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开明、阮东辉:美国BIS宣布扩大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的出口管制管控范围,并在实体清单中增列42家中国实体_贸法通

蔡开明、阮东辉:美国BIS宣布扩大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的出口管制管控范围,并在实体清单中增列42家中国实体

发布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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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威科先行,作者:蔡开明、阮东辉。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

2024年8月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两项最终规则,宣布1)修订《出口管理条例》(EAR),扩大原“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适用范围,覆盖某些特定“俄罗斯/白俄罗斯采购实体”(Russian or Belarusian Procurement Entities)[1],并新增被归类为EAR 99的特定数控机床“软件”的许可要求;2)在实体清单增列123个主体,其中包括42家中国主体(含39家中国实体及3个中国香港地址)[2]。除对特定“软件”的新增许可要求将于2024年9月16日生效之外,这两项最终规则的其他内容预计将于2024年8月27日生效。除此之外,BIS还更新了针对出口商和外国企业服务提供商的合规指引,以指示相关主体加强合规措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规定。

我们团队对本次BIS的更新内容进行了初步分析,具体请见下文。

一、扩大对俄罗斯/白俄罗斯出口管制的管控范围

(一)在“实体清单脚注3主体”下新增“俄罗斯/白俄罗斯采购实体”这一类别

根据美国EAR第734.9(g)条规定的“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FDP规则”,某些外国生产物项(foreign-made items)将在特定情况下受EAR管制:

1、物项范围:

(1)是受EAR管制的、在美国《商业管制清单》(CCL)中被归类为D组或者E组的出口管制编码(ECCN)的技术或者软件的直接产品,

或者(2)是工厂或者工厂的主要组件的直接产品,且该工厂或者工厂的主要组件是CCL第D或者第E产品组别的美国原产技术或者软件的直接产品,无论其是否在美国制造。

2、最终用户范围:

(1)若知悉外国生产物项将会被并入或用于“实体清单脚注3实体”生产、开发的任何部件、组件或设备,

或者(2)“实体清单脚注3实体”为外国生产物项的交易主体(例如购买者、中间收货人、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用户)。

符合物项范围且符合最终用户范围的外国生产物项,将基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FDP规则”受EAR管制。

根据本次BIS发布的第一项最终规则,修订后“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FDP规则”更名为“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及采购FDP规则”(Russia/Belarus-Military End User and Procurement FDP rule),为进一步限制外国主体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的国防工业或者情报服务提供支持,“实体清单脚注3实体”自原本EAR第744.21条定义的“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之外,新增类别“俄罗斯/白俄罗斯采购实体”(Russian or Belarusian Procurement Entities),此类主体具备可能参与向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国防工业或情报服务的采购网络供应或者转让受EAR管制物项的显著风险,同样受更名后的“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及采购FDP规则”约束,除非另有规定,向“实体清单脚注3主体”出口、再出口、(境内)转让受EAR管制物项的许可证审查政策为“拒绝政策”。另外,此类“俄罗斯/白俄罗斯采购实体”并不局限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境内主体,甚至可能更多是第三国主体,例如某一第三国主体将在美国境外生产的“美国品牌电子元件”(U.S.-branded electronic components)输送给存在向俄罗斯国防工业或者情报服务提供支持记录的俄罗斯贸易公司,此类第三国主体即可能属于“俄罗斯/白俄罗斯采购实体”。

(二)新增对于数控机床“软件”的许可证要求

2024年6月12日,BIS发布一项最终规则,宣布修订EAR第746.8(a)(8)条,对某些受EAR管制且被归类为EAR99的去往俄罗斯、白俄罗斯的“软件”新增管控[3],即修订后,若无豁免或者例外,向俄罗斯/白俄罗斯出口、再出口和(境内)转让某些被归类为EAR 99的特定软件需要事先取得许可,此类“特定软件”包括以下类型:企业资源规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商业智能(BI)、供应链管理(SCM)、企业数据仓库(EDW);计算机化维护管理系统(CMMS)、项目管理软件、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建筑信息模型(BIM)、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以及面向订单设计(ETO),此类软件的更新也在应当事先取得BIS的许可之列。该修订将于2024年9月16日生效。

而本次发布的最终规则扩大了此类特定“软件”的范围,BIS对受EAR管制被归类为EAR 99的用于数控(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CNC)机床的操作软件新增管控要求,确保根据EAR限制出口、再出口、(境内)转让到俄罗斯及白俄罗斯的CNC机床无法接受软件更新,以降低现有机床的实用性。具体包括:

1、为机床的设置、操作和故障排除提供用户界面的“软件”;

2、将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软件产生的指令转换为机床物理动作的“软件”;

3、监控加工过程条件的“软件”;

以及4、根据实时情况自动调整机床设置的“软件”。

本次修订同样将于2024年9月16日生效。

二、在实体清单中增列123家实体,包括42家中国主体

根据第二项最终规则,BIS宣布将123家实体列入实体清单,其中包含42家中国实体(含39家中国实体及3个中国香港地址),部分实体因具备可能参与向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国防工业或情报服务的采购网络供应或者转让受EAR管制物项的显著风险,因此被标注“实体清单脚注3”。BIS本次将中国实体/地址列入实体清单的理由主要为:

1、涉及采购敏感美国原产技术、敏感货物转运至俄罗斯;

2、向俄罗斯工业及军事相关主体提供美国原产电子产品和其他物项;

3、向伊朗供应或试图供应美国原产物项,其中包括“共同高优先级物项清单”(CHPL)中列明物项[4]。

本次增列的中国主体名称、被标注脚注情况及列入理由请见后文附录。

三、指示出口商和外国企业服务提供商加强合规措施

(一)对出口商提供指导,避免向俄罗斯提供敏感物项

根据欧盟第833/2014号条例(Council Regulation (EU) No 833/2014 of 31 July 2014 concerning restrictive measures in view of Russia's actions destabilising the situation in Ukraine)第12g条[5],欧盟出口商若向第三国(某些与欧盟友好的国家除外)出售、供应、转让或者出口某些特别敏感物项(例如“共同高优先级”物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物项不得再出口至俄罗斯或者出于在俄罗斯使用的目的再出口,此即欧盟关于“禁止俄罗斯条款”(No Russia Clause)的规定,旨在避免某些可能用于增强俄罗斯军事、国防能力的敏感物项通过第三国运输至俄罗斯。根据BIS发布的《关于“禁止俄罗斯条款”的常见问题解答》[6],美国并无关于此类强制性合同条款约定的规定,但是,其明确说明EAR关于某些受EAR管制的特定物项不可再出口至俄罗斯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物项在美国境外首次出口、再出口和(境内)转让之后的情形,并鼓励出口商纳入类似条款(例如最终目的地管控声明),以确保遵守出口管制规定。

(二)对外国企业服务提供商的风险提示

根据BIS发布的《对外国企业服务提供商的常见问题解答》[7],BIS说明企业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对客户的贸易行为负责,建议企业服务提供商(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对客户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包括其中可能涉及“高风险地址”的情形,避免其违反美国出口管制规定,例如违规将某些受限物项运至伊朗、俄罗斯。

附录:本次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名单

列入理由:

相关实体涉及持续采购/试图采购美国原产、美国品牌物项,以支持俄罗斯军事和/或国防工业基地。此外,相关实体具备可能参与向俄罗斯国防工业或情报服务的采购网络供应或者转让受EAR管制物项的显著风险,因此被标注“实体清单脚注3”。

列入理由:

该实体与涉及将美国原产敏感技术运往俄罗斯的转运网络有关。此外,该实体具备可能参与向俄罗斯国防工业或情报服务的采购网络供应或者转让受EAR管制物项的显著风险,因此被标注“实体清单脚注3”。

列入理由:

未经BIS许可,为俄罗斯工业和军事相关主体提供美国原产的电子产品和其他物项。

列入理由:

相关实体与向伊朗供应或试图供应美国原产物项有关,包括供应被列入“共同高优先级物项清单”第一级别(Tier 1)的物项。

列入理由:

相关地址与大量转运到俄罗斯的敏感货物有关,同时BIS认定,相关地址可能与某些受制裁主体(被列入UVL、SDN和实体清单等)违反EAR的活动相关。

脚注:

[1]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19132.pdf

[2]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19130.pdf

[3]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6/18/2024-13148/implementation-of-additional-sanctions-against-russia-and-belarus-under-the-export-administration

[4]https://www.bis.gov/articles/russia-export-controls-list-common-high-priority-items

[5]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02014R0833-20240224

[6]https://www.bis.gov/media/documents/ru-no-russia-contract-clauses

[7]https://www.bis.gov/media/documents/ru-guidance-non-us-corporate-service-providers

作者:

  • 蔡开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领域:跨境合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数据保护等相关业务;邮箱:kaiming.cai@dentons.cn
  • 阮东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领域:出口管制合规与经济制裁、数据保护和跨境投资;邮箱:donghui.ruan@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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