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贸易与合规,作者:张国勋、张超、方楚钰。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
2024年10月9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针对金融机构发布出口管制合规最佳实践指南,旨在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遵守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该指南阐述了EAR的背景信息与管控逻辑,并就金融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提供建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违反EAR的可能性。下文将详细阐述该指南的相关内容:
一、美国出口管制的背景与逻辑
(一)背景
EAR管辖军民两用物项(包括商品、软件、技术)以及某些低敏感军事物项的出口、再出口和境内转移。BIS有权监管涉及“受EAR管辖”的物项的交易,即使交易中不涉及美国人或美国金融机构。
“受EAR管辖”的物项包括:
(1)原产于美国的物项,或在美国境内的物项;
(2)依照最低成分占比规则的物项:外国制造的产品,包含超过特定比例且需要许可证的美国原产成分,针对中国,比例为25%;(如中国公司研发的软件产品,里面包含了含有美国受控原产的软件IP的比例超过25%,则该软件产品受EAR管辖。)
(3)依照直接产品规则的物项:外国使用特定技术或软件制造的直接产品,或美国境外的工厂或任何工厂的主要部分生产的产品,并且该工厂或其主要部分是特定美国原产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如中国公司使用美国的EDA软件,所生产出的GDS File,即为EDA软件的直接产品,如上游的EDA软件及下游的GDS File满足相关“直接产品规则”规定的特定条件,则该GDS File即受EAR管辖。)
BIS认为,金融机构应当明知,除有少数例外,从美国运出的物项通常受EAR管辖。此外,根据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几乎所有外国生产的微电子和集成电路(包括带有总部设在美国的公司品牌名称的物项)在运往俄罗斯、白俄罗斯或伊朗,或运往世界任何地方的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或采购实体时,无论该等物项在何处生产,均受EAR管辖。
(二)一般禁止十的规定
根据一般禁止十的规定,金融机构和其他主体(不论其在何处、总部所在国或注册国、或国籍)不得在明知已发生、即将发生或企图发生违反EAR行为的情况下,就相关受EAR管辖的物项进行资助或提供其他服务。
(三)针对“美国人”的管控
此外,美国人(包括金融机构,无论其在何处)不得支持(例如资助或协助)其明知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军事情报计划的某些特定活动。
二、如何避免违反一般禁止十
(一)尽职调查
为了避免违反一般禁止十,BIS建议金融机构应当在客户开户时和开户后进行常规性的尽职调查,将其作为风险管控和合规流程的一部分。BIS建议采取的尽职调查步骤包括:
- 金融机构应对客户进行黑名单筛查,重点关注“未经验证清单”、“实体清单”、“军事最终用户清单”和“被拒绝人员清单”。当为被列入上述黑名单的人员或实体提供服务的时候,金融机构应当审慎考虑客户违反EAR规定的风险。
- 除上述黑名单外,金融机构也应当参照高优先级物项清单(Common High Property List, CHPL) 来审查客户,以及在合适的情况下审查客户的客户是否自2023年以来有将CHPL向下的物项运输至俄罗斯的情况。金融机构应当利用公开交易信息仔细审查被认定为向俄罗斯运送CHPL物项的实体或地址以判断是否存在违反出口管制的情况。
(二)监控危险信号(red flag)
金融机构应持续监控交易中潜在的危险信号。BIS表示,金融机构可能无法在每笔交易发生前对其进行彻底审查,但在某些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会在处理交易后了解到某些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构成未来对相同客户或相关方交易的“明知”。这种“明知”不仅包含这个情况存在或几乎确定将要发生,也包含它大概率要发生或者在未来可能重复发生。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危险信号:
- 客户拒绝向银行、托运人或第三方提供详细的最终用户、预期用途或公司所有权信息;
- 交易的某一方名称与黑名单上的名称相符或相似;
- 交易涉及与“实体清单”或“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 List)上的实体位于相同地址的公司,或涉及BIS已确定存在高转移风险的地址;
- 交易涉及最后一刻更改付款路线,特别是从一个高风险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公司
(三)实时的贸易筛查
当涉及跨境支付或可能涉及与美国出口相关的交易时,BIS建议金融机构对以下清单中列明的对象和地址进行实时筛查:
- 被拒绝人员清单:这份清单包括被禁止参与受EAR管辖交易的个人或实体;
- 特定国家军事情报最终用户:如缅甸、柬埔寨、古巴、中国、伊朗、朝鲜、俄罗斯、叙利亚、委内瑞拉和白俄罗斯等国的军事情报最终用户;
- 实体清单中的特定实体。在发现交易方与这些黑名单中的实体匹配时,BIS建议金融机构暂停交易,直到确定该交易已获得EAR许可或不受EAR管辖。
三、结语
在如今复杂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于中国的金融机构而言,特别是负责贸易结算的银行,遵守各国法律合规要求是持续经营的根本。BIS的这一指南强调了尽职调查、监控危险信号和实时筛查的重要性。在参考该指南的同时,中国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高敏感国家和行业的相关交易,结合外部筛查工具,综合评估危险信号等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确保精准合规,为持续经营保驾护航。
来源:国际贸易与合规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