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商标侵权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权利人商标具有可保护性,即该注册商标状态合法有效,并由权利人所拥有,同时权利人拥有该商标在商业使用中的专有权;未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但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则只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在权利人的经营地域范围内时,通过主张对方实施了虚假指示原产地或虚假宣传行为,从而得到保护。
二是被告行为具有混淆可能性,美国判例法提供了细化的判定标准,认定侵权时应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考量,包括:
(1) 原告商标的显著性程度;
(2) 争议商标与原告商标的相似度;
(3) 争议产品或服务与原告产品或服务的相似度;
(4) 原告与被告形成竞争关系的可能性;
(5) 是否存在证据证明实际造成混淆:
(6) 被告的主观意图;
(7) 相关消费者的识别能力等
2、在美国,商标侵权诉讼会导致我国银行账户冻结吗?
有可能。虽然各国的司法主权独立,但诸多中国的银行在美国各州均设有分支机构,美国法院对其辖区内的银行具有属人管辖权。若银行不执行法院颁布的法令,则可能因藐视法庭被判处高额罚款。例如,2010年GUCCI公司曾通过美国纽约州南区法院要求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提供被告在中国国内的账户信息,并申请予以司法冻结,中国国内银行曾因此为被告提供金融服务。若遭遇以上情况,被告也可以尝试通过向国内银行发律师函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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