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可以使用关税保证保险_贸法通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可以使用关税保证保险

发布日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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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担保通关成本,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10月22日起,在重庆、成都等6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关税保证保险试运行工作。

现在就由关小税给大家介绍一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关税保证保险业务:

一、什么是关税保证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它是国内第一个以政府机构(海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进出口纳税企业作为投保人,可以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业务,即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汇总征税”等便利通关服务。

二、关税保证保险好在哪里?

试点前,跨境电商企业只能以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

试点后,由保险公司以保单形式对税款进行担保,给跨境电商企业更多选择。关税保证保险无需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无需缴纳保证金,尤其适合在银行无授信或授信额度较少的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降低企业成本。

三、第一批试点保险公司有哪些?

目前与海关联网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共有5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公司。

更多保险公司将会加入。

四、备案业务流程

保险公司为企业办理保险后,将保单电子数据推送至海关系统。海关接受电子数据并进行逻辑校验,校验通过的数据进入海关业务系统审批,审批通过的保单生效。

1、电子担保的受益人为直属海关,目前只能在同一直属关区使用。受益人海关与备案地海关必须一致,可以为非企业注册地海关。

2、试点期间,重庆关区暂只接受联网传输的关税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原标题:关税新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可以用关税保证保险啦!

来源:重庆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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