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描述,建议如下:
即期信用证下,受益人一般不需要开立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只凭全套合格的货运单据付款。在有效的信用证下,开证行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可不付款:
1.单证或单单表面不符;
2.法院发出来止付令。
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做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开证行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不符点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时,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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