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根据《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简称《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对于因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只要造成损失的事件是在航空器上,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是出于下列一个或者几个原因造成的 ,在此范国内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货物的固有缺陷、质量或者瑕疵;
(二)承运人或者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人包装货物的,货物包装不良;
(三))战争行为或者武装沖突; (四)公共当局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有关的行为。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公斤17特别提款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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