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规定,RCEP原产地证明自签发或者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
如由于合理原因导致出运前未能及时办理,可于货物装运日起1年内申请补发,补发证书上有“ISSUED RETROACTIVELY”字样,表示此证为补发证。
如证书信息不完整或有误,可于原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凭原证书正本向原签证机构申请更正。
如有证书遗失、被盗、毁损等情况,可自原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签发经认证的原产地证书副本。经认证的真实副本将注明原证书的号码和签发日期,并有“CERTIFIED TRUE COPY”字样。
需要注意的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和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如果初始原产地证明超期失效了,和它相关的背对背原产地证明也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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