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进境粮食应当运往符合防疫及监管条件的指定存放、加工场所(以下简称“指定企业”)。拟从事进境粮食存放、加工业务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指定申请;从事进境粮食存放、加工的企业,应当具备有效的质量安全及溯源管理体系,符合防疫、处理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海关对指定企业实施检疫监督管理。
进境粮食存放、加工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向属地海关提出进口粮食存放、加工企业指定申请。属地海关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现场评审,审核合格的企业将被列入“进口粮食加工企业名单”,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过程时间需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方能确定。
操作步骤:
1.登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选择业务应用,点击标准版应用。
2.找到检验检疫,点击“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进行申请查询。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