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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与有关单位签订了《特许权经营合同》,规定了由我方组建项目公司,并约定了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现合同遭违约,我方可否以项目公司的名义申请仲裁?

争端解决 2021-08-26
我方与有关单位签订了一份关于供水的《特许权经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我方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来承接本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是由该单位直接与项目公司对接。合同中约定,如出现争议,则交由仲裁解决,并约定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现在该单位违约,请问我方是否可以以项目公司的名义申请仲裁?如果不能单独以项目公司的名义申请,我方是否可以和项目公司共同作为仲裁的申请人?

1 条回复

深圳贸促委

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贵司描述,建议如下:

通常情况下合同以哪方的名义签订,就由以该方名义申请仲裁。

如果需要进一步确认,建议与同约定的仲裁院取得联系。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1-08-26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