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提问已收悉。根据贵司描述,建议如下:
首先,根据客户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并咨询了数位从事外贸行业的客户,我们认为土耳其并不存在具体的交易企业黑名单。
其次,即便客户聘请律师起诉,不可抗力作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共同认可的原则,我们同样有权以新冠疫情这个不可抗力因素为抗辩理由应诉。
再次,土耳其法院真的判决对方胜诉,作为执行主体的土耳其法院同样没有权利限制外国企业的出口,实务中也并做不到联合所有土耳其企业抵抗名单中的企业。
最后,我们联系了土耳其驻中国的各个使领馆,询问了在这方面的处理经验,使领馆表示未曾听闻黑名单事项,如果实务中出现了合同纠纷,他们也会提供平台让双方进行谈判。
综上,我们认为客户无需担心被列入子虚乌有的土耳其贸易黑名单,如果对方选择起诉,我方亦可积极应诉或联系使领馆协助解决。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平台专家团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