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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此前和国外客户签订了一份合同。后因生产工艺提高,每一份产品所需原材料减少,导致料件存有剩余,请问这些料件可以用于其他合同中吗?

经济制裁 2021-08-18
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此前和国外客户签订了一份合同。后因生产工艺提高,每一份产品所需原材料减少,导致料件存有剩余,请问这些料件可以用于其他合同中吗?

1 条回复

湖南贸促会

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贵司描述,建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经营企业、同一加工企业、同样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1-08-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