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自美保税进口化工原料,经保税加工出口至马来西亚。后客户通知停产,协商赔偿期间客户告知具体赔偿包含关税和增值税,但并不包括巨额的反倾销税,请问应如何处理?
争端解决
亚洲#马来西亚
2021-10-11
上海某公司自2015年开始,从美国公司保税进口化工原料,保税加工后出口至马来西亚。2018年3月和2019年5月又分别购买了一批原料,后由于马来西亚客户通知该公司停产,因此剩余不少原料,造成损失。
该公司与马来西亚客户协商赔偿,客户于2020年12月给出赔偿通知,赔偿包含关税和增值税,但并不包括300多万人民币的反倾销税(税率220.9%)。
现公司如对材料进行报废,海关将仍收取300多万人民币的反倾销税。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案情分析
一、此案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企业未及时了解反倾销税变化。
二、企业的诉求为免除反倾销税,但这从国家制定反倾销税的政策层面来看,应该没有例外,企业诉求难以满足。
措施建议
此案较为复杂,叠加协议赔偿期间该化工原料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因此我中心给其建议如下:
一、可考虑通过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上海市海关申诉,看是否可以争取反倾销税减免;
二、可与美国生产商协调低价/免费退回事宜;
三、可复出口至其它运费较低国家;
四、可与马来西亚客户协商,低价处理;
五、在不超出海关手册期限的情况下,暂时存放在海关,等待反倾销税调整。
本次咨询意见转载自中国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商务部
2021-10-11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