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尼日利亚法律来看,贸易限制类条款原则上推定为无效,仅约束你方、对方无同等限制,还设置三年客户禁接期,既不符合当地商事公平原则,也超出了当地法律最长两年合理限制期限,司法实践中该条款不一定有效;但风险在于双方约定伦敦仲裁,争议产生时需要承担跨境应诉成本。
2. 按尼日利亚知识产权相关法案,图纸提供方要对自身交付资料的权属合法性兜底,源头侵权责任不能全部转嫁给生产方,该条款设置不合理。
3. 可优先协商选择中国境内仲裁机构,或协商选择新加坡、香港等地仲裁机构。
4. 建议合作前一定做好尽职调查,确认对方资质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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