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科先行,作者:孔琪、徐香芝、章瑶瑶。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
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大背景下,东盟投资却呈逆势增长,也因此成为备受中国投资者青睐的“热土”。东盟各国虽商业机会多,但潜在投资障碍和风险也仍存在,其中也包括劳动用工风险。中资企业出海东盟各国时,须密切关注并遵守当地劳动用工规范。
考虑到东南亚各国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各不相同,给企业的跨国经营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我们依据我们长期服务跨国公司的经验,整理了一些常见的劳动用工实务问题,以Q&A的形式,为投资者、相关从业者提供实用的操作指南,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确保合规经营。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泰国的劳动用工政策,我们整理了常见的实务操作问题,并以Q&A形式提供详细解答,希望能为企业在泰国的顺利运营提供实用指导。
Q1. 劳动关系领域主要立法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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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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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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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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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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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劳动法庭和劳动法庭程序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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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工作法
Q2. 雇主与雇员如何订立雇佣合同?雇佣合同的订立形式是否有要求?
雇员同意为雇主工作,同时雇主同意在工作期间支付相应工资,那么,雇佣合同形成。根据泰国法律规定,雇主也包括自然人。
雇佣合同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关于特定不超过两年期限的雇佣合同如季节性的工作等,雇主应当与雇员签订书面合同。而且,根据《劳动保护法》第八次修订,在特定情形下雇主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记录正常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员工工作职责范围等合同细节。因此,建议雇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Q3. 雇主在哪些合法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雇佣合同?合法解除情形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解除雇佣合同是否需要通知?通知的期限如何规定?如若雇主违法解除,那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泰国《劳动保护法》,雇主可以在以下合法情形中单方解除雇佣合同:
(1)雇主和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雇佣合同的,雇主可以在任何到期工资支付日或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解除雇佣合同,合同解除于下一个到期工资支付日生效;
(2)不诚实履行劳动义务或者故意对雇主实施刑事犯罪的;
(3)故意给雇主造成损害的;
(4)有过失行为,给雇主造成严重损害的;
(5)违反雇主合法、公正的工作规则、规定或者命令,经雇主书面警告的,但情节严重不需要雇主给予警告的除外;
(6)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工作日旷工的,无论在此期间是否休假;
(7)被法院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的。
在(a)情形中,双方可以约定更长通知期,但通知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提前通知解除的,雇主通常应当支付遣散费,若雇主并未提前通知的,雇主应支付相应代通知金;关于(b)-(g)雇员过错情形的,雇主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遣散费。
遣散费因雇员具体雇佣期限而异,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连续雇佣期限(t) Duration of continuous employment (t) |
遣散费标准 Severance pay rate |
120天 (days)≤ t <1年 (year) |
不少于最后30天工资 not less than his or her last rate of Wages for thirty days |
1年 (years)≤ t <3年 (years) |
不少于最后90天工资 not less than his or her last rate of Wages for ninety days |
3年 (years)≤ t <6年 (years) |
不少于最后180天工资 less than his or her last rate of Wages for one hundred and eighty days |
6年 (years)≤ t <10年 (years) |
不少于最后240天工资 not less than his or her last rate of Wages for two hundred and forty days |
10年 (years)≤ t <20年 (years) |
不少于最后300天工资 not less than his or her last rate of Wages for three hundred days |
t ≥20年 (years) |
不少于最后400天工资 not less than his or her last rate of Wages for four hundred days |
若雇主存在违法解除情形的,可能
(1)雇主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雇员恢复工作或雇主向雇员支付相应赔偿金。劳动法庭判处赔偿金时,往往考虑雇员年龄、工作期限、雇员被解雇时的困难、解雇原因以及雇员有权获得的补偿来综合认定赔偿金额。
Q4. 雇主应当如何计算工资?
“工资”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协商决定,作为雇员完成工作而支付的款项,按小时、每天、每周、每月或其他时间段支付,或按在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计件工作,包括假期工资等。
Q5. 工资最低标准是什么?
工资委员会主要通过考虑员工当前的工资水平以及其他因素,如生活成本指数、通货膨胀率、生活标准、生产成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企业的能力、劳动生产率、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社会状况,从而决定最低工资标准。
泰国最低工资标准因地区不同存在差异。自2024年1月1日起,泰国最低工资平均提高了2.4%,范围从每天330泰铢到370 泰铢不等。举例来说,普吉岛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每日370泰铢;而那拉提瓦府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为每日330泰铢。
泰国劳动部部长于2024年5月表示,泰国政府计划逐步将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天400泰铢。
Q6. 加班工资、病假工资等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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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
(1)工作日工资:加班工资应不少于150%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假期工资:泰国《劳动保护法》规定的假期包括每周假期(休息日)、传统假期(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假期工资统一标准:日工时内的工资应不少于200%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超出日工时的应不少于300%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工作日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 病假工资
雇主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00%支付病假工资,但每年不超过30天。
Q7. 雇佣合同期限有哪些种类?是否存在无固定期限雇佣合同?
泰国雇佣合同主要分为固定期限雇佣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来说,试用期合同也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8. 关于外籍雇员有什么特殊规定或注意事项?外籍雇员的工作许可证如何办理?
外籍雇员赴泰国工作时,应当注意:
(1)泰国部分职业仅限泰国公民,外籍雇员不得从事。
(2)外籍雇员应当申请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具体说明了允许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类别或性质以及雇主的详细信息。此外,工作许可证通常有一年有效期,在有效期满之前,外籍雇员可以申请续签。
(3)相应雇主应当满足财务状况与泰籍雇员人数的要求,如外籍劳工与泰籍雇员的比例须为1:4,即每雇用4个泰籍员工才可雇用1个外国人。
一般来说,外籍雇员办理许可证时,首先应先让其雇主或企业公司准备并提交雇佣合同以及企业的业务运营文件,以申请工作签证,而有居留证和外籍人身份证的除外。其次,外籍雇员准备护照复印件、就业证明等文件材料申请工作许可证,进而等待工作许可证的下发。
Q9. 雇主应当如何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关于病假、产假、年休假等如何处理?
雇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任何一天的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雇主和雇员可以协商在其他工作日补足剩余工作时间,但每天不得超过9小时。每周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关于特定可能危害雇员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2小时。
在工作日内,雇员每天总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每周休假不少于1天,间隔时间不得超过6天。此外,雇员还享有病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以下为具体的假期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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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雇员只要确实生病,就有权享受病假,但每年带薪病假天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对于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病假,雇主可以要求雇员出示一级医生或公共医疗服务机构的证明。如果雇员无法出示一级医生或公共医疗机构的证明,雇员应向雇主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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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女雇员每次怀孕可享受不超过98天的产假,但其带薪天数不超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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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
雇员连续工作满1年的,有权享受1年内不少于6个工作日的年休假。雇主和雇员可以事先约定将当年未休的年假累积并推迟到下一年。对于服务期未满1年的劳动者,雇主可以按比例为其规定年休假。
Q10. 有什么关于女雇员保护的特殊规定?
泰国《劳动保护法》存在女雇员工作的特定章节,其中涉及到女雇员保护包括但不限于:
(1)限制了女雇员的工作范围,如禁止雇主要求女职工在地下、水下、山洞、隧道、山井中进行采矿或者建筑作业的,但有条件的除外工作不会损害雇员的健康或身体;禁止在距地面十米以上的脚手架上作业等。而且,法律对怀孕女雇员的工作范围存在另行规定。
(2)限制了女雇员的工作时间,若雇主安排女雇员于24:00至6:00开展工作,那么劳动监察员将进行上报并一般要求雇主改变或减少女雇员的工作时间。同时,法律对怀孕女雇员的工作时间也存在另行规定。
(3)法律明确规定,雇主不得以女雇员怀孕为由终止其雇佣关系。
Q11. 工会如何在劳资关系中发挥作用?
工会在劳资关系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用:
(1)工会有权向雇主或雇主协会提出要求、协商解决、承认裁决或签订协议;
(2)工会有权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协商工作条件、工资和其他劳动条件;
(3)工会为其会员提供有关就业机会的信息服务;
(4)工会有权参与对劳资关系中双方应享有的权利或福利而进行的谈判;
(5)解释或宣传有关劳资纠纷的事实;
Q12. 如果雇主与雇员发生劳动争议,应如何处理?
如果雇主与雇员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应当履行以下争议解决程序:
(1)雇主和雇员谈判,若谈判协商不成的,则视为发生劳资纠纷。提出要求的一方应在法定期限届满后24小时内,或在无法达成协议后24小时内(视情况而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调解员。
(2)劳工部官员进行调解,如果不能在法定期限内达成调解,该劳资纠纷将视为不能解决的劳资纠纷。
(3)雇主及雇员可以委任一名劳资纠纷仲裁员解决纠纷,同时,雇员可以采取罢工行动。
作者:
- 孔琪,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领域:劳动人事合规业务,争议解决业务
- 徐香芝,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专业领域:公司合规,争议解决
- 章瑶瑶,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邮箱:zora.zhang@denton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