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修订《油气资源法》_贸法通

土库曼斯坦修订《油气资源法》

发布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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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库曼斯坦日前修订了该国《油气资源法》,对在该国境内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公司赋予产品加工权。

据此,今后相关公司可将开采获得的原料进一步加工成石化和天然气化工产品,以实现原矿的增值。同时,根据新的《油气资源法》,对此类企业免征石化和天然气化工产品的销售税,企业只需缴纳《油气资源法》第48条规定的税款。

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非常丰富,据《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统计,土库曼斯坦天然气探明储量19.5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的10.1%,居世界第四位。据其官方统计,天然气远景储量逾50万亿立方米、208亿吨,石油探明储量约2.13亿吨。

土库曼斯坦具备每年开采天然气2400亿立方米、石油8000万吨的潜能。土库曼斯坦东方网12月8日报道,巴尔坎州乌兹纳德油田第74、76、83号井投产,三口井日产天然气约6万立方米,天然气凝析油约60-70吨。

简评

土库曼斯坦在《土库曼斯坦2030年前油气工业发展纲要》中提到,计划2030年实现天然气年产量2500亿立方米、出口1800亿立方米的目标。该发展纲要中还计划在2030年前引进外资和技术,建设6个大型天然气化工项目。

目前土库曼斯坦司法部尚未公布新《油气资源法》全文。根据其2021年6月5日修订的版本,其中第9条规定石油作业许可证类型包括:勘探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勘探生产许可证和加工许可证等多种类型,从事不同业务。而新法为开采企业赋予加工权后,预计开采企业可以更便利地获得加工许可,以直接开展或参与加工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另外,2021年版本还规定,对于第48条未规定需要缴纳的费用,除了油气作业中因违反土库曼斯坦其他法律而受到的处罚罚款以外,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由此,如新法规定油气产品加工企业无需缴纳销售税,则其应仅需根据第48条缴纳营业所得税和底土使用费,其中底土使用费由碳氢化合物资源开采特权使用费、合同约定的奖金、未履行义务的付款、担保组成。

土库曼斯坦此次对《油气资源法》的修订,有助于推动油气产品深加工,增加油气产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了土库曼斯坦的油气开采行业的投资吸引力,使土库曼斯坦能更好地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

网址:http://tm.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312/20231203458298.shtml

来源:走出去服务港(id:SH_GO_Glo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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