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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对液化天然气(LNG)出口实行许可制管理,尚未形成大规模常态化出口,仍以保障国内能源安全为优先,出口需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海关等多部门审批,并符合《天然气利用政策》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如GB/T 38753-2020)。
1.国内
(1)核心法规
主要有《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等,根据以上规定,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主管天然气利用,商务部主管货物贸易, 应急管理部主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据悉,目前,商务部核定的LNG 出口国营贸易企业,仅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少数具备LNG接收站与液化设施的央企或合资项目。
(2)国内管理机构
· 国家能源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出口规划、项目核准、设施监管。
· 商务部:外贸主管部门,负责出口许可证核发、贸易资质审批。
· 应急管理部:危化品经营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许可、应急预案备案。
· 海关总署:负责出口报关、查验、放行、原产地证签发。
· 交通运输部:海事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管、船舶申报、通航安全审批。
· 生态环境部: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环评、排污许可、环保监管。
具体的流程可详询行业主管部门,即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主管的国家局)油气司,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2.越南
(1)核心法规
Decree 87/2018/ND-CP(修订 Decree17/2020)《越南海关法》(54/2014/QH13)等
(2)部分当地部分职能部门分工
· 工贸部 MOIT(天然气监管局 NGA):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进口许可、资质核发、价格监管、管网准入。
· 海关总局:进口清关、查验、征税、原产地证审核。
· 投资部 MPI:企业注册(IRC/ERC)、外资审批。
· 自然资源环境部 MONRE:环评、环保许可、安全标准监管。
免责声明:本次咨询答复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