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出口申报要点_贸法通

锂电池出口申报要点

发布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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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动向

欧盟新电池法规(EU)2023/1542(“新电池法规”)已于2024218日实施。新电池法规是欧盟首个以法规形式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新电池法规强调对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电池(便携式电池、SLI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电动汽车(EV)电池和工业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中国作为全球电池生产和出口大国,特别是锂电池已晋升为中国出口“新三样”之一,企业在积极应对法规新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绿色变革和发展机遇。

二、锂电池介绍

锂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1912年锂金属电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纪70年代,M. S. Whittingham提出并开始研究锂离子电池。由于锂金属的化学特性非常活泼,使得锂金属的加工、保存、使用,对环境要求非常高。

(一)锂电池分类

1、锂金属电池

锂金属电池一般是使用二氧化锰为正极材料、金属锂或其合金金属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特点:一次性电池。

2、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一般是使用锂合金金属氧化物为正极材料、石墨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的电池。特点:可充电电池。

三、锂电池出口要求

(一)锂电池是危险货物吗?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民航组织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等国际规章的规定,锂电池属于第9类杂项危险货物(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联合国编号涉及UN3090UN3091UN3480UN3481等。

(二)锂电池需要进行商品检验吗?

目前,锂电池类相关产品的HS编码均没有检验监管条件,无需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

虽然锂电池无需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但是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出口锂电池产品(UN编号3090,3091,3480,3481)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三)锂电池的包装形式有哪些?

锂离子电池常见的包装有纸箱、胶合板箱、木箱等形式。实际操作中,锂离子电池采用纸箱包装时,纸箱堆垛于托盘上,形成成组货物,由叉车对整托进行集装箱装卸操作。

四、申报要求

(一)使用鉴定申报材料要求

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2、《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厂检单》

4、《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或者《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书》

:首次出口时,还应提供每个类型的电池或电池组通过《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的证明材料,俗称UN38.3测试合格报告。

(二)报关申报要点

1、在“货物属性”选填19正常和33非危险化学品

2、“危险货物信息”:非危险货物,不打勾。填写正确的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包装UN标记。

3、出口危险货物在随附单证上传《使用鉴定结果单》。

4、出口锂电池产品不需要电子底账号。

来源:南京宏康报关、南昌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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