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答复如下:
现有政策下,退运的货物只有在例外情形下才能够免税进口。具体包括以下两个例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针对俄乌冲突引起的退运暂无相关免税政策出台,建议企业可考虑将货物进行保税仓储或转售其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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