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37条款”禁止的是根据美国国内法认定的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如被认定为侵权,ITC通常会下达排除令,责令美国海关和边境保卫局阻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所以,建议企业积极应对。针对美国的337调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1.常见抗辩措施。通过专利非侵权(Non-infringement)、无效(Invalidity)、无国内产业(Lack of domestic industry)等常见理由向ITC抗辩。
2.和解。在提出基础性抗辩后,基于双方获益、免于诉累的立场,与申请启动调查的美国企业进行磋商达成和解协议,使美企撤销申请。
3.规避设计。对涉案产品进行创新设计,在事实证据开示阶段之前完成产品进口,即可将该新产品纳入337调查中,只要新产品不被判定侵权,原涉案产品的侵权与否裁决将不影响新产品的继续销售。
4.申请多方复审。其具有便捷、花费成本低、举证标准较为宽泛等优点,但也存在论述专利无效的机会受限、有败诉风险等弊端。
5.尝试ITC试点项目/简易裁决。在具体案件中,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机构建议,灵活采取上述单个或组合应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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