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陆续接到我国企业与克罗地亚企业间的纠纷咨询,目前也正帮助企业处理涉克罗地亚合同纠纷案件。为帮助我国企业做好涉外纠纷的预防与应对,及时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本文将对克罗地亚主要纠纷解决程序和方式进行介绍。
克罗地亚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是中国巩固发展经贸关系、深化利益交融格局的欧盟成员国之一。克罗地亚对中国投资持开放态度,近年来大批中国企业赴克罗地亚投资,参与制造业、铁路、港口、机场、绿色能源和旅游业等领域合作。随着中国企业赴克罗地亚投资热度不断增加,相关的国际贸易纠纷也时有发生。克罗地亚加入欧盟后,法律法规仍处于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在克罗地亚,中资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如遇纠纷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捍卫正当合法的权益。
维权方式一:由国内机构发出律师信或敦促函
为避免海外维权的高成本和长周期,建议中国企业遇到纠纷首先尝试由国内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维权帮助,优先选择有海外合作渠道或克罗地亚合作律所的机构,向不履约的合同相对方发出催款函或律师信,与对方初步沟通,催促对方履约或在法律人士协助下达成和解协议。
(敦促履约服务是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简称“商法中心”)为帮助我国际贸易企业解决海外纠纷提供的特色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依托我中心所在机构的国际影响力和法律合作网络,通过向被敦促方发送敦促函、致电等方式敦促违约方积极履行合同。被敦促方提出合理抗辩的,商法中心可以提供和解、调解等服务,帮助当事人妥善解决纠纷。敦促履约服务具有程序灵活、高效便捷等特点,一般与企业签署委托协议即可启动程序,仅在成功后收取少部分服务费,自开展以来已帮助众多国内外企业成功解决了大量国际贸易纠纷。)
维权方式二:调解或仲裁
商事调解已经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解纷方式,在解决跨境争议中具有高效、低成本、维护长期合作关系的独特优势,日益成为中外当事主体的首选。遇到纠纷后,企业可以向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中心将依托其海外资源与工作网络,与克罗地亚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将征询其调解意愿,邀请其进入调解程序。调解程序启动后,各方当事人可共同选定调解员,也可由调解中心代为指定,由专业调解员协助各方达成和解并出具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如企业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如约定“本合同纠纷可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企业可选择在国内进行仲裁获得有效的仲裁裁决,向克罗地亚当地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与克罗地亚同为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成员国,我国生效仲裁裁决在克罗地亚法院可依公约申请承认和执行。
维权方式三:应收账款的执行程序
在克罗地亚,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晰,双方当事人无具体争议,仅涉及对方履行付款义务的合同纠纷,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应收账款执行程序来主张权利,通过向当地法院或公证机构(notaries public)提交执行申请,执行官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书和证据按照《执行法》规定程序来处理。一般而言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启动执行程序:在启动执行程序之前,通常会通过挂号信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其债权的到期日以及在指定期限内不付款被强制收款的可能性。此外,在2013年7月1日克罗地亚共和国成为欧盟成员国之后,无需特别程序,即可根据克罗地亚有效的执行文件申请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启动执行程序。
(2)向债务人发送提醒函:催款函应包含索赔人、被索赔人、索赔金额、约定付款日以及拒付后果等事项。
(3)公证机构介入:在公证处启动执行程序时,根据证据材料(发票、汇票、公文、商业账簿摘录、经法律认证的私人文件、特殊公文等)提交执行建议书,并计算利息。执行官根据真实文件向债务人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交执行建议书,并要求公证机构做出执行决定。如果适合作出决定,公证人将签发执行决定,并将其交给执行官和执行债务人。
(4)提请法院启动执行程序:法院根据所提供的下列相关文书启动执行程序,包括执行法院的裁决(判决和裁定)和执行法院的和解、仲裁庭的执行裁决、行政争议中为履行金钱义务而做出的执行裁决或和解、可执行的公证裁决,以及法律规定为可执行文件的其他文件。法院有权驳回执行申请。
维权方式四:在克罗地亚进行民事诉讼
如果企业涉及纠纷较为复杂,合同相对方对于合同履行或赔偿金额等事项存在争议,需要由法院作出公正裁判,那么企业可在克罗地亚通过启动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克罗地亚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其中也包含特殊诉讼程序的规定,例如:小额诉讼、劳动诉讼、商业法庭诉讼、非法侵入(Trespassing)诉讼、保护集体利益的诉讼(集体诉讼)、签发支付令等事项。通常克罗地亚诉讼由5-6个阶段性程序(Action)进行,克罗地亚大律师公会也要求律师按照每个Action进行阶段性收费。
(1)管辖
一般民商事案件通常以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为主管法院。如果当事人启动投资者-东道国诉讼,则克罗地亚议会所在地萨格勒布市的法院为主管法院。
(2)庭前准备
在提交起诉状并由法院受理后,审判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事先审查起诉状、将起诉状递交给被告供其答辩、举行预备听证会以及安排开庭时间等。
(3)诉讼审查
诉讼事由必须合理,且当事人应当适格。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可做出驳回、拒绝或接受诉讼请求的决定。
(4)答辩
如果法院认为起诉状可以作为进一步诉讼的依据,则会命令将起诉状副本递交给被告,以便其提交书面答辩。法院按照规定将告知被告不应诉的法律后果。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立即安排庭审,并命令将诉讼副本送交被告。法院将在传票中确定庭前会议的时间。
(5)庭前会议
法院必须安排庭前会议,以便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在会议期间,法院将建议双方通过调解程序解决争议,并告知双方有可能通过法院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就各自的主张和答辩进行讨论,并梳理提供的证据。
(6)庭审
法官宣布开庭,并确定所有当事人是否均到场。之后向各方宣读庭前会议的讨论结果。
如前所述,当事人有义务在诉讼和答辩中,最迟在庭前会议上陈述其主张所依据的所有事实,提出证明所述事实的必要证据,并就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和证据发表意见。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上一诉讼程序结束前,非因其自身过错未能陈述或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可在庭审中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
当法官个人或理事会认为争议事项已经讨论完毕,可以做出决定时,法官个人或理事会主席将宣布审判结束,理事会将退庭进行审议、表决并最终做出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副本送达之日起15天内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克罗地亚的民事诉讼程序通常持续一年左右。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的差异,中国企业应聘请当地有经验律师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在克罗地亚有优质法律合作资源,可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在克罗地亚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服务,同时可为企业提供国内仲裁和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并寻求在克罗地亚承认和执行。
来源: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