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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从越南进口水海产品,双方约定卖方收到预付款后15日内发货,但我方按约定付款后越方客户以疫情为由迟迟未发货,请问我司应如何处理?

贸易救济 亚洲#越南 2021-08-26
此前,我司与越南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从越南进口冷冻河豚鱼肉,付款方式为T/T,预付款70%,双方约定卖方收到预付款后15日内发货,起运港为越南胡志明港,目的港为海南洋浦港。签订合同3日后,我司按约定支付预付款。越方客户收到货款后迟迟没有发货,我司多次催促,但越方客户以疫情为由,告知胡志明海关无法通关。请问我司应如何处理?

1 条回复

深圳贸促委

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贵司描述,建议核查以下信息:

一是关于胡志明海关无法通关的问题,越南方是否提供相关官方通知或其他证明。

二是越南公司能否提供关于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有无关于新冠疫情影响的相关约定处理办法;

三是如果越南客户确定无法按时发货,合同中是否约定发货不及时的处理办法。

建议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进一步申请纠纷调解。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1-08-26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