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具体建议如下:
1.如对美国初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且在上诉期限内,可向上诉法院上诉。如初审判决已生效,可继续通过协商方式向美方公司主张支付货款。同时,建议对与美方公司签署的货物贸易合同进行解读、分析,从争议解决方式、适用法律、管辖法院等角度出发,考虑是否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2.根据提供的信息,鉴于已向美方提起诉讼并收到诉讼程序终结告知函,目前已基本用尽法律救济途径。建议保持与美国合作方联系协商,以后续合作机会等为协商条件,要求美方支付可以接受的货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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