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ITC发布对船用空调系统、组件及其包含该系统的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3年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船用空调系统、组件及其包含该系统的产品(Certain Marine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4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10月2日作出的初裁(No.30)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部分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056,351的第3、11、17项申诉的调查。
2023年9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做出的裁决进行复审,复审后确认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初裁(No.19),即美国注册专利号8,056,351的第1、2、4、5、7项申诉无效。
2023年8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初裁(No.23)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确认申请方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素要求。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初裁(No.19),部分批准了列名被告关于专利无效的简易动议,目前正待委员会审议。
2022年12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船用空调系统、组件及其包含该系统的产品(Certain Marine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46)。
2022年11月7日,美国Dometic Corporation of Rosemont, Illinois、瑞典Dometic Sweden AB of Solna, Sweden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056351),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上海Shanghai Hopewell Industrial Co. Ltd. of China上海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上海Shanghai Hehe Industrial Co. Ltd. of China上海合和实业有限公司、美国CitiMarine, L.L.C. of Doral, FL、美国Mabru Power Systems, Inc. of Dania Beach, FL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原文: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346_notice10312023sgl.pdf)
二、外国企业对特定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模块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3年10月31日,韩国Samsung Display Co., Ltd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模块及其组件(Certain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Display Modu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中国北京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of China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四川Mianyang BOE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内蒙古Ordos Yuansheng Optoelectronics Co., Ltd. of China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四川Chengdu BOE Optoele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重庆Chongqing BOE Optoele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湖北Wuhan BOE Optoele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云南BMOT f/k/a Kunming BOE Display Technology of China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美国BOE Technology America Inc.of China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原文: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dn_3704_notice_10312023sgl.pdf)
三、马达加斯加对纸尿裤及卫生巾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3年10月3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年10月25日,应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申请,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纸尿裤及卫生巾(法语:Couches et serviettes hygiéniques)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与此同时,决定自立案之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27%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措施有效期为200天。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96190000。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8月~2023年7月。涉案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为埃及、土耳其、中国和比利时。除另行延期外(最长3个月),调查将于9个月完成。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于2023年12月6日前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相关信息。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6MDG11.pdf&Open=True)
四、巴西对华不锈钢冷轧板发起反规避调查
2023年10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3年第45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Aperam Inox América do Sul S.A.于2023年7月27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2xx系列和AISI 410型不锈钢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以审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通过轻微改变而规避现行有效的对于厚度大于等于0.35毫米且小于等于4.75毫米的平扎奥氏体304(304、304L和304H)不锈钢和430冷轧铁素体不锈钢板[葡语:laminados planos de açosinoxidáveis austeníticos tipo304(304, 304L e 304H) e deaços inoxidáveis ferríticostipo 430, laminados a frio, com espessura igual ou superior a 0,35 mm, masinferior a 4,75 mm]的反倾销措施的行为。涉案产品为南共市海关编码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和7220.20.9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23年3月。除另行延期外(最长3个月),终裁将于6个月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2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laminadosafriocv@mdic.gov.br或defesacomercialcgmc@economia.gov.br。
2012年4月13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南非、德国、韩国、美国、芬兰和越南的不锈钢冷轧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7月27日,巴西对原产于南非和美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2013年10月1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德国、韩国、芬兰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10月3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德国、韩国、芬兰和越南的不锈钢冷轧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2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4.35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冷轧板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分别为中国大陆175.62~629.44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93.36~705.61美元/吨;决定不延长对原产于德国、韩国、芬兰和越南的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并终止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大于等于0.35毫米且小于等于4.75毫米的平扎奥氏体304(304、304L和304H)不锈钢和冷轧铁素体430不锈钢。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45-de-26-de-outubro-de-2023-519175780)
五、墨西哥对华合金碳钢管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2023年10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合金碳钢管(西班牙语:tubería de acero al carbono y aleada con costura longitudinal, de sección circular, cuadrada y rectangular)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0.356美元/千克~0.618美元/千克反倾销税不变。涉案产品为圆形、方形和矩形截面的直缝合金碳钢管,涉及墨西哥税号7306.19.99、7306.30.03、7306.30.04、7306.30.99和7306.61.01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补充材料。
2016年12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合金碳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8月11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18年3月8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出口商征收0.356美元/千克~0.6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墨西哥税号为7306.19.99、7306.30.01、7306.30.99和7306.61.01。2023年3月7日,墨西哥经济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决定自主发起期间复审调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06819&fecha=27/10/2023)
六、巴基斯坦对涉华彩涂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2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1/2017/NTC/CCC/SSR/2023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International Steels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南非的厚度大于0.23毫米的彩涂板卷(Color Coated Steel Coils/Sheet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是否将维持不变、终止或调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7210.7020、7210.7090、7212.4010和7212.409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税号7210.7090和7212.4090项下的厚度超过0.5毫米的PCM、VCM彩涂板卷,以及预涂层热浸镀55%铝45%锌的彩涂板卷。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终裁结果预计将于12个月内作出。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 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9251-9202839/9201188
传真:+9251-9221205
2017年6月9日,应巴基斯坦生产商International Steels Limited Karachi提交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南非的彩涂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6月1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基于成本加运费价格(C&F Value)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为5.36%~10.88%、南非生产商/出口商均为14.24%。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3/10/ADC-51-Notice-of-Initiation-of-CCC-SSR-CCR.pdf)
七、越南对涉华彩涂钢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2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751/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70.12、7210.70.13、7210.70.19、7210.70.21、7210.70.29、7210.70.91、7210.70.99、7212.40.11、7212.40.12、7212.40.13、7212.40.14、7212.40.19、7212.40.91、7212.40.99、7225.99.90、7226.99。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月16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Chị Lê Thị Kim Phụng(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phungltk@moit.gov.vn)
Chị Vũ Diệu Linh(损害调查部,邮箱:linhvd@moit.gov.vn)
2018年10月1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0月24日,越南工贸部对中国和韩国彩涂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12月1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为2.56%~34.27%。2022年9月12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70.11、7210.70.19、7210.70.91、7210.70.99、7212.40.11、7212.40.12、7212.40.19、7212.40.91、7212.40.92、7212.40.99、7225.99.90、7226.99.19和7226.99.99。2023年1月19日,越南对该案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博兴恒瑞新材料有限公司(Boxing Hengrui New Material Co., Ltd.)及其关联贸易商浙江珺璟致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Zhejiang Junjing Zhiy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和浙江万禧宏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Zhejiang Wanxihongyu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均适用3.88%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id=8eaaf2a3-bb4e-4381-970b-4a9e039b43f6)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