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原产地证书填制规范解读_贸法通

中巴原产地证书填制规范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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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两国是全天候、全方位的友好邻邦和重要的贸易伙伴。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巴基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国,而巴基斯坦是我国在南亚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的降税安排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原产的机电、家具、纺织、有机化学品等货物可从中获益。中巴原产地证书是进出口货物享受关税减免的唯一法定凭证,企业出口巴基斯坦货物可通过办理中巴证书享受相应关税优惠,同时企业自巴基斯坦进口商品,也可凭巴方出具的中巴证书享受我国关税减免。

一、申报平台

企业可登录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或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行各类原产地证书申报

二、证书格式

中巴证书长这样,接下来开始逐个解读填报要点

三、各栏填制要求

1. 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country

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的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家。此栏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名称。

2. 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importer’s or 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country

该栏应填写巴基斯坦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不得填写非进口方公司信息。

3. 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producer’s name and address, country

此栏应列明货物的中国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如果证书上的货物生产商不止一个时,其他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也须一一列明。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AVAILABLE TO CUSTOMS UPON REQUEST”。生产商与出口商相同的,填写“SAME”。

4. 运输工具及路线(如已知)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s far as known)

此栏应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出运后申报的原产地证书,此栏必须填写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出运前申报且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未知的原产地证书,此栏可填写“***”或“BY SEA”或“BY AIR”或其他运输方式。装货口岸应为中国境内口岸,卸货口岸应为巴基斯坦港口。

问:证书补发和重发,有点摸不着头脑...

答:证书补发是指非主观过错、过失或其他合理原因,申请人未能在货物出口前、出口时或实际出口后15天内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可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提交补发,并注明“补发(ISSUED RETROACTIVELY)”字样。而申请人因原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的,在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原签证机构申请的证书就是重发证书啦~

5. 官方使用 For Official Use only

此栏无需企业填写。

6. 项目编号 item number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以此类推。

7. 唛头及包装号、包装数量及种类、货物描述、进口国HS编码 Marks and numbers on package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HS code of the importing country

此栏填写的唛头及包装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唛头不得出现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如货物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N/M”或“NO MARK”或“NO MARKS AND NUMBERS”。如有特殊唛头的,可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并在证书背页贴唛(盖骑缝章)或A4白纸打印唛头(盖骑缝章)。CARTON LABEL、AS ADDRESS、AS PER INVOICE、AS PACKING LIST、AS B/L、AS BILL OF LADING、AS COLOR LABEL等不能作唛头。

货物描述必须详细,以使对方验货的海关关员可以识别。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HS编码应填写6位。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或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货物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

问:货物无包装的怎么整?

答:“NUDE CARGO”、“IN BULK”、“HANGING GARMENTS”等表述方式都是可以滴!

8. 原产地标准 Origin Criterion

9. 毛重或其他数量以及价格(FOB) Gross Weight, Quantity and FOB value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货物以重量计的则填毛重,如填写净重,需加注“N.W.”(NET WEIGHT)。此栏应填写出口货物的FOB价格。

10. 发票号码及日期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此栏填写发票号和发票日期。所填写的发票号码、日期应与清关发票一致。发票日期不能迟于第4栏出运日期和第12、13栏证书申请、签证日期。

注: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可填写非缔约方经营者的名称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等信息,中国、巴基斯坦境内企业不属于非缔约方经营者哦!

11. 备注 Remarks

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信息可在此栏注明。

12. 出口商声明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报地点应与签证地点一致,申请人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并加盖申请人中英文印章。签名、印章应清晰完整且不得重叠。生产国国名应为“CHINA”,进口国应为“PAKISTAN”。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请日期。

13. 签证机构证明 Certification

此栏填写签证机构签证地点、日期。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名,并在证书正本和交给申请人的副本上加盖原产地ORIGIN印章。签证人员的手签笔迹应与向巴基斯坦备案的最新有效笔迹一致。签名、印章应清晰完整且不得重叠。

注:根据中巴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出口方的原产产品,其离岸价格不超过200美元的,可以免于提交原产地证书,但不可为规避此规定而分批次出口哦!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啦!企业可加强与进口方的沟通,主动建议并申报,以提高产品竞争力。申报时,须严格按照相关填制要求和实际出口数据填写,确保真实准确~

来源:重庆海关关税处、西永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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