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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一票婴儿车DDU出口业务,货交德国海外仓。合同约定外商先支付20%货款,货物从中国出口运输到德国海外仓后,支付剩余货款。我司在目的港办理清关手续是以外商的主体申报的,请问货权应属哪方?

贸易救济 欧洲#德国 2022-09-26
我司有一票婴儿车DDU出口业务,货交德国海外仓。合同约定外商先支付20%货款,货物从中国出口运输到德国海外仓后,支付剩余货款。我司在目的港办理清关手续是以外商的主体申报的,请问货权应属哪方?

1 条回复

青岛贸促会

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买方在目的港以其名义办理清关手续以及提货,是符合DDU贸易术语的规定的,这也是按照约取得货权的方式。对于卖方来说不能因存在风险而阻止其提货,否则卖方即构成违约。如果卖方按照规定交货后买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买方即构成违约,卖方可以通过双方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包括诉讼、仲裁等)寻求法律救济,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DDU贸易术语对卖方来说是风险很大的,即然贵司与国外公司交易选择了该贸易术语,就不可避免要承担卖方根据规定应承担的风险。根据该贸易术语的规定,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以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对于货物交付,根据该贸易术语的要求,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交货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而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上述要求交货时受领货物。因此,贵司所说的外商在目的港以其名义办理清关手续以及提取货物,是该贸易术语的规定的要求。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值班团队 2022-09-26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