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问题描述,回复如下:
一、事件背景
3月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当天举行会议,决定重新审定欧亚经济联盟针对第三国的关税优惠待遇,缩减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最惠国待遇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从103个发展中国家名单中剔除75个国家;从50个最不发达国家名单中剔除2个国家(其中1个转为发展中国家)。
二、取消最惠国待遇的原因
欧亚经济联盟现行的最惠国名单于2009年确定,至今未做任何调整。最惠国名单包含153个国家,其中103个为发展中国家,50个为最不发达国家。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助理马尔金娜此前指出,现行最惠国名单已不符合帮助发展中国家的最初宗旨,名单中75%的国家经济指标高于低收入国家标准,不需要提供关税优惠,因此有必要对名单进行重新审定。按照世界银行的最新分类标准,人均GDP超过4046美元的国家,如土耳其、巴西、阿根廷、中国、韩国等,已经划归“中等偏上收入国家”。
三、取消的最惠国待遇对中国而言的意义
对中国而言取消的最惠国待遇和普适的最惠国待遇含义没有区别,最惠国待遇的条约通常被称为“基础条约”,而作为实施最惠国待遇参照标准的条约则名为“第三方条约”。在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中,最惠国待遇具有“多边化”效应,一旦一国给予另一国投资者以更高的待遇,那么与该国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其他所有第三方国家投资者均将有权获得这样的更高待遇。可见,规定最惠国待遇的本意是为在东道国投资的各外国投资者之间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律机会。
四、宣布取消最惠国待遇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根据对最惠国待遇的具体规定,欧亚经济联盟对产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对产自发展中国家的部分商品按照基本税率的75%征收进口关税。可在欧亚经济联盟享受最惠国待遇的进口商品包括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部分低级加工产品。
最惠国条款下的国家享有优惠关税,详细物项税额请经各国海关网站查询。以俄罗斯为例,在俄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包括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以及中国、巴西、印度、厄瓜多尔、韩国和伊朗。欧盟国家也在俄享有最惠国待遇,但由于对农业进口的限制,在运往俄罗斯的货物类别方面会受限。
取消最惠国待遇后,中国企业出口将无法适用最惠国税率,基于对等原则,中国也应对上述国家取消最惠国待遇,届时双边进出口贸易将受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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