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墨西哥对华焊接用微丝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Electrodos Infra, S.A.de C.V., Lincoln Electric Manufactura, S.A. de C.V.和 Plásticos y Alambres, S.A. de C.V.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焊接用微丝(西班牙语:microalambre para soldar)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决定自主发起期间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现行墨西哥海关税号为7229.20.01、72299099和8311.90.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复审期间原反倾销措施有效。利害关系方提交答卷和相关证据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提交针对其他利害关系方评论意见的抗辩材料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11月28日,需注意在调查机关窗口现场递交材料时间截至14:00,以电子方式线上提交信息时间截至18:00。
立案公告和调查问卷附后。公告和问卷亦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应诉材料请交至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地址为:Calle Pachuca No. 189, Col. Condesa, C.P. 06140, Cuauhtémec,Ciudad de México。墨调查机关的邮箱联系方式:upci@economia.gob.mx; alejandra.torresf@economia.gob.mx; jorge.quero@economia.gob.mx,联系电话:005255-57299100分机号33156,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
附件:立案公告.pdf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二、摩洛哥对进口焊接钢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案作出终裁继续征税
2023年10月5日,摩洛哥工业、贸易、绿色与数字经济部发布第DDC/13/2023号公告,对进口焊接钢管(法语:Tubes et tuyaux en fer ou en acier)保障措施日落复审案作出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2%,税率每年递减1%。涉案产品为圆形、方形或矩形横截面的锥形焊接钢管,自2022年1月1日起,涉案产品的摩洛哥税号变更为7306191090、7306199900、7306301099、7306309900、7306501090、7306509900、7306611010、7306611090、7306619000、7306691000、7306699900、7306902012、7306902019、7306902022、7306902029、7306902039、7306909019和7306909099。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三、美国对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Sodium Gluconate, Gluconic Acid, and Derivative Product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1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12月1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7年12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8年5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2018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2018年9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四、印度对涉华焊接不锈钢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Stainless Steel Pipe and Tubes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Delhi) 和Stainless Steel Pipes & Tube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Gujarat)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和73066900项下的产品以及73041110、73041190、73044100、73045110、73049000、73051129、73059099、73061100、73062100、73062919、73063090、73065000、73069011、73069019和7306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补贴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4-dgtr@gov.in、adv13-dgtr@gov.in、dd11-dgtr@gov.in和dd16-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8年8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进行反补贴调查。2019年7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9年9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2019-Customs(CV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其中中国为21.74%~29.88%、越南为0~11.96%。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64000、73066110、73061100和73062100。2021年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Kunshan Kinglai Hygienic Material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启动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将符合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从涉案产品中排除。2022年2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作出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裁定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不符合豁免条件,因此未将其从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中排除。此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61100和73062100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tiation%20%20DOPP%20-SSR%20%20ENGLISH.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五、印度对涉华数字胶印印版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echnova Imaging Systems (P)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9年5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0月3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2020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7月29日,印度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1/2020-Customs (ADD) 通报),税额如下,分别为中国大陆0~0.77美元/平方米、韩国0.15~0.37美元/平方米、日本0.13~0.27美元/平方米、越南0.60美元/平方米、中国台湾地区0.41美元/平方米,该措施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用于特殊材料(例如信用卡,安全卡等)上及非纸上印刷的无水胶印CTP版不在此案征税范围。此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42.50项下产品,以及海关编码3701.3000、3704.0090、3705.0000、7606.1190、7606.9190和7606.9290项下的部分产品。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tiation%20%20DOPP%20-SSR%20%20ENGLISH.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六、印度对涉华聚氯乙烯糊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emplas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Poly 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1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English%20Initiation%20ECH.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七、印度对华热塑性聚氨酯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ovestro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塑性聚氨酯(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 TPU)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基热塑性聚氨酯及聚醚基热塑性聚氨酯,涉及印度编码39095000项下的产品。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聚己内酯基热塑性聚氨酯。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4-dgtr@gov.in、adv13-dgtr@gov.in、dd16-dgtr@gov.in和singh.shivam@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TPU.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八、印度对华异丙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Deepak Fertilisers and Petrochemicals Corporatio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醇(Isopropyl alcohol(IPA))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512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tiation%20Notification_IPA%20-%20English.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九、印度对华数字胶印印版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echnova Imaging System (P) Lt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度海关编码为8442.50项下的产品以及3701.3000、3704.0090、3705.1000、7606.1190、7606.9190和7606.92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Initiation%20Notification_DOPP_CVD_English.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十、美国对活性炭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9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活性炭的倾销以228.1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6年4月4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炭发起反倾销调查。2007年4月27日,美国商务部开始正式对华活性炭征收反倾销税。继对华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3年3月18日第一次延长对华活性炭的反倾销措施。2018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活性炭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炭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3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炭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十一、印度对涉华环氧氯丙烷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Meghmani Finechem Limite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氯丙烷(Epichlorohydri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03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5-dgtr@gov.in、jd13-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adg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English%20Initiation%20ECH.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