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可抗力认定:霍尔木兹海峡因战争封锁,在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条件下,很可能构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但能否据此免责,需严格审查合同签订时间、战争爆发时点、合同条款约定及不可抗力与履约障碍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2. 费用分担:相关费用的分担无统一法定规则,需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各方过错及公平原则综合判定。承运人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现行有效主张免责,但托运人(贵司)与收货人(买方)之间、以及贵司与承运人之间关于额外费用的承担,是核心谈判与争议点。
3. 合同条款适用:能否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高度依赖于贵司与中东买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风险转移(如贸易术语)、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具体措辞。合同有明确约定且对贵司有利时,是首要依据。
4. 费用抗辩与协商:对船公司强制收取的战争附加费及坎德拉港的高额费用,存在协商与抗辩空间。关键在于证明费用不合理、缺乏依据或远超正常商业风险,并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或公平原则进行交涉。
5. 违约损失缓解: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直接违约损失(如迟延交付)有望主张免责,但间接损失(如商业信誉损失、预期利润损失)通常难以获得支持。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变更合同或寻求行业内的商务调解是更务实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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