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德国公司以“e.k”结尾通常意味着它是一家个体企业,企业主以企业和个人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 如果德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您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如债权申报有争议(如破产管理人不认可您申报的债权),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确认债权。
3. 如果买卖双方签定书面的买卖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并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可向仲裁委仲裁确定债权。如没有约定仲裁或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则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需注意的是,向德国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债权文书(中国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需有经双认证的德语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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