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实施的《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对外商投资规定了四种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其中对外方技术入股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
据了解,符合条件(如在我国注册的专利权等)的外商技术入股是可以的,技术作价可以是评估、协商或是两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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