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截至2022年2月底,天津市二手车出口企业数量增至10家,其中,来自东疆保税港区的企业占6家。根据天津市《市商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二手车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商行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意向出口企业根据相关通知内容及时间节点上报申报材料,经出口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企业合法经营情况征询、社会公示等流程择优上报商务部备案,通过商务部备案的企业获得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
另外,天津港保税区关于申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2021年9月对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准入条件进行了如下规定:
1.在天津港保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海关、税务、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无不良记录,近3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在滨海新区有固定的满足贸易要求的经营场所。
3.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应具备汽车交易的从业记录,具有较强的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
4.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备二手车出口的境外市场渠道,熟知出口目标国汽车产业政策。
5.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在出口目标国具备与二手车出口规模相匹配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6.企业提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申请,并在批复当年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去年11月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指导编制了《中国二手车出口国别指南(2021)》,其中内容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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