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首页

我司出口人造石墨产品至泰国,该HS编码产品未涉及被明确列入管制的石墨出口物项商品编号,想问这种情况下是否无需再办理出口许可手续?

贸易救济 亚洲#泰国 2026-08-25
我司出口人造石墨产品至泰国,查询到目前商务部对某一些特定的人造石墨产品实行出口管制,但要求满足高纯度、高强度、高密度的特质,我司产品在纯度和密度上都满足,但抗折强度未能满足,且该HS编码产品未涉及被明确列入管制的石墨出口物项商品编号,想问这种情况下是否无需再办理出口许可手续?

1 条回复

浙江省贸促会

1. 针对出口贸易等跨境交易,企业均需检索和执行相关措施要求,可在以下网站(网址:https://cnrl.shuihancoding.com/),酌情进行交易相关方的基本筛查。

2. 关于物项及附属技术的出口是否涉及许可,企业需比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1号)、《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5年第28号)。

3. 同时需要注意,自2025年11月8日起,我国进一步对部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与天然石墨混合负极材料,以及相关生产设备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因此,如贵司产品属于或可能属于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还需要进一步对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第58号公告进行判断。

4.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需要筛查的交易相关方不仅仅是直接交易对手,而是需要包括交易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直至最终用户。如果落入管制类物项,后续在申请许可时与主管部门沟通时可能需要额外说明和澄清。

5. 建议贵司在出口前留存能够证明产品纯度、抗折强度、密度、产品形态及主要用途的技术说明、检测报告等资料。如产品参数、性能或用途与管制物项较为接近,或者企业仍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管制范围,可以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申请出口业务咨询,由主管部门结合具体技术指标进行判断。

免责声明:本次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专家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6-08-25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