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韩国、日本投资系列(一)——韩国外商投资政策及2024最新动态
发布日期:2024-04-07

来源:中伦视界,作者:宋成哲、朴金姬。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

韩国、日本两个国家目前均面临着低成长、低出生率、老龄化的局面,在此基础上,韩国的研究机构预估韩国在未来一段时间会出现持续家庭负债增加、国内企业投资萎缩等局面,潜在增长率预计将长期放缓。而日本似乎也面临类似困扰,日本自2021年岸田内阁上台后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期解决薪幅增长迟缓、出生率下降、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与此同时,韩国、日本两国也在积极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政策,希望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人投资本国。本文将分上下篇详细介绍韩国、日本两国的外商投资政策和制度,以及两国近期出台的吸引外商投资的最新政策。本篇是上篇,将介绍韩国部分,下篇将介绍日本部分。

在2023年底,韩国政府密集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本文将结合韩国外商投资监管体系的介绍,对韩国外商投资政策的最新更新内容进行梳理性介绍,为赴韩国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参考。

一、韩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韩国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主要呈四级体系,以基本法律《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为主干,并以《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令》、《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规则》两层实施细则层面的法规,以及配套了各类单项行政性规则。法律位阶体系具体如下表。

二、外商投资准入方式——以自由为原则,以“负面清单”为例外

(一)自由投资原则

韩国的外商投资政策遵循“法不禁止即可为”原则,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规定,外商投资推行自由化,除非存在1)影响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的维持的情形;2)有害于国民的保健卫生、环境保护,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3)违反韩国法令的情形。外商投资类型具体分为如下4类:

(二)“负面清单”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令》对外商投资限制领域及限制内容进行了以下几项规定,具体有以下几个维度:1)禁止行业/领域;2)限制行业/领域,及其允许的外商投资比例;3)允许外国投资人及国内合作方投资参与资格;4)外商投资许可时点等许可标准;5)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包括国防生产、军事专用、核心技术)的情形。

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和限制内容以总统令的方式公布。并且,产业通商资源部(主管产业发展、出口、贸易的部门)按年度将其他法令或告示中其他行政机关对外商投资的非国民待遇(较本国法人或企业差别对待或被赋予额外义务等)梳理汇总并进行公告。

禁止行业/领域如下:

  • 立法机构、司法、行政机构、驻韩外国公馆、其他国际及外国机构等

  • 邮政业、中央银行、年金业、金融市场管理业、其他金融支援服务业等

  • 教育机构:幼儿教育机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类专业/职业高中、专科大学、大学、研究生院、特殊学校,以及社会教育设施、其他未被分类的教育机构

  • 艺术家、宗教团体、专家团体、工会、政治团体、市民团体等

限制行业/领域如下:

(三)外商投资各类型流程

对于外商投资的各种不同类型,办理外商投资所需的流程如下表:

三、韩国近期修订、发布的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

(一)《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修订,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于1998年11月最初颁布,历经八十几次的大小修订,并于2023年6月13日最新修订,于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的主要内容体系分为总则(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自由与限制)、外商投资流程(包含申报与许可流程)、外商投资扶持政策(国有及公共财产的租赁、买卖、地方政府对外商投资的扶持政策、外商投资扶持资金、奖励金、设置外商投资服务及投诉渠道)、外商投资地域(包括外商投资地域的指定、开发及管理、扶持等)、外商投资善后管理、附则(包含政府部门内设外商投资委员会、报告、调查、指令改正、权限授权等)、罚则等。

本次最新修订是因该法中援引的一部特别法(《原材料、部件、装备产业竞争力强化及供应链稳定化的特别措施法》)修订而随之修订。该特别法有着较为特殊的修订背景:韩国是制造业产业实力较为突出的国家,主要领域有信息通信、汽车、造船、钢铁、石化等;根据韩国统计厅(KOSIS)公示,2023年韩国的制造业占其全年GDP的比重为26.5%;但其制造业对进口的依赖度较高。根据韩国关税厅2023关税年鉴以及进出口贸易统计[2],2022年、2023年占韩国进口产品前几位的品类主要有:矿物性燃料、电子零部件、化工品、机械类和精密仪器、矿物、无机化学品及贵金属、稀土、钢铁、有机化学品、塑料制品等。受全球性新冠疫情以及俄乌冲突等原因,导致韩国进口产品供应链持续受到阻碍,进而影响到支柱产业,因此韩国政府加急树立了“供应链三法”体系,即《国家资源安保特别法》(简称:《资源安保法》,2024年1月9日国会通过,尚未正式公布)、《为经济安全的供应网稳定化支援基本法》(简称:《供应网基本法》,2023年12月制定,2024年6月起实施),以及《原材料、部件、装备产业竞争力强化及供应链稳定化的特别措施法(简称:《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2023年6月修订,2023年12月起实施》)。

(二)《原材料、部件、装备特别法》修订,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1、《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的介绍

《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原名叫《原材料、部件、装备产业竞争力强化特别措施法》,是韩国政府在2020年为了应对日本出口管制而制定的特别法,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原材料、零部件、装备产业自身的竞争力;到了2023年6月,全球市场供应链遇到阻碍,韩国政府又在原有的《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基础上新增了关于稳定供应链相关内容,并同步把标题更新为《原材料、部件、装备产业竞争力强化及供应链稳定化的特别措施法》。该法新增了关于稳定原材料、零部件、装备供应链相关的内容,以便支援和扶持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原材料、零部件、装备供应链相关事务;尤其是将对产业具有重要地位的特定品类指定为“供应链稳定品类”,对这些品类进行体系化的供应链分析管理,布局供应链预警系统、处理中心;对于稀有金属,韩国政府还将根据产业通商资源部对稀有金属的国家安保特性归类,将每5年为单位制定稀有金属供应、储备、再利用、替代品研发、生产、供应、库存调查相关的政策,以及建立稀有金属产业发展基础所需的人力培养、标准化、统计体系及国际合作等相关体系事项在内的政策,以期强化稀有金属产业竞争力。

2、《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外商投资奖励政策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规定,如果外商投资新设或增设工厂去生产《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中规定的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的,政府将综合评估外商投资的尖端技术以及技术转让效果、新增就业岗位、与韩国国内既有投资的重复度、厂址选址的适当性等因素,针对外商投资工厂新设、增设、研发等用途给与资金扶持奖励。根据《原材料、零部件、装备供应链特别法施行令》规定,前述提到的《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中规定的原材料、零部件、装备主要包含以下4类:

① 对最终产品的高附加值具有较大贡献的;

② 附带尖端技术或核心高精尖技术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具有较大幅度的技术传播效果或具有较高的附加价值创造能力的;

③ 能够成为产业基础或具有较大的产业间关联效果的;

④ 供需不畅时,对主力产业等生产造成影响的。

另外,在以上4类相关领域聘任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学士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研发经验的专职研究人员5人以上,并符合:1)为项目研发新设或增设研发机构/设施,或者2)受外商投资捐赠(外商投资需占总捐赠额的10%且超过5千万韩元)的具有独立研发机构/设施的非营利法人新设置或增设研发机构/设施时,也能享受资金扶持奖励待遇。

(三)《现金支援制度运营要领》、《外国人投资地区运营方针》修订,2023年12月4日起实施

据韩联社2023年12月3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吸引尖端产业外商投资等,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召开外国人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现金支援制度运营要领修订案》和《外国人投资地区运营方针修订案》,并定于2023年12月4日正式实施。韩产业通商资源部还表示,为进一步吸引尖端产业领域的外商投资,韩国将持续强化激励措施,并通过减少规制等措施积极改善当前外商投资环境。《现金支援制度运营要领》、《外国人投资地区运营方针》系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内行政规则层面,主要负责提供外商投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指南,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现金支援制度运营要领》主要修订内容:增加尖端产业的扶持政策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及其施行令规定,韩国政府对于外商投资给与的资金扶持奖励,除前面提到的《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相关的原材料、零部件、装备的新设、增设工厂生产、研发项目以外,还包含对尖端技术、尖端产业经营项目相关的工厂新设、增设等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贡献的外商投资。为此,韩国产业通商部于2023年12月配套更新了《现金支援制度运营要领》,其宗旨是为吸引尖端产业为中心的战略性外商投资,强化对入驻尖端产业集群的外商投资的奖励政策,落实上位法修订事项。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将转换为新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厂房设施更新迭代情形新增至资金扶持对象,并制定相关投资认定的详细标准;②对入驻尖端产业集群的外商投资,提供的扶持资金上限可上至该外商投资总额的50%;③缩短外商投资资金扶持行政审批期限至60日等。而尖端技术、尖端产业则指:①技术密集度高、技术创新快的领域;②创造新需求及高附加值的领域;③技术、经济影响效果大,可确保技术、经济比较优势的领域;④其他资源及能源节约、生产效率提高、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的领域。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每年将以各产业领域的协会、团体为对象,调查尖端技术及产品的需求,并对尖端技术及产品的选定标准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考虑审查结果修改尖端技术及产品的范围。

2、《外国人投资地区运营方针》主要修订内容

《外国人投资地区运营方针》于2010年出台,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对于外商投资地区管理模式进行多次修订,逐步加大激励措施;2023年12月最新修订内容包括:①为鼓励外资企业使用绿色能源,对安装“自用目的”光伏设备的,取消原“发电设施所占面积不得超过外商投资企业工厂建筑面积的30%”的限制;②调整外商投资工厂搬迁到外商投资园区以外时搬迁所应达到的外国投资方投资业绩计算标准,将未分配利润盈余也包含在内;③删除“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园区土地时租赁期限最长为50年”规定,50年经过后外国投资方也可通过续签、延长期限等方式继续租赁;④将“跨国企业地区总部”纳入服务型外商投资地区的认定范围内,并制定相关认定所需的细则。

四、结语

近期韩国外商投资政策的更新既包含正向的激励政策的增加、负向的规制政策的减少,又包含针对性地突出吸引关键领域、尖端产业领域的政策等多维度内容,以期有助于外资投资环境的改善。对于计划在韩国投资的中国投资者而言,在树立对韩投资计划和方向时,建议积极利用前述利好政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并必要时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一步咨询,我们也会持续关注韩国外商投资政策及实务的最新动态。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韩国法制处国家法令信息中心网站:https://www.law.go.kr

[1] Kotra为韩国大韩贸易振兴公社(KOREA TRADE-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的简称。

[2]韩国关税厅网站:https://tradedata.go.kr/cts/index.do

作者:

  • 宋成哲,律师,北京办公室,合伙人;业务领域:跨境投资并购,融资业务,知识产权权利保护;行业领域:信息和智能技术
  • 朴金姬,律师,北京办公室,公司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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