协议

依据埃及和欧盟在2001年签订的合作伙伴协议规定,埃及输往欧盟的工业产品和部分农产品在不同时期享受的待遇不同,可能给予优惠或免除税收的福利。

有效期:本协议在任何一方通告对方以前有效,其效力自通告之日起12个月后中止。

达成协议:埃及于1995年针对伙伴国协议事项开启了与欧盟的谈判。2001年1月26日进行草签,2001年6月25日签署正式生效。

协议做出说明该协议发生效力后的12年为埃及和欧盟打造自由贸易区的过渡期间。

在本协议生效后的第三年,协议双方将就进一步实现农产品、水产品和农业加工品贸易自由化的措施做出决定,并在剩余过渡期内实施。

在协议生效后的12年过渡期里,从欧盟进口的同种类商品若因贸易自由化的缘故给埃及带来危险或将来有造成危险的可能性时,那么在特定时间内埃及完全有理由实行特殊举措。

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针对反补贴、反倾销和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包含在该协议之中。协议还规定,其中一方可享受另一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最惠国待遇。

本协议旨在增加埃及吸引来自欧盟的外资、企业和技术。

在该协议发生效力以后,埃及与欧盟都将享受优惠。对欧盟而言,根据协议的时间框架表和目录,输入埃及的工业制成品将不用缴纳关税。另一方面,对埃及而言,所有输往欧盟的工业制成品将免掉所有关说。

农产品与农业加工品不享有免除关税的优惠政策,而应依据协议的规定加以施行。具体商品在规定配额内享受关税优惠和出口特定市场窗口待遇。

协议生效:此协议只有在欧盟成员国议会(15个成员国)与埃及人民议会共同批准方可发生效力。

协议目标:

①双方建立一个适当的政治对话框架以发展双边紧密政治关系。

②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资本交易的持续自由化铺平道路。

③相互合作,发展平衡的经济与社会关系。

④促进埃及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

⑤鼓励区域合作,以促进和平共存和经济及政治稳定。

⑥促进在其他有着共同利益的领域的合作。

有鉴于此,埃及和欧盟之间自由贸易区建立。

①工业制成品

根据协议,双方将享受贸易自由化的优惠,而不受数量和关税壁垒的限制。货物数量及关税依据本协议附录的时间框架表和具体商品目录执行。

欧盟免税出口的规定:从欧盟出口到埃及的工业制成品不受一切数量的、关税的以及其他类似壁垒的限制,并按照以下时间框架表进行:

目录(1)的商品:关税将在3年时间内逐步消除。协议生效当天关税减少25%,以后每年将按照这种速度继续减少。(*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83页的表格)

目录(2)的商品:关税将按照以下方式逐渐递减:从协议生效起,3年内降低10%,之后将在6年的时间内按照每年15%的速度递减,直至关税降为零。(*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125页的表格)

目录(3)的商品:关税将按照以下方式逐渐递减:从协议生效起,5年内降低5%,第6年降低10%,之后将在5年的时间内按照每年15%的速度递减,直至最后一年降低10%,使得关税降为零。(*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194页的表格)

目录(4)的商品:从协议生效起,6年后关税将按照每年10%的速度递减,直至关税完全降为零。(*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259页的表格)。

埃及输往欧盟的制成品关税和其他相似费用在协议发生效力以后应予以取消。

②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

埃及和欧盟同意免除农产品固定配额内的关税,并减让征收超过配额部分的出口农产品关税。

埃及出口至欧盟的农产品适用此安排。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37页的表格中列出的具有埃及原产地资格的产品出口到欧盟须满足以下条件:

A表中(a)栏中的产品或全部免关税或减让征收。

B在(a)和(c)栏中列出的按照欧盟海关制度中规定的基于产品价值收费和特定收费的产品,其费用的减让只适用于基于产品价值的收费这一项。

C在(b)栏中明确配额的特定商品可全部取消关税。超出固定配额部分的数量则比照(c)栏中的产品或征收全部关税或减让征收。

D(d)栏下的产品依照(b)栏所列关税每年增加3%,(b)栏所列关税税额基于现年数量制订。

E从1999年12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34000吨关税配额以内的鲜橙适用议定进价,并享受基于产品价值的海关收费的优惠条件。该海关费用在1999年12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间原定为266欧元/吨,之后又重新调整为264欧元/吨,其将削减到零水平。运输进价应不到议定进价的2%、4%、6%或8%,固定海关收费应和议定进价的2%、4%、6%或8%相当。如果进价不到议定进价的92%,则应采用世界贸易组织制订的关税税率。对于鲜橙剩下的配额(26000吨),基于产品价值的关税税率应降低60%。

F满足以下条件,修剪花可以获得3000吨的配额:

埃及出口到欧盟的价位水平必须至少相当于欧盟同类产品和同一市场窗口定价的85%。

但是只要埃及输入欧盟的任何一种产品价格比欧盟市场价低85%,这种待遇将不复存在,如果当其价位达到或者超出了欧盟市场价位水平的85%时,欧盟则重新给予其优惠关税待遇。

埃及进口欧盟农产品的关税应予以取消或与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44页的表格中(a)栏中定义的水平保持一致。对于特定产品,其关税将免除或按照(b)栏中列出的配额减让征收。

农业加工品:自协议生效2年后,欧盟出口到埃及一定数量的农业加工品将享受关税全免。

埃及出口到欧盟的农业加工品的待遇:用于生产农业加工品的农产品应符合CPA(一般农业政策),以达到其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的通行价格(尤其是像谷物、糖和奶制品)。欧盟对其进口的农业加工品征收以下关税:

A基于这些进口农业加工品的加工程度征收2%—12%的相关海关费用。埃及出口的农业加工品将享受全免待遇。(*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49页的表格)

B对农业加工品原料的海关收费相当于同类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与欧盟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埃及出口到欧盟的部分农业加工品将免除相关的海关收费,但其出口的农业加工品原料的海关费用保持不变(*这些产品的完整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58页的表格),但其他一部分出口到欧盟的埃及农业加工品除完全免除相关海关费用外,其出口的农业加工品原料将享受海关收费30%的减让(*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62页的表格)。

C如埃及出口到欧盟的农业加工品中含有谷物、大米、糖和奶制品的成分将被征收附加费。

欧盟出口到埃及的农业加工品的待遇:欧盟出口到埃及的农业加工品将按照以下分类享受不同待遇:

A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后,欧盟出口到埃及的有关农业加工品将免除一切关税及其他类似费用(*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63页的表格)。

B欧盟出口到埃及的有关农业加工品将按照以下时间表减让征收关税和相关费用: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后,基本收费降低5%。从协议发生效力3年后,降低1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4年后,基本收费降低15%(*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67页的表格)。

C欧盟出口到埃及的有关农业加工品将按照以下时间表减让征收关税和相关费用: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后,基本收费降低5%。基本收费从协议发生效力3年后降低1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后,基本收费降低1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4年后,基本收费降低25%(*这些产品的具体目录见埃及外贸部2002年7月出版的《埃及—欧盟伙伴国协议中的贸易自由化(2)》第71页的表格)。

(2)合格工业区协定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回顾了签署和平协议25年来的历程,了解了美国和以色列在1985年达成的自由贸易区法的9个部分,以及6955号法对上述法律的修改后,埃以愿意为各自利益发展双方的经贸关系,经美国政府同意,特签订合格工业区协议。

地理界限(合格工业区和出口地的设立):双方各自确定本国适用于货物进出口的地区,从这些地区出口无需缴纳关税或其它费用。埃及方面:美国贸易代表对合格工业区涉及领域和范围的确定负责,需其同意。以色列方面:在以色列本土内,出口地的设立由以色列海关监管实施。

关于双方立法:埃及和以色列各自的专门机构拟尽快完备所需法律手续,目标在于依据协议全面执行税费相关规定,从而保证在各自划定的区域内货物流通畅通无阻。

对于以色列国:指定地域外的工厂,可作为供应所需货物的组成部分,但必须按协议要求在35%以内,以色列海关须保证来自规定地域外的货物,包括在外加工后运输到免税区的货物,将一律成为免税货物。

双方同意建立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协调埃以双方工业区内主要经济合作事务。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每3个月轮流在耶路撒冷和开罗召开一次会议,或应一方要求随时召开会议。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商业合作会议,会议须由关心合格工业区的商界人士和其它人士参加。以色列和埃及两国应该依次轮流开展此会议。美国代表有权作为监督人参加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会议。如条件成熟,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可以决定某个合格项目享受合格工业区待遇。

根据协议要求,合格工业区内的埃及公司和以色列公司本地生产的产品比例不得少于35%的三分之一(11.7%),才可享受免除关税的待遇方,从而打进美国市场圈。如果没有执行35%的最低限度,合格工业区的埃及产品和以色列产品均不得少于合格产品生产总值的20%(不含利润),才可享受免税。鉴于此,其费用可以包括本地材料、工资、设计、研究、发展和消费资本的费用,总费用可包括处理上述事务的所有费用及其它。由以色列海关监管的指定地域的以色列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以色列国的贡献。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为在区企业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许可证,以证明该企业在合格工业区的合法身份。具有有效许可证且公司名称在目录内的合格企业可根据协议要求享受免税待遇。不执行协议或协议条款的企业,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有权注销其许可证。

根据协议要求,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每季度向美国海关速报一份下一季度有权享受免税的企业名单。上一季度圆满执行合格工业区协议和协议条款的企业,可以获得下一个季度的合格企业许可证。 

建立生产纺织品和成衣基地,埃以双方均需确认其为合格地区,确认合格工业区地域应根据乌拉圭会合协议334号的有关部分及美国3952号法第19款进行。

埃以双方均有义务向美国提供有关信息,以防止非工业区内的产品或工业区内不合格产品免税进入美国市场。

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须由合格工业区共同委员会进行,但须由美国同意。埃以两国只有在各自国内办理法律程序后,才可实行此协议。

(3)埃及—土耳其自由贸易协定

协议写到,埃及和土耳其的部分农业品和工业品跨国交易时可减免关税,该协定于2005年完成签署。

(4)东南非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区

该贸易区于2000年正式启动,是非洲经济共同体的支柱之一。

(5)阿加迪尔协定

约旦、摩洛哥、突尼斯和埃及四个国家为了免除跨国流动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因此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此协定。

(6)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协定

阿拉伯为了达到10年内完成原材料、工业制成品、畜牧业和农业贸易自由化的目的,签署该协定并于1998年1月1日发生效力。目前,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共有17个成员国(地区),埃及与其中七个国家就贸易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国家

签署时间

生效时间

埃及进口免税商品

埃及出口免税商品

埃及和利比亚

 

1990年12月3日

1991年6月18日

树脂、塑料及细胞提取物

食品、纺织原料和制品

埃及和叙利亚

 

1991年7月19日

1991年12月1日

羊、糠、盐、土豆种、小便斗、腌制内脏、果树嫁接支、短绒、棉纱、药品(人用)、大麦、水泥、原毛等19种产品。

葡萄糖、药品(人用)、把手、汽车过滤器、芬芳油、铝板、轮胎、锯、油墨、棉纱、剃刀等17种产品。

埃及与突尼斯

 

1998年3月5日

1999年3月15日

18种大类商品,但是不包括瓷器、纺织品、轿车、鞋类和卡车

24种大类商品,不包括酒精饮料、烟草及制品、纺织品和汽车。

埃及与摩洛哥

1998年5月27日

1999年4月27日

铁铜矿砂、铅和锌矿、疫苗、鱼类产品、全脂奶粉、腌制凤尾鱼、豆子、小扁豆、即食人造黄油、糖业废料、硫酸钡、儿童奶、番茄酱、软木、鱼粉、天然石墨、光纤。

白水泥、硝酸铵、硫酸钠、芳香植物的种子、番茄酱和调味酱、电机、焦炭、木炭、白明胶、空调、瓷砖、原铝、水泵、灯泡和灯管、农机、吸尘器、影印机。

埃及和黎巴嫩

1998年9月10日

1999年3月15日

未详细说明

埃及和约旦

 

1998年12月21日

运输设备及金属制品,但是不包括纺织品、轿车、烟草、建筑钢材、食用盐、番茄酱及矿泉水。

化工用品、矿产品和植物产品

埃及和伊拉克

2001年1月18日

2001年7月8日

所有产品

所有产品

其中,就埃及和摩洛哥达成的协议来说,关税如果小于25%,以后年年都将继续按5%降低;相反,如果在25%以上,在未来五年内预备提升至25%。

就埃及和黎巴嫩之间的协议而言,两国会根据季节变化制定不同关税,针对特定时期会将关税调整到0,而到其它季节时税率又会恢复到和以前一样。其他产品从1999年起年年按照25%的速度降低关税,直至2004年,全面取消关税。但是也有一部分产品是不允许减少关税的,主要有埃及向黎巴嫩出口的肉鸡、苹果和鸡蛋等。

二、贸易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一)贸易法律风险

1.埃及贸易保护主义严重

中国出口埃及的商品因为经济发展前景不好而大大受挫,且埃及本国贸易保护主义日益严重。近年来,埃及对中国进口商品发起反倾销案例增加,埃及从中国进口的纺织、服装、鞋类和化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偏高,容易成为埃及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首选。

2.CIQ质检问题

2009年,中埃引入CIQ质检程序,对向埃及出口的中国商品在装船实施检验程序,执行多年后逐步显现问题,如检验标准执行不严,漏检或不发检发证,以及通过代理买证等现象,CIQ检验也带来时间和财务成本。

3.关税壁垒

依据对商品加工程度,埃及对各个商品制定不一样的关税。原材料、原始给料、零部件、耐耗商品等都在2%-40%的范围间。然而,对一些商品却实施高税率,最高额甚至达到了3000%,这类产品有征客车、烟草、酒精饮料。

4.技术性贸易壁垒

埃及政府为了限制别国产品大肆流入本国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加大产品检查和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核验力度、对产品包装、标志和标签等做出要求以及利用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

另外,还有很多产品都必须满足强制性认证标准,这个标准是由埃及贸工部下属质量检验总局负责,各部下属机构认证。由于埃及检验过程不透明,认证流程复杂,所需资料繁多,且认证周期较长,给贸易往来带来不必要的障碍。

5.服务贸易壁垒

因为埃及已经不再批准新的银行许可证,外国资金只有通过收购现有银行才可以进入银行业。外国承运人要想从事航空运输业务,就必须获埃及国有航空公司的批准,否则无法承担经营起抵开罗的包机航线业务。

(二)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1.安全结算

L/C是通用的结算方式,倘若埃及坚持采用别的方式,预付货款需达50%发货为宜。出口埃及工业品要取得质检总局颁发的CIQ证书和埃及驻华使馆颁发的原产地证明。出口商品务必保证符合质量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货物。对于一些金额较大的贸易,最好先通过中国驻埃使馆经商参处了解核实埃进口商的有关情况。 

2.出口埃及注意事项

参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在2009年4月完成签署,签署双方分别是埃及贸易工业部与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该备忘录的内容来看,从2009年7月1日起,只有携带CIQ证书验证,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才予以放行。同年5月1日开始,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出口埃及商品装运前的检查事宜负责,除食品、药品和动植物产品外,包括对所有目录内外的工业产品的检查,这是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的表现。基于以上理由,塞拉利昂和埃塞俄比亚早前就采取了这种检测方法,那么埃及将会成为实行这种举措的第三个非洲国家。

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多边贸易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就属于其中一种。首先要依据进口商品的相关条件对其进行分门别类,例如可以依据数量、质量、价格、海关、汇率和融资等,此项工作由专门检验机构负责,成员方政府通过政府授权或政府合同的方式进行装运前检验。埃及与我国共同决定,根据中埃双方决定,我国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内外的全部出口工业商品在装运前,都应该对其进行相关的检查检疫工作,主要对质量、卫生、数额以及环境保护等进行检查,另外,还要对其进行价格检查以及监控装载。外国商品在进入埃及时,必须向埃及海关提交装运前检验证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而且也是进口商向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提交的必备单证。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产品出口埃及前尤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①为了不遭受埃及主管部门的退运,各出口企业必须要持有装运前检验证书,且为了保证顺利取得该证,企业应当尽快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核查,因为目录内外的所有出口工业产品都需要检验。

②为了减少或者完全避免货物在埃及受到阻碍的可能性,出口商应当着重了解埃及相关商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水平,向检疫部门打听相关政策并向外贸获取相关要求和标准,随时做好被检查的准备。

③出口商在和客户订立合同时应把装运前检查考虑在内,并且留

出检查时间,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3.提高安全意识,警惕骗局

在埃及,不法企业数量通过不同企业骗取出口公司的信任度,更有甚至,商家利用定金诱导发货人发货,货到港口后,欺骗我国企业放单,取得货物后便消失。

三、相关案例

(一)案例一

1.案情介绍

我国一家国营进出口公司自1994年与埃及商人NASR ENGINEERING TOOLS CO.一直有业务往来。该埃及商人主要经营五金产品、各类手工具和电动工具等。双方一直友好合作,业务不断扩大,最多时年贸易额达到100多万美元。

经过几年的业务往来,鉴于该商人信誉一直较好,我进出口公司逐步放松警惕,付款方式逐渐对埃及商人有利。到1999年,该商人欠款已达30万美元。

虽经我国上述涉案公司多次与该商联系,敦促其尽快支付欠款,但到目前为止欠款仍未解决。因此该公司不得不将该笔欠款作为坏帐处理,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

2.案情分析

本案中,由于我国公司轻信埃及商人信誉,而没有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导致欠款无法收回。

3.风险提示

(1)不论埃及商人的信誉程度是好是坏,出口商务必要采取比较保险的支付方法,千万不能因为是长期以来的老客户而使自己放松警惕而上当受骗。

(2)倘若客户在市场上的名声还算不错,那么可以采取部分D/P或D/A以及部分预付的方法支付价款,但同时进口商也要提供银行支票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所保障。另外,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买方和卖方之间所发生的矛盾也都做出了相应规定,即只有出具的发票获得法律上认可时,国家法院才更容易针对此案对其做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3)其实,如果埃及本地市场不景气,就算商家在市场的名誉还不错,也非常有可能违背相关约定。

(二)案例二

1.案情介绍

2001年,埃及商人MECCA CO. IMP & EXP.通过互联网与我国某公司达成进口金刚石锯片的协议,付款方式为20%预付,80%D/A75天。货款到期后,该商人就寻找各种借口拖延支付。在驻埃经商参处的协助下,为保证我国企业的收款安全,经商参处建议埃及商人出具银行支票,该商人被迫出具了其余货款的支票。

中方企业在2002年3月就埃商所开3张空头支票一事在开罗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法院的最终裁定,埃商败诉,应立即偿还货款或被逮捕入狱。到目前为止,该埃商虽已受到埃及警方的通缉,但剩余货款仍未付清。

2.案情分析

在本案中,由于我国公司和埃及商人选择付款方式后,没有要求埃及商人出具发票,导致我国公司欠款难以收回。

3.风险提示

(1)出口到埃及的出口商应该采取例如100%预付、或L/C方式、或部分预付部分L/C等比较保险的支付方式。

(2)倘若客户在市场上的名声还算不错,那么可以采取部分D/P或D/A以及部分预付的方法支付价款,但同时进口商也要提供银行支票。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所保障。另外,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买方和卖方之间所发生的矛盾也都做出了相应规定,即只有出具的发票获得在法律上认可时,国家法院才更容易针对此案对其做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3)企业应尽最大可能不走纷繁负责的法律渠道,因为一旦采取这种方式,往往就要一两年时间。

第三章 投资法律风险

一、投资主管部门及法律制度

(一)投资主管部门

总的来说,埃投资和自由区管理总局对外国资金项目和自由贸易区负责,具体而言,这两个机构还管理对外宣传、审批外资项目、提高投资环境、管理和咨询服务、制定和修改《投资法》等,这两个机构由埃及经济外贸部管辖,是管理国家投资的主要机构。其总部设在开罗,各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并可在埃及境外设立办事机构。

投资与自由区管理总局负责受理1997年8号《投资法》管辖的投资领域的项目。该局建立于1971年,根据1997年的《投资保障和鼓励法》来发挥作用,主要职能是通过提供大量设施和保障吸引外国投资。包括:(1)研究提议并制定鼓励投资的立法;(2)提议成立新的投资项目;(3)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和媒体进行提供、准备并促进投资计划;(4)建立成立新的自由区,并为其部署土地及颁发许可证。

除此之外,由埃及经济外贸部管辖的公司总局负责其余的项目。该局依据1991年第9号法建立,是为了成立投资公司而授权成立的有关部门。依据1998年第3号法和159号法,埃及经济外贸部管辖的公司总局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埃及依据2002年第83号法律《经济特区法》成立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总局,是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的主管部门,区域面积约461平方公里,具体负责该区域的开发、建设,旨在创造一个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新型经济区,鼓励外国和本地的投资者,区域设立公司利用和激励法律规定下的所有利益。

(二)埃及投资法律制度

1.投资法渊源

埃及政府为了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国民的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历来比较重视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本国的投资吸引力,所以就此制定了外国商家投资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包括:

时间

法律法规

1997年

《投资鼓励法》(2015年修订法案)

2002年

83号《特区法》(2015年修订法案)

2005年

《所得税法》(2015年修订法案)

1991年

《销售税法》

1976年

《商业注册法》

1981年

《公司法》

上述外商投资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投资鼓励及保障、税收优惠、项目审批、公司注册及日常运营、融资信贷、外汇管制及外国人签证办理等方面为外商投资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投资鼓励法》是吸引外国对埃及进行投资的一部法律,颁布于1997年,特殊部门和行业的国内和国外投资也都适用此法。2015年颁布了该法的修订法案,推出“一站式服务”等多项措施,改善投资环境。新的投资法旨在保护投资者与埃及政府签订的协议不受第三方妨害,外国投资者在埃及的企业不会背埃及政府征收或国有化之后转卖给第三方。

现在,埃及对国内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特区法》及其实施细则,该法于200年公布实施,它规定可以建设以出口为主的经济特区,并且经营农工业和其他服务业。特区的定位是国际市场,特区内企业的产品全部销往国外没享受特区特殊机制、投资优惠和投资保障,以此使得埃及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如果埃及本地公司和特区公司进行贸易往来的话,也应该被看作是进口,理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此外,商业习惯也是埃及投资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对于进口本国境内的商品而言,埃及人往往更加注重商品的外在特征,如果是体积较大的产品,比如机电产品,则会采取多种方式提升该产品在本国的影响程度,包括举办展销会和展览会以及其他方法,从而达到占据市场份额的效果。埃及商人经商更乐意承担独家代理人的角色,周六至周四为埃及人的办公时间,周五是伊斯兰教的公休时间。

中埃两国签署许多投资贸易协定,目的就是有力推动两国投资贸易的进行。主要包括:

签署时间

相关协定或文件的名称

1994年4月

《投资保护协定》

1997年8月

《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

1997年10月

《经济技术互利合作意向书》

1999年

《农业合作议定书》

2001年5月

《中埃植物检疫协议》

2001年7月19日

《和平利用核技术合作会议纪要》

2002年1月23日

《关于在石油领域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

2002年1月23日

《和平利用核能协议》

2002年4月

《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合作协议》

2004年1月29日

《关于中埃双方加强在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9年2月

《工业品装运前检验的谅解备忘录》

2009年11月

《海关行政互助协定》

201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5年9月

《中埃产能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关于加强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五年实施纲要》

2016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

2016年1月

《关于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的协定》

2016年1月

《中国商务部与埃及航空部关于开展区域航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投资法律规定

1.投资鼓励政策

根据埃及1997年的《投资保护鼓励法》规定,以下领域受到投资保护和鼓励,包括:荒地、沙漠的整治、种植(或其中任何一项),畜牧业、家禽饲养、渔业、工业、矿业,饭店、旅店、旅游村、旅游运输、冷冻货物运输,农产品、工业产品、食品保鲜,船坞、谷物仓库、空中运输并空运服务、海洋运输,开采、勘探工程的石油项目服务、运送天然气,完全用于居住的整套出租房屋、供排水、电、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10%免费的医院和医疗中心,资金转贷、证券保证金,赌金,计算机程序、系统的制造,社会发展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全部或部分地下管线的设计、建造、管理、经营或维修以及地下管线现有部分的管理、经营或维修,新城区的开发,程序设计和电子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信用分类,内河运输工具的建造、管理、经营或维修,工业和公用设施项目的执行管理,垃圾、生产活动和服务活动遗留物的收集及再利用等。

《投资保护鼓励法》规定的投资鼓励政策有:享受十年免税;进口企业自用的机器、仪器、仪表、工具,减按5%缴纳海关关税,免缴海关手续费,十年内缓交进口销售税;进口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照章征税;出口退税;以低廉的价格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所有权。


同时,根据埃及第8号《投资法》建立的项目可以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包括: 

 

 

2.投资保护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埃及主要投资保护措施参见下图:

 

 

3.苏伊士经济合作区优惠政策

根据埃及2002年83号特区法的投资优惠及投资保证规定,苏伊士经济合作区内的企业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在投资保证措施方面。(1)特区内企业不实行国有化政策;(2)特区内企业财产不得任意扣押、冻结和没收;(3)特区内的企业具有独立的产品和服务定价权;(4)特区内土地使用权最多为50年,可以延展;(5)特区内企业无需进出口许可即可从事进出口。

在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1)进口关税,经济特区为5%,其他投资区域为1%~55%;(2)企业所得税,经济特区为10%,其他投资区域为20%~25%;(3)个人所得税,经济特区为5%,其他投资区域为10%~20%;(4)统一销售税,经济特区为0%,其他投资区域为5%~50%。

在土地、用工及其他政策方面,主要的政策包括:(1)土地及管理政策,经济特区为50年土地使用权,其他区域为土地所有权;(2)用工政策,其他工业区及经济特区均为外国人占10%,本国人为90%;(3)投资服务政策,经济特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一条龙服务,办理手续较为简便,其他区域多数为非一站式服务,办理手续相对繁琐;(4)争议解决方式,经济特区除具有一般的诉讼和仲裁方式外,还具有特区内专设的争议解决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争议解决的另外一种便捷方式。

    由此可知,上述适用于经济特区的83号特区法规定了相对优惠的投资政策及税收政策,并成为吸引投资者入区投资的重要措施,对埃及经济特区的开发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4.自由区

自由区主要被分为公共与私人两种自由区,又被称为保税区,数量达到10个。在自由区内产出的商品必须50%以上出口。自由区的投资优惠:

(1)除客车外,用途为进行经营的设备、机械、物资和运输工具等,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以后,可对其不征收部分关税,主要有海关、销售和其他税务。

(2)从自由区销售至国内市场,须缴纳关税;

(3)埃及现行税法的规定,不适用于自由区内的项目;

(4)费用优惠。

5.BOT及PPP项目投资制度

BOT和BOOT模式曾经在上世纪90年代受到埃及的大规模采纳,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弊端,特别是在13个BOT项目中,埃及政府承担了巨额损失。由于2003年埃镑巨幅贬值,导致政府不得不同意运营商以固定价格全额购买项目服务,并补贴原材料价格。

2006年,财政部成立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中心(Publi-Private- Partnership Central Unit)。《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2010年67号法)于2010年5月在埃及得以执行。埃及政府通过更加严格和完善的制度建设,避免BOT模式的弊端,并继续大力推进PPP项目。

(1)法律规定

PPP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领域,项目金额一般不少于1亿埃镑,特许经营合同期为5-30年。基于公私合作事务最高委员会的建议,如公共利益需要,内阁可以决定超过30年的PPP合同。

(2)监管体系

公私合营事务最高委员会是PPP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政府总理牵头,财政部、投资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私合营中心的长官组成。

各行业主管部委为项目的具体主管部门,下设有PPP部门。

财政部PPP中心是一个可以给予专业支持的机构,包括帮助各主管部委PPP部门和委员会。该中心负责准备可行性研究,发布、跟踪和监督PPP项目的发标、签署和执行,决定PPP招标顾问。

(3)项目程序

主管部门公开询价。

主管部门成立“初审组”,确定投资方的名单。

主管部门和PPP中心邀请入围投资方初步讨论项目情况和条件。

主管部门在PPP中心批准之前,首先通过一对一竞争性对话,之后实施无约束性投标。

主管部门预估项目投资成本,PPP中心审核并考虑融资成本、风险、私营部门负担等因素后,向最高委员会提交新的“公共部门参照值”。

主管部门再邀请投标者呈交最后的标书。标书包括财务标和技术标标两份密封好的信件。评标工作主要是由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是由各部门专家共同形成。财务标只有在技术标成功中标以后才可以开启。最终在经济方面最划算的财务标会取得这个项目。

如公共利益需要,投标过程可被中止。

中标者成立以项目执行为惟一目的的项目公司。

二、投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一)法律风险

1.市场准入限制

埃及政府对外商在本国境内建立建筑公司的条件和具体事项都做出了明确要求,首先在股权方面,外国资金的股权不能多于49%;其次,在公司成立的形式上,只允许合资一种形式;再者,外国员工不得大于10%,并且严格要求只有埃及人方可注册从事进口事业,而其他人则不具备此资格。不仅如此,外国人也不可以在埃及进行与商品交易和批发有关的行业。只有通过埃及特别委员会的审核和同意,外商投资者才可以开超市和连锁经营。投标业务的商业代理也明确禁止外国人从事。所有外国航空和私营承运人在未得到国有航空公司(埃及航空公司)同意的状况下就从事从开罗出发和抵达开罗的定期航班业务。棉花种植业也把外国人排除在在外。除以上几种情况外,2003年4月新出炉的《劳动法》规定,只有埃及人才可以给公司招揽员工和介绍职业等。

外国企业如果想要进入埃及国内市场,只能通过收购埃及境内的保险或银行公司的方法,原因在于埃及中央银行还采取十年以前的牌照,而并未对其更新。

埃及政府鼓励国际石油公司参与埃及油气资源开发,目前已有超过50家国际石油公司在埃及经营。但必须与埃及国有的4家石油公司用分成协议(PSA)的形式合作。然而,2010年BP企业以服务合同的方式取得了对深水区块的探究与开发的权利。

2.反垄断

    埃及政府于2005年颁布并实施《保护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法》,该法旨在维护自由竞争,阻止限制及妨碍自由竞争的经济活动。该法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指一个人(自然人或法人)占有超过25%的市场份额,并拥有影响交易价格或数量的能力,且其竞争对手不能阻止这种影响。该法禁止市场竞争者间就提高、降低或固定产品的销售或购买价格以及按区域或按客户类别进行市场分割等方面达成协议;经营商不得与客户和供应商就共同限制竞争达成一致;原本就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商家不得经营限制市场进退的活动;禁止在商品价格、交易条件等方面歧视具有同等条件的买家或卖家等。

《保护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法》规定由国家进行管理的公共事业不属于该法的规制范围。若有关人员提起请求,在确保公共利益,或保证为消费者带来利益大于限制竞争带来影响的前提下,可按程序对私法管辖下企业从事的公共事业给予豁免。该法规定,部长委员会可在规定时间内对一个或多个基本产品定价,因此政府缔结有关固定价格的协定不得视为损害竞争的活动。

相关部门可责令违法者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其行为,否则相关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由部长或副部长签署书面文件,对违法者可处以3万至1000万埃镑的罚款,或处以与违法产品金额等值的罚款。

东南非共同市场竞争委员会(COMESA Competition Commission) 宣布自2013年1月14日开始接受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申报,并自同日起执行共同市场的反垄断法规。

3.行政效率低

埃及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较低,官僚腐败、索要贿赂以及办事拖沓的情况较为常见,尤其是外商需要办理投资项目相关手续必经的部门,如海关、税务等,其办事人员可能会向外商索要一笔费用作为“办事费用”,另外,办事人员通常办事不遵循既定程序,期限方面也没有相对确定的时间保证。

4.埃及第83号特区法的变更

从2008年起算,依据原有的法律法规,我国、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开发总公司和特区机构的联合展开招标。但是现在,新的法律出台,取消了旧法与税收优惠有关的规定,撼动了原有的法律基础。

我国作为扩展区项目开发商,专门负责运营该项目、吸引外资以及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如果采用原有税收优惠政策,外国投资者就愿意将资金投入我国,那么所吸引的外资和转让土地都会使我国获益,然而现在新法颁布会对我国也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力度下降,项目也就难也开展。

(二)防范策略

1.完善对法务管理的机构,培养得力团队。

从事海外投资活动,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管理法律事务的部门和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防止不专业化,所以理应重视该机构的打造和培养,还要建立有力负责的团队,从而方便开展谈判合同、起草文件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工作,最终可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不当侵害。

2.制定完善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企业不仅重视相关机构的建设,还更应当注重对其的日后管理,所以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根据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对其加以完善和修订,例如:文件法律审核制度、合同事务管理制度、律师参加项目谈判以及其他相关法务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有力的减少甚至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企业内部进行有效管辖。

3.充分整理并运营投资国及投资驻在国法律资源。

公司在国外开展尤其是绿地投资活动,就必须选择该国优秀的高等法律人才,还要委托知名度较高的律所,展开多种合作,发挥企业在多方面和多个领域上的长处,符合法治的方向发展。

4.充分研究投资驻在国的相关法律及国际条约。

在国外进行投资活动,不可避免的会遭受到许多的风险,所以在这之前,就必须要对该国的具体情况有所了解,例如:相关法律和方针政策、投资动态等,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报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如果接受投资的国家政局不稳,那么还要注意该国的政治变化,防止因为政局动荡给投资带来损失。

5.加强与投资驻在国家相关政府机构的沟通协调。

对国外进行投资时,也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例如可能会与该国发生法律纠纷和矛盾,而且这种国家通常都是不发达的非洲国家,很难了解到相关法律和方针政策的颁布,所以要与该国相关部门和机构打通关系,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从他们身上较快获取有利信息,以此就可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6.完善投资保险机制,合理规避风险。

埃及政局动荡,以及埃及法律对用工、投资领域、投资方式的限制引起的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对外投资保险机制来减少损失,保障利益。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对商业风险、政治风险提供担保,在埃及开展投资合作的公司可以在该保险机构投保以防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该机构由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多重信用风险保障产品;在埃及进行对外投资的企业还可以选择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等。

三、相关案例

(一)案情介绍

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位于埃及首都开罗往东130公里处,巨石集团每年产8万吨池窑拉丝生产线于2014年5月18日全线投产。这个项目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是我国在海外建设的第一条大型玻璃纤维生产线,还是我国在埃及建设的最快速度、最高数额(一期累计总投资为2.23亿美元)、最先进技术的项目,对埃及建设速度该项目的,采用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超大型玻璃纤维池窑生产技术。该埃及项目是巨石集团开拓非洲市场乃至全球市场的里程碑式工程,一方面为北非地区的玻璃纤维制造业打开了新局面,也对中国的玻璃纤维工业全球化布局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二)案情分析

巨石集团为了达到开拓更广市场的目的,开始十分重视对非洲的投资建设,之所以会采取这样的举措,是因为欧洲玻璃纤维大型企业对我国同行业提起针对性反倾销诉讼,发展受阻。为了促进国外市场的顺利开拓,巨石集团决定将生产线建在国外,并将相应的产品直接在国外市场进行销售。

2011年底,在综合考察和比较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后,巨石集团认为非洲的埃及是他们的理想选择。原因包括:埃及与欧盟签有边贸协定,还能兼顾印度、土耳其两个曾对中国产玻纤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市场。埃及处在较为重要的位置,交通发达,紧邻苏伊士运河,紧邻欧洲,港口也较为发达。另外,巨石集团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市场和技术,同时,埃及本国的天然气和劳动力资源也都较为丰富,这就为巨石集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上述埃及项目促进中埃两国在工业上的合作,并且是两国投资合作的里程碑式项目。现在,这个项目服务于东非市场、中东、土耳其和欧盟市场,并且达到了16万吨产能的满产的效果,产销率超过100%,毛利率超过30%,完全供不应求。

另一方面,巨石集团投资埃及也难免遇到很多问题,较为明显的是埃及的税务相关问题。比如说,两国税收协定规定,特许权使用费缴纳预提所得税不应超过使用费总额的8%,但埃及政府要求企业先征后退,即先按20%申报缴税,再申请退税。对于企业提出的质疑,埃及税务人员回复说请企业自己去首都税务局办理,但是对于具体的办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均没有明确的指引。对于退税手续,税务部门常以各种理由搪塞、刁难企业,导致退税尤为困难。针对上述问题,巨石集团及时向中国的国税部门请求予以协助。税务部门结合中埃两国签订过双边税收协议,及时启动税收协定框架下的相互协商程序,为巨石集团减轻了税收负担。另外,针对巨石集团收到其新加坡子公司375000美元红利及埃及子公司2553500美元商标使用费,中国的国税部门对巨石集团开展税收抵免等税务事项政策辅导,避免了双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务负担143.56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1.投资要有长远目标,注重互利双赢 

中国企业在埃及投资,不应该仅限于短期经济效益,还应当从长远角度确立投资目标。投资要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一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能促进当地人的就业,争取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效益。中国企业投资还须注意埃及投资的政策变化。埃及政府长期鼓励发展出口企业,因此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在埃及投资布局设立出口导向型加工企业,努力发展出口业务,这类企业往往更容易获得埃及政府给予的投资优惠便利,也能够在促进自身企业发展,增加埃及贸易收入;另外,埃及本国的企业生产技术通常相对落后,若中国企业在埃及投资,则可以从更高的起点开始。比如把投资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能力、管理水平都进行严格要求,以确保硬件设施在埃及处于领先水平;考虑到投资的社会化效应,中国企业可以在发展投资中,适当投资改善埃及当地的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一定程度上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对于中埃合资公司,必须把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放在重要位置,从而实施属地化管理。 

2.要充分了解投资政策、投资环境等信息 

投资埃及与在国内进行投资的情况完全不同,投资企业必须要对埃及的投资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了解,并寻找合适的埃及本地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埃及以个体和中小型公司为主,但这种类企业的资信往往良莠不齐,因而需要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选定长期的合作伙伴,保证企业的业务发展,合作双方才能共同创造更好的企业发展前景。再者还要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依赖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销售情况,如果没有准确预估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趋势,就盲目大量投产,则可能会导致产品滞销,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3.要加强中埃双方的文化交流,增进了解 

中国和埃及地处两个不同的大洲,在语言与文化方面的差异较大,客观上制约了两国在各个方面的相互了解。埃及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国家,拥有独一无二的风俗和传统习惯。中国企业应尊重埃及当地民众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以及宗教信仰。中国与埃及之间应当积极加强官方和民间的文化交流,以促进中埃人民之间的彼此了解、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为双方的投资合作奠定深厚的文化基础。 

第四章 公司设立法律风险

一、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

(一)外资公司设立的类型

一家公司如果选择在埃及注册,可以选择《投资保护鼓励法》(Investment Protection Incentive Law)、《资本市场法》(Capital Market Law)和《特区法》(Special Economic Zone Law)进行登记,还可根据该公司的商业模式选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普通合伙企业等合适的公司形式。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主体,只有埃及本地人才享有经营管理权。外国投资者虽然无权在埃及设立完全独资企业,也不享有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权,但允许成立办事机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

(二)外资公司设立的程序

埃及投资与自由区总局服务中心是企业在埃及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重要机构,下属的各个部门提供不同的服务。埃及政府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执行政府的鼓励投资政策,简化审批手续,与相关机构联合办公,并为投资企业提供全程专业服务。企业注册公司代理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所示:

在埃及办理公司注册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有限公司合同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②验资报告等资金到位证明或实物估价报告;

③车间租赁合同或土地买卖协议;

④公证材料,如公司注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⑤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⑥投资者的安全质询表;

⑦设立法律顾问和财务监督机构的信函;

⑧企业名称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

⑨公司雇佣的埃及籍和非埃及籍员工比例。

上述表格中的所有材料必须由公司股东签署,并由公证处公证。登记过程中,应当将注册企业要求的上述文件和注册公司的文件报送审批机关。投资者委托的注册公司代理人必须根据公司类型选择埃及银行开户并汇入法定注册资金。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将注册资本的10%以上汇入该账户,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一次性汇入该账户,银行应当开具保函证明资金到位。证明原件由银行直接寄给投资保税区国家行政管理局,复印件寄给注册代理人和公司创始人。投资者持银行出具的注资证明复印件前往投资管理总局,由该局的法律部负责审查合同;投资者必须向律师协会申请批准公司设立的合同,再将合同送到不动产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投资者应向法律部提交公证文件,由法律部作出决定,批准公司成立并公布结果;然后投资者持法律部同意公司设立的决定和相关资料向企业登记机构办理注册,并报法律部备案;法律部应当通知银行解冻投资项目的资金,企业据此开展正常商业活动。

注册公司要求的费用及办理具体业务部门一览表

费用种类

办理机构及地点

费用金额

律师审核公司成立合同的费用

律师协会

5%的发行资本,不超过5000埃镑,律师盖章20埃镑。

公证费

公证处

发行资本的0.25‰,最高500埃镑。

商业注册费

商业注册处

合股股份公司:86.5埃镑

外资合伙公司:106.5埃镑

公司成立公告费

投资总局法律部

股份公司:2000埃镑(阿语)

4000埃镑(英阿双语)

合伙公司:400埃镑(阿语)

800埃镑(英阿双语)

税务执照费

投资税务处

合伙公司:90埃镑

有限股份合伙制:900埃镑

有限责任公司:900埃镑

股份公司:1800埃镑

发行股份费

资本市场总署

发行资本的0.5‰,最高10000埃镑。

实物股份评估费

投资总局

实物股份的2‰,最少5000埃镑。

 

(三)组建公司的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数为2-50人,各合伙人以其认缴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6个月内合伙人数持续下降且不足2人的,公司依法解散;因继承、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致使合伙人数超过50人,各合伙人应适当减少合伙人数或者变更为股份公司;如果一年内仍不能降低合伙人数或无法改组成为股份公司,任何人都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其注册目的或合伙人姓名来命名,不得使用与现有公司相同、相似或相混淆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不包括保险业务、银行储蓄业务等替他人保管出资的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超过5万埃镑,同等份额为每股不少于100埃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要全部认购并全部存入指定银行开立的公司帐户,公司现有工作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合伙人可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购买股票,以实物形式获得的股票应由专家进行评估定价。专家报告应包括对实物的准确描述、实物提供担保的情况、第三人估价的依据和根据通常交易价确定的实物价值等内容。专家报告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签署并批准通过。实物出资人应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实物评估结果负责。一旦实物价格被高估,实物出资人应向公司支付相应差额,其他合伙人在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的条件下承担补充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将下列申请材料提交工商局:

①公司合同和章程;

②商业注册处签发的该公司名称并没有与其他公司名称相混淆的证明;

③发行资本的1/4已存入银行的证明;

④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在合同、票据等文件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公司总部地址和“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2.股份公司

埃及《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数为2人以上。视为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有:①认购股份的人数不足100人;②未指认他人购买股份。股份公司虽然不能使用股东的姓名命名,但可以将公司成立目的登记为公司名称。

表1:埃及的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本要求

公开的上市股份公司

不公开的上市股份公司

资本类型

资本份额

资本类型

资本份额

发行资本

不低于50万埃镑

发行资本

不低于25万埃镑

发起人认购资本

不低于发行资本的1/2或注册资本的1/10

公司成立以现金方式支付

不低于1/4

公开发售的股份

不低于全部股份的1/4

表2:埃及股份公司不同经营业务之间发行资本的份额要求

经营业务类型

发行资本额

以现金支付方式成立的公司

发行资本额

参与股份公司的建立、增资

不低于500万埃镑

不得低于1/4

组织证券发行、销售和认购担保

证券交易

发起人应对参与入股的实物进行评估作价。为了进一步审核该实物入股对应的估价报告是否正确,发起人必须在初步合同订立后货币股份认购期结束之前向总局提交申请。总局内成立的估价委员会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核。估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1名法律顾问(作为主持人)和2至4名经济、会计、法律、技术专家。如果实物属于国有资产,应有财政部和国民投资银行的代表进入委员会。另外,以实物入股要经过成立大会的表决,获得以货币入股股东所占股份的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

公司成立大会

召开时间

发起人在股份公司提交实物估价报告后一个月内或者股本认购结束后召集

出席人数要求

代表发行资本1/2以上的股东出席

权限

批准公司成立报告;

批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股东大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名单;

批准审计师名单、确定公司第一个审计年度的费用和审计工作。

在埃及,公司可以选择公开发行或者不公开发行股份。不公开发行是指公司股本仅限于发起人或公司股东认购。发起人对实物出资方式提供的实物估价为最终估价,必须将属于国有资产的估价报告寄送审计署。

公司成立时要制作公司成立初期的各项开支列表,各股东对公司的开支情况享有知情权。股东预先缴付的出资在公司依法登记注册之前不得从指定存入的银行中转出。

符合以下情况,银行可退还已存股金:

(1)公司由于发起人的原因在递交申请后六个月内未能成立,紧急事务法院裁决指派专人提取存款返还股东;

(2)公司章程签署一年内没有及时向有关委员会申请成立公司;

(3)发起人撤销公司成立且用签有发起人姓名的决议通知银行。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应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合同和章程;

(2)商业注册处签发的该公司名称未与其他公司名称相混淆的证明;

(3)发行资本的四分之一已存人银行的证明;

(4)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例如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是公务员或在国有部门任职;

(5)总局批准公开发售股本的文件;

(6)发行股息未超过总局限制的证明;

(7)成立大会会议记录,同意实物入股的决议,董事或监管理事会成员的任命等。

埃及根据部长令设立了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以下职能:①审核公司成立;②批准修改公司章程、营业范围和变更公司形式;③批准公司定期检查。

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一览表

国务秘书(主持人;人数1个以上)

公司总部总经理

国务院法律部门代表(助理大法官以上级别)

货币市场总局局长指定的代表

商业注册局主任指定的代表

投资总局局长指定的代表

商会总会主席指定的代表

除以下情况外,审核委员会不得反对公司成立:

(1)公司章程与范本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或违反公司法基本原则和宗旨;

(2)公司成立目的和营业活动违反公序良俗;

(3)发起人未能取得建立公司的资格;

(4)董事或经理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委员会在60天内不能作出决定,发起人要将以下文件提交公证处:

①向委员会提交初步合同和章程复印件,注明委员会已收悉;

②委员会秘书出具文件的提交日期和60天内委员会未作出决议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公证处出具正式合同或证实签字属实。

如果委员会在60天内作不出决议,发起人应书面报告部长,由部长在接到报告的60天内作出批准公司成立的决定;如果部长未能在60天内作出决定,公司自动获准成立。

 

3.有限合伙企业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表所示:

公司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额

不得低于25万埃镑

监事会人数要求

单数;不少于3人;经股东大会任命

组成人员类型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责任形式

无限连带责任

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大会代表公司所有股东和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每个合伙人可以通过参与或委托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行使监督权,但股东禁止委托公司经理参加股东大会。

4.申请设立办事处

中国企业在埃及设立办事处的流程如下表所示:

①准备国内材料

1.国内母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授权在埃及设立办事处的文件,包括营业范围、负责人等;

2.将上述文件送公证处公证,附中阿两国文字;

3.将公证文件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

4.外交部领事司再转送埃及驻中国使馆认证;

5.国内母公司在埃及设立办事处需要致函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参赞处,并征得其同意。

②将上述文件送GIZA认证办公室认证;

③将在埃及设立办事处租房合同在所租房区政府或市政厅进行公证;

④附上埃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⑤到埃及投资和自由区总局填写有关表格,并出示上述所有文件及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参赞处出具的同意函。

5.设立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需和埃及公立或私营部门签署合同。与办事处不同,分支机构可以从事商务、金融、产业以及其他合同规定的商业活动。

6.设立分公司

(1)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成立公司决议、分公司经理任命等相关信息;

(2)公司营业执照:母公司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爱表、营业范围等;

(3)公司章程;

(4)授权书(Power of Attoney):分公司经理授权、事务所办理注册事宜授权等;

(5)公司注册声明函(未曾在该国注册过公司的申明);

(6)公司注册地址;

(7)项目合同(需翻译成当地语言版本);

(8)银行存单(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埃镑的等值外汇);

注册资料认证要求:董事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授权书等需要完成第三方公证,并经由外交部,驻华使馆公证后由当地外事部门翻译成当地语言文本;公司注册地址,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如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并完成第三方公证;分公司经理签证有限期需至少6个月,根据需要还需取得工作签证等。

二、公司设立的风险及建议

(一)风险

1.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难以真正享受便利

 埃及投资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Investment)承诺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投资环境,简化企业设立的流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在公司设立中面临着繁琐的设立程序,并未实际享受到埃及允诺的投资服务。2014年,埃及投资部长萨勒曼在埃及投资说明会中回复称:“我们的确存在很多问题,争取在年内推出具体改进措施,比如帮企业准备商业材料,成立中小企业外商投资发展基金,提供3000美金—200万美金的资助”。

2.埃及政府存在一定程度的行政腐败,索要“小费”问题严重

作为社会正常运转的润滑剂,小费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到行政部门办事也需要小费,具体数目依事情大小而定,往往比生活中的服务者索要的更多,从30、50埃镑到数百埃镑不等。在埃及,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和秩序行事,可能会面临长时间的等待才能将事情办好。

3.公司设立领域限制

根据埃及法律,外国人不得在埃及注册进口业务,埃及政府要求从事建筑和运输服务领域的公司为合资企业,而且外籍员工不得超过10%,外资股权不高于10%。

(二)防范建议

1.熟悉埃及的法律规定,依规定办事

设立公司面临着包括组织经营形式、出资形式、出资资产比例结构、出资履行、资产评估、股权设置、公司设立不能以及设立过程中的文件等等法律风险。投资者在设立公司之前最好了解埃及的法律规定,包括不同公司经营形式中对发起人、出资额等的要求,选择法律允许的经营事项和适当的公司经营形式。

2.了解埃及当地的风土人情,融入当地环境

外国投资者要想在投资东道国顺利投资设立公司开展业务,就必须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尽快融入当地环境之中,理解两国文化差异,尊重地方风俗习惯等。

3.选择可靠的中介机构

埃及在公司设立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上与我国相差较大,投资者想要单纯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埃及设立公司要面临一定的困难。因此,投资者在埃及注册公司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进行风险评估和提出具体的风险规避建议,或者选择当地华人设立的中介机构作为公司设立的代办机构,代理投资者办理公司的设立事宜。

三、相关案例

(一)案例一:

公司名称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埃及分公司

工程建设

燃气、新能源发电、变电站、海水淡化等

业务范围

项目运营、设计咨询、海洋运输等

服务项目

发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探测施工、能源采购、调试运行等

资格认证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和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案例二:中萨钻井公司

中萨钻井公司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公司与埃及石油部下属的天然气控股公司(EGAS)及萨瓦石油公司(Tharwa Petroleum Co.)共同出资组建,于2005年9月成立,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陆上和海上石油天然气钻井、修井、测井、固井、录井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工程作业,油气工程技术咨询,油气工程服务所需设备物资储运。公司成立9年来总资产增长超过7倍,年经营收入增长超过14倍,经营利润增长超过10倍,占埃及市场份额达到23%左右。现拥有自升式海洋钻井平台1座、大型陆地钻机及修井机22台,资产规模5.5亿美元,稳居埃及第二大石油钻井公司,并成功登陆阿尔及利亚石油工程市场,成为中埃两国石油工业能源领域高层次成功合作的典范。同时,中萨钻井公司正积极开辟、探索包括水井项目、新能源等更为广阔的业务和市场领域,向综合型国际化石油工程公司昂首迈进。

(三)案情分析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自2011年进入埃及市场以来,不仅使用SEPCOIII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Corp.注册埃及分公司,还联合GE承揽埃及吉萨和埃及奔赫两个项目。面对政局动荡、市场经验空白等诸多不利因素,埃及分公司以国际化的管理模式和突出的施工控制能力,顺利完成合同范畴各项里程碑点,得到了业主及合作方的高度认可。

埃及分公司以“创建9FA燃机样板工程、学习GE先进经验、培养燃机优秀人才、挺进开拓北非市场”为使命,以“创造收益、提升管理、展现实力、固化合作”为目标,结合项目人员年轻化比例较高的特点,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项目部。

到目前为止,吉萨项目前四台机组和奔赫项目两台机组已成功移交业主开启商业运行模式。吉萨剩余两台机组因业主燃气晚期,现处于性能试验阶段,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将按照业主调整后计划,顺利完成移交。

中萨钻井公司对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前后取得OHSAS 18001、 ISO 9001、ISO 14001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可。历年来公司QHSE数据均远远优于非洲地区平均水平和IADC行业标准。拥有国际认证标准的质量管理评价机构B.I.D组织于2012年4月在德国法兰克福第38届国际质量大会授予中萨钻井公司2012年度欧洲杯国际管理质量金奖;2013年3月,公司又获得该组织在瑞士日内瓦颁发的质量管理金奖,以表彰公司在管理质量与市场服务、技术领先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杰出表现;2014年11月,公司再次获得该组织在伦敦颁发的质量管理大奖。国际社会高度认可与赞扬中萨钻井公司在企业质量管理、市场信誉和人才开发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四)风险提示

1.选择前景良好的经营业务

在中埃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上,中埃双方签署了有关提高生产能力的合作框架协议,开始确定可优先执行的18个项目,主要涉及能源、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2017年3月22日,据埃及《金字塔报》报道,埃及石油和矿产资源部长穆拉表示,为了缓解埃及近两年电力匮乏的问题,埃及计划未来三年在地中海Zohr、北亚历山大等天然气油田投资超300亿美元来加快油气开发。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和中萨钻井公司的能源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也是目前中埃合作的重要领域。

2.提前做好熟悉准备工作

在埃及设立公司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手续,因此如果我国投资者意欲通过设立公司进行投资,首先应当熟悉当地有关公司设立和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的设立和经营符合法律。同时,进行相应的市场调研等,以便尽快有效的开展经营业务。

3.用先进模式管理公司,有长远规划

向埃及投资面临的重大风险是安全风险,近年来,埃及政局不稳,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冲击。虽然近期埃及局势相对稳定,但是是在埃及军事高压政策下保持的稳定,投资者仍然需要保持警惕。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在面对政局动荡、市场经验空白等诸多不利因素,以国际化的管理模式和突出的施工控制能力,顺利完成合同范畴各项里程碑点,得到了业主及合作方的高度认可。

4.重视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贸易自由化的发展逐渐引申出环境效应,近来,在埃及投资建设面临环境保护压力,学习中萨石油公司,采取绿色环保发展,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是长远投资之道。

第五章 外汇法律风险

一、外汇法律制度

(一)外汇管理机构

埃及中央银行是本国的外汇管理机构。

职责范围

控制银行及银行系统;

制定及执行银行、信贷、货币政策;

发行埃磅、管理外债;

维护埃镑的国际货币市场的地位;

监管国家缴费系统;

管制黄金、外汇储备

埃镑是埃及中央银行在1946年专门发行的货币,它和英镑等同币值。埃及中央银行在1976年5月宣布对埃镑的汇价实行有管制地浮动,在1979年1月1日废除双重汇价制,并取消宫价,所有交易均按市场汇率进行结算,限制外币出境来防止资金外流。埃及居民在银行开立的自由外汇账户可用于任何国外支付。

(二)外汇法律制度

法律名称

规定内容

1994年第38号《外汇法》

投资公司可在银行开设美元账户并保留美元利润,外汇自由兑换。

1994年第8号《投资法》

投资资金和利润可以自由汇出,所有资金可以在公司清算时一次性汇回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在五年内分五次汇出。

关于1999年-2017年埃及外汇制度变化趋势及政府改革动态一览表

年份

外汇变化趋势

应对措施

1999

国际收支逆差导致外汇形势相对紧张

政府强调优先确保投资者的利润被汇回,但银行一般规定了一次性兑换外汇的最高金额

2002

埃镑自由兑换外汇逐步弱化

政府直接参与分配外汇资源,进口重点商品,并支持重点企业用汇

2003

对出口企业实施强制结售汇制度

旅行社和酒店不必预先将外汇兑换成埃镑结账,可直接向旅客收取外汇;出口商、旅游收汇单位等应将其外汇收入的3/4出售给银行;旅客可携带外汇进出埃及海关(1万美元以上必须填写携带声明)

2012

 

 

 

以常态化拍卖美元确定市场汇率,实行新汇率管理体系,严格限制换汇和汇出外币用途

①银行可以先和有外汇需求的客户交易,当供给有盈余时,每家银行只能保留少量(最多500万美元)外汇头寸,其余必须交给中央银行,不允许持有超过资本1%的美元头寸;②公司客户每日取现限制在3万美元以下,并向汇款个人强制征收1%-2%的管理费;③禁止携带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出入境

2014

实行新的汇率管理体系

①各银行必须优先进口以下类别的家庭用品:粮食、油、医药、化肥、原材料和机械类。埃及央行严格监管所有银行,对不优先给以上类别换汇的银行予以处罚;②埃及政府规定个人境外汇款每年不得超过10万美元

2015

 

 

为打击黑市汇兑,埃及央行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外汇现金存款

①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以贸易为导向的进口融资服务,但进口原材料、生产资料和一些战略性商品不受这项政策限制;②进口商不得再使用反向保理、贴现、信用证融资、进口押汇、保函,或者定期信贷产品来获取资金,必须保证账户有足够的可支配资金用于国际结算,即100%现金保证(此项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③各商业银行必须遵行央行指示,优先满足战略性商品交易的外汇需求

2016

提高特定行业和进口产品的外汇现金存款额度,埃及外汇储备状况好转,5月份埃及的外汇储备达到311亿美元,为2011年以来最高水平。

①埃及央行已经决定将某些行业和进口产品的外汇现金存款上限从以前每月5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并且不再受每日1万美元限制;②提升后的限额仅适用于满足进口必需品(包括食品、机械设备、零部件、中间产品、生产资料、日常用品、药品、疫苗和相关化学产品)企业的需要;③对公司和个人实施每日1万美元和每月5万美元外汇现金存款的上限规定;④对非优先商品的进口商仍实施每月5万美元外汇现金存款的上限规定

2017

在现有的经济改革框架内采取措施放宽外汇管制且允许自由浮动

取消2014年1月以来实施的个人境外汇款每年不得超过10万美元的外汇管制措施

201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诺为埃及提供一项三年期120亿美元的贷款计划,前提是埃及要放宽外汇管制且允许汇率自由浮动。埃央行行长阿米尔表示放开外汇汇款限制不会影响埃外汇储备。此前埃及央行曾允许商业贷款人将股息汇寄国外并放松对借记卡境外使用的限制。一些埃及银行界人士对央行此项决定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可缓解境外投资者顾虑,但也有人士担忧,认为可能会有一些人大肆收购美元,然后转汇到国外账户,埃镑将承受新的压力。

二、外汇法律风险和防范建议

(一)法律风险

1.外汇管制影响企业进口所需用汇和企业利润的汇回

在限制外汇购买前,埃及进口商主要通过货币兑换公司(通常称为“黑市”)购买外汇,再存入银行账户。限制条例的实施有效地防止埃及进口商从黑市购买外汇,埃及进口商只能从银行购买超过每日和每月配额的外汇,这意味着埃及商业银行实际上已经成为进口商的唯一外汇来源。银行外汇配置的过程是隐蔽的、不可控制的,进口商只能耐心等待外汇的分配,因此不能排除他人背地操作的可能性。由于无法从货币兑换公司购买外汇,银行开始利用自己的职权垄断市场,例如迫使客户购买高利润的银行产品或服务,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此外,许多进口商已开始拖欠条例颁布前存在的债务,有些可能因为缺少通知或行动时间而违约。之后,许多进口商开始利用央行的限制来为其恶意违约辩护。除了取消国内银行的进口贸易融资外,一些银行还要求100%的现金存款用于信贷交易。因此,许多埃及进口商不得不选择用自己的钱进行贸易或者在银行外借款以降低对进口的需求。

2.埃镑贬值

最近由埃镑大幅贬值引起的货币危机使埃及陷入了极其严峻的经济局势之中,但埃及政府似乎无能为力,只能放出一些积极的信号来稳定市场秩序。

埃及央行在2012年底出台了一项新的外汇管理措施,通过拍卖美元来节省外汇储备和稳定市场汇率。埃及中央银行在20天内共举行了十二次拍卖会,其中有几次拍卖会金额高达七千五万美元。

毫不奇怪,新的外汇管理政策导致埃镑大幅贬值,最终导致了货币危机。自2011年初埃及发生动乱以来,埃及政府以节约外汇储备为政策导向继续使用外汇储备来稳定埃镑币值,最终加快了埃镑贬值的步伐。到今年一月,埃镑已跌至六个百分比。由于市场上美元供应紧缺,许多公司和个人争相在埃及商业银行和货币兑换点囤积美元。

(二)防范建议

虽然埃及目前外汇管制有放松趋势,但是外汇管制的影响仍然不容忽视,企业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1.短期贸易方面

限制条例实行后,进口商可能会因缺少外汇、资金不足而难以偿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出口商时刻密切关注进口商及其银行的动态,与债务人保持经常会面,督促其付款。

建议出口商更多地关注制造品、原材料、资本设备以及药品、疫苗、化学物品、特定食品等战略性商品。新条例对其他行业或商品的外汇限制,实际上减轻了进口这些产品的外汇压力,相对充足的外汇供给降低了这类商品的拖欠风险。

实际上,在实行货币手段的同时,埃及当局已经采取了一些非货币性限制措施,例如要求进口商或供应商重新获得埃及当局的许可并登记。因此建议出口商在出口前详细了解行业环境,判断贸易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及时获得贸易所需的许可证、登记证等相关文件,避免后期纠纷。

2.中长期贸易方面

埃及央行公布实施的外汇管制措施对中长期贸易的影响很小,重点针对微观的贸易企业。在多数情况下,进口商偿还中长期债务较短期债务更为顺畅。对于中长期债务的拖欠,债务人应清楚地判断自身状况及央行这些限制规定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埃及的银行和中长期贸易的进口商之间存在协议条款,即银行有义务提供并分配外汇用以清偿中长期债务。

三、相关案例

(一)案情介绍

埃及政局不稳,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投资者在埃及的投资没有得到回报,一些中国企业也受到了埃及政治局势的影响,即使他们不在埃及。中国商务部最近收到了几起来自中国公司的贸易纠纷案件,原因是埃及客户延迟甚至拒绝向其支付货款。浙江信保公司自2016年以来收到了一系列由海外买家所在国的外汇管制政策造成损害的投诉案件,案件数量与报损金额急剧上升,埃及是发生报损案件的国家之一。中国企业在与埃及客户打交道时,经常出现中方支付了货款但一直没有见到供货或是向埃方客户寄送了货物但没能拿到货款的情况。姜菲菲(商务部研究院中非研究中心研究员)指出,规模较小的中国企业尤其面临此类风险。

(二)案情分析

埃及央行在去年底将美元拍卖给商业银行来遏制外汇储备下降的趋势,这使得埃及进口商很难获得足够的美元来支付货款。埃及许多企业由于经济条件的恶化也难以正常运作。据埃及民众称,埃及银行暂不经营大规模的外汇业务,只为居民办理小额外汇交易,这给企业的结算和支付造成一定困扰。

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国在埃及局势变化后,宣布给予埃及经济援助。埃及的外汇和政府开支问题在短期内能得到解决,但这种来自其他国家的“输血”援助不会持续太久。埃及失去了正常的旅游业收入,临时政府重新部署的努力收效甚微,埃及的经济活动也引发了广泛的诚信危机。深陷风暴中心的商家和企业受到埃及动荡的政治局势和混乱的治安情况的影响最大。

(三)风险提示

为规避上述汇率风险,建议中国企业在与埃及企业结算时使用人民币,消除美元与埃镑的汇率变化造成的影响,或者使用美元和人民币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原材料和产品的进出口,由于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存在支付和托收风险,双方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分担汇率风险。中国企业应主要依靠老客户在埃及投资,在开发新客户之前,应咨询中国驻埃使馆经参处,请求他们协助调查其商业伙伴背景或推荐当地知名企业;其他手段也可预先准备好,例如使用适当的管理工具和方法以降低汇率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六章 税收法律风险

一、埃及税收法律制度

(一)埃及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埃及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税收制度,税率计算方式相对简单。埃及的税收法律主要包括2005年91号收入税法、1991年11号营业税法、2005年新所得税法案、2008年196号房地产法和海关法等。埃及还与51个国家签署了税务协定。

埃及的税种与税率一览表

类型:个人所得税、收入代扣税、公司利润税、销售税、开发税、房地产税、海关税、印花税等。

公司利润税

标准税率40%

其他类型:①工业企业和出口企业为32%;②非国有石油开采和生产公司40.55%。

销售税

标准税率10%

销售税课税对象:①进口或当地生产制成品、为他人经营或加工制成品、部分中间服务和部分旅游服务;②年销售额超过5.4万埃镑的制造商和所有进口商、经销商应向税务局注册纳税;③对于原材料和商品流通中征收过销售税的无需再重复征税。

(二)埃及的税收法律规定

1.埃及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划分标准

以住所和居住时间为标准向埃及居民就其在埃及获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埃及居民的判断标准

①在任何一个日历年度在埃及境内工作时间超过183天;②在埃及有固定住所。

个税起征点(单位:埃镑)

税率

<=5000

0%

5001-20000

10%

20001-40000

15%

>40000

20%

依据埃及《所得税法》规定,应税收入部分应当扣除辞职和退休金的津贴。该条规定与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豁免并不矛盾,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免征所得税: 

①纳税人本人每年4000埃镑的免税额。 

②根据社会保险法或其他类似制度的规定扣除的社会保险参保金。 

③员工参加根据1975年54号保险基金会法的规定设立的保险基金会所交纳的参保金。 

④以纳税人或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的生命或医疗保险的参保金。 

⑤下列集体实物优惠:向员工发放的食物、员工的集体交通或交通费用、卫生医疗福利、工作必须的用具和服装、厂方为员工工作期间提供的住宅。 

⑥根据法律员工享受的利润分配。 

⑦外交、领事以及国际组织和其他外国外交人员从事正常工作的所得,符合对等原则,并在对等原则的范围之内。 

对于第3和第4款的规定,总计不得超过纳税人15%的净收入或3000埃镑,二者取其大。并不得在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的其他收入中对保险参保金重复抵扣。 

(2)公司所得税

埃及公司所得税一览表

课税对象

境内常驻法人和非常驻法人设在境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

以注册地和管理中心为原则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就其在埃及境内的收入来源向埃及纳税,而居民企业不分来源按照公司每一年度所得纳税。

类别

税率

公司所得税(净利润<=1000万埃镑)

20%

公司所得税(净利润>1000万埃镑)

25%

资本收益税

20%

分支机构税

20%

利息

20%

知识产权和know-how版税

20%

非居民实体特定服务税

20%

运河管理局、石油总局、中央银行

40%

石油、天然气勘测、施工企业

40.55%

一般而言,境外股东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为32%。按照《中埃关于避免所得税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境外股东向埃及缴纳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降至8%,可抵扣在国内已缴的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按照公司年营业纯收入征收,并可以在税前扣除必要费用。如表所示,以下项目可以在税前扣除:

①贷款利息。预先扣除经营活动未使用的贷款利息和法定减免部分

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③纳税人依法交纳的不包括税费在内的由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

④企业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⑤企业每年用企业资金或利润中支付的、不超过全体职工工资总额20%的、根据1975年第54号《保险基金会法》和1980年第64号《社会保险制度法》或根据条例规定的专门制度设立的各种养老、储蓄以及其他基金会费用。前提是要保证企业在支付费用后,员工能够获得终止服务津贴和养老金;

⑥纳税人签订的旨在个人伤残或获取收入的保险金,年度扣除额不得超过3000埃镑;

⑦向政府、地方管理机构和其他国营法人进行的捐赠,数额不限;

⑧向依法设立的埃及民间协会、机构和组织以及政府管理的文教组织、医院、科研机构作出的不超过纳税人年实现净利润10%的捐赠和援助;

⑨纳税人因执行合同而支付的罚金和赔偿。

⑩除提取的各种准备金不能在税前抵扣外,企业可在税前扣除亏损部分,当年亏欠扣减额,可向后结转5年。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支付时按20%的税率扣缴预提税,但不允许有任何扣除。

(3)房地产税

2006年4月,埃及颁布的土地税法规将土地税从之前的14%降到10%。不动产税务局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商议征收办法和标准。

《不动产税法》(2008年196号)

课税对象

自建、自住、出租房;尚未建成但已投入使用的房屋;机场、港口、加油站、旅游设施等公共设施房

征收标准

税率

年租金<=6000

0%

年租金>6000

扣除维护费用按年租金10%征收

房屋价值<=200万

0%

房屋价值>200万

10%

免税类型

①政府部门、军事部门、驻外使领馆;②医院、学校、宗教场所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房屋。

2014年,埃及通过2008年第196号财产税法的修订案。根据修订案,各省将成立委员会从条件、地理位置和相关设施等方面对不动产进行估价,并依此决定不动产税的金额。同时,埃及政府设立申诉委员会来受理纳税人的申诉。房屋出租年收益24000埃镑以下(约合人民币22000元)免税,年收益高于24000埃镑必须纳税。

(4)开发税

开发税课税对象

商业收入、非商业收入、雇员工资、公司董事酬金等

个人上述收入超过1.8万埃镑,按2%征税

(5)关税

管理机构

埃及海关

法条依据

《海关法》(2005年修订)

法律地位

关税政策的执行机构,财政部下属的副部级机构。

组织机构

关税高级理事会(由财政部领导)

主要任务

根据本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税率和执行方案

工作原则

协调海关税则制

关税政策

实行鼓励本国产业发展政策

2008年4月加入《京都公约》旨在促进通关手续达到世界海关组织的标准;2009年11月与中国签订《海关行政互助协定》

埃及目前的商品加权平均关税为8.9%,平均关税税率为38.6%,平均实际关税税率为20.0%。埃及进一步调整关税制度来促进贸易自由化。2004年,埃及公布第300号、第410号总统令,宣布将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从14.6%降低到8.9%。

埃及颁布总统令拟提高320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在2016年12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埃贸工部长卡比勒和财政部长贾拉哈称此举一方面可以鼓励本国工业发展,另一方面能够抑制进口。如果进口继续保持在现有水平,埃及每年将增加60亿埃镑关税收入;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关税税率与新关税税率保持一致,提高关税并不违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义务;

埃及增加关税税率的商品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国内可生产商品,例如家具、餐具、洗涤剂、肥皂、陶瓷产品、地毯、电器、皮革、化妆品、笔和解码器等;第二类是日常消费品,包括新鲜水果、香水、洗发水、可可、饼干、面包、蛋糕、糖浆、冰淇淋、水晶等。对这些产品进口提高关税可促进消费者理性消费,节省外汇支出。例如,空调、冰箱、风扇等家用电器税率由40%提高到60%。饮料税率由5%提高到20%,彩色玻璃和水晶的税率由10%提高到20%。门窗、锁和卫生产品税率由20%提高到40%和60%不等。

埃及议会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对埃提高关税税率举措持批判态度,要求政府给出恰当理由并要求对家禽禽肉进口免征关税。

(6)印花税

2006年9月,埃及财政部开始实施新颁布的印花税执行规定,降低部分印花税税率,并取消部分印花税项目。

税种

印花税

课税对象

合同、票据等文件;证券与金融交易

征税项目

借款8%

信贷1%

保险费3%-20%

广告36%

政府采购、承包工程费2.4%

银行业务0.0012-0.01%

股票交易0.008-0.012%

(7)营业税

税种

营业税

课税对象

①经营服务业、制造业且年营业额>54000埃镑;

②从事零售业批发且年营业额>15埃镑;

③所有进口商。

税率

商品:10%-25%;服务:5%-15%(大部分起征点为10%)

2013年,埃及财政部已经对销售营业税法进行了修订,新消费税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免除儿童食品的消费税,包括工厂化生产的奶粉、小麦产品、蔬菜、水果、土豆等;所有工厂化生产的小麦、玉米、糕点产品,销售税从10%降至5%;公共交通(省级班车、公共汽车、火车)的销售税从10%降至5%;化肥、消毒剂、杀虫剂等销售税从10%降至5%;酒类产品的销售税从每100升的200埃镑上涨至550埃镑;建筑用钢的销售税由8%提高到10%;国际长话费和本地手机通话费的销售税从15%涨至20%。鉴于目前旅游业的现状,饭店和餐厅(不包括便民的小饮食店)销售税暂维持10%不变。

(8)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种类和主要内容一览表

(1)养老、伤残和死亡保险

①以雇员基本工资和变动工资为基准,雇员的基本工资每月超过525埃镑的部分为雇员的变动工资(不得超过500埃镑);②雇主承担基本工资的26%和变动工资的24%;雇员则分担基本工资的14%和变动工资的11%;③雇主、被保险人和政府共同负担雇员的养老保险。非政府雇员的由保险和养老金组织的分支机构承担,政府雇员的由社会保险组织的分支机构负担,财政部负责监督资金运作。 

(2)医疗保险

①孕妇、病人的医疗保险由雇主和雇员按员工薪金的4%和工资的1%纳税;

②提供医疗福利的雇主按员工薪金和工资的3%纳税;

③社会保险基金组织负责提供缴费和现金待遇,健康保险组织的附属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健康人口部负责监督。

(3)工伤保险

①按员工薪金和工资的3%纳税;

②为雇员提供临时伤残福利的雇主,可按员工薪金和工资的2%纳税。

(4)失业保险

①由雇主按员工工资的2%纳税,政府提供一定补贴;

②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按雇员工资的28%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直接负担按18%计算的部分。

    外籍雇员一般不列入国家社会保障计划,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待遇:a.两国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并约定为对方公民提供社会保障;b.企业与外国雇员签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埃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埃及第8号《投资法》税收减免政策项目一览表

 

①公司及其合伙人的股份在公司生产经营的第一个财政年度可以享受5年公司利润税的免除;

②在新工业区、新城区和总理令确定的边远地区建立的公司与社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的免税期为10年;

③在老河谷区以外经营的公司(无论是否从老河谷区迁出)免除公司利润税的期限为20年;

④自公司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除公司成立合同、借贷和抵押合同、土地注册合同的印花税、公证费和注册费。

⑤上市股份公司已付资金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由该财政年度中央银行贷款和贴现利率决定)免除公司利润税。

⑥公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与股票免征动产所得税;

⑦公司取得投资局批准项目所需的进口机械和设备应征5%的关税; 

⑧公司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律形式应缴公司利润税;

⑨出资的实物自然增值的依情况免征公司利润税; 

⑩保税区内经批准的项目进口所需的一切物资、设备、机械和运输工具(不包括客车)免征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务,可将本人或第三方所有的当地或外国的货物、材料和零部件临时从内地运至自由区进行修理加工后再运回内地,要依据《海关法》对增值部分征收关税。

⑪依法对自由区进口的产品征收关税,根据产品从保税区运往内地市场时的外国零部件价格来计算,不得超过从国外进口的成品应缴关税。产品中的外国成分指进口的外国零部件和原材料,自由区内的加工成本不计在内。若产品是在保税区内生产的,则视保税区为计算产品运费的产地。 

⑫仓储项目进入自由区只需缴纳货值1%的税;工业加工项目运出自由区时需缴纳产品增值部分1%的税;目的国指定的过境产品的增值部分免税;与货物进出境无关的项目按年收入的1%征税;免税区的产品额外征收投资额0.5‰的服务费。 

⑬外国专家的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免税

 

(2)《投资保护鼓励法》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①享受十年免税;

②进口企业自用的机械、仪器、工具,减按5%缴纳海关关税,免收海关手续费,10年内缓交进口销售税;

③出口退税。

(3)《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列活动免除所得税: 

①土地开垦及耕作企业的利润自从事经营活动之日起免税十年。 

②家禽养殖、养蜂、家畜饲养及肥育企业、渔业养殖和捕捞项目以及渔船项目自从事业务之日起免税十年。 

③自然人投资且登记在埃及证券市场的金融证券业务。但不得扣减交易亏损或将交易亏损结转下一年度。 

④自然人获得的下列收入: 

A国家或资产公司发行的、在埃及金融证券市场登记的各种债券、融资凭证的利息所得。 

B股份公司以及委托股份公司资本股份的年终分红。 

C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公司的资本分额分红、委托股份公司非投资合伙人年终分红。 

D投资基金会发行的投资凭证的分红。 

⑤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帐户利息和银行存款、此类银行发行的存款凭证利息、邮政基金会帐户存款和利息、央行发行的存款凭证利息和金融证券。 

⑥由社会发展基金会资助的新建项目的利润,在基金会资助的比例范围内,根据情况,自从事经营活动之日或开始生产之日起五年内免税。只有基金会批准的贷款实现的利润方可享受此项豁免。

下列收入免除所得税:

①政府部门、国营法人以及国有或公共事业机构管理的教育机构的收入。 

②编写、翻译宗教、科研、文化和文学书籍和文章,不包括出售著作或翻译物以出版音像制品。 

③大学、高校教育机构成员以及其他成员为分发给学生而根据大学及高校规定的制度和价格出版的著作收入。 

④作为艺术家协会会员的摄影、雕塑作品收入。 

⑤作为职业公会成员登记的自由职业者从其从业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专业领域工作免征所得税。他们只从上述免税期满的下个月初开始计算应税收入。免税期限应增加从事职业的法律所规定的实习期。如果在从事职业后开始从事公共服务、服兵役或参加预备役服务,也应增加此期限。如果某人毕业时间超过十五年后第一次从事该行业,规定的免税期应减至一年。只有当没有不享受免税待遇的他人参与的情况下独立从业才能享受此豁免。

3.税务管理

管理机关

税务局

内部分类

所得税、房地产税、海关税和销售税

税卡记载事项

纳税人身份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经营范围、应纳税种、注册地的税务办、税号等。

①纳税人每五年向税务局申报一次财产;②公司每年定期向税务局交税,按日历年统计税收年度,并提交纳税申报表;③税务局如发现申报表与事实不符,对纳税人处以应补缴税款10%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埃镑;对故意逃漏税者处以应缴税款20%和100-500埃镑的罚款;④所得税管理部门一年检查一次公司账目,销售税管理部门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二、税收风险及防范建议

(一)税收风险

     1.税收风险的来源及其影响一览表

风险来源

影响

①居民身份认定差异

企业在选择纳税身份时有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可能会存在重复征税的风险。

②中埃尚未签订税收饶让条款

Tax Spring Credit是东道国承诺给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投资企业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

③企业所得税间接抵免

有效地防止跨国母子公司逃税,但不可避免存在重复征税风险。

④不熟悉中国反避税条款、埃及当地税法和双边税收协定

中国企业在决策阶段没有全局性税务筹划意识,无法准确判断相关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税收优惠条件和投资结构,最终导致整个项目亏损,甚至与当地税务局产生信任危机。

2.不可抵扣的支出

抵扣企业所得税的费用必须是真正的企业费用,正确得开具发票并具有必要的书面合同支持。某些费用明确规定不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目前包括:符合埃及弱化资本限制的超额利息;贷款利率高于每年埃及央行公布利率的2倍;规定和储备的数额;罚款和处罚;符合埃及利润分享法规的付给雇员的股息;向公司主席执行董事支付的报酬;应付所得税。

(二)防范建议

1.加强投资的税务风险管控措施

对埃及的地方并购或投资目标进行全面的税务尽职调查,明确当前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税务检查情况、潜在税务风险等,并在谈判中准确划分税务风险责任,以避免中国企业在投资(并购)初期出现潜在的税务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缺乏商业实质的企业不但得不到税收优惠,还可能加大税收负担。例如,在埃及注册的一家中国控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因素判定中国是该公司实际管理的地点。该公司依据中国税法被识别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必须为其全球收入向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中介控股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公司股权且不具备任何商业性质,很容易被税务机关识破。为了维护境外控股公司和国内公司的商业性质,企业应主动就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向中国税务机关备案。

2.了解埃及的税收法律规定,选择恰当的投资架构

在埃及税收低于中国税收的领域,可以选择直接投资的方式。通过分配公司股息和转让公司未来的股权项目投资收益,能达到降低或延缓资金风险的目的,也可以选择间接投资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投资者在中国、埃及或中间控股公司设立地的纳税情况。

3.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降低税收成本

跨国经济活动经常利用关联企业以转让无形资产、提供劳务或销售货物等方式议定价格来避税,比如高税国企业往其低税国关联企业提供低价的商品及服务;低税国企业往其高税国关联企业提供高价的商品及服务。

目前,埃及是中东北非地区的司法管辖中对转让定价的税收代码和详细的转让定价指引进行明确规定的国家。转让定价适用于:

(1)确定哪些交易适用独立交易原则;

(2)为适当的定价方法提供指导;

(3)设定税务机关的分析期望;

①协商确定最适合的定价方法;

②测试所使用的数据的可靠性;

③确立适当的独立交易价格,并建立一个架构以确保获知未来定价方式或商业结构的变化并作出适当的调整。

三、相关案例

案例:巨石筑梦埃及 税收一路同行

(一)案情介绍

巨石集团被称为全球玻纤行业领军企业,总部设在浙江省桐乡市。由于欧洲的行业巨头常对中国玻纤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并征收相应高额的关税,巨石集团决定建立海外工厂,但在何处选址是公司管理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税部门为“走出去”企业安排业务专家,并提供政策咨询和“一对一”的税收服务。2012年,巨石集团经过咨询税务部门以及考察和对比不同国家之间的投资环境,决定在埃及设立第一个海外生产基地。

埃及,毗邻欧洲,横跨苏伊士运河,水路运输发达,油气资源丰富。除此以外,埃及吸引巨石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税收。巨石埃及财务总监戴绍华说:“埃及已与欧盟、印度和土耳其签署了边境贸易协定,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将不再担心印度和土耳其向其征收反倾销税”。

戴绍华在投资过程中见证了走马灯般的埃及政府更迭,更体验到了埃及税务部门在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方面的不足之处。比如说,两国税收协定规定,特许权使用费缴纳预提所得税不应超过使用费总额的8%,但埃及政府要求企业先征后退,即先按20%申报缴税,再申请退税。对于企业提出的质疑,埃及税务人员回复说请企业自己去首都税务局办理。即便明确了政策,退税手续需要准备大量材料,还不能有瑕疵。

(二)案情分析

针对巨石集团在埃及遇到的问题,国税部门对其进行了点对点服务,针对埃及政府对两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议执行不到位问题,税务部门及时启动税收协定框架下的相互协商程序,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另外,桐乡市国税局在走访中了解到,巨石集团收到其新加坡子公司375000美元红利及埃及子公司2553500美元商标使用费后,及时开展税收抵免事项政策辅导,有效地防止重复征税,为企业节省了143.56万元人民币。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税收减免政策的支持,巨石集团集中精力开拓海外市场。巨石集团设立在埃及的工厂已经达到16万吨产能的满产,工作重心向欧盟、土耳其、中东和北非的市场转移,产品销售率高于100%,毛利率高于30%,完全供不应求。2016年12月,巨石集团打算在美国投资3个亿开辟一条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的生产线,预期完成的投产时间是在2018年底。2016年,巨石创造的销售收入比2015年同期提高5.55%,利润总额比2015年同期提高54.6%。

(三)风险提示

巨石集团即通过国家税务局启动协商程序解决在埃及投资的税务问题,建议投资者、并购者在埃及投资、并购遇到税务纠纷时,根据中埃双边税务协定维护自己的权利,寻求帮助。

第七章 土地法律风险

一、土地法律制度

(一)简述

依据埃及与土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的规定有所差异。埃及私人对于农业性质的土地享有所有权。除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外,通过了埃及的国务会议后,埃及总统有权批准在现有的农业用地(耕地)上建房,但是,土地的所有、管理权不属于居民所有。各行政区域的省级政府管辖其所有的土地事,必须遵循埃及的相关规定,即对于土地的用途和权限不能超多相关规定。

购买投资项目用地可向投资局申请,投资局负责推荐地块,其他的具体事项如下:

土地用途

负责单位

农业用地

农业部

工业用地

省政府或工业区管委会

老工业区土地出售事宜

工业区管委会

私人承包开发的新工业区

开发商(负责出售)

关于土地的价格。在埃及首都开罗地区,土地价格在每平方米300~2900美元之间,各工业区根据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完备情况,土地每平方米售价一般为50-200埃镑,厂房为每平米400-1500埃镑,厂房租价为每平方米每月10-20埃镑。购买到土地后,必须在五年内按土地的用途动工建设,不能闲置土地。埃及东岸部分土地可免费提供,条件是3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由区的土地只能租用,工业项目每平方米每月约0.3美元,仓储服务项目约0.58美元。伊斯梅利亚自由区仓储服务项目约0.29美元、工业项目约0.15美元。

关于房屋租金及价格。埃及的住房价格没有标准,决定价格的主要因素是住房的位置,而其他因素,如物业管理、绿化地等,并不重要。在埃及,其土地成本总体来说还是相对较低。

(二)外国人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埃及1963年15号法规定农业用地只能为本国人所有,为达到吸引外资,埃及政府出台一政策:可以永久出租土地给非本国国籍人凭私人身份在埃及沙漠建的大型农场。但有比例的限制,为开垦沙漠建设的公司中外国人的股份必须控制在49%以下。即使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进入清算,土地的所有权必须归埃及。

于1996年出台的230号法律明确投资者有权享有拥有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土地及住宅(两处),但有几处限制:

1.每套住宅面积≤4000平米;

2.租期≥50年,则视为拥有;

3.5年内,禁止转让;

4.购买如果是空地,5年内应当动工。

于1981年《143号》法律明确沙漠的范围(离城市的距离超过2公里的地方),且限制公司持有沙漠土地的范围:

公司类型

范围

有限公司

≤1万费担

股份公司

5万费担

根据2007年350号总理令,无论股东或合伙人是何国籍,外国企业可以购买土地和房产用于商业运营,但战略地区除外。战略地区包括东、西、南部边境、红海和地中海的岛屿以及苏伊士运河沿线。外国公司不得购买西奈半岛的土地和财产,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获得不超过50年的使用权。

在埃及,外国投资者获得土地的方式会根据园区性质的差异而有所变化。在工业区,外国投资者有权无期限限制的拥有土地所有权。在自由区,投资者只能租用土地,国家统一规定土地出租价格,租期10年,可以延期。关于出售土地:

区域

售卖责任

老工业区

工业区管委会

新工业(私人承包开发)

开发商

若投资者在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投资,可以采取按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获得生产经营活动土地使用权,使用期可达50年并可延长。

在埃及购置土地的程序如下:

 

埃及2012年第203号部长令规定,禁止外国人拥有西奈半岛和红海沿岸“有军事利益和战略价值的土地”,包括距埃及西奈半岛东部边境5公里范围内的土地不得出售给外国人。这一规定使得西奈半岛地区的投资活动更加规范:将其分割成投资区和军事区两个部分。今年9月,埃政府颁布新规定,改变穆巴拉克政权不允许私人拥有西奈半岛土地的规定,赋予西奈半岛原住民土地所有权,并允许埃及人与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合资购买西奈半岛土地,但外国人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45%。

二、土地使用风险与防范建议

(一)使用风险

1.外国人在埃及用地受限,法律保护本国人利益

限制非本国国籍的人在埃及认购土地;

明确为了开垦沙漠而设立的公司中,埃及公民须为控股股东,且持股≥51%。在公司注销后,在沙漠上开垦土地的所有权归埃及。

2.埃及土地资源匮乏

埃及横跨非洲、亚洲,国土面积主要位于非洲东北部,超过90%的地区为沙漠和半沙漠,可开发利用的国土面积不多。埃及很多地方是热带沙漠气候,全国气候干热少雨,仅尼罗河三角洲以及北部沿海一带属于亚热带地中海气候,气候较为温和。而且,埃及沙漠化严重,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尼罗河合谷,三角洲区域,苏伊士河流域和绿洲上。

(二)防范建议

1.遵守埃及土地法的相关规定

国土涉及国家安全、主权完整,因此各国对土地资源的控制较为严格。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应该熟悉并遵守埃及土地法规定,依照法律申请购买或租赁埃及土地。

2.利用技术优势帮助埃及开垦土地

埃及沙漠面积占国土面积90%以上,因此,开垦沙漠成为埃及扩展可利用土地的道路。但是由于本土资金不足、技术薄弱,加大了国土资源开发改良的难度。埃及政府为了引入外资,正在修改完善土地所有法。我国投资者可以借此充分发挥技术和资金优势,开垦土地。

三、相关案例

南太平洋财产(中东)有限责任公司诉埃及阿拉伯共和国

(一)案情介绍

在香港注册登记的南太平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洋公司”),主要营业范围是开发旅游娱乐设施。1974年第三季度末,南洋公司协同埃及旅游旅馆委员会、埃及政府(旅游部部长)三方签订合同。合同主体之一“埃及旅游旅馆委员会”的名称已经变更,即将“委员会”修改为“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属于国家投资的企业。该合同的签订符合埃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比如说于1974年出台的第43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成立埃外合资企业,以开发埃及旅游资源及建设旅游设施。埃及政府部门采取优惠措施以确保该合同能顺利实施。1974年年末,总公司和南洋公司双方依上述合同,签一份更加具体的关于开发两项国际旅游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双十二合同”。 合同中,设立埃外合资的旅游开发公司,具体负责旅游开发和营业。南洋公司是控股股东持有60%的股份,剩下的股份由埃旅总公司以项目用地所有权出资。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埃及旅游开发公司所享有,并有权对项目用地上的任何场所、建筑、娱乐、商业和民用设施作出决定。

政府的这一行为遭到了埃及民众强烈的反对,人们担心尚未被发现的文物遭到破坏。埃及旅游开发公司的土地开发许可被埃及政府撤回。1984年8月28日,原告向国际投资争端中心提出了仲裁申请。仲裁庭经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要求埃及政府承担对原告所造成损失给予赔偿的责任。

(二)案情分析

本案的争议点在:埃及政府是否要承担责任。

原告南洋公司请求埃及政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埃及政府作为被告则辨称,某些埃及官员的签约行为违反了埃及法律的程序性规定,根据埃及的法律其行为是无效的,故他们的行为不能代表政府的名义,更不可归因于国家。

仲裁庭认为,根据埃及的法律,则某些埃及官员的行为,甚至包括总统的第475号令都是无效的,但是,本案埃及官员作出的签约行为是以政府的名义作出的,并且传达给依赖这些行为进行投资的外国的投资者。无论上述行为是否违背埃及的法律的相关规定,它们都是埃及政府做出的行为,国家必须为其政府机关的行为承担国际责任。综上,埃及官员作出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

仲裁庭裁定:支持原告的请求,要求埃及政府承担责任,对原告给予赔偿。 

(三)风险提示

1.抓住合作机遇

密切关注当前“一带一路”倡导下的中埃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与埃及两国的合作项目,因为政策支持购买、租赁土地会相对顺畅。在用地前进行土地产权的调查,避免陷入土地纠纷之中,要保留购买、租赁土地的相关凭证。

2.与埃及当地的企业合作征用土地

为降低风险,企业在用地之前,可以搜集调查一些当地的合作企业,借助当地企业的力量,实现顺利用地。尤其是在开垦沙漠中,埃及法律要求埃及的股权在51%以上,因此,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将土地权属以及合作企业的征信状况调查清楚,并且聘请专业的律师拟定合同条款,以降低风险。

第八章 劳动及用工法律风险

一、劳动用工法律制度

(一)埃及劳动法律制度概述

1981年埃及颁布第137号《劳动法》,随着埃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强,为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新要求、新挑战,埃及政府议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经过长期讨论和反复修改,于2003年4月7日颁布了新的《劳动法》,该法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劳动法规之一。

埃及政府于2003年第三季度印发了一则总理令——《关于成立国内外人力资源计划和雇工事务高级委员会》,以配合《劳动法》的实施,并成立了国内外人力资源计划和雇工事务高级委员会,该委员会受埃及人力资源部和移民局的领导,由埃及十个左右的部门代表人员共同组成,目的是讨论关于有关劳动法内容的事情,编写相关决议,并由埃及人力资源部和移民局共同颁布。截至2014年初,埃及国内外人力资源计划和雇工事务高级委员会已经颁布了20多项与劳动法配套实施的细则,其中包括十分重要的埃及《劳动法实施细则》。

(二)埃及劳动法律规定

1.埃及《劳动法》的基本内容

埃及《劳动法》共六部分,分别为第一部分定义和一般规定、第二部分个人劳动关系(为主要构成部分,含招聘、合同、福利、休假等)、第三部分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第四部分集体劳动关系、第五部分职业健康、安全与劳动环境保障、第六部分劳动检查、司法监督以及罚则,共计257条。包括劳动者招聘、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相关内容、工资及福利待遇、休假制度、劳动者职责和处罚措施。劳动组织的建立及行为方式、工作和公休时间、雇佣女工的特殊规定、劳动关系的终止等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密切相关的问题。该部法律对1981年的《劳动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和补充,体现出了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重视,如对最低工资加以限制、延长假期、明确津贴增长的幅度及实现等;该法废除了就业终身制,实行较为合理的合同制,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约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在劳动关系成立方面,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需要由政府核准的职业介绍机构担任中介机构,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即宣告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使用阿拉伯语,除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香港的社会保险机构也需要留存一份,作为为劳动者确定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凭证。埃籍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技术劳动工从业证明、从业证书、技术水平资格证等相关的证明文件;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设立包含劳动合同、资薪水平及技术资格证书等在内的劳动档案。

关于工资方面,依据埃及《劳动法》第34条规定,埃及设立国家工资委员会,主席由埃及计划部部长担任,组成人员有8个相关部门和工商界代表。委员会旨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年工资增长幅度、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实现工资与物价平衡,以及处理其他与职工工资有关的其他事宜。对于工资的发放,埃及《劳动法》根据领取方式的不同,做出不同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按照月领取薪金,至少每月发一次工资;如果劳动者按照计件领取薪金,且相应的工作任务需要两周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那么用人单位须每个星期对任务超过两个星期的劳动者给予部分的劳动报酬,全部工作完成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最终清算,并在最终清算结束后的下周内支付剩余工资。

在工作时间方面,政府相关部门的主管部长可以根据需要确定部分工人类型、部分工业门类、部分公众减少工作时间的最长限度。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安排不少于一次的就餐和休息时间,且不得低于1个小时。每个劳动者最多连续工作6天,并在6天结束后享有不少于24小时的完整休息时间,且用人单位须支付休息日工资。为照顾在远离城市地区工作,或者工作性质、劳动条件要求连续工作的劳动者,上述劳动者可以采用累积各州的休息时间一次性适用,但是最多只能累计8周的休息时间。计算累积周休息时间时,应从劳动者抵达具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最近地点时计算,至劳动者返回该地时结束。

埃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休假方面,工作超过12个月的劳动者有权休假21天(带薪);工作不满一年,可以在工作超过6个月后有权带薪休假。劳动者固定的在用人单位(不跳槽)工作持续超过十年,有权申请30日休假(带薪)。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劳动者也有权申请30日休假(带薪)。从事高危工作的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可以在上述基础上增加7天。带薪年休假是除了公共节日、正式假日和每周的休息日之外的时间。此外,因埃及大部分民众信仰伊斯兰教,为照顾劳动者的宗教权利,埃及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享有1个月的全薪朝觐休假,但全新朝觐休假在劳动者的工作期限中有且只享有一次。埃及劳动者每年有6天的时间因特殊原因中断工作,每一次中断工作假期不超过2天。如劳动者患病,可以凭借医疗机构确诊期限申请休假,在此期间,有权享有工资补偿。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公假期间加班,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且用人单位应在最长不超过3年的时间里补齐劳动者休假或给予相应报酬。如果在劳动合同结束时,劳动者未享受全部休假,则应对休假余额给予现金补偿。

假如合同当事人签有期限的合同,期满则劳动关系解除,其中,若劳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超过5年的,用人单位无需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90天前告知其劳动者。假如合同当事人双方签订没有期限的合同,那么合同的任何一方在满足一下相应情形下,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只能在《劳动法》第69条规定的劳动者存在严重错误行为的九种情形下终止合同:(1)向企业掩盖真实身份或提交伪造文件;(2)因过失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损失,此时,用人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有关管理部门;(3)虽经书面警告,仍然多次违反张贴在显著位置的、使馆劳动者或企业安全的指示;(4)在一年内累计旷工达20天以上或连续旷工10天以上,在前者情况发生10天后、在后者情况发生5天后,用人单位以挂号信方式予以警告仍然不改正者;(5)泄露企业机密导致重大损失发生;(6)从事与用人单位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7)发生在工作期间因饮酒或吸食其他麻醉药品处于醉迷状态;(8)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原因侵犯用人单位、总经理,或被指控攻击其上级主管;(9)违反本法第192条至194条关于罢工方面的规定。

    用人单位也可根据现行条例的规定证实劳动者劳动者不具备能力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同样,劳动者在终止合同时应提出充足的、合理的有关本人健康、经济和社会方面的理由。在上述情况下,无论哪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应该选择在适宜的时间内进行,不得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用人单位想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按要求提前通知劳动者,其中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连续工作不超过10年时,用人单位应在终止合同前2个月通知劳动者,工作超过10年时,应在终止合同前3个月予以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协商免除或减少通知期限,但可以协商增加通知期限。同时,埃及《劳动法》规定了六种禁止劳动关系的情形:(1)因劳动者的肤色、性别、社会状况、家庭责任、怀孕、宗教信仰或政治倾向;(2)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加工会组织或参加工作组织的活动;(3)充当、曾经充当劳动者代表或劳动者代表或致力于充当劳动者代表;(4)因用人单位侵犯法律、法规、条例或劳动合同的行为提起或参与对用人单位的诉讼;(5)用人单位曾经扣除劳动者的劳动所得;(6)劳动者依法享受个人休假的权利。

2.外国人在埃及劳动的规定

埃及是劳动力大国,对外籍劳务的需求不大,只在部分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对外籍劳务有一定需求。因此,限制非埃及国公司聘请外籍员工的数量。

159号法——《公司法》

公司雇员中外籍人员

数量≤10%

埃及雇员工资

工资总额≥80%

埃及专业和管理人员

该类雇员≥75%

工资

该类员工工资总额≥70%

在埃及,外国人赴埃及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有三个:分别为埃及人力资源部移民局、内政部和埃及投资部投资与自由区总局,外国人赴埃及工作需要通过上述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签证和续签证。

工作许可的办理须在国内人员赴埃之前办理,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送至埃及投资部投资于自由区总局投资服务中心。用人单位须在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资历证明(需要到埃及驻中国使馆便利认证手续);企业的资料(商业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开户证和保险单据)。

(2)准许劳动许可函是在埃及投资与自由区总局投资服务中心审查通过后,由埃及投资部投资与自由区总局投资服务中心会向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到准许劳动许可函后,用人单位将材料送至实际人力资源部劳动力使用和劳动市场信息中心审查。

(3)人力资源部劳动力使用和劳动市场信息中心审查合格后,出具初步同意前来埃及工作的函(许可),并将该函送与内政部护照、移民和国籍局,并抄送投资总局劳动办公室,表示同意该人前来埃及工作。

(4)用人单位须将人力资源部劳动力使用和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心出具的许可函送与内政部护照、移民和国籍局,内政部收到许可函后向用人单位出具收据,并在一周之内通知用人单位去驻华使馆签注的时间。

(5)上述内政部护照、移民和国籍局的收据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前来工作的函的复印件应送国内,由护照持有人迟此件前往埃及驻华使馆办理因工作前来埃及的签证(此签证在停留期限仅为2个月)。上述批件材料仅由埃及驻华使馆验看,使馆不得留馆,护照持有人还要将上述材料带回埃及。

(6)劳动者在得到埃及驻华使馆签证后,持照人连同内政部的收据和人力资源部的批件等全部材料一并带到埃及,以便后续办理工作签证。

劳动者须在获得工作许可后,办理工作签证。除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长提出申请外,办理一个外国人工作签证必须解决10个埃及人就业。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代表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经理、用人单位及其家属、小企业(劳动者不足5人或家族式企业)、根据埃及为一方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在埃及从事国家项目的外国人员以及符合与埃及不竞争原则的相应情况。非本国国籍劳务办理赴埃及的工作签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由于埃及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同意前来工作函有期限限制,所以申请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同意前来工作的函后2个月内一定要启程前往埃及,否则许可将作废。

(2)申请人进入埃及国境后,应立即前往专门医院做艾滋病的检察;而用人单位则需要前往投资总局投资服务中心为劳动者办理工作签证申请手续。

(3)用人单位在拿到投资服务中心出具同意办理工作签证的函之后,持该函以及需要上报的上报全部材料,前往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办理手续。

(4)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在审查文件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按照外国人工作签证表发给企业收到文件收据。

(5)用人单位前往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凭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颁发的外国人工作签证为申请人申请为其6个月的临时居留签证。

(6)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后,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将正式发给申请人工作签证,申请人凭该签证前往签证办公室办理为期1年的居留签证。

埃及工作签证的有效期是12个月,签证到期后须提前一个月向有关部门申请续签工作签证,否则超期十四天后工作签证作废,如需再次办理,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在埃及,办理工作许可证续签的手续:(1)需递交的文件:①续签申请(外国人签证申请表);②颁发给外国人在埃及的工作签证原件;③安全部门同意续签的表格(由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负责办理);④作为外国人助手工作情况和替代外国人期限的报告;⑤办理工作签证手续费的邮局汇票。

(2)审查批准:投资总局外国人工作签证办公室在审查合格后,发给新的工作签证。申请人办理新的1年的居留签证,须持新的工作签证前往签证办公室。

二、劳动用工风险及防范建议

(一)劳动用工风险

1.签证配额的取得

根据规定,申请1个外国人签证,必须解决10个埃及人的就业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即使解决了10个埃及人的就业问题,也难以获得相对应比例的签证数。

2.工作签证安全审查程序耗时长

根据埃及的法律规定,埃及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间从申请之日起算,需要扣除安全审查等的程序时间,时间过长且不透明。

3.埃及工人享有罢工权

依据埃及劳动法规定,埃及工人拥有罢工的权利,因此有必要了解埃及罢工的相关规定。

4.女工和童工的雇佣规定严格

埃及在女工和童工的雇佣上规定严格,初到埃及不了解法律规定,容易违反法律。

5.劳务人员的劳动效率低

埃及籍劳动者的劳动效率低下,培训成本高昂。

6.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不足

世界上最严格的法规中就包含了埃及劳动法,但政府要求企业对工人的终生工作岗位提供保障,导致工人工作能动性不高,缺乏热情、工作效率不高。埃及的休假制度比中国的宽松,几乎所有的劳务人员在吃苦耐劳方面远不如中国工人。

7.交流问题

中国赶往埃及工作的人中,很少有人熟悉阿拉伯语,善于英语交流的也少之又少,埃及工人讲阿拉伯语,导致中方技术人员和埃及的劳务人员之间存在交流障碍,无法顺畅沟通。

8.不了解埃及的法律

刚到埃及的中国籍公司初到对该国家的与《劳动法》规定不熟悉,导致公司在具体的操作中会存在违法情形。

9.文化、宗教方面的不同

中方和埃及的工作人员在传统习惯、信仰、情怀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尤其埃及信仰伊斯兰教,而中国非宗教国家,这就导致两方的工作人员容易因为交流、沟通问题而产生矛盾。所产生的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会导致该矛盾升级。

(二)防范建议

1.认真学习埃及的法律法规,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动态

中国企业要认真学习、遵守埃及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密切关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改变,根据法律和政策安排和调整用工政策。

在签证配额取得的问题上,埃及劳工部是根据申请企业递交的2号表上注明的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地员工的数量,按照外籍员工和本地员工1:9的比例发放工作签证。如果发生申请企业实际雇佣人员多于缴纳社保人员的情况,获得的配额就会少于1:9的比例。如果需要更多的签证配额,需要劳工部长发布命令给予特许对待。

关于工作签证的安全审查程序,该程序属于强制程序,无法避免。如果企业想了解申请的状态,可以通过劳动部正式发函向埃及有关安全部门了解,企业无权直接面向安全部门。

关于埃及工人的罢工权利问题,工人的罢工权受法律限制,需要由工会宣布和组织,并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如果意欲罢工,工会应获得工会公共安全理事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并在罢工前10天以挂号信的方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和有关行政机关。用人单位和工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协商处理,处理不成,将由埃及人力资源部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协调。

2.聘请专业的职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

在中埃劳务合作时,需要聘请有条件的、业务熟练、信誉良好的咨询公司或律师事务所对劳务合作的方式等具体内容进行调查,提前发现问题,分析风险问题,并合理规避。

三、相关案例

(一)案情介绍

关于电站项目(我国投资)自动工始,经历了一些动乱,使该工程难以正常施工。2011年第一季度后,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具体情况,欲增加埃籍员工并增强分包力度。但该计划被招聘当日的应聘人数干扰,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驻场军队出面协调才平息了该事件。这次小动乱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重视,要求负责电站项目的部门采取解决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二)案情分析

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我国投资方没有实事求是的制定符合埃及实际情况的劳动用工、项目用工情况的系统和成熟的体制。因此项目部在当地雇佣了一名熟悉埃及情况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帮助我方从当地员工关于劳务用工方面的事务,在项目管理层面完善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体制,并在后续的工作中获得不错成果。由此可见,对外投资过程中了解投资东道国的用工制度和规范至关重要。

(三)风险提示

1.招聘工作要规范

(1)原则:优先聘用项目地周边雇员,缓和同当地社群关系;

(2)具体流程:制定岗位需求求及条件,同时要求应聘者提供无犯罪记证明,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安风险。

2.聘用工作合同化

(1)原则:所有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具体方式:根据工种度身定做合同,同时严格审核、备案再与雇员订立合同。通过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事务制度化

(1)原则:由项目劳资部门对雇员统筹管理。

(2)具体方法:

①员工岗前培训知悉岗位职责; 

②考勤及绩效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

③严格劳动纪律、依法依规管理

④辞退制度规范化、避免纠纷扩大化。

第九章 环境法律风险

一、环境法律制度

以政府为中心的埃及环境政策,可以引导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以及保护,在绿色发展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获得利益,并使得社会各界人员关注环境保护以及能促进各界人员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工作。埃及政府颁布了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完善管理机构和建立自然保护区等。 

(一)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埃及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是埃及环保事务局,该局根据埃及1994年第4号法成立。主要职责是:研究并制定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编写国家环保报告及其发展规划,制定各类建设和运营项目环保标准和规范,执行国际和区域环境公约,管理国家环保基金等。

(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一)法律概述

《环境保护法》是埃及在环境保护方面最重要的法律。1994年1月,埃及总统签署第4号法《环境保护法》,于2005年第四季度初,埃及政府修改了《环境保护法》,埃及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处理方法以及污染源的管理措施被重新制订,其环境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内容规定的更加严格。2009年3月1日,埃及政府以2009年第9号国家令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新增沿海区环境保护定义及综合管理措施、臭氧层保护措施、设立总理级尼罗河水域保护委员会等内容。2015年第105条法令进一步修订了《环境保护法》。

埃及《环境保护法》共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综述部分,包括总则、环境事务局、环境保护基金、奖励等相关规定,第二部分是具体的保护领域,又分为四部分,分别是保护土地环境免受污染,保护大气环境免受污染、保护水环境免受污染、处罚,最后一部分是最后条款。其中保护水环境免受污染内容丰富,包括船舶污染、石油污染、有害物质污染、污水和垃圾污染、陆源污染等方面的内容。该法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从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者处于罚款到对破坏生态危机人生命的破坏者处终身监禁,体现了法律对环境保护的决心。

此外,埃及还发布了《自然保护法》、关于保护尼罗河水道免受污染的1982年第48号法。

(二)具体规定

1.环境影响评估

《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的投资项目动工之前,应当事先获得环评报告。在埃及建设的任何与工业有关的项目应当事先由埃方权威部门进行环境评估。缺少该环评报告的,禁止经营任何项目。

1994年所颁布的第四号法律规定了关于环境评估的法定程序。其中重要的是与环境影响评估有关的认证要求。第四号法律明确列出了一些对环境保护有危害的特殊公司和项目的具体名单:

1、

工业企业

2、

石油和天然气公司

3、

发电厂项目

4、

尼罗河岸边及其支流附近的建筑和设施

5、

游客区的建筑和设施

6、

历史纪念区的建筑和设施

7、

人口稠密地区的建筑和设施

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环评的流程作出了指引,按要求规定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的基础建设以及项目都做了细致的说明。 

环评的基本程序:投资者向环境保护局提交《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英文或阿文版),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项目环评通知书,一般需时45天。费用根据项目类型和投资额确定,例如1个5000万美金的食品类项目,环评费用约为40万埃镑。以下是环保的基本程序: 

(1)完成IDA预批准后,办理IDA最终批准。

(2)准备好投资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报告提供给代理。

(3)在埃及环境保护局确定投产项目的环保评级(分A、B、C三类)。

(4)咨询埃及环境保护局,先确定有环保证代理资质的相关院校或者教授,然后选择有环保证代理资质的教授。

(5)与代理签订合同后,给代理出具委托函,准备相关资料,提供编制环保报告。

(6)A、B两级耗时一般为1〜2个月;C级耗时较长,需在投资所在省政府进行两次听证会,后将环保报告和听证会报告提交当地环境署审核批准。

编制环保报告的资料有:

(1)环境影响评估在项目投资申报时的报告。例如在中国申报项目时已经完成的项目计划书,包含有环评内容部分。

(2)在埃及具体投资地点。在工业区的投资地点需有地图解释工厂的地理位置、周围的工程(包括公司和工厂等)、风向、离居住地区的距离等信息。

(3)生产工艺全流程说明。

(4)关于用水量及污水处理工艺的说明。其中用水需要有埃及自来水公司的证明函。

(5)提供有关的能源(如电力、燃气)初步合同。合同必须是埃及政府或者相关能源供应公司提供的有效证明函。

(6)如有废气,说明废气的控制工艺。

(7)如果有化工原料,还需要作防护与操作的说明。

(8)员工劳动保护的说明。

办理环保证的文件有:

(1)商业注册证。

(2)IDA预批准。

(3)土地合同。

(4)投资所在地工厂区域图要有当地政府盖章。

(5)能源与供水的正式确认函。

(6)环保报告。

(7)听证会报告(C级需要)。

2.污水处理

依法规定与工业投资有关的项目应当初步处理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环境损害,对外排放污水需要满足有关标准。

3.自然保护地

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埃及着手建立自然保护地系统。1983年,埃及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102号法律,对埃及自然文化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做了明确规定。埃及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默罕默德角国家公园即建立于此年。埃及自然保护地分为海岸、地质、沙漠和湿地四种类型。埃及环境事务管理局计划2017年前再确定16个新的自然保护区,即合计超过4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埃及国土面积的17%,涵盖世界上现存自然保护区的全部种类。同时,埃及也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此外埃及也积极加强与相关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诸如环境保护协定签字国会议、生命安全协定签字国会议、抗沙漠化协定签字国会议和阿拉伯国家主管坏境事务部长理事会等国际性或地区性的会议,签署了诸如《物种贸易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等世界性公约。

4.垃圾和固体废弃物

垃圾和固体废气物是指一切个人、住宅建筑、类似政府机构、公司、工厂、宾馆建筑、旅游设施、各种商铺、帐篷、训练营、非住宅建筑、棚圈、屠宰场、市场、公共场所、咖啡厅等娱乐场所、交通运输工具所遗留下来的固体废物;当事人丢掉的、或未在指定地点焚烧的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水排放点;河道疏浚物;动物的固体废弃物;烟头;以及一切在非指定地点置放的对卫生造成损害、引发火灾、影响城市、乡村面貌和清洁的物品。

埃及规定,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和无害固体废弃物,只能在专门的远离居民区、工业区、农业区、水源河道的符合相关规范和条件的地点倾倒垃圾或上述固体废弃物。禁止区与非禁止区的最短距离如下:

第一,地方管理当局在对本地区的地形、自然特征以及24小时内可以处理的废弃物数量等因素进行全面研究后,根据附录11说明的条件和规范,指定堆放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地点。

第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发放许可的部门负责,根据环境事务机构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后颁布的污染物成分、设计、规范和原则以及附录11规定的条件和规范,对申请作为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的地区和建筑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上述评估的复印件应送环境事务机构提出意见和在设备安装、处理对环境消极影响的必要制度方面要求执行的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发放许可的部门负责确认上述建议的实施。 

第三,堆放和治理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场所、进行卫生掩埋的地点应距离最近的居民区1500米以上。处理动物、家禽和农业废弃物的建筑应距离最近的居民区500米以上。 

应在对堆放场所和建筑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附录11说明的条件确定上述场所与农业区、工业区和水源河道的距离。

在农村地区,必要时可以根据地区或省的情况,在得到地方管理当局和环境事务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发放许可部门同意后,变更上述距离。 

第四,根据下列体系对垃圾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①对于纸张、玻璃、塑料、金属以及其他成分的分离、回收、再利用。

②露天存放的进行生物处理或隔离处理。

③进行物理方面的处置(粉碎、切割、挤压)。

④热处理并回收或不回收能量。

⑤根据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化学处理。

在考虑了附录11规定的条件的场所,可以采取焚化方式处理。

而且,从事垃圾和固体废弃物收集的人应考虑垃圾收集箱或车的清洁,上述工具的持续清洁应成为垃圾运输工具安全牢固的条件之一。

5.废气排放

在燃烧各种燃料时烟囱的防范措施,许可限度和建筑规范:

第一,为减少燃烧产生的污染量而采取的杜绝或减轻污染物从燃烧源扩散的必要预防措施,是选择适当的燃料、注意燃炉、燃烧室和烟囱的合理设计。使用高效的控制手段按照以下标准:

①只要燃炉的设计不合理,无法保证根据适宜的工程规范进行充分燃烧,并通过烟囱排放废气,就不允许露天燃烧。 

②燃炉和燃烧室的设计应保证产生充分燃烧所需要的足够空气的混合体,并同时保证均匀分布温度以及充分燃烧所需要的足够的时间和翻转。通过这些设计以减低不充分燃烧所产生的泄漏。这种污染物的泄露不得超过附录6表5所允许的最大限度。 

③不得在市区和临近居民区的地方使用煤。

④不得在居民区使用石脑油以及其他重油产品、原油和工业、机器、加工使用后的废弃油料。 

⑤市区和居民区附近使用的燃料含硫比例不得超过1.5%。 

⑥应通过具有足够高度的烟囱排放含有二氧化硫的气体。以便在其降落地面之前得到稀释。或在远离居民社区的强有力的发电站或工业以及其他项目上使用高含硫的燃料。并应注意空气成分和足够的距离,以防止其进入居民区,农业区及河流。 

第二,烟囱高度 

①一小时排放7000-15000kg废气的烟囱高度应在18-36米之间。 

②一小时排出15000kg以上废气的烟囱,其高度至少应是周围及本身建筑高度的2倍半。 

③公共建筑例如办公楼、饭店、旅馆和其它商业性建筑的烟囱高度至少应超过该建筑物最高点3米,并应提高烟囱排气速度。 

第三,排放最大限度 

①燃料燃烧时排放的最大限度应执行附录6表5的规定。 

②黏土转厂、耐火砖厂以及锅炉烟囱的最大排放量应执行附录6表6的规定。

二、环境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

(一)法律风险

1.埃及环境法律规定严苛,环保压力大

埃及环境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十分详尽,环境保护压力大。

根据埃及《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作为项目设立的场所应与企业活动应适应,要符合经济区域分区的特性,要符合住房和新城区部或其他有关负责土地使用的部门和机构制订的土地使用规划。在一个地区内所有单位产生的污染总量应在附录5和环境事务机构与有关方面协调后颁布的污染承担量指南规定的限度之内。

在所有情况下,当决定在项目所在区域或周边区域项目经营场所与居民建筑的适宜距离时,应考虑主导风向以及自然环境容纳污染量的因素。

企业应注意逸出或泄漏的气体污染物不得超过附录6所规定的、现行法律和决定允许的最大限度和该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所规定的污染物承受量,以及环境事务机构颁布的污染物承受量指南。或注意可能对居民和环境健康造成危害的大自然空气指标的改变。

机器、发动机或汽车的尾气排放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大限度。

埃及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和无害固体废弃物,只能在专门的远离居民区、工业区、农业区、水源河道的符合相关规范和条件的地点倾倒垃圾或上述固体废弃物。

所有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勘探,挖掘和建设、拆毁工程或运输由此产生的废弃物时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安全地运输和贮藏这些废弃物,防止飞散。

各有关方面在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燃烧各种燃料-不管是用于工业目的、生产能源、进行建筑或出于其他商业目的-应充分考虑将由此产生的有害的烟雾,气体和蒸汽控制在许可的范围内。

2.经营特定物品需要提出申请,批准和许可

经营危险物品和废弃物的申请者应向《环境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有关部门为此目的而专门准备的表格提供资料。 

作为发放经营危险物品和废弃物许可的最高期限,在没有发生任何需要对许可进行审核的情况下,期限为5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第40条的规定,根据情况需要发放短期的临时许可。

从事生产和经营危害性材料的单位应对生产或存储场所周边的居民因经营活动事故或有害的逸出和渗漏而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二)防范建议

1.遵守埃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由于埃及环境保护压力大,投资者应注意研究埃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守环境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审批或经营,保护埃及环境。

投资者在从事对环境保护压力大的业务时,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避免触犯环境法,遭受罚款或责令停产整顿等的处罚。

2.建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依规定环评

在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环境保护应被纳入,通过设立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来强化企业健康生产管理。国内企业走进埃及应提前做好环境评估,对开发建设、生产经营相关行为进行环评,存在环境污染的须采取保护措施。

3.通过保险合理分担环境保护风险

埃及与环境污染、损害有关的处罚很严,因此可倡导企业投保等方式防范风险。

三、相关案例

苏伊士天然气工厂停产整顿及埃及石油泄漏

(一)案情简介

2012年,苏伊士天然气工厂由于违反21条环境保护规定,被责令停产整顿2个月。2012年5月,该公司已获准恢复生产,月产量为1900吨罐装天然气,以满足埃国内居民消费需求。 

2010年,接连多起石油泄漏的事件在埃及境内以及沿海附近水域发生,引起埃及各界广泛关注。为了有效防止石油等泄漏事件的发生,埃及环境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不仅加大了对造成泄漏事件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而且还与航运等部门合作,起草新的法规,加强对内河河道以及沿海水域的管理,以期尽量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二)案情分析

埃及政府对于原油泄漏事件的处罚一直都非常严厉,不仅对责任人处以高额罚金,还通过司法等多种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惩处。一起发生在亚历山大港4号和5号码头的原油泄漏事件,责任人就被处以200万埃镑(约合36.3万美元)的罚款。11日造成尼罗河泄露事件的责任人则被处以70万埃镑的罚金(相当于12.7万美元),而胡尔加达原油泄漏事件的责任人更是被处以高达300万埃镑(相当于54.5万美元)的罚金。 

此外,埃及环境部门近日还与航运、渔业以及石油管理机构等多个部门合作,起草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并印成小册子予以广泛宣传,以加强对埃及内陆河道及附近海域航行船只的管理。这些法规不仅严格规定了过往船只的燃油气体排放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和固体垃圾排放限度,而且还对包括船只的装货和卸货程序等予以严格要求。此外,法规还要求对过往船只对其安全设备予以及时更新,以进一步预防石油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三)风险提示

中国投资者投资埃及时应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遵守《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在生产经营中秉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企业内部的章程或管理制度中,可以新增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为使企业员工对埃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所熟悉,并熟练运用有害物质处理、环境事故预防以及其他环保方面的知识,增强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环保意识,必要时企业可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企业应当制订安全健康生产的管理计划,内容必须涉及:

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生产经营中)

1.减少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和品种

2.危险废物的处理应急措施

3. 贮存措施

4. 运输措施

5. 处置措施

6.利用措施

除了以上计划外,企业也应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环境事故风险的发生,并及时向埃及有部门报告和积极联系。上述的应急预案内容应含:

1. 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与职责

2. 预防与预警机制

3. 事后恢复

4.事后重建

企业需安排对应急预案的实战演习以及对预案中依据演练中产生的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对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应当慎重考虑,优先采取就地保护或就近保护等措施保护可能受到影响的动、植物资源,以避免对当地生物多样性产生的不利影响。 

为了从污染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污染,减少产品在生产、服务和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应大力提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的重复使用。

提倡企业在采购时秉着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和原料的原则。依规定申请认证,制定企业定期公布与环保有关事项的制度。

增强企业与埃及政府环境保护监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时积极征求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建议。 

建立能够加强公司所属社区与环保社团联系的交流机制。根据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中国企业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听,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途径听取意见,推广环境保护理念,让企业塑造良好的环境形象。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和《关于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签署国之一的埃及,对待经过注册的知识产权人予以了充分的保护。

目前,埃及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有:1939年57号商标法,1954年354号版权法和1992年38号法对版权法的修订。

专利保护期限,即被授权的专利获得法律保护的期限。根据专利和工业设计法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工业设计的为5年,自申请人申请之日起计算,均可延期5年,但专利仅可延期一次,而工业设计的则可以延期2次。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权有效期限为10年,每10年既可延期一次,不限次数。并且对于商标的所有者在其注册后并连续使用5年以上的,不得对其所有权提出质疑。上述的保护期限的不同,版权法对于版权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终身以及其死亡后50年。 

2013年3月,中国前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北京与来访的埃及专利局局长阿代尔•埃韦达共同出席签署《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埃及科学技术研究院合作谅解备忘录》。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专利领域的自动化建设、审查员培训、交换文献等内容,在此次签署的备忘录中均有涉及。 

(二)埃及知识产权制度相关规定

1.埃及专利法制度

埃及的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与实用新型法》(2002)进行规定。由于埃及是《巴黎公约》与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同时也是ARIPO(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的成员国——有着统一的专利审查制度,因此投资者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埃及国境内申请专利。

埃及《专利法》规定,一项专利申请在该专利申请提交之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应当是新颖的,即申请提交应当在该技术或方法没有在全世界范围内被熟知,公布和使用之前。专利局收有已在世界范围内最新公布的专利,并规定了在审查该专利的时候应具有绝对的新颖性。

专利的申请人申请专利且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从提交申请之日起算,需要大概3年时间。同时专利的申请人每年都需要缴纳专利的年费,即使是专利授权前也需要缴纳。然而,根据当前的专利法,专利年费的支付自应付之日起有一年的宽限期,但需缴纳延迟罚金。

最近,为更好的保障埃及的专利制度的完善,埃及起草了一部新的专利法。这部法律如获批准,将使专利保护期延长为二十年,而且延伸了受法律保护的“发明”的定义。与现行专利法不同,该草案规定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该法律草案还规定,除专利权持有人之外,其他对专利发明进行调整、改进或增补的任何人都有权申请并获得一项独立的专利。 

埃及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以及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而外观设计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保保护期限为10年,三种专利类型均自申请之日计算且期满后均可续期1次,续展期限为5年。对于它们的审查方式,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则采用形式审查。

(1)发明专利 

在埃及,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ARIPO局对发明专利需实质审查,根据哈拉雷议定书,一件发明只需要在缔约国之一或者直接在ARIPO局提交一件申请,就可以指定任何其希望对该发明给予保护的成员国。ARIPO局收到发明申请后,确定该申请符合格式要求后给予申请日,然后该局就进行实质审查,以确保该发明具有专利性。当该申请符合实质审查的要求后,该申请的副本被送往各被指定的缔约国,各国保留在6个月内通知ARIPO局拟注册的发明专利在相关指定国不具有专利性的权利。

拥有优先权的应提交书面资料证明其在先申请时间、受理局和在前申请号。埃及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有两种:(1)巴黎公约ARIPO申请;(2)PCT国际申请选定ARIPO。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专利说明书、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等;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申请人信息、发明人信息等。材料的文本语言应为阿拉伯语。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申请审查为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受到指定国国内法保护,其实质性审查针对各个指定国,即考察其在指定国是否具有新颖性,是否通过审查由各指定国依据国内法在接到ARIPO通知起六个月内决定。埃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途径为巴黎公约巴黎公约ARIPO申请。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无需公证或者认证);申请人信息、发明人信息等。提交的申请材料的文本语言为阿拉伯语。

(3)外观设计专利 

埃及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对产品外形的线条、图样、形状位置或三维形状及颜色与其结合作出的新的、原创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审查方式则仅需要形式审查。根据哈拉雷协定,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的步骤与上文中发明的专利申请的步骤一致。有两种方式可以申请为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成员国专利,即向ARIPO提交申请或者直接选择递交申请给各成员国本国的知识产权组织。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途径相同,外观设计专利也为巴黎公约ARIPO申请。

对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材料,外观设计不仅需要专利申请委托书须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但无需公证或认证;申请人以及发明人相关的信息如名称(姓名)、地址等。而且还需要外观设计的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以及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包括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等。申请材料按照规定使用的文字应为阿拉伯语。

在埃及,下列各项不被授予专利权:

(1)其应用将有悖于公共道德标准或社会风俗的发明:

(2)对动、植物品种以及动、植物品种繁育的纯生物学方法;

(3)外科或治疗方法或兽医治疗方法,以及用于人类或兽医学的诊断方法;

(4)科学发现;

(5)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6)动物和植物品种;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2.埃及商标法制度

埃及从1975年3月6日起成为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67年斯德哥尔摩法案)的签署国之一。埃及遵守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埃及修改了第42类,增加了第43类至第45类,该修改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埃及并不强制要使用商标,然而,如果应有关当事方要求并经法院决定,注册商标可予以自动取消。该撤销注册商标的行为基本上是因为有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商标在连续5年中没有被真正得到使用。除非商标持有人提供法院认可的未使用该商标的合理原因,否则该注册商标会因此被撤销。商标局或其他有关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任何有欺诈行为的商标注册。 

埃及现行商标法是1939年第57号法,于1940年4月1日生效,并经1949、1952、1958、1959年等这几个年份进行大的修改。埃及已加入的几大公约包括:

参加公约名称

一、

《国际公约》(斯德哥尔摩文本)

二、

《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

三、

《商标法条约》

四、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在埃及,商品与服务是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的。商品分类与国际分类的原则相同,有34类;而服务按照埃及本国的原则来进行分类,为101—112共12类。

因埃及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在埃及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埃及注册,向埃及的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二是根据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包括(1)埃及籍、在埃及设有工厂或经营场所的投资人;(2)外国主体或公民,只要其所属国与埃及签订有双边条约;(3)在与埃及签订有双边条约的国家有经营场所的贸易商或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生产商联合会或商会;(5)公众团体。

(1)向埃及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时,应注意以下表格列明的事项:

序号

流程

 

一

准备申请的所需材料

1、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须公证认证);

2、商标的样式;

3、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须公证认证);

二

审查

1、进行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

3、两方同时申请的商标相似,审查官拒绝两方的申请,直至一方放弃;

4、商标局会书面通知放弃方,且须其在60日内作出答复,否则视为放弃;

三

上诉

申请人在10日,向特定的委员会申诉;

四

公告

通过了上述流程,会在(一期/月)商标局官网进行公告

五

异议

公告后的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并阐述原因

六

注册

申请人拥有商标的专有权,此权利人也可作更改

2)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03年10月,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或者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准备申请材料,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①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②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③《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注册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④商标图样两张。彩色商标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附加提交商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商标局收齐材料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收到足额汇款后,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办理的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拥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住所;如果没有住所,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拥有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②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应当已经在我国启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 “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③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④声明要求优先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⑤不予受理的国际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1、2、3 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⑥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3.埃及的著作权制度

在1977年的6月7日,埃及加入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在埃及,一切原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无论类型、重要性或目的,均享有著作权保护,保护期限直至作者死后50年。同时,埃及不仅保护著作权,还保护著作权相邻权,其包括了表演者的权利、唱片制作广播公司的权利。

著作权受保护的前提是作者艺术作品具有原创性,包含有个人的创作、创新和新的编排。

1992年《著作权法》的修订版加大了对违反《著作权法》的处罚力度,并且规定了对录像带的保护。1994年《著作权法》的修订版将计算机软件视为们学作品,提供50年期限的保护,《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保护将在作者去世后的年终止。埃及文化部文化事务最高理事会有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将享有的作品用于文献记录、移植、教育、文化或者科学等特定用途。

根据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对违反专利和实用新型的责任人,处以2-10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4-20万埃镑的罚金。对违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责任人,处以4-10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20万埃镑以下的罚金。对违反未披露信息的责任人,应当处以1-5万埃镑罚金,若有再犯应当处以2年以下监禁,附加处以5-10万埃镑罚金。对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根据情节严重不同,处以5000-20000埃镑的罚金,重犯的个人处以2个月以上监禁,并处罚金。对企业来说,初犯的企业暂停经营不超过6个月,再犯的企业责令停办。对新型物种,违反的责任方处以1-5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3个月以上监禁,并处2-10万埃镑罚金。

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

虽然埃及出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但是埃及政府对法律的执行不力,执行效果差,盗版猖獗。而且,埃及缺少对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人员的专门培训。“之前,我们也目睹过政府为打击程序盗版而做的努力,但是实际上做的工作很少,因为那些负责打击盗版的人自己都从黑市上购买软件程序,因为这些产品的实际价格对于普通埃及人们来说真是太高了” Mona Habib,一位通信部知识产权顾问如是说。为此,2011年, 埃及的电信技术公司——埃及资讯科技发展公司(ITIDA)联手警方开展了提高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一系列活动。

所以,在于埃及进行投资贸易活动时,我国企业应熟悉埃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选取合适的方法维护企业权益。因埃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相对不高,发展水平和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我国企业的生产技术、产品极易被仿冒,所以,企业需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维护工作,在权利受侵害事选择合适的手段维护权益。

三、相关案例

五菱荣光正式登陆埃及市场 

(一)案情介绍

2012年,通用汽车在埃及本地化生产的微型厢式乘用车雪佛兰MOVE正式投放市场。雪佛兰MOVE即上汽通用五菱的N300(五菱荣光),此次投入埃及市场的微型厢式乘用车在通用汽车埃及的工厂里正式组装下线,标志着上汽通用五菱首次实现自主产品在中国以外地区以散件出口方式进行批量组装生产,N300初期在埃及年产销目标为5000台。

“通用汽车在N300(五菱荣光)项目中总投资超过一千万美金,这款车型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通用汽车埃及在微型乘用车市场的竞争力”,通用埃及及北非总经理Mario A. Spangenberg在仪式现场表示,“相信N300(五菱荣光)能够帮助通用汽车埃及在当地新一轮的发展中保持行业领军地位。”

埃及N300项目最早于2010年初提出并开始实施,2011年11月上汽通用五菱与通用汽车埃及公司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TLA)和工程服务协议(ESA),使得这一项目创造了历史性突破,即实现了上汽通用五菱扩展海外市场的的目标,同时也实现了上汽通用五菱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输出。以N300项目为开端,双方还规划在未来继续在埃及推出N300平台的其他不同车型,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期望。

(二)案情分析

这次上汽通用五菱与通用汽车埃及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国外市场,可以更好的实现产品、管理团队以及业务的输出,还开创了上汽通用五菱知识产权海外事业新世界。上汽通用五菱执行负责人也表示,“通用汽车埃及和上汽通用五菱在未来将继续深入合作,为双方在埃及共同的项目、员工和用户带来更大的收益。”

(三)风险提示

一个国家或地区仅有权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并对其进行约束,但其效力不及他国且他国对此也并无约束力。即对与他国授予的商标权利,其他国家并没有承担保护的义务。因此,为保护埃及投资者的利益,建议有关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直接向埃及申请或者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按照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有关议定书》的规定申请,获得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范围内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埃及专利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7年7月1日启动,至2019年6月30日止。在中埃PPH试点启动后,申请人可依据的是《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或依据《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埃及专利局(EGY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选择向SIPO提出PPH请求或向EGYPO提出PPH请求。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一、争议解决制度概述

对于解决争议的方式,埃及与大部门的国家相同,包括了诉讼、仲裁以及国际争议解决三种方式。在1875年,由国外法官以及埃及法官共同组成的混合法庭正式成立。1883年设立民事法庭,同时存在着宗教法庭。因伊斯兰宗教的影响,埃及的司法体制至今遵循大陆法系传统的下,糅合着伊斯兰法系的司法文化。在埃及,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成文法,同时最高上诉法院的判例和解释具有指导作用,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随着经济发展,为适应商业社会对效率的追求,1994年埃及颁布了《民商事仲裁法》,确立了仲裁制度。作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的埃及,当投资纠纷在涉及埃及时,可将纠纷交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解决。

(一)司法制度

1.法院设置 

埃及法院是独立的司法机构,其审判的程序实行两级终审制度。

埃及法院的构成如下表:

 

序号

一级

二级

审判人数

负责审理案件类型或职能

1

普通法院

简易法院(150个)

独审

1、轻微刑事案件

2、<5000埃镑的民商案件

初级法院

(设在省府城市,共28个)

独任审判

合议庭审判

1、刑事案件(信用证、支票不支付、小额盗窃、斗殴)

2、>5000埃镑的民商案件

3、不服简易法院作出的审判

上诉法院

 

重伤害、致死案件

最高法院

 

1、不服上诉法院审判的案件

2、审理违法法律以及程序的案件

2

军事法院

 

 

 

3

行政法院

 

 

 

4

宪法法院

 

 

1、审理违宪案件

2、对法律进行宪法解释

3、解释因法律适用而产生的问题

以亚历山大市的初级法院作为例子,其组成有186名法官,45个合议庭,每一个合议庭由三名法官组成,其余51名法官为独任法官。且每位法官每年大约审理民商事案件50万件,普通刑事案件100万件。

分布在各大城市的6个上诉法院,主要负责审理不服初级法院判决的上诉和重罪案件的一审审判,其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提交由最高法院进行审核,不管被告人是否上诉。对于原审判决,最高法院有权撤销和改变。

宪法法院现有法官人数15名,而宪法法院的其他辅助人员共有235人。其坐落于豪华的审判大楼,有着特殊的司法体系地位。宗旨为保护人权。

埃及的检察官设立在法院,虽然是设立在法院,但却是不受法院监管,独立于法院并由司法部部长领导。总检察长是设在最高法院的检察官。

埃及法官、检察官的情况:

 

任命/资格

晋升

法官(7500多名,无女性)

由最高司法委员任命

由最高司法委员决定

检察官

法律专科毕业;

考试合格,入司法培训中心;

进行6个月学习

年满28周岁;

成为检察官8年后,在司法培训中心学习一个月;

(可晋升成法官)

上述表格中,任命法官的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为埃及的总统,最高司法委员会的副主席是司法部部长。埃及的每一位法官每年大概要审理800件各种各样的类型的案件。每年法官都要进行学习,进行研修(7-10天)。埃及最高审判委员会有权解任法官。最高法院院长、副院长,两名上诉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组成最高审判委员会,在对法官监督时,发现有重大错误的,可以进行解任。

埃及法院对案件管辖有一定的区分,如普通法院管辖民事和刑事案件,行政法院管辖行政案件,而军事法院、宪法法院则管辖专门军事案件、宪法案件。受法国司法影响,埃及设立行政法院,专门设置来处理公民对不服政府行政行为等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及政府的行政合同诉讼。一般来说,行政合同约定的是提供公共服务,因行政机关地位往往较高,故也纳入行政法院管辖。埃及行政法院称为国家委员会,于1946年设立,包含行政司法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其中行政司法法院是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初审法院,而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则由最高行政法院负责进行审理。

埃及的宪法法院设立于1969年1月1日设立的,对由人民议会通过的法律具有违宪审查权。宪法法院可以确定法院之间关于案件管辖权的争议,解释法律或法令。对于案件裁决,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有异议的,对于适用的法律以及合宪性可以向宪法法院申请审查。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院对其最申请来进行合宪性审查。在埃及,最高宪法法院拥有宪法的解释权,因此根据总理、人民议会会长或最高司法委员会的要求,最高宪法法院可以根据司法部长的申请来作出宪法解释。最高宪法法院做的判决属于终局判决,其效力及于全国。最高宪法法院的法官一般由最高司法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推荐并由总体任命。最高宪法法院共有15名法官组成,并终审任职,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的法定最低人数为7人。

埃及军事法院对军人案件享有管辖权,平民涉及恐怖主义和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边境犯罪案件、针对军事设备生产实施的犯罪案件也属于军事法院管辖。不服军事法院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只能向高级军事上诉法院提起上诉,高级军事上诉法院做的判决,只有总统有权推翻。

除军事法院、宪法法院外,埃及还有一些专门审理特殊案件的法庭,像环境法院、经济法院等。

2.法律渊源

(1)宪法

在1971年,埃及颁布了宪法,此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埃及宪法确立了埃及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原则。在埃及,是通过对案件的违宪审查来实现对宪法的适用。 1980年,萨达特总统提议修改宪法,设立协商议会作为咨询机构、明确多党制政治制度。穆巴拉克总统在2005年时,提议修改宪法并规定总统由埃及公民直接选举产生。2006年,修改宪法时提议对将宪法中对社会主义性质的描绘进行删除,增加协商议会的立法职能,埃及议会变为两院制,提高妇女地位,保护妇女权益等。

(2)法律

人民议会拥有埃及的立法权。1948年颁布的《埃及民法典》,参考了《法国民法典》并融合了伊斯兰教的原则和规定制定出来的,埃及与投资贸易经济有关的法律还有《投资鼓励法》、《金融市场法》、《不动产金融法》、《租赁金融法》、《公司法》等。

(3)伊斯兰教法

在实践中,伊斯兰教法作为了重要的法律渊源。在身份法领域,伊斯兰教法是直接裁判的法律渊源;在民商事领域,法律无明确规定,依照习惯,无习惯,则按照伊斯兰教法断案。

(4)判例和司法解释

与我国一样,埃及不是判例法国家,最高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具有指导意义,指导下级法院判案。

在埃及,最高宪法法院有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解释的权利。最高宪法法院的法律解释的效力及于埃及所有公民以及团体。明确立法者的意图是最高宪法法院的法律解释的目的,其主要解释方法为依据法律的进行文义解释。如果通过文义解释无法确定,最高宪法法院参考立法时的资料,确定立法者的意图,法律解释并不涉及违宪审查。而且立法监管并不对最高宪法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进行审查。最高宪法法院作出的法律解释具有溯及力,其溯及既往的效力到该法律颁布之日。但是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既判力,对于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若与最高宪法法院的法律解释不符,也是有效的。

3.埃及的诉讼程序

(二)仲裁

埃及于1994年颁布《民商事仲裁法》,以《联合国国际商事示范法》为基础,与国际商事仲裁标准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埃及加入的国际法准则,仲裁法适用于公法和私法管辖的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一切仲裁,无论纠纷产生的法律关系如何。仲裁法不仅只适用于在埃及进行的仲裁,也适用于在国外进行的国际仲裁,但须在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也适用于在国外进行的国际仲裁。行政合同争议的仲裁协议须经有关部长或公共法人批准,批准权不得授予他人。

1.仲裁协议

埃及仲裁协议的相关内容,在埃及《民商事仲裁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在发生法律关系,产生了纠纷,为解决纠纷而签订的协议。仲裁协议可在纠纷发生前签订,可单独达成,独立存在,也可作为解决双方全部或部分纠纷的特定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仲裁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纠纷事项。仲裁协议签订的时间可以选择在发生纠纷后签订,也可以选择向司法部门提交以后签订。但要使协议有效,应当确定仲裁的使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成立要件须以书面达成,或双方以信函、电报或其他书面形式达成。

签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提交法院后,如果被告在进行申辩之前提出抗辩,则法院对此案不受理,但不影响将纠纷提交仲裁或继续仲裁程序。

当事人的一方要求采取临时措施或预防措施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其提出申请的时间,可以在仲裁开始前或者在仲裁进行中。

2.仲裁庭

仲裁庭经由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组成的,若双方就仲裁庭人员的人数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规定将有3名仲裁员组成。如仲裁员人数为两人以上,则应为奇数,否则仲裁决议无效。

仲裁员不得是未成年人以及受监禁,或因犯罪、行为不轨、破产被法院判处剥夺公民权,已被教养改造者。对仲裁员不得限制性别、种族或国籍,除非当事人双方同意或本法规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任命仲裁员,且仲裁员接受任命时,对仲裁员产生中立性以及独立性产生异议时,仲裁员需要就这种异议予以说明。

仲裁各方可就仲裁员的选择、选择方法和时间达成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则应采取以下步骤:(1)如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则由法院根据当事人一方的请求,选择仲裁员。(2)仲裁庭的人数确认后,紧接著便是当事人双方指定仲裁员,如仲裁庭由3人组成,双方各指定一人,再有双方所指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第三位仲裁员。任何一方在接到另一方请求30天内未能指定仲裁员,或者经由双方所选出的仲裁员未能在30日的期限内选出第三位仲裁员的,应有法院进行选取,确定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若一方当事人对双方所选定仲裁员这一程序提出异议,或者所指定的两位仲裁员对程序产生异议时,或第三名仲裁员未能完成工作,则法院应根据当事人一方的请求采取必要措施,除非仲裁协议有相反规定。法院监督仲裁员的选择,对仲裁员的选择作出最终裁决,对该决定不得提出异议。

3.仲裁程序

仲裁的程序不仅可以使用埃及境内的仲裁程序,亦可以选择埃及境外的仲裁中心或组织的仲裁程序,但前提是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所选择的仲裁程序。若双方对选择的仲裁程序不一致时,由仲裁庭根据本法选择适当的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的开始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规定,若无规定,其开始的时间为被申请方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该决定不应影响仲裁庭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进行仲裁程序,如听取双方辩论,听取证人或专家陈述,审查文件,检查货物、资金和财产,进行商议等。

仲裁过程中,应当使用语言为阿拉伯语,但有特殊情况除外。书面声明和备忘录、口头辩论、仲裁庭决议、通知、仲裁裁决应使用同种语言。仲裁庭有权决定在书面文件后附加仲裁中所用语言的译文。

仲裁申请人应在双方同意或仲裁庭决定的日期内,向被申请人和各仲裁员提交案件书面说明,包括其姓名、地址,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其行为的法律依据,纠纷事项,其要求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内容。被申请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向申请人和各仲裁员提交申辩备忘录,答复申请人说明的内容,也可附带提出要求或坚持撤销仲裁。各方可在说明或备忘录后附加其所依据的文件复印件,但不影响仲裁庭要求其出具文件或单据原件。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前将开庭的时间提前告知仲裁各方。若仲裁的一方没有正当的理由或者没有提交书面理由的,仲裁庭不会暂停仲裁程序。如被申请人未能提交申辩备忘录,仲裁庭不受影响将继续仲裁程序。

仲裁庭仅根据现有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一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或未及时提交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在仲裁庭受理纠纷后,如纠纷一方已向法院起诉,提出起诉的一方应当停止起诉。 

4.仲裁的裁决与仲裁的终止

仲裁庭解决纠纷使用双方达成一致原则。仲裁时所适用哪国的法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一致决定,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仲裁庭根据合同的规定以及习惯来决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仲裁当中的纠纷。

在仲裁过程中,如各方同意中止仲裁,各方可要求在仲裁庭记录解决条件,仲裁庭应作出决议,包括纠纷解决条件和中止仲裁。该决议与仲裁裁决的效力相同。

仲裁庭的裁决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对于仲裁书,应有仲裁庭的大部分仲裁人员签字,若有未签字的仲裁人员,应该在仲裁书中注明。仲裁书中的内容应当包括仲裁的理由,各方当事人以及仲裁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国籍以及人数等内容。还应当包括纠纷当中各方所提出的诉求,对纠纷进行的裁决中的内容、时间、位置和相关说明。

仲裁书(仲裁员签名)须在作出的30日内进行公布,将此仲裁书送达给各方,并经仲裁个发许可。

5.仲裁的执行

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不得撤销,以下情形除外:(1)没有签订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2)签署仲裁协议的任意一方,签署时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无权签署协议(3)指定仲裁员的有效通知以及仲裁程序的通知未到达仲裁当事人(4)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各方约定适用的法律。(5)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员的指定方法与本法或仲裁协议相违背。(6)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但如果与仲裁协议范围内事项有关的裁决可同与仲裁协议范围外事项有关的裁决相分割,则仅后者失效。(7)仲裁程序无效。

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内,不得请求执行裁决。在确定下列事项前,法院不得作出执行仲裁裁决的书面命令:(1)仲裁裁决与法院先前就同类纠纷事项所作裁决不矛盾。(2)仲裁裁决符合埃及公共秩序。(3)仲裁的败诉方已经收到仲裁裁决的通知。

(三)解决争议的国际法机制

1.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争议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是根据《华盛顿公约》,此仲裁机构设立的目的在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宗旨以及任务如下表: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宗旨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任务

1、仲裁投资争端规则;

2、投资纠纷的请求;

3、以及投资争端等问题;

(对上述制订、受理、以及处理)

1、解决争端提供便利;

2、促进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互相信任;

3、从而鼓励国际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

根据《华盛顿公约》第25条规定,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成员国在与非成员国之间发生争端时,可以交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来解决,但前提是经过两者的书面同意。埃及是在1971年通过并加入《华盛顿公约》,而中国于1993年2月6日加入的。

仲裁申请需要向ICSID秘书长提出,仲裁庭组成人员可以由双方同意的独任仲裁员或三名仲裁员组成。如果选择仲裁庭由3人组成的,双方各指定一人,再有双方所指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第三位仲裁员。在秘书长发出登记通知后90天内双方无法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则中心主席在仲裁小组中选择人员组成仲裁庭,但是任何一个仲裁员不得是当事人所属国的国民。发生争议的双方,有权自主选择解决争议时所适用的法律,若未作出选择,适用的法律就根据冲突规范来定。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不得使用《华盛顿公约》以外的方式来获得救济,而且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所做出的裁决是终局,不能对此产生异议。申请撤销仲裁结果的要向秘书长提出,并且要具有以下情形,如仲裁庭的组成不符合规定、仲裁庭的人员超越权限以及有受贿的情况出现。

2.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制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的越来越大以及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包括埃及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贸易摩擦不断加剧,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证措施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世贸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在中国企业与埃及贸易合作之间起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即促进两者更加友好的合作。《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是目前世贸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应用的。

世贸组织只受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的争端。而且受理的类型也要符合一定的要求。这表明中国企业必须通过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向世贸组织成员方或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相应请求,才能启动世贸组织争议解决程序。

(四)中埃司法互助协定

就中埃两国争议纠纷而言,双方签署了许多相关双边条约。例如,早在1994年4月中埃双方就在北京签订了《中埃民商事、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根据《中埃民商事、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对于涉及对方国家当事人的案件,双方可根据该协定的规定进行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诉讼程序事项。为了便于法院确定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该协定还专门对各自法院受理涉及彼此国家当事人的案件的管辖权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当事人在出现法律争议时决定在哪个国家法院起诉提供了十分明确的依据。该协定还专门对来自对方国家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作了规定,有利于当事人通过判决的执行实现自己的权利。

二、争议解决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民事司法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994年4月21日,中国与埃及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以下简称“《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签署的协定是关于对双方的民事司法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共分六章,共计 38 条款。内容包括有总则、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刑事司法协助、其他规定、最后条款。《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一式两份,每一份除了有中文和阿拉伯文之外,还有英文作为在发生理解分歧时的一个标准。三种文字的协定同等作准。

1.司法协助

(1)司法协助的范围。缔约双方同意在民商事的送达文书等方面相互合作。缔约国的公民在另一缔约国境内,享有与另一缔约国公民同等人身和财产的司法保护。在相同的条件下,缔约国的公民可以诉诸缔约另一方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

(2)不需支付司法救助以及诉讼费用。缔约成员国的公民,可以享受另一缔约国的在相同的条件以及范围内,对司法救助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的权利。

(3)司法协助的途径。缔约国双方请求对方的或要求对方缔约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该先通过自己国家的司法部来进行沟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4)文字。提出请求的的缔约国所作的司法协助请求书以及其他所附的文件应当使用自己国家的文字,但必须附上该司法协助请求书以及其他所附的文件的被请求的缔约国的文字以及英文文字的译文。

2.送达司法文书

请求的提出。缔约双方应“相互代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这一请求是依据在1965年11月15日的海牙缔结的《送达公约》,即全称为《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的公约》。

3.调查取证

(1)调查取证的范围。互为缔约国的双方,在另一缔约国的请求下,应当积极的协助完成调查取证以及代为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司法的工作。

(2)调查取证请求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一

要提问的问题,调查的原因

二

须被调查的文件以及财产

三

遇到“调查非准备用于相关司法程序的”以及“审判前对文件的调查”可以拒绝

(3)通知出席的权利。按照出席的时间以及地点,应当提前或及时的的通知相关人进行出席。

4.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裁决承认与执行的范围。缔约国之间根据协议,承认以及执行其他缔约国作出的下列裁决:

一

法院对于民商案件作出的裁决;

二

对刑事案件中关于赔偿的裁决;

三

仲裁的裁决以及法院的调解书;

(2)承认与执行的拒绝

当然,被请求的缔约国也可以拒绝提供协助的。提供的协助在被认为是损害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等危及国家的情况下,可以拒绝。除此外,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拒绝协助:①缔约一方的法律裁决尚未生效或者不能执行缔约另一方的裁决;②作出裁决的法院并无管辖权;③所作出的案件裁决并没有依照程序进行;④被请求的缔约一方曾经作出类似的裁决,或者承认第三方国家类似的裁决。

(3)请求的提出。承认与执行裁决的请求一共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直接承认以及执行所作出的判决。二是向被要求执行与裁决的当地的法院进行申请,承认与执行此裁决

提出请求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完整裁决书的副本;②裁决生效证明;③对于缺席判决的被告已经作出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④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书;⑤为对于被翻译成请求缔约一方的文字或英文的裁决书或者其他文件的译文无误的证明文件。

(4)承认与执行的效力。缔约国之间所作出的裁决,与缔约国自己法院所作出的裁决的效力一致。

(5)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缔约国之间应当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其依据为缔约双方所缔结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二)埃及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应当在提请仲裁裁决无效诉讼期满后提出,并附有需要被承认和执行的仲裁裁决原件或签字的复印件、仲裁协议有效的复印件。如果裁决不是阿拉伯语,则还需要附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阿拉伯语版本的裁决。并且,裁决的记录需要向试格法院的登记处提交。

1959年,埃及被批准加入《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九月公约》,只要满足埃及没有争议的裁判、仲裁裁决且符合埃及的公共政策、仲裁裁决得到有效的通知送达等条件,该项仲裁裁决就可以得到承认与执行,并且埃及法院不会审查裁决的实体内容。

三、相关案例

UNITED COMPANY FOR GINNING AND COTTON EXPORT(联合轧花埃及棉出口公司)诉无锡市天然绿色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仲裁裁决案 

(一)案情介绍

2011年9月28日,埃及棉公司(卖方)与天然绿纤公司(买方)签订了2013号、2014号棉花销售合同,此后双方又于2011年12月1日签订2044号合同棉花销售合同。上述合同文本均为ALCOTEXA的标准合同格式,且在ALCOTEXA进行了登记。上述合同中均载明“本协议受亚历山大棉花出口商协会1994年第211号部令以及1994年的第507号部令管辖。如就本协议出现任何争议,将在亚历山大市进行仲裁解决”,同时上述合同备注中载明“2011/2012季埃及棉出口销售条款是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上述《2011/2012季埃及棉出口销售条款》中载明“如买卖双方间就合约产生争议,可提请ALCOTEXA进行仲裁”。后埃及棉公司就上述合同向ALCOTEXA提请仲裁,2012年11月28日,ALCOTEXA就上述合同作出2012年第2号仲裁裁决。

埃及棉公司在本案中提交了ALCOTEXA的相关内部规定,即上述1994年第507号部令中与仲裁争议相关的第95-104条条款。上述条款中第96条规定“仲裁员可自行决定在一级仲裁或申诉中适用的仲裁规则”,第100条规定“一级仲裁委员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三名仲裁员由协会总裁随机从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定,但选定应排除利益相关方”。

另外,埃及棉公司还提交了陈某代表天然绿纤公司与埃及棉公司商定涉案3份合同的相关往来邮件,以及其代表天然绿纤公司与ALCOTEXA之间就仲裁事项的相关往来邮件。上述邮件中均载明陈某系无锡天然纺织公司副总裁,双方亦均确认该事实。上述邮件中,2011年9月28日陈某就2013、2014号合同给埃及棉公司的邮件中载明“我们明年的进口棉花的配额将从无锡天然纺织(母公司)转到无锡市天然绿色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将准备上市)。所以在合同中的买方也变成了无锡市天然绿色纤维。联系的方式以及地址不变。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同日,埃及棉公司回复该邮件并将其已签字的买方为天然绿纤公司的2013、2014号合同作为附件;2011年11月30日、12月1日,陈某与埃及棉公司再次以邮件形式签订了买方为天然绿纤公司的2044号合同。2012年9月13日,陈某以邮件方式向ALCOTEXA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其中载明“有关无锡市天然绿色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轧花埃及棉出口公司签订的2006、2007、2013、2014和2044号合同,我们正式向ALCOTEXA提出仲裁申请”。2012年10月2日ALCOTEXA总裁向陈某发送邮件告知埃及棉公司就2013、2014、2044合同提起了仲裁申请,并要求天然绿纤公司应诉,该份电子邮件后附有文件,该附件标志为“2Unitedemail.pdf[application/octet-stream]103KB”。在同一日,陈某在邮件中回复到,要求延期。2012年10月12日,陈某以邮件方式向ALCOTEXA发送了关于涉案仲裁的应诉意见。2012年11月22日,ALCOTEXA总裁向陈某发送邮件称就2013、2014、2044号合同,一级仲裁委员会已在11月18日的会议中决定2012年11月26日将再次开庭,到时将会作出仲裁裁决。2012年11月28日,ALCOTEXA总裁向陈某发送邮件告知仲裁裁决已经做出,同时以附件方式送达了仲裁裁决,该附件标示为“2ArbitrationVerdict.jpg[image/jpeg]887KB”。

审理中,天然绿纤公司提交了经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公证认证的埃及《民事商事仲裁法》(1994年27号法律)。

天然绿纤公司陈述意见称,本案所涉仲裁裁决应不予承认和执行,理由是:一、天然绿纤公司认为此行为没有遵守《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乙)项的规定,因为天然绿纤公司并没有收到指派仲裁员的通知;二、埃及棉公司与天然绿纤公司之间对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没有约定,而仲裁庭没有向天然绿纤公司送达申请书和证据材料、仲裁决定没有仲裁员签字、仲裁庭未就仲裁裁决中天然绿纤公司名称错误进行书面补正等,均违反埃及《民事商事仲裁法》的规定,上述情形构成《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丁)项中规定“各国之间的协议以及仲裁地所在国的法律与仲裁机关之组成或仲裁程序不符”的情形;三、陈某不是天然绿纤公司的代理人,因此ALCOTEXA向其个人邮箱发送的电子邮件,并未送达天然绿纤公司,且这样的送达方式也违反了埃及《民事商事仲裁法》,依法不发生任何效力;四、申请人并未提交全部的ALCOTEXA《内部规定》,且该《内部规定》不是一个仲裁规则,不能适用于本案所涉仲裁。

(二)案情分析

本案是为了请求承认及执行在埃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因为中国与埃及同样签署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作为缔约国,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这次案件所适用的《纽约公约》来进行仲裁裁决的审查是符合规定的。因此应当承认及执行在埃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理由如下:

1.关于就指定仲裁员的适当通知的问题。

天然绿纤公司认为此行为没有遵守《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乙)项的规定,是由于天然绿纤公司并没有受到指派仲裁员的通知。

埃及棉公司与天然绿纤公司以合同约定及销售条款并入合同的方式明确约定了争议处理方式为在亚历山大市由ALCOTEXA仲裁裁决,ALCOTEXA内部规定(1994年第507号部令)包含仲裁提起、仲裁庭组成、二级仲裁等仲裁规则性条款,在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的前提下,仲裁庭的组成及程序事项应当符合上述ALCOTEXA内部规定的要求。根据该内部规定第100条,本案仲裁程序启动后,ALCOTEXA总裁即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本案仲裁庭。《纽约公约》第五条(乙)规定为“没有接获有关指派仲裁员的适当通知”,在当事方已经选择由ALCOTEXA总裁指定仲裁员的情形下,公约的此项规定没有适用前提。《纽约公约》虽然对有关当事人接获指派仲裁员的适当通知事项做出强制性要求,但其不能涵盖当事人依据自身选定的仲裁规则无权指定仲裁员的情形。此外,从本案仲裁程序进行过程观察,2012年10月2日,仲裁庭告知天然绿纤公司仲裁程序开始并要求其应诉,10月12日天然绿纤公司提交应诉意见,11月28日裁决作出。在此期间,天然绿纤公司完全有时间和机会获得仲裁员的相关情况并申请仲裁员回避,但其未对仲裁庭的组成提出异议并且提交了实体答辩意见。上述事实表明,天然绿纤公司默示了其对仲裁庭组成成员的认可。

2.关于天然绿纤公司提出的仲裁庭未向其送达申请书和证据材料以及未就仲裁裁决中天然绿纤公司名称错误进行书面补正均违反了埃及《民事商事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纽约公约》中规定了的仲裁裁决应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抗辩意见,法院认为:

《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丁)项中规定“各国之间的协议以及仲裁地所在国的法律与仲裁机关之组成或仲裁程序不符”的情形,将其归入了不予承认和执行裁决的具体情形。这一规定为申请承认和执行地之主管机关适用仲裁地法律对裁决进行审查确定了条件和前提。本案中,ALCOTEXA的仲裁规则只规定了仲裁员的选定、仲裁费用、申诉等内容,并未规定其他具体的仲裁程序。ALCOTEXA1997年第507号部令第96条虽然规定仲裁员可自行决定在一级仲裁或申诉中适用的仲裁规则,但本案仲裁庭并未实际适用或者援引其他可资利用的仲裁规则。在这样的情形下,有关仲裁程序的其他问题,只要属于没有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涵盖范围之内的事项,均不应违反仲裁地法律的规定,因此上述问题均涉及仲裁地法律及埃及《民事商事仲裁法》的适用,而埃及《民事商事仲裁法》对于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的送达以及裁决补正等确有相应规定,但天然绿纤公司的上述抗辩理由并不成立,理由如下:

(1)法院经审查,2012年10月2日发自ALCOTEXA总裁致天然绿纤公司的电子邮件中,除告知其仲裁程序开启并要求提交应诉材料等事项外,其专门提到“请参阅本邮件后附文件”,而该邮件附件标示“2Unitedemail.pdf[application/octet-stream]103KB”中,“United”指代埃及棉公司,而“application”一词在仲裁程序中作为申请或者申请书适用是众所周知的,在天然绿纤公司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初步推定该邮件以附件形式向天然绿纤公司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另外,2012年11月28日ALCOTEXA总裁致天然绿纤公司的电子邮件中,除告知其裁决已经做出外,该邮件还以附件方式向天然绿纤公司送达了仲裁裁决。这一情形可以印证上述10月2日的邮件附件包含申请书的初步结论。因此,在天然绿纤公司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仲裁庭已经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按照《纽约公约》第五条的规定,裁决唯有于受裁决援用之一造向声请承认及执行地之主管机关提具证据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始得依该造之请求,拒绝承认及执行。由此可见,证明未收到其他文件或证据的举证责任应由天然绿纤公司承担。天然绿纤公司虽然就其他文件和证据的送达问题提出异议,但未能举证证明仲裁庭据此认定天然绿纤公司认为其没有收到事实以及适用法律的文件或者证据,应当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本案仲裁裁决中提及的“无锡天然”,已经ALCOTEXA出具证明为“无锡天然绿色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该裁决对当事方简称使用确有不当之处,但鉴于本案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全称与简称的使用不当不足以造成权利义务指向的混淆。

3.关于天然绿纤公司提出的埃及棉公司未提交全部的ALCOTEXA内部规定以及陈某并不能代表天然绿纤公司等两点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抗辩意见,法院认为:(1)埃及棉公司未向法院提交全部ALCOTEXA内部规定,并不属于《纽约公约》所规定的审查事项,亦未严重影响本案审查程序进行,故对此不予理涉;(2)在2013、2014、2044号合同的签订往来邮件中,买方天然绿纤公司始终是陈某以其kenny@natural.com.cn邮箱与埃及棉公在充分的沟通后,最终决定签订合同;同时,在天然绿纤公司向ALCOTEXA提出的关于其与埃及棉公司包括2013、2014、2044号在内的5份合同的仲裁申请,亦是陈某以其kenny@natural.com.cn邮箱向ALCOTEXA提出并进行后续沟通;此外,涉案仲裁中陈某亦以其邮箱向ALCOTEXA提交了应诉材料并进行了沟通。虽然陈某系无锡天然纺织公司副总裁,但综上所述足以认定,陈某上述邮箱与ALCOTEXA的所有沟通邮件内容均系有权代表天然绿纤公司所作的意思表示。因此对于天然绿纤公司的上述两点抗辩意见均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天然绿纤公司所提出的抗辩仲裁裁决不承认及执行在埃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理由都不成立,这个案件也并不存在《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依据《纽约公约》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承认并执行亚历山大棉花出口商协会所作2012年第2号仲裁裁决。

(三)风险提示  

在埃及投资发生纠纷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埃及的相关法律及参加的公约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胜诉裁决和判决后,根据规定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十二章 基础设施投资法律风险

一、行业发展概况

(一)行业发展现状

对比于整个非洲的基础设施建设而言,虽然埃及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存在老旧的问题,但是相对而言整体情况相对完善。埃及的基础设施的排名,在2015年9月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中显示有所提升,由第100位提升至第91位,在宏观经济环境方面,从第141位提升至第137位,在医疗和初级方面从第97位提升至第96位。 

埃及公路网建设比较缓慢,目前埃及公路基本连接全国大部分城镇乡村,由于公路建设较为缓慢,仅建设并完成6.4万公里的公路,这6.4万公路包括了建设的初级公路以及二级的路。现在仍然还有5万公里的还没建设完成。埃及公路管理局计划投资100亿埃镑进行一系列的公路建设,包括开罗到亚历山大,红海到上埃及等。对于现有的道路,政府还将计划投资78亿埃镑对其维修。 

埃及从1851年开始修建铁路,1852年便建立了全国第一条铁路:开罗-亚历山大铁路线。

开罗-亚历山大铁路线的基本状况:

路线数

长度

客运站数

客运量

28条

10,008公里

796个

200万人次

埃及铁路设施陈旧酿成多起事故。据埃及交通部报告显示,机车有20年没有很好维护,机车压力很大。在埃及700辆机车中不到350辆能够操作良好,仅15%的机车信号灯是齐全的。埃及有5000公里路段的装备至少使用了40年,这些导致了埃及铁路运力不够,事故频发。

目前现有3条地铁线路位于埃及的首都开罗,路线总长约77.9公里,日均客流量达到400万人,由国家隧道局营运。开罗地铁4号线由日本提供优惠贷款建设,根据2015/2016财年政府预算,46亿埃镑将用于地铁建设。

在空运方面,埃及的情况:

民航飞机数(架)

机场数(个)

国际机场数(个)

55

30

11

其中,开罗机场在埃及国际机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埃及航空公司于2008年正式加入星空联盟。埃及积极提高机场吞吐能力,2004年3月,世界银行给埃及政府贷款3.35亿美元进行开罗机场现代化改造,同时贷款3亿美元新建开罗机场3号航站楼(总耗资约4亿美金)。该航站楼已于2009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每年运送1100万旅客,使开罗机场旅客处理能力从900万提高到每年2000万人次,2010年开罗机场过往旅客达2050万人次。过去几年,埃及民航机构对沙姆沙伊赫国际机场、卢克索、亚历山大机场等都进行了翻新。 

在水运方面,埃及的情况:

国际海运航线

内核航线长

港口数

年吞吐量

海港贸易量

7条

3500公里

62个

800万

1.01亿

其中,苏伊士运河的作用是沟通亚、非、欧主要的国际航道。

在通信方面,埃及的情况是:

手机运营商

提供的服务

Mobinil

1、GSM900;

2、GSM1800;

3、2.5G;

4、WAP(无线应用通讯协议);

5、GPRS(通用分组无线服务技术);

6、短信服务;

Vodafone(沃达丰)

Etisalat

在电力方面,埃及的发电能力相对完善,基本上能够满足日常上产所需的基本需求,但是夏季的用电量普遍较高,这也对电力的供应带来了难度。埃及电网的建设覆盖面较广。埃及主要采用燃油以及天然气来发电,当然也有运用水力进行发电,埃及目前仅有一座水电站——阿斯旺水电站。为了能够提高发电效率以及能够更加环保的进行发电,埃及现在正在建设一批风能、太阳能电站。埃及计划将在2030年末增加5.17万亿兆电力,并对于可再生能源要着重发展。

埃中央公共动员与统计局(CAPMAS)年度统计公告称,2015年埃私营建筑企业完成项目总额为398亿埃镑,比2014年(313亿埃镑)增加27.1%。该增长主要与私营建筑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尤其是参与电力、污水处理和教育等建设项目有关。公告称,2015年埃私营企业参建住房建筑项目总额为89亿埃镑,比2014年(78亿埃镑)增加14.5%;参建工业建筑项目总额为13亿埃镑,比2014年(14亿埃镑)减少0.9%;参建教育建筑项目总额为9.33亿埃镑,比2014年(2.15亿埃镑)增加334.1%;参建水厂及用水管道项目总额为6.48亿埃镑,比2014年(5.69亿埃镑)增加13.9%;参建电厂及电网项目总额为55亿埃镑,比2014年(17亿埃镑)增加231.2%;参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总额为18亿埃镑,比2014年(8亿埃镑)增加134.1%。

(二)行业发展趋势

1.9个基础设施项目

2014年3月27日,经由埃及内阁批准,在埃及各省新建9个基础设施项目,总价值3.916亿埃镑。主要项目包括:艾斯尤特省水厂改造项目,价值5000万埃镑;亚历山大省Agami城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价值9000万埃镑;亚历山大省博格市的下水道建设项目,价值5000万埃镑;位于西部省和索哈杰省的两个下水道建设项目,价值5000万埃镑;对盖勒尤比省3条公路进行改造的项目,价值3000万埃镑;价值2660万埃镑的盖勒尤比广场项目;以及开罗省公路改造和下水道建设项目,价值8500万埃镑。

2.主权财富基金

2016年,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埃及成立主权财富基金来进行投资。该基金为政府所有,且由阿拉伯投资基金将投资50%。埃及国家投资银行(NIB)已经成立国家主要建设项目咨询机构。

3.200亿美元落实2030发展规划

2016年,埃政府吸引200亿美元用于落实2030发展规划。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埃及政府关键依靠的是私有部门来进行。为确立私有部门投资机制,埃成立Amlak主权基金,该基金资本总量为50亿美元,资产额为50亿至100亿美元。

4.工业园区改造

2016年,埃及对Qena和Sohag两省的6个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世界银行对此项目予以投资。

5.日本援助机构国际协力事业团 

2012年日本援助机构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完成了埃及交通运输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7)。 该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规划建设大开罗物流中心,打造连接地中海一红海的国际物流带。为将埃及建设成为亚欧货物运输大通道,报告认为,埃及应重点建设北起亚历山大港、南至苏赫纳港的国际物流带,并以大开罗卫星城——十月六日城为中心,将其建设成为集仓储、分装、配送、外贸等为一体的国际化物流中心。

(2) 构建以11个走廊组成的埃及全国交通运输网。规划报告提出,依托国际物流带的建设,以大开罗为中心,构建地中海沿线走廊、西部沙漠走廊等11个运输走廊组成的全国交通网,其中以地中海沿线走廊、上埃及走廊、红海走廊及国际走廊等四大走廊构成两纵两横的主干线。

(3) 规划分三段进程实施,计划在交通上建设103个项目。为完成11个走廊建设目标,报告将建设规划拆分成103个项目分阶段实施,包括51个公路项目、24个铁路项目和2个高铁项目等,总投资额达3200亿埃镑(约合533 亿美元)。在资金的投入方面,政府打算投资1328亿埃镑以及向私人投资吸纳1872亿埃镑。

报告认为,以大开罗为中心的国际物流带应放在建设的首要位置,并以此带动埃及整个物流业发展。

6.电力规划 

埃及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由电力部负责。根据埃及电力未来的15年的发展规划,埃及将新增装机容量50410兆瓦。2018年至2030年,埃及计划电力的产能增加5.1738万兆。其中新型的发电方式太阳能增加6950兆瓦、风能9350兆瓦、水电68兆瓦等。埃及也在2010-2027年间计划在电力基础设施领域投资1100亿美元,到2027年将发电能力增加到5800万千瓦。传统的热能(主要是燃气)发电仍居主导地位,同时加大对太阳能和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20%的发电量来自新能源发电。为达到这一目标,埃政府将采取三大举措。一是减少补贴,提高电价。埃政府将2014/15财年的电力补贴削减至270亿埃镑,在5年内逐步将电价提升至市场化水平。埃内阁将于近期推出补贴上网电价以及新电力购买协议政策,保证合理的内部收益率以吸引私营部门对电力行业的投资,并实现埃及电力控股公司财务收支平衡

二是支持私营部门以PPP方式进行投资。30000兆瓦新增装机容量将全部面向私营部门。输配电领域虽由国家控制,但仍然会向私营部门开放。目前已向私营部门开放投资的共有6000MW的发电装机容量。建立清晰透明的IPP协议框架。

三是对新能源和煤电行业着重发展。埃政府将投资8000W装机容量用于发展新能源发电,将陆续发布太阳能和风电各2000MW,其中太阳能发电拟于2014/15财年完成建设,风电将于2015/16财年完成建设。埃及电力部日前已发布太阳能的上网电价及电价购买方案。首先是对于不同装机容量的电站上网补贴电价提高至0.844-1.025埃镑/千瓦时不等。对于500Kw以上的电站将基本保障14%的内部收益率。其次是对500Kw以下的装机容量给予4%和8%的两档优惠贷款利率。三是风电和太阳能项目生命周期分别设为20年和25年。

7.塞西政府推出一系列交通项目

埃及塞西政府上台后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交通项目 :

(1)铁路

埃政府拟建设一条连通亚历山大、开罗、阿斯旺、阿斯尤特、卢克索等主要城市的高速铁路。该项目预计总耗时18年,分三个阶段完成。普通铁路方面,埃政府计划在卢克索和霍尔格达之间新建一条铁路。另外,埃政府正准备在开罗和斋月十日城之间修建一条轻轨。

(2)公路

媒体报道称,埃及公路部门在接下来的五至十年内需要80亿美元的资金投入。埃交通部提出了三个公路建设计划:新建Safaga-El Quseir-Marsa Alam公路,预计资金需求为0.85亿美元;新建Ras Sudr-Sharm Al Sheikh公路,预计资金需求为0.71亿美元;扩建亚历山大西北部至阿布辛贝的公路,预计资金需求为6.4亿美元。

(3)物流中心

交通部表示,将新建7个物流中心和干散货码头,提高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效率,降低公路的货运压力,目前埃及境内95%的货物运输都是通过公路。交通部公布的计划中还包括在斋月十日城建立一个物流中心,预计耗资1亿美元。该项目与通往工业区艾因苏赫纳、亚历山大以及地中海港口Daquhleya的公路连通。

(4)城市交通

为提高城市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交通部提出了新建隧道和完善市内交通网络计划。与此同时,链接城市之间的交通项目如有轨电车项目和新的地铁项目都被提上了日程。交通部计划将Heliopolis的有轨电车线路延展至新开罗地区,预计耗资4.35亿美元,世界银行正在为该项目做可行性调研。

地铁项目有两个:连通Nanr城、Heliopolis和Rod El Farag的五号线和连通El Khosous城和New Maadi的六号线。其中,将有17个地下站修建于地铁五号线,24个车站修建于地铁六号线。

(5)港口项目

交通部计划挖三条隧道,连通塞得港和苏伊士运河东岸,为苏伊士工业区提供更大的交通便利。

另外,交通部还有17个海运项目亟待外国投资。共需要16亿美元来投资这些项目。其中,Dekhila集装箱港口(CT3)项目将目前Dekhila集装箱吞吐量从百万标准箱提高至250万标准像,码头长度1公里,投资额2.8亿美元。

二、行业投资法律风险分析

埃及在土建方面,要求只有在当地注册的公司方有资质参与,所以承包埃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选择当地的分包商。还有一种过程较为繁琐的方式,即根据埃及的相关法律注册公司。埃及的土建承包工程一般采取埃镑支付,近年来,埃镑持续贬值,外汇风险大。此外,埃及的一些中小施工企业技术水平较差,工程返工率高,选择分包商不良将要承担工程延期的风险。

埃及政局不稳,政策多变,许多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费用支付难以保障。行政部门腐败,办事效率低,也是承包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应对的问题。此外,埃及是宗教国家,伊斯兰教在埃及地位颇高,基础设施承包方需要重视埃及的宗教习俗,否则易引起工人情绪波动。

埃及的环保法律要求较高,对从中国进口的机电设备提出较高的要求,这无形中增加了承包成本。

三、相关案例

(一)案情分析

大船厂升级改造完善,也能够进一步的在中国以外发扬中国的技术。除了使用中国技术,此次的项目还使用中国的机械以及原料,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器械的出口,也能够让海外的国家认识到中国的器械带动了中国制造。

埃及海军工业局长的伊卜拉欣•贾比尔•杜索基在致辞时,高度的表扬了中国的中船集团的技术,并且希望两方可以更好的进行合作。

改造工程结束后,塞西表示,在遇到不同的挑战以及艰难的情况下,都希望埃及的人民可以勇敢的面对,敢于进行挑战。通过努力让埃及的人民可以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他还说到,埃及以前所面临的困难,运用以前的方法是难以进行解决的。所以,他要求埃及的企业进行改革,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活力。

阿拉•优素福作为埃及总统府发言人曾表示,压力山大船厂改造完成后,更加致力于提升自身的产能,也能够更好的要求自身符合国际的水准。在另一个方面上来谈,亚历山大的船厂的改造完成,可以更好的拉动了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提高埃及人民生活的水平。

埃及的政府及军方高层领导在改造项目进行时,多次前来察看项目的进度以及完成的质量。这也表示着埃及方面方对亚历山大船厂升级改造项目的重视程度。他们对工程质量和施工速度都非常满意,对中国公司表示钦佩。改造项目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中埃两方的合作就此结束。对于相关的项目,中船都表示希望可以与埃方继续进行合作,相互协商,可以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二)风险提示

1.选择热门投资项目

在埃及承包基础设施建设时,尽量选择大中型石油、通讯、交通和旅游项目,一则政府支持力度大,容易推进项目顺利进行,二则支付费用有保障。

2.熟悉埃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承包项目前,熟悉埃及有关承揽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做好市场调研,选择信用高、技术条件强的分包商,合理规避风险。

3.密切关注汇率变化

为保障基础设施项目承包商的利润,承包商应该密切了解埃及的货币走向和汇率变化,和汇兑等外汇政策,保证有利可图。

4.发挥优势,提高竞争力

中国的承包商在一些方面,具有较大的竞争力。如在技术方面比埃及强大,性价比高于西方的承包商。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我国的技术优势,提高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和整体项目执行能力,增强竞争力。

5.选择合适的保险工具规避风险

在选择海外投资时,投资者不得不在国外可能会遭遇到的政治风险以及商业的风险等,投资者可以向本国的投资保险的机构购买保险,在遇到国外的政治以及商业或其他的风险时,所遭受到的损失,可以由购买了保险的国内保险机构来进行索赔的制度,被成为海外投资保险。投资者为了自己的资产以及利益,为了可以合理的规避来自海外的政治或商业上面的风险,可以合理的选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保险工具。

第十三章 石油产业投资法律风险

一、行业发展概况

(一)石油资源

石油出口在埃及是最重要的外汇收入来源之一。埃及是欧佩克以外在非洲最大的石油生产国和非洲大陆第二大天然气生产国(仅次于阿尔及利亚)。埃及通过运营苏伊士运河和苏麦德(SUMED)石油管道,在国际能源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埃及是非洲最大的油气消费国,2013年占非洲石油和其他液体燃料消费量的约20%。

 

(二)埃及石油部

埃及石油部的部门策略包括五项。第一,满足国内市场对能源的需求并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率目标。第二,通过不断扩大上流活动,能源资源多样化并调整能源构成来确保能源供应。第三,以经济实惠的价格供应能源,为埃及经济创造新的竞争性优势。第四,实现能源资源价值最大化。第五,保护环境,维持能源资源承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石油产业

埃及的石油产业挑战与机遇并存。据《油气杂志》2013年初的估计,埃及已探明原油储量为44亿桶,较2010年的37亿桶有一定增长。2008年以来,每年都有多个新的石油发现,其中大部分来自美国阿帕奇在埃及西部沙漠的勘探。2008年,埃及的新增石油发现为17个,2009年11个,2010年和2011年均为16个。埃及的石油生产大都来自苏伊士湾、尼罗河三角洲东部、西部沙漠、东部沙漠,以及西奈和地中海地区。大多数埃及石油生产来自连接到较大区域生产系统的相对较小的油田。埃及苏伊士湾和尼罗河三角洲的老油田产量在下降,不过目前已被新石油发现所弥补,特别是在西部沙漠和海上的石油新发现。此外,老油田提高原油采收率(EOR)技术的使用对产量下降势头有所抑制。 

近两年,埃及加大了油气勘探开发国际招标的力度。埃及的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埃及石油总公司(EGPC)、 埃及天然气控股公司(EGAS)和Ganoub ElWadi石油控股公司(Ganope)具体负责油气勘探开发管理,代表政府与油气投资者签订特许权协议,通过产品分成形式获得收益。

2016年,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分别发布了油气勘探开发招标公告,是近10年来三大国有油气公司首次在同一年度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区块的总量达到30个,数量之多在埃及历史上也不多见。为吸引投资,这些国有石油公司推出了更优惠的招标政策。例如,埃及石油总公司改变招标条款,提高成本回收上限,降低政府超成本回收份额, 利润分成由产量单因素滑动改为产量与油价双因素滑动。

由于对深水油气开发项目的投资开放,埃及成为非洲地区油气公司数量最多的国家。2013年,中国石化收购阿帕奇在埃及的33.33%油气资产,成为在埃及的第四大石油公司。

二、行业投资法律风险分析

(一)埃及投资面临各种风险

埃及动荡局势对经济发展造成了深刻影响,近年来埃施行外汇管制,埃镑贬值,影响进口企业用汇及利润的汇回,外汇储备下降,存在经济不稳定的风险。而且,埃及劳工政策严格。伊斯兰宗教氛围浓厚,具有独特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能源供需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2014年埃及爆发了多年以来最为严重的能源危机,夏季用电高峰期全国多次出现大面积停电。加之旧的开发项目投资缓慢,导致埃及近几年油气产量不断下降,油气产量由2009年的9 173万吨油当量(其中石油产量3 530万吨)降低到2013年的8 499万吨油当量(其中石油产量3 450万吨)。

由于埃及84%的发电依靠天然气,2014年埃及天然气供应的短缺,导致发电能力出现下降。与石油工业发展状况相似,近几年埃及天然气工业同样面临着投资严重不足、产量下降的问题。天然气产量由2009年的627亿立方米下降到2013年的561亿立方米。与此同时,随着埃及人口不断增多,天然气消费不断上升,由2009年的425亿立方米上升到2013年的514立方米。加之埃及一直采取较高的天然气补贴政策(2013年初埃及国内销售的工业用气约4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而同期进口天然气预计约14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埃及出口约旦的天然气约5.5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而同期从卡塔尔进口天然气的价格约9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近几年埃及天然气供过于求的局面逐渐消失,2012年底埃及官方已宣布,由天然气出口国变成为天然气进口国,天然气供给不足问题越来越严重。埃及能源供需失衡的局面仍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三、相关案例

(一)案例一:中国石化技术优势助理埃及油气开发 

埃及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带占据重要地理位置,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

油气是埃及经济支柱产业之一,过去十年,石油和天然气消费经历了快速增长,主要是受人口增加、工业产值增长、能源需求增加,以及汽车销量增加的刺激。

美国阿帕奇公司副总裁兼驻埃及总经理戚大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石化是少数掌握从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到产品销售全链条的公司,阿帕奇则对如何在埃及运营非常了解。双方合作能发挥各自优势。”

目前,阿帕奇项目年产油气当量约1800万吨,稳列埃及第一大油气公司,贡献了埃及境内油气产量总和的20%。

阿帕奇以产业上游的油气勘探开发为主,但随着中国石化海外一体化的推进和“一带一路”建设,在中游和下游的开发中中国石化优势就能发挥出来,包括原油贸易、炼厂改造、设备服务的引进和化工厂建设等,将全力助推埃及石油化工全行业产业链建设,这就实现了三赢,国勘埃及公司总会计师田文明说,。

中国石化公司在与美国阿帕奇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利用国勘埃及公司的平台引入和移植自身的技术优势,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国际上,在物探、钻井、测井、工程建设等主要油服项目占据大部分国际市场份额的主要是斯伦贝谢等少数企业。

长期以来,阿帕奇公司一直在使用几大西方油服公司的产品,对中国制造不屑一顾。但和中国石化开展合作以后,他们的观念逐渐发生改变。

从国勘埃及公司借调到阿帕奇合伙企业QPC作业公司的HSE副经理张洪说,这几年中国石化经常邀请阿帕奇公司高层去国内参观,也为他们介绍一些质量可靠的中国产品,他们对性价比高的中国油服产品越来越感兴趣了。

三年来,国勘埃及公司外派阿帕奇的三位管理人员坚持推广中国石化HSE管理先进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了阿帕奇埃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埃及当地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2014年3月进入联合作业公司后,张洪在最短的时间内考察了QPC管辖的4个主要油区,了解了关键设施和要害装置的安全管理状况和风险隐患。

“埃及的耕地很珍贵。阿帕奇项目有一个油田靠近尼罗河畔的农田。以前没有任何应急措施,如果油罐车翻车或者管线破裂,就会发生溢油事故,造成污染。从2014年开始,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购买了相应设备,对员工进行培训,并与应急专业公司建立服务机制,前后共投入几十万美元。三年来,我们没有发生过对环境有影响的污染事故。”张洪说。

中国HSE管理人员进驻后,埃及国家石油公司下属作业公司在事故上报、承包商管理方面发生显著变化。

张洪说:“以前,埃方更加重视生产,对安全和环境的重视和投入不够。公司里虽然有HSE职能,但话语权很弱。我们来了以后,不断提升HSE话语权,促使埃方在设计和施工相关决策中更加注重健康、安全和环保。”

(二)案例二:西部钻探埃及项目部首口水井开钻 

西部钻探埃及项目重点水平井Fra-A-1井日前开钻。这标志着埃及项目部向水井市场开拓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据了解,西部钻探埃及项目部面对油井钻井市场极度萎缩和国际油价持续低迷的现实情况,坚持挖潜增效、开源节流的原则,积极寻找新的市场,经过多次市场调研和谈判,最终中标埃及El Watania油服公司水井项目。Fra-A-1井位于埃及西部沙漠费拉菲拉绿洲,是埃及项目部成立18年来,除油井服务外承钻的第一口水井。

(三)案情分析

西部钻探ECDC-10队承钻埃及El Watania油服公司水井项目。接到任务后,部钻探ECDC-10队合理调配装卸人员,对各道关键工序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制订详细预案,克服了长距离搬迁等诸多困难,甲方严格按照预定的搬迁工期,借助车载拉运和火车装运等方式,仅用12天就安全、顺利地将钻机设备搬迁至油田,为按期开钻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风险提示 

    我国企业投资埃及在策略选择上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积极寻求埃及油气投资机会,选择恰当的投资方式

近几年,为应对油气紧缺的状况,埃及加大了国内油气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吸引外资发展油气工业,制订了2015-2020年发展计划,计划5年内吸引投资398亿美元,主要投向油气勘探开发、天然气运输基础设施、LNG基础设施、新建和升级炼厂这4个领域。我国石油企业包括石油勘探开发、石油工程、炼化工程、管道工程建设以及油气贸易等各类企业,可通过我国商务部网站、埃及三大石油公司官方网站等媒体,以及已在埃及开设的油气投资办事处等多种渠道,搜集相关投标信息,精心筹备,争取成功进入埃及油气市场。    

在投资方式方面,可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投资埃及油气项目。BP、壳牌、阿帕奇、埃迪森等国际石油公司,在埃及市场已有多年投资经历,与埃及国家石油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投资审批、款项回收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通过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可大大减少在埃及投资的障碍。当前埃尼公司正在寻求国际合伙人开发埃及巨型气田Zohr气田;在特朗普振兴美国油气政策下,阿帕奇公司有意逐步退出埃及市场。我国石油企业应积极关注这些投资机会。

2.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相关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埃及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 倡议的重要目标国。针对“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投资,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我国石油企业对埃及投资应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提高投资效益。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我国石油企业可以利用丝路基金、伊斯兰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等优惠政策。2015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设立了400亿美元的丝路基金,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源开发利用是丝路基金的重要投资方向。埃及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57个创始国之一,尽管目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主要投资方向是亚洲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未来亚洲区域外的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将是重要投资方向。另外,中国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信贷政策。中国银行是最早宣布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商业银行,2015年提出未来3年授信额度达到1000亿美元的战略目标,且中国银行2013年就与埃及商业银行合作在开罗设立了中国业务柜台,我国油气企业对埃及投资可向中国银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3.充分利用投资保险制度,降低政治安全风险

当前,埃及社会政治、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我国石油企业对埃及为了降低政治和安全风险,投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投资保险制度,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海外投资险,其承保范围主要包括征收风险、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政府违约4方面,其中多个险种都是我国石油企业对埃及投资过程中应投保的险种;二是:投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世界银行集团旗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其主要业务是是向国外私人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担保,包括征收风险、货币转移限制、违约、战争和内乱风险担保等由于埃及是MIGA的成员国,投资者在该机构投保的投资险约束性要强于在中国国内投保的海外投资保险,因此该项保险制度是对国内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我国油气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险种或保险机构。

4.积极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2016年11月,随着埃及宣布兑换美元汇率实行自由浮动,埃及镑相对于美元贬值了一半多。当前,埃及外汇储备匮乏,国内通货膨胀严重,经济增长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汇率波动风险仍然较大,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是对埃及投资面临的重要问题。对此,一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尽力与埃方签订美元合同或采取人民币结算;另一方面,可利用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工具,例如远期结售汇等锁定汇率。还可采取“人民币+外币”的贷款方式,通过两种货币对冲减少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

5.积极履行公共义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较好地履行当地公共义务,不仅可以获得当地民众的支持,在投资过程中也能受到政府青睐,不仅能够更容易获得项目,在项目开展和款项回收中也会受到政府的特殊优待。例如,在2015年埃及经济发展大会期间,西门子公司宣布,将向埃及当地人民捐献至少2.1亿美元,为其赢得100亿美元投资项目以及投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在埃及投资过程中要注意:一是履行对当地社区、员工培训的义务,加大对当地媒体舆论宣传的投入力度,在当地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二是在员工雇佣、材料采购方面要履行当地化义务,尽量雇佣当地员工和使用当地材料,为提高当地劳动就业、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做出贡献;三是加强与当地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埃及是民主意识较强的国家,每年发生各类罢工、集会事件近千起。在这些事件中,各人权组织、工会组织力量不可忽视。例如,威德福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在低油价下对其埃及业务部门进行裁员,引发多起集会抗议事件。因此在对埃及投资过程中,应加强与各类人权和工会组织的沟通,尽力将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免对公司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6.多措并举加强账款回收,降低坏账损失

当前,埃及政府外汇储备匮乏,仍欠外国石油公司款项32亿美元之多,欠款回收是对埃及投资企业面临的又一个重要难题。我国石油企业一方面应将欠款回收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派驻专门人员赴埃及回收账款,加强与埃及国家石油公司和政府相关机构的沟通,以便在政府定期偿还账款时取得先机;另一方面,可参照当地外国石油公司的方式回收账款。例如,以油气实物抵债是外国石油公司在埃及回收账款的重要方式,2015年阿联酋达纳公司与埃及达成协议,将提高天然气产量30%,并以增产的天然气偿还达纳公司的欠款,阿帕奇公司也采取过以原油抵款的方式回收账款。阿帕奇还通过换汇交易、签字费抵款等方式回收账款。

第十四章 矿业投资法律风险

一、行业发展概况

(一)埃及矿产资源

埃及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60多种,其中可开发利用的有26种。

1.石油

埃及石油资源丰富,截止到2016年底,剩余探明储量约为5.07亿吨。在苏伊士湾的尼罗河三角洲地中海沿岸一线是埃及的油气资源集中区,同时也包括西奈半岛东部沙漠和西部沙漠等地区。埃及油气蕴藏量资源的70%来自于苏伊士湾地区。

2.天然气

2016年1月1日埃及证实天然气储量为9956亿立方米。埃及主要的天然气田产于尼罗河三角洲,一些重要的天然气田有阿布盖拉迪格、阿布吉尔、阿布马迪和拜德埃尔丁(Badr el Din)及埃尔加拉(El Qara)天然气田。此外,摩根油田也蕴藏伴生有天然气。埃及天然气储量中,约70%为非伴生气。

3.煤炭

在埃及北部许多地区的侏罗纪和白垩纪沉积岩中有含煤岩石发现了迈加拉(西奈北部)、穆萨(Ayun Musa)、瓦迪布达(Wadi Buda)及瓦迪托拉等许多煤田,其中迈加拉煤田储量为最多。

4.铁

西部沙漠区北部的巴哈里亚绿洲及阿斯旺南部地区的沉积岩中为矿床现正开采的主要铁矿床;东部沙漠中部红海丘陵地带有一些变质铁矿床。最著名的巴哈里亚铁矿区,位于开罗西南大约325公里处的巴哈里亚绿洲。目前已在该矿区发现4处矿床:埃尔格迪达,储量1.2亿吨,铁品位55%,含Mn 1%,S 0.9%,P 0.2%;戈拉比山的储量5000万吨——含铁47%;埃尔哈拉的储量3300万吨——品位42%;纳塞尔的储量2700万吨——品位44%,还有品位为28%的低品位矿石1.1亿吨。矿体上覆盖层很薄,现正进行露天开采。

2015年,埃及铁矿石产量为150万吨。

5.锰

矿床主要产于西奈半岛(8处),在东部沙漠区还有一些小矿床或小矿点。最重要的锰矿床是西奈半岛南部的乌姆博格玛(Um Bogma)锰矿,估计该矿床含低品位矿石(21%~42%Mn)250万吨。1967年发现了一批小矿点:北部4个小矿床,中部1个,南部14处小矿点。目前的锰矿生产就是开采东部沙漠区的几个小地下矿山。

6.铌钽矿

目前确定的主要矿床有:阿布达巴卜矿床,位于东部沙漠区中部,离红海西岸约20公里,估计矿石储量约4800万吨。努威比矿床,离红海西岸30公里,矿石产于蚀变花岗岩及锡石石英脉中;乌姆纳格特(Um Naggat)矿床,位于东部沙漠区中部,主要矿石矿物为铌钽铁矿、铌铁矿和锡石。

7.金

据2016年报告,埃及探明金矿石资源量为930万吨,品位为1.41克/吨。埃及有许多小金矿点,东部沙漠基底岩石中至少有95处矿化点,其中较大的有埃尔西德(El Sid)矿床。主要矿床类型为含金石英脉型,其次为岩墙型,此外还有一些砂金矿。

埃及重要的金矿床有:阿图德地区,位于尼罗河谷地,伊德富以东170公里、阿莱姆港以西54公里处。乌姆奥德(Umm Oud)地区,位于阿莱姆港西南面40公里处,矿石储量14000吨,品位25克/吨;埃尔西德矿床——位于费瓦希尔井地区附近,介于基纳至古赛尔公路之间。

8.铅、锌

埃及东部沙漠区有许多与前寒武纪沙德利变质火山岩有关的铅锌铜多金属硫化物矿床:乌姆赛米吉(Umm Samiuki)矿床;达尔希卜(Darhib)地区;哈马泰地区(也称阿特尚滑石矿)。

红海沿岸还有两处铅锌矿床:乌姆盖格以及鲁萨斯山矿床。

9.其他金属矿床

钛铁矿:东部沙漠区南部北纬24°21′20〃、东经35°3′30〃处的阿布加尔加(Abu Ghalage)矿床是一个岩浆型的钒钛铁矿矿床,矿体呈夹层及透镜体形式产出。总证实矿石储量估计约达4100万吨,矿石平均含TiO234.93%,Fe2O3 52.22%,V2O3 0.282%。由于该钛铁矿矿床钒含量较高,因此也视为钒矿床。

10.磷酸盐

磷酸盐是埃及最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主要产于3个地区:西部沙漠区、尼罗河谷地及红海沿岸。大部分磷酸盐均产于晚白垩世沉积岩中,含磷岩石称为杜韦组(有时称磷酸盐建造)。西奈半岛也产磷酸盐。

11.石膏

埃及的石膏资源丰富,主要产地为埃尔哈曼(El Hamman)、法尤姆、伊斯梅利亚、瓦迪里纳(Wadi Rina)、曼宰莱湖、开罗及亚历山大西部等,总储量估计达1亿吨,硫酸钙含量为60%~90%,结晶水含量为0~20%。

(二)埃及矿业管理部门

工业和矿业部是埃及的固体矿产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其下属的埃及地质调查和矿业局通过矿业法所赋予的权力负责埃及全境固体矿产矿业活动中的勘查和开发许可、监督管理和控制(油气方面负责这项工作的是埃及石油总公司)。管理机构简便(所涉及的政府部门少)是埃及矿业法的一个特征。埃及地质调查和矿业局通过以下措施鼓励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活动。

(1)作为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埃及地质调查和矿业局遵守在矿业领域内鼓励国内外投资的政策。

(2)地质调查和矿业局鼓励和促进矿产普查、勘查和开发领域内的一切活动:可任意进行普查工作,不附加任何条件和限制因素;勘查工作(包括详细勘探和早期开发)必须有勘查执照或许可证,勘查许可证一般为1年,可延长到4年(可免费申请勘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优先获得采矿许可证;采矿特许权也几乎是免费申请的,但要征收矿区使用费;对非金属矿产而言矿区使用费是固定的,但金属矿床的矿区使用费是可变的,实际费用、采矿期限以及免税期等有关条款在采矿特许权协议中详加说明。

(3)自1962~1975年(国有化),地质调查和矿业局仅给政府控制的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但自1975年以后改变了这一做法,颁发范围也包括外资及埃及私营企业,尤其是最近,条件放得很宽。

 

(4)对所开发矿种不加限制,没有战略矿产、重要矿产等之分,其矿业法的特点是鼓励所有的人(埃及国民及外国公民,国营、私营或合资企业)勘查和开发所有的矿产。

二、行业投资法律风险分析

1.矿产勘探需要获得许可证,采石需获得出租证明

勘探矿藏首先须获得埃贸工部签发的专项矿产勘探特许证明,勘探区域不小于1平方公里,不大于16平方公里,勘探期限为1年,续延期限不得超过4年。每年交纳的勘探特许费应提前交予有关政府部门。矿产开采权也由埃贸工部签发,但只授予拥有勘探特许证明的持有者,开发期限不超过30年,续延期限也不得超过30年。土地租用费按年向政府交付。

2.沙漠矿藏运输不便,基础设施不甚完善

地处埃及西南沙漠Al Uwaynat地区的铁矿石是最近才勘探确定的,但该地区开发的主要缺陷是没有直达的沥青路,运输主要依靠沙漠拖车,对于投资不利。埃及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较为落后,公路建设缓慢,铁路设施陈旧,亟待升级改造,特别是铁路货运能力不足,仅承担5%的货运。

3.市场壁垒

对铁矿石的出口,埃及政府有明确的限制,不允许原产品直接出口,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4.劳工政策严格,工作签证难度大 

埃及是劳务净输出国,国内失业率一直很高,政府严格限制外国劳动力。除高新技术企业外,一般企业均较难获得劳工长期签证,给企业进入埃及增加了难度。且埃及工作签证期限较短,办理手续繁琐,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相关案例

中国参与埃及西奈半岛高领土矿开发 

(一)案情介绍

2007年1月9日曹甲昌公参出席了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与中东矿业投资公司合作项目的签字仪式,中技公司吴多誉副总裁和中东矿业公司法赫德总裁在合作合同上签字。 

(二)案情分析

我国积极利用技术优势开发埃及西奈半岛高领土矿项目。该项目位于伊斯梅利亚省工业区,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用于埃及西奈半岛高岭土矿的开发,其成功投产将改变埃及长期依赖国外进口高岭土的现状。根据该协议,中技公司将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商,负责工业设计、土建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以及试生产,工期22个月。该项目目前尚属埃及首例,将完全采用我国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充分显示了我国机械设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

(三)风险提示

1.设立铁矿石加工企业,共同开发埃及铁矿资源

由于埃及的铁矿石的直接出口收到国家的限制,因此可以选择与埃及资源管理总局合作,以共同开发埃及的铁矿石资源。通过设立铁矿石加工企业,对铁矿石进行粗加工和细加工后再出口。

2.通过购买股权等形式参与埃及国有钢铁企业的改造 

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埃及投资部积极推进钢铁业的产业改造,目前已将苏伊士钢铁厂列为出售对象,向国内外的投资者开放。为了参与埃及钢铁企业的经营和决策,为国内不断上涨的资源需求提供稳定的输入渠道和保障,我国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资产或股份的方式来实现。

3.充分发挥我国企业的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探索,我国在矿业开采、矿石加工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完整的技术体系,钢铁冶炼方面的高炉、焦化和烧结三项技术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而埃及在技术方面上处于弱势,国有钢铁厂处于经营不良的状态,亟待进行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由此,我国企业可以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之我国的价格优势,承包埃及的矿业开发。

4.强强联合共同竞标

自2004年初参与巴西GERDAU ACOMINAS钢厂投标最初阶段开始,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面对奥钢联、蒂森、新日铁、德马克、JFE等世界一流国际工程公司的竞争,主动结成项目联合体,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对外投标。这样做既可以增强我方的综合优势,又能避免中国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从而有机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胜出。

 5.注意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2013年3月商务部专门制定并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倡导对外投资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履行环保责任。在埃及投资矿业开发,需要特别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只开发不保护,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6.通过现有的信息平台密切关注投资机会

“金三角”矿产项目是埃及政府希望与外国投资者合作的重点项目,我国投资者应通过中国商务部、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参赞处等信息平台,密切关注相关项目的进展,抓住投资机会。

第十五章 制造业投资法律风险

一、行业发展概况

工业方面,埃及的工业发展水平在非洲是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在工业体系方面具备一定规模,机械制造业以装配为主。埃及的传统工业部门主要以纺织和食品加工业为主,占工业总产值的一半以上。在石油、电力、建材、钢铁、水泥、采矿冶金、汽车制造、制药、化工等行业等方面也具备一定实力。近年来,埃及在成衣及皮革制品、水泥、化肥、制药、陶瓷和家具生产等发展较快。

(一)埃及汽配产业

埃及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其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拥有独立自主地研制出本国生产的汽车的技术,但完整汽车产业链的建立需要走过一段长路,因此目前埃及主要集中精力发展汽配产业。

1.埃及汽配产业发展基础 

上世纪60年代初,埃及汽车配件业开始发展。当时,埃及政府成立了纳塞尔汽车生产公司(NASCO),在与德国公司合作生产卡车和客车的过程中,要求50%的零部件必须来自埃及本土,这一条件限制反而为该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3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进入埃及市场,在当地组装卡车和客车,1993年开始组装轿车。作为埃及第一家国际汽车投资商,为降低生产成本,通用汽车公司指导当地企业按国际行业标准生产零配件,客观上大大促进了埃及汽配业的良性发展。

2.埃及汽配产业发展现状

据埃及工业现代化中心的研究,埃及汽配产业的市场总值约5亿美元,其中价值3.5亿美元的产品供给埃及当地汽车组装和售后服务使用,占总值的70%;1.5亿美元的产品以供出口,出口金额占总值的30%,主要出口到欧洲。

目前,埃及生产汽车零配件的厂家数量统计不一,有材料估算约为100—300家,但在埃及汽车配件生产商协会注册的会员有70家,基本上是该产业中比较有实力、有规模的企业。

3.政府促进汽配业的举措

埃及政府希望能够独立自主地研制出埃及生产的汽车。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制定了务实的发展战略,先是引进国外先进、高效的汽车生产线,在埃及试点组装,借机带动埃及汽车配件产业的发展,然后再逐步进入汽车设计和生产阶段。

为此,1986年埃及颁布了第33号法,限制整车进口,只允许在外居住一年以上的埃及人可以每四年进口一辆整车,但必须支付60-135%的高额关税。当地组装的汽车在价格上占据了优势,很多国际汽车公司纷纷投资进入埃及市场。

2000年政府又颁布了第429号总统令,鼓励在埃汽车组装厂家使用埃及当地生产的零配件,按照使用当地配件的比例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关税,其中组装轿车必需至少含有40%(15%的人工活和油漆活、25%的零配件)的埃及当地成分,2003年又提高到45%。

5.埃及汽配工业园

经过几十年发展,埃及汽车配件产业有了一定基础,但产品主要是供给国内汽车组装使用。从实际情况来看,埃及境内车辆总数仅有320万辆,平均每年增加15万辆,其中只有35000辆是在埃及当地组装的,埃及国内市场对零部件的需求量有限,企业的市场空间不大。

为了拓展生存空间、扩大生产规模,积极扩大出口就成为埃及汽配加工企业未来的必然选择。在这种背景下,埃及政府提出了建设汽车配件工业园的方案,具体方案的实施为埃及投资局、埃及工业发展总局、埃及工业现代化中心。该园区位于开罗十月六日城工业区内,占地面积200万平方米,交通非常便利,开车到开罗只需要30分钟。更为重要的是,该工业园周围布置着很多汽车组装厂,生产产品可以就近配套使用。

为了吸引投资者入驻,该工业园将提供实施一些优惠措施,比如为方便企业入驻,可以提供60天的免费办公条件;埃及投资局可以现场办公,帮助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园区内将设立零部件技术测试服务中心,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等。目前,埃及政府已经开始积极对外招商。

埃及目前汽车工业发展程度有限,其汽车工业主要以汽车组装业和汽配产业两大子产业为主。而在国内汽配产品需求相对有限的大前提下,为将埃及打造成为世界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并将埃及建成整个中东地区的汽配产业加工出口中心,埃及启动了多项务实激励政策来发展埃及汽配产业,这对意图投资埃及汽配产业的中国投资者而言是个巨大的投资机遇。

(二)埃及家具制造业 

埃及家具制造业,尤其是木制家具历史悠久,早期的出土文物显示在公元前3000年埃及就有了木制工艺品,现存埃及博物馆从图塔卡蒙坟墓里出土的座椅再现了古代埃及木匠的精湛手艺。埃及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在家具款式上也有所体现,埃及的家具款式在时代的变迁中受到了来自罗马、法国和英国的影响。

埃及的家具制造厂商主要分布在尼罗三角区内,在90年代末该行业有从业人员11000多人,并以每年3.7%的速度递增。埃及90%的家具厂是中小型企业,其中大部分为2-3人的家庭作坊,这些工厂主要位于埃及的家具中心达米埃塔(Damietta),他们为大公司制作椅架、对成品进行手工雕刻等深加工。埃及生产高档家具的厂商主要集中在首都开罗和亚历山大。这些10%的家具公司的产量占埃家具总产量的60%以上。

虽然埃及家具制造业并不如食品加工业、精细石油化工业、非金属矿产业、服装制造业那么繁荣,且其产值只占全部工业产值的0.3%,但家具制造业带动了一些相关行业的发展,如木材、化工产品、金属零部件制造等。

由于埃及没有森林,家具和其他木制品所用木材主要依赖进口,以前主要是从黎巴嫩进口,现在则主要从东欧国家进口。原木进口关税为5%,厚度大于6毫米的木材进口关税为8%,厚度小于6毫米的木材进口关税为5%-15%,木制碎料板、纤维板进口关税为30%,胶合板进口关税为33%。

目前埃及家具制造业主要以生产木制家具为主,木制家具基本分为三类:1、办公家具,2、家用家具,3、其他木制家具;家用家具又可分为厨房用家具和卧室用家具两种。从近年来市场上所出售的家具产品来看,埃及家具产品的总体流行趋势有几个特点:家具的体积大、使用的材质硬、以深色系和原木色家具为主、复古型和曲线型的家具设计均受欢迎。

1.埃及家具出口情况

埃及每年家具出口额高达2.5亿美元,且未来将达到8亿美元的市场总量。埃及家具出口增速快,其中,木制办公家具、塑料家具和木制卧室家具是出口增长最快的产品。埃及木制家具主要出口欧洲、北美和中东国家,这三个地区占埃及家具出口的75%。美国、沙特阿拉伯和意大利是埃及家具出口的主要目的国,俄罗斯是这两年埃及出口家具的新兴市场,其进口占埃及出口家具的10%。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具消费市场,也是世界最大家具进口国,同时还是埃及木制家具最大的进口国。埃及家具出口美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埃及家具进口情况

2013年,非洲家具进口总额达36亿美元。十个主要家具进口国(2013年家具进口超过1亿美元)分别是:南非、安哥拉、摩洛哥、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埃及、加纳和苏丹,埃及位列其中,埃及也是北非第二大家具消费国。埃及进口家具主要来自欧洲,进口量占埃及进口家具的70%。意大利实埃及木制办公家具的来源国;木制厨房家具主要从德国进口;而我国是埃及木制卧室家具的主要供应国,2017年1-9月份向埃及出口家具类产品1.39亿美元,同比下降21%。埃及家具及零件的进口关税为40%。

3.埃及市场销售渠道

埃及家具的主要销售渠道是商场和专业店。有许多大型的家具展示中心。室内装修设计公司也是一个重要的家具销售渠道,他们同样拥有产品展示室。

全埃及大约有5700家左右的进口商,10,300家左右的出口商以及代表了11万家国外公司的3300家左右的代理商。埃及高档产品的分销流通渠道非常简单,大部分零售商趋向于自行直接进口产品销售。因此,进口商和分销商既是批发商又是零售商。进口或者是分销一般可以通过进口批发商或零售进口商和代理商进行。大部分埃及的零售批发商喜欢专营。

4.家具展览会

埃及每年都会举办几次与家具有关的展览会,每年3月举办的开罗国际博览会,6月举办的中东北非地区国际家具和室内设计展览会;此外埃及许多进口商还会参加每年4月在意大利米兰举办的家具展(COSMIT)。我国有实力的家具出口商可以直接参加上述展会,中小型公司也可以通过当地的代理商展出自己的产品。参加这样的展会不仅有利于供销双方增进了解,还可以使出口商获得当地家具行业的最新信息和市场动态。

(三)纺织服装行业 

埃及拥有较为完整的纺织产业链。从棉花种植——纺纱——织物——成衣生产,整个产品的生产流程均可在埃及国内完成,纺织产业产值占GDP比重约为3%,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为27%。埃及目前约有5500家纺织服装企业,就业人数约150万人,占全国工业就业人口的30%。(数据来源:商务部国别投资指南)大部分纺纱、织布产能为国企所有,90%的制衣产能属私营企业。

其中,纺织国企运营困难,设备老旧、管理僵化,债务负担重,主要订单来自军方,无法与进口产品和国内私营企业竞争。

埃及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机织地毯生产公司--埃及东方纺织公司,年产地毯量达1.1亿立方米,占埃及地毯市场的85%,美国市场的25%和欧洲市场的20%。

2014年埃及出口纺织品服装28.4亿美元(纺织品15.48亿美元,服装12.92亿美元),主要销往欧洲和美国(欧盟是埃及最大贸易伙伴,二者间贸易总额占埃及对外贸易总额40%。);进口纺织品服装33亿美元(纺织品23.89亿美元,服装9.17亿美元)。

中国是埃及纺织品服装主要进口国。2014年,中国对埃及出口纺织品服装26.15亿美元,同比增长4.17%,占其总进口额近80%。

2015年,中国对埃及出口纺织品服装27.25亿美元,同比增4.17%。其中,服装11.76亿美元,同比增6.28%,纺织品15.49亿美元,同比增长2.25%;同期自埃及进口纺织品服装0.29亿美元,同比下降2.98%。

二、行业投资法律风险分析

(一)行政部门效率低下 

埃及政府关于投资审批手续繁杂,人为干扰因素仍大量存在,法制不健全,埃及办理投资项目相关手续的比如海关、税务等部门,其工作人员经常索要高额小费,且工作随意性较强,外国投资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埃及投资政策多变,法律法规繁杂,多法并行 

埃及仅有8号投资法和83号特区法适合外国投资者在埃及投资,且8号投资法仅适用工业区和自由区两种模式。中国无纺布项目原计划按8号法自由区模式注册,埃政府不同意,后于2004年7月按照83号特区法完成注册手续,但后来因埃及投资政策的调整,被迫转按8号法自由区模式重新注册,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三)埃及司法制度缺乏对投资者真正有效的保护

埃及司法部门缺乏有效监督的机制体制,因此案件资料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即使案件判决得到支持,执行也很困难。执法水平不高、政府资金不足,难以负担执法成本,法律实施并不完善。埃及法律过分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而对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却缺乏完善的保护体制。

(四)当地贸易保护

2015年4月,为保护埃及的手工制造业,埃及政府禁止进口传统的旅游纪念品,比如小型金字塔、特殊灯具等。中国商务部的信息显示,同月,对埃及的出口下降了15%。

三、相关案例

(二)案例二:尼罗集团扎根埃及 

埃及塞得港公共自由贸易区的尼罗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舜天集团和上海国际大龙公司合资在埃及创办的独资企业,在当地专门从事服装生产与出口的带料加工业务。

早在1999年,舜天集团和大龙国际就派员到埃及考察、决策建厂,开辟海外市场,其超前意识和战略眼光令人赞叹。选择在棉花和纺织品生产与出口大国埃及建厂,在当地引资政策与相关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创办独资企业,其大胆与勇气令人钦佩。

(三)案情分析

尼罗集团持续深入的了解和熟悉埃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同塞得港政府、当地各职能部门及公共自由贸易区建立和理顺联系;在集团内部与埃及员工建立融洽的相互信任的关系等。集团开始在管理理念上进行探索,确定管理人员逐步本地化。随着时间推移,员工本地化的优越性逐渐显露出来。现在该厂不仅基层班组长由埃及人担任,就连公关部、财务总监等所有涉外部门也任用当地人。从开罗夏姆斯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塞得港姑娘哈加吉甚至担任尼罗集团负责人事的副总经理,企业与埃方职能部门和自由贸易区的交往,厂里凡与埃及员工直接相关的诸多事宜,几乎都由她主持。中方管理人员只集中在对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有关的少数监管岗位上。

实行全额计件,是尼罗集团管理理念探索的又一成果。在塞得港自由贸易区二三十个企业中,尼罗集团是唯一推行这种劳动分配制度的。每个工人量力生产,相应得酬。当天完成产量多少,折合多少收入,差错在哪里,该扣罚多少,天天张榜公布,人人心中有数,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

出于对工人健康考虑,尼罗集团有时不得不限制加班。在尼罗集团,工人平均月收入约500埃镑,大体相当于埃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水平。

尼罗纺织集团进入埃及4年,就在塞得港公共自由贸易区已拥有6500平方米生产区的产权,各种生产设备380台套,450名埃及工人,并且培养了一批当地的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也已融入当地社会。

(四)风险提示

1.抓住合作机遇

时值“一带一路”构建之时,中埃投资机遇广阔,中国企业应时刻关注合作动态,抓住合作机遇。如2016年1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埃及国家纺织协会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达成伙伴关系,并致力于共同推动中埃两国纺织产业的共赢合作。

为了充分利用优质棉花资源和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埃及政府近期提出纺织产业2025年发展愿景,计划以优惠政策吸引海外投资,创造100万个就业机会,培训75万技术工人,增加出口到100亿美元。其核心是建立最新的"纺织城"工业园区项目,吸引中国企业在纺纱、织造、印染后整理项目上与埃方进行合作。

随着我国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纺织服装业走出去寻求“成本洼地”,全球配置资源成为必然。中国纺织产业具有产能、产业链和技术优势,埃及纺织产业拥有棉花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以及国内和辐射市场的潜力优势,双方产业合作前景广泛。

2.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理顺埃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中国企业应主动熟悉埃及在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顺利开展业务。同时,要主动处理好与埃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还要主动参与各行业协会,以便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了解行业资讯,处理行业纠纷。

3.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聘任和培训埃及员工,一有利于解决埃及的就业问题,二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与环境,顺利融入当地社会。借助埃及工人,实现顺畅沟通。

积极维护埃及的环境,制造废料进行环保处理,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此更易得到埃及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集聚中国驻投资所在国大使馆的资源,加强与投资国有关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研究机构的官员和学者的交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

4.罢工风险应对 

在投资前考察拟投资地区历史上的工人罢工情况及产生的原因, 尽量避免由于同样的原因产生罢工。 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团队内不同国别员工的交流和沟通,促进相互了解,消除误解。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关心照顾最基层员工,让每一个员工在企业里都能够各尽其能,都可以得到应有的回报。针对可能产生的工人罢工事件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预案。

当前,中国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优势伴随人口红利的消退,但是埃及是中东地区的人口大国,工人工资水平低,借助埃及的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有前途。相对埃及而言,中国的技术水平较高,且性价比高,中国企业可以发挥技术优势。而且,中国正在牟取创新转型,可以与西方国家的投资企业或中国实力强劲的投资者联合进入埃及制造业。

5.提高产品质量,改变低价质差的产品印象

一直以来,中国产品一直给人价格低廉、质量低下的印象,因此,消费者往往因此拒绝中国制造。为了投资的长久考虑,我国投资者应该不仅仅在产品价格上做文章,更应该提高产品的质量,此为长久之计。

附录

常用贸易投资机构信息

1.埃及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地址:Maspero, Corniche El Nil,Cairo

电话:+20(2)2574-9820/1,+20(2)2574-9816/7

传真:+20(2)2574-8822,+20(2)2574-9533

电子邮箱:mofainfo@idsc.net.eg;contact.Us@mfa.gov.eg

网址:http://www.mfa.gov.eg

 

2.埃及投资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地址:GAFI 3,Salah Salem St,;Nasr City, Cairo, 11562, Egy-pt

电话:+20(2)2405-5628,+20(2)2405-5651,+20(2)2405-5452

传真:+20(2)2405-5425,+20(2)2405-5635

电子邮箱:investorcare@gafinet.org.eg

网址:http://www.investment.gov.eg

 

3.埃及工业与外贸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Foreign Trade)

地址:mfti@mfti.gov.eg​

电话:+20(2)2792-1193/4/5,+20(2)2794-0089

传真:+20(2)2766-7337,+20(2)2794-0054,+20(2)2794-8025

电子邮箱:mfti@mfti.gov.eg​

网址:http://www.mti.gov.eg

 

4.埃及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Egypt Cairo)

地址:1187 Kornesh El Nole St.,Bolak Cairo

电话:25749101-19623

传真:25762672

电子邮箱:nbe@nbe.com.eg

网址:http://www.nbe.com.eg

 

5.埃及出口开发银行(Expert Development Bank of Egypt Cairo)

地址:108 Mohy Ek Din Abul Ezz St., Dokki Giza

电话:37619006

传真:33385938

电子邮箱:info@edbebank.com

网址:http://www.edbebank.com

 

6.中国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参处

地址:NO.22,Bahgat Aly Street,Zamalek,Cairo,Egypt

电话:00202-27363712

传真:0020227362094

电子邮件:eg@mofcom.gov.cn

网址:eg.mofcom.gov.cn

 

7.埃及中国商会

会长:谢满定

电话:00202-24800930

传真:00202-24800922

电子邮件:xie.manding@csegypt.com

 

8.埃及投资与自由总局

地址:Salah Salem Road,Fairgrounds,Nasr City-Cario 11562-Egypt

电话:00202-22649029

传真:00202-24055434

办公时间:周日—周四上午9:00—下午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