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修正案将于5月28日生效实施_贸法通

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修正案将于5月28日生效实施

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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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法》修正案经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确认,将于528日正式生效。

新法旨在完善货物进出口及报关流程,包括规定转口和过境货物出境时限(空运3日内、公路和河运10日内、铁路运输按照里程确认),但取消原先对逾期未出关货物所征视作进口的关税。出料加工的产品,复运入境时允许在不同于原料报关处的海关当局进行申报。允许未报关仓库货物进行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转让,转让人提供书面通知后,由受让人提供货物申报单。

来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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