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美国专利法没有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美国法典》第 35 编第 286 条却限定了只能对自起诉日起至多 6 年前的侵权行为追偿。不过,并非 6 年内的所有侵权行为都可以作为赔偿对象,在部分案件中,还需要考量专利权人是否满足了专利标记(patent marking)的要求或告知了被诉侵权人有侵权行为(参见《美国法典》第 35 编第 286条)。
专利侵权赔偿计算方法:
(1) 权利人的损失,根据销售的流失、价格侵蚀、专利权人增加的成本、侵权人销售低劣质量的侵权产品给专利权人带来的名誉损害等确定行为人侵权使权利人遭受的损失;
(2) 合理许可费,即由法官自由裁量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3) 侵权人故意侵权时的惩罚性赔偿。根据《美国法典》第 35编第 284 条,在确认存在故意侵权后,法院可自行判断是否追加惩罚性赔偿(至多为补偿性赔偿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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