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首页

我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出口日本,化妆品容器本体较小,只能够印刷容量、品名等。请问是否可以将成分、注意事项等其它必须印刷的信息印制在外包装纸盒上?日本是否有相关规定?

经济制裁 亚洲#日本 2024-10-12
我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出口日本,化妆品容器本体较小,只能够印刷容量、品名等。请问是否可以将成分、注意事项等其它必须印刷的信息印制在外包装纸盒上?日本是否有相关规定?

1 条回复

四川省贸促会

您的咨询已收悉,根据描述,回复如下:

一、必须印刷的信息

日本要求化妆品包装上需要明确标示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容量或重量、成分表、注意事项、制造商或进口商信息、批号或生产日期等。这些信息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予以标示。

二、容器大小与信息标示规定

日本并没有严格规定,无论容器大小,所有必须的印刷信息都必须标示在化妆品容器本体上。允许主包装和外包装的标签信息一致,但成分表可以仅在外包装上印刷,这对小容器适用。因此,企业出口日本的小型化妆品容器可以采用在外包装上印制成分的方式,但必须确保信息的清晰、完整和可读性。

提请参考《Japan Cosmetics Regulation》的相关规定,即“必填标签信息:公司名称和地址、日本注册产品名称、批号或批次代码、保质期、完整的日文成分标签、原产国、警告;如有刺激,请停止使用要求标注的其他信息”,关于成分标注的具体规定为“化妆品外包装上必须用日文标注全部成分,但主包装上可以省略。除全成分标签外,外包装和主包装上的信息必须相同。”

全成分标签的详细要求如下:

- 语言:日语。

- 所有非色素成分,按主要程度降序排列。

- 然后是所有色素和非色素成分,其含量为 1%或以下,按随机顺序排列。

- 无需标明附带成分。

- 混合成分必须标明每种单独成分。

- 萃取物要标明是萃取物和溶剂或稀释溶液。

- 香水可注明 “香水”。

日本化妆品工业协会(JCIA)编制了日文版的 “化妆品成分标签名称清单”,可与 PMDL 关于在标签上列出所有成分名称的要求一起使用。各公司可参考该文件,规范成分的日文名称。(https://cosmetic.chemlinked.com/cosmepedia/japan-cosmetic-regulation )

综上,贵公司可以根据化妆品的具体情况,在外包装上标注无法在容器上印制的合规信息,同时确保所有要求的信息都能被消费者看到。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海外常年法律顾问(欧亚片区)专家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4-10-12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