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ITC对中国冷拔机械管作出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瑞士的冷拔机械管(Cold-drawn Mechanical Tubing)作出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二、美国对中国玻璃酒瓶发起双反调查
2024年1月19日,应美国玻璃生产商联盟(the U.S. Glass Producers Coalition)于2023年12月2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酒瓶(Glass Wine Bottles)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酒瓶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10.90.5019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2月12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4年6月6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三、美国企业对特定支持NETCONF的网络设备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4年1月19日,美国Optimum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In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支持NETCONF的网络设备(Certain Network Equipment Supporting NETCONF)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中国4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四、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卷烟纸实施保障措施
2024年1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于当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年12月28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在印尼官方公报发布2023年12月27日第151号令,继续对进口卷烟纸(Cigarette Paper and Plug Wrap Paper Non-Porous)按保障措施税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4年1月3日~2025年1月2日为3,923,900印尼盾/吨、2025年1月3日~2026年1月2日为3,885,850印尼盾/吨、2026年1月3日~2027年1月2日为3,847,800印尼盾/吨。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4813.20.21、4813.20.23、4813.20.31、ex4813.20.32、4813.90.11、ex4813.90.19、4813.90.91和ex4813.90.99。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五、土耳其对中国非织造布和人造革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4年1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3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和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人造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北马其顿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北马其顿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税号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人造革(税号为3921.13)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
六、海合会对自中国进口开关插座产品反倾销案作出初裁
2024年1月17日,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开关插座产品反倾销案(电压不超过1000 V的电气连接器、开关、插座和插头(Electrical Connectors, Switches, Sockets and Plugs for a Voltage not exceeding 1000 V))作出肯定性初裁,决定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继续进行调查。涉案产品海合会统一关税税号为853669、853650、85444291和85444221。相关利益方可在15日内提交阿拉伯语评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