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少颖、钱佳乐:日本公司股东信息查询指南:规则、方法与现实挑战_贸法通

袁少颖、钱佳乐:日本公司股东信息查询指南:规则、方法与现实挑战

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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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中日经贸合作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投资者对日本市场产生了浓厚兴趣。无论是投资并购,还是业务合作,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结构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国内,查询企业的股东信息相对便捷,例如可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快速获取相关数据。然而,在日本,企业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查询方式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并没有同样方便的在线工具可以直接获取股东信息。那么,是否可以查询日本企业的股东信息?查询的方式又是怎样的?本文将带你了解日本公司股东信息的查询规则。

一、日本公司股东信息的公开程度

在日本,公司股东信息的公开程度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类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规则完全不同。

(一)上市公司:部分信息可公开查询

上市公司由于涉及公众利益,其股东信息的透明度较高。以下是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

1、主要股东(大股东):根据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需向日本金融厅和交易所提交“大量保有报告书”(俗称5%规则),以确保市场透明度并保障中小投资人的利益。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交易所的披露文件或公司官网查询。

当个人或法人对上市公司的“股份等”(包括股份以及认购权等潜在性股份)的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或在此后再度变动达到1%以上时,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披露系统EDINET向日本金融厅提交“大量保有报告书”。报告内容通常包括持股者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目的(如纯投资或旨在参与公司经营)、资金来源以及取得方式等详细信息。

2、前十大股东:上市公司年报中通常会披露前十大股东的姓名(或机构名称)及持股比例。

3、公司官网:部分公司会在“投资者关系”栏目中公布主要股东构成。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上市公司,详细的股东名册(包括所有股东的姓名、地址、持股数量等)也是不对外公开的。

(二)非上市公司:股东信息高度保密

非上市公司没有义务对外披露股东信息,其股东名册通常仅限以下主体查看:

1、公司管理层:董事、监事等有权查阅。

2、股东本人:可查询自己的持股记录,但无权查看其他股东信息。

3、公司债权人:根据日本法律,公司债权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申请查阅或复制股东名册。了解公司股权结构以评估偿付能力。

4、法律授权机构:如法院、税务机关等在调查时有权要求公司提供。

【股东名册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25条规定,日本的株式会社必须在公司总部或股东名册管理人(如信托银行)所在地备置股东名册。这份名册详细记录了股东的姓名、地址、持股数量等重要信息。

对于普通第三方(包括潜在投资人、合作伙伴),除非获得公司同意,否则无法直接查询股东名册。

 

二、为什么日本对股东信息如此保密

日本对股东信息的保护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一)隐私保护: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隐私有严格规定,股东信息(尤其是个人股东)被视为敏感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二)商业机密:股东结构可能涉及公司战略布局,非上市公司尤其注重保护此类信息,以避免竞争对手或不相关方获取。

三、如何合法获取日本公司股东信息?

如果你是企业或投资人,确实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获取:

(一)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适用于上市公司)

1、查阅公司年报、交易所披露文件或公司官网,获取主要股东信息。

2、使用专业数据库(如日本经济新闻社的NEEDS数据库)查询上市公司披露的股东数据。

(二)与公司协商(适用于非上市公司)

如果是潜在投资人,可以通过正式合作意向书或投资协议,要求公司披露主要股东结构。在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公司可能会提供部分股东信息。

【一般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查阅目的和具体需求。

说明理由:申请人需证明查阅目的与其权益相关,例如行使股东权利或维护债权。

公司审核:公司有权审核申请,评估是否符合合法查询条件。

批准与查阅:若申请获批,申请人可在公司办公时间内查阅或复制股东名册。

【尽管法律赋予股东和债权人一定限度内的查阅权,但公司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拒绝申请】

不正当目的:申请人并非为行使股东权利或债权目的,而是为其他不当用途。

构成《公司法施行规则》第126条规定的"不正当目的",需满足:

1、申请人存在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意图;

2、信息使用方式超出股东权利正当行使范围;

3、存在可证明的潜在利益冲突。

妨碍公司运营:查询行为可能妨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需达到导致业务停滞或重要决策延迟的程度。参考指标包括:查询频率(如每月超3次)、资料数量(单次超500页)、涉及部门数量等。

信息滥用历史:申请人在过去两年内曾将查询信息不当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牟利。

四、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

在未上市的中小企业中,获取股东信息往往更为困难。许多中小企业选择不公开股东信息,因此一般情况下,外部人员难以获取相关数据。根据日本《公司法》,企业有义务制作并保管股东名册,但如果企业拒绝提供,普通第三方无法强制取得相关信息。

此外,部分中小企业甚至未制作正式的股东名册,即使提出查询请求,公司本身可能也无法提供准确的股东信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有股息分配的情况,公司通常会清楚掌握股东信息,因此股东名册的存在可能性较高。但若企业经营不佳且从未发放股息,甚至可能从未整理过股东名册。

特别是在昭和时代成立的企业,当时设立股份公司需要至少7名发起人,因此部分企业会借用亲友的名义作为股东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名册上的股东未必是真正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与账面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当股东去世并涉及继承时,法定继承人会继承股份。然而,那些仅作为名义股东的人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持有股份,他们的继承人更可能对此毫不知情。随着时间推移,若相关情况无人掌握,最终可能出现无法确认真正股东的情况,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明确其股权结构。

在进行M&A等公司收购交易时,必须明确股东身份,否则难以召开正式的股东大会,也无法作出相关决议。因此,尽管厘清股东结构至关重要,但在某些情况下,实际调查可能面临很大挑战。

如果公司仍保有原始章程,章程中通常会载明初始股东信息。可通过核实这些股东是否仍为实质股东,或是否发生过继承、股份转让等情况,向相关亲属进行调查。然而,除非获得公司同意,与公司无关的第三方无法直接查询股东信息。

在M&A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在卖方同意的前提下,对股东信息、资产负债情况及股份价值进行评估。如前所述,若股东名册或相关记录不完整,可能无法获取完整数据。但通过深入调查,我们会尽可能追溯原始股东信息,厘清股份转让过程,以明确企业的股东结构,为顺利推进业务继承奠定基础。

五、总结

日本公司股东信息的查询并非“想查就能查”,尤其是非上市公司,股东信息受到严格保护。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投资者,在查询股东信息时,务必遵守日本法律法规,尊重公司隐私和商业机密。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开展投资与合作,实现双赢。

(原标题:大成研究 | 袁少颖等:日本公司股东信息查询指南:规则、方法与现实挑战)

作者:

  • 袁少颖,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领域:公司与并购重组、争议解决、资本市场、刑碧;电子邮箱:shaoying.yuan@dentons.cn
  • 钱佳乐,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领域:跨境投资与贸易、资本市场、刑事、争议解决;电子邮箱:jiale.qian@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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