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SDN清单实行穿透式管理,清单中的实体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企业,即使不在清单内,也默认被列入制裁清单中。该制度意味着,对SDN清单中的公司而言,虽然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没有被直接列入美国的SDN制裁数据库,在数据库里可能查不到这家公司的名字,但是50%规则的存在意味着这些被控股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也属于被美国制裁和冻结资产的对象。因此,企业与俄方企业交易前,不但要核实交易对手受制裁情况,还要自交易对手向上层层穿透,了解其完整的股权结构,查清其股东、最终受益人是否收受到制裁。
贵司拟合作的A企业大股东被列入SDN清单,持股比例>50%,按照50%规则,A企业会被默认为SDN清单的主体,贵司若与A企业合作,有被列入SDN清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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