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贵司的问题可归纳为通过第三国将欧盟物项销售到俄罗斯是否符合欧盟和美国法律,建议从以下几点考虑:
一、欧盟
首先,欧盟的制裁措施适用于所有的“欧盟人”(EU persons),包括:1)欧盟成员国的公民;2)在欧盟成员国设立的公司、或其他法人主体(包括其非欧盟的分支机构)。非欧盟成员国的居民在欧盟领土上进行的活动也受到管辖,但欧盟的制裁措施并没有美国的域外效力。一般而言,中国企业或中国人不直接受欧盟制裁法律的管辖。但是,欧盟制裁法律禁止故意规避制裁措施的行为。为此,欧盟各成员国主管机构会根据所收到的信息采取行动。欧委会也推出了匿名举报信息平台EU Sanctions Whistleblower Tool,用于收集规避制裁的信息。
其次,判断一项欧盟物项通过第三国出口至俄罗斯是否受到欧盟出口管制措施或针对俄罗斯的制裁措施监管,首要问题是该物项是否落入《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附件一(“附件一”)或者《鉴于俄罗斯破坏乌克兰局势的行动而采取的限制性措施》附件七(“附件七”)的范围。
根据贵司描述,AlN粉和SiC粉暂未为落入上述两个附件的范围。而“其他仪器设备”的描述过于空泛,暂不能确定是否属于以上两个附件的范围,建议贵司从税则号列、产品描述为出发点,对具体仪器设备进行进一步检索。
综上,如果贵司不直接受欧盟制裁法律的管辖,且有意出口的物项并不在附件一和附件七的范围,从欧洲将产品进口到中国后再转售至俄罗斯相关的欧盟制裁法律风险较低。
欧盟对俄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相关的资料如下:
(2)《鉴于俄罗斯破坏乌克兰局势的行动而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内含被制裁的实体、人员和管制的物项清单(附件七);
(3)欧盟TARIC编码查询,可通过欧盟关税编码快速查询一个物项是否受到任何管制或者制裁措施。
二、美国
美国出口管制以及对俄制裁措施较为复杂,涉及到一级制裁及二级制裁。以下为根据贵司描述所列举的风险点,仅供参考之用。
1. 交易相关方情况(直接/间接供应商;直接/间接客户;最终用户;货运代理;承运方)
- 交易中任何一方是否被列入美国及各国管制、制裁清单?
- 是否与被列清单具有股权关系?
- 交易中任何一方是否敏感行业,例如俄罗斯的金融、能源、国防、情报行业?
- 是否与目前俄罗斯与乌克兰冲突地区、俄罗斯军事主体等发生关联?
- 是否参与、支持本次俄乌行动?
- 交易中一个环节的主体,是否涉及美国/美资企业?
2. 交易物项的成分和用途
- 交易所涉及的物项是否含有美国成分?比例情况如何?
- 用途是否涉及飞机(航空业)?
- 用途是否涉及能源?
- 用途是否会被直接/间接会将贵司的产品用于军事最终用途或用于俄乌冲突行动?
3. 物项流转情况:
- 目的地、途径地是否是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或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地区(“卢顿地区”)?
- 目的地、途径地是否是俄罗斯、或其他被美国制裁的国家及地区?
- 目的地、途径地是否是美国境内,包括在美国对外贸易区(U.S. Foreign Trade Zone)或经美国中转?
4.资金流情况
- 交易中所使用的银行或中间行是否被列入美国及各国管制、制裁清单?
- 是否与被列清单具有股权关系(关注50%规则)?
- 是否使用SWIFT系统?
- 是否使用美元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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