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核准出口商的概念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源于欧洲国家,属于泛欧原产地规则的特色规定,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更加便利的待遇。目前,该制度配合原产地自主声明的实施,被越来越多国家接纳和使用。我国的经核准出口商是指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
目前,我国已实施的自贸协定中采用“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的,包括2014年7月实施的中国-瑞士和中国-冰岛自贸协定以及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
二、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的好处
企业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后,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并在协定相关缔约国申报进口时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无需到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能以更灵活的姿态安排货物的生产和出口,对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申请经核准出口商的条件
《办法》规定,要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二是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
三是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点击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4号令)及实施《办法》相关事项的公告)
《办法》实施前,仅高级认证生产型企业符合经核准出口商申请资格,《办法》实施后,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级认证非生产型企业同样可以申请经核准出口商资格。
免责声明:本次咨询意见引用自12360海关热线(供稿单位拱北海关、广州海关、昆明海关),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