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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的海外商标计划授权给当地公司,请问在起草有关协议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知识产权 亚洲#全部 2022-09-01
我司的海外商标计划授权给当地公司,请问在起草有关协议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1 条回复

青岛贸促会

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对于商标许可协议条款的具体设置,应重点注意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约定:

(1)商标名称:品牌或者公司的名称,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能够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许可类别: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三种。普通许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是指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独占许可指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3)商品或服务类别,即在协议中约定授权45类国际商标类别的一种或几种。

(4)使用期限: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授权他人使用的,授权的期限由商标权人和被授权人协商确定,而授权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商标有效期。同时也应在许可协议中对商标到期保护与协议到期展期的问题进行约定。

(5)责任承担及救济:被授权人超出商标使用范围,违反合同约定,给授权人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涉外法律适用与管辖选择的约定也十分的重要,企业应谨慎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

不同国家的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能对于商标授权的形式和手续另有特殊要求,实践中也需要结合具体海外国家的要求来进行调整。此外,由于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因此,企业在许可授权的过程中,要使其商标权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扩大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涉及的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即企业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有关议定书》,向国内商标局提出申请,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使得商标在其他缔约成员国受到保护。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2-09-01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