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烟草制品相关法律,所有含有任何来源的尼古丁的产品都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监管之下。非烟草来源的尼古丁产品上市前,需提交上市前烟草申请(PMTA)并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授权。非烟草来源的尼古丁产品要遵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烟草产品的所有规定,企业不能在线上或在线向21岁以下的个人销售非烟草来源的尼古丁产品。此外,没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企业不能将非烟草来源的尼古丁产品作为“改良风险烟草产品”销售,企业也必须避免分发非烟草来源的尼古丁产品的免费样品。
所有制造、制备、混合或加工非烟草来源的尼古丁产品的公司必须:
1. 向FDA注册他们的产品;
2. 为所有计划在美国商业分销而制造、制备、合成或加工的烟草产品进行列名;
3. 向FDA报告成分;
4. 提交上市前烟草申请(PMTA)并获得FDA的授权。
免责声明:本次专家咨询意见系中国贸促会贸法通值班团队意见,仅供各企业参考,如遇类似情况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