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辉:AI企业融资背后的专利暗礁:开源代码使用法律风险全解析
发布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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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

随着AI技术快速发展,超60%初创企业依赖开源代码构建技术底座。本文通过最高法典型案例揭示三重法律风险:开源代码隐含专利侵权陷阱、员工职务发明权属争议、融资披露合规雷区。结合(2023)最高法知民终857号等5个司法判例,深度剖析AI企业面临的"代码开源≠专利安全"悖论,提出FTO审查四步法、技术权属管理三机制等实务解决方案。文章同步披露微软、OpenAI等头部企业合规操作路径,为科技企业构建"开源代码-专利保护-融资合规"三位一体风控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AI技术 开源代码  专利侵权  职务发明  融资披露合规  

一、开源代码使用与专利侵权的法律冲突

(一)开源协议与专利权的独立性

开源代码的授权一般仅涉及著作权许可(如GPL协议要求衍生作品开源),但不自动包含专利授权。若开源代码中实施了第三方专利技术,使用者在未获得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即使遵守开源协议,仍可能构成专利侵权[7][9]。例如在【(2023)最高法知民终857号】案中,法院强调技术方案与在先专利的关联性,即使代码开源亦不影响专利侵权认定。

(二)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限制

根据《专利法》第67条,被控侵权人可主张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抗辩。但若开源代码的公开时间晚于涉案专利申请日,或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存在实质性差异,该抗辩可能不成立[参考案例(2015)京知行初字第1093号]。如AI公司无法证明其技术完全来源于开源社区且早于涉案专利,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技术归属争议与职务发明风险

1、员工离职引发的专利权属争议

若AI公司核心技术由离职员工从原单位带入,可能被认定为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第6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离职1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权利归属原单位[参考案例(2023)最高法知民终857号]。此时,即便代码已开源,原单位仍可主张专利权,导致融资项目技术基础存在重大瑕疵。

2、融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AI公司在融资过程中若未披露技术涉及的专利风险或开源代码合规性问题,可能构成虚假陈述或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投资人可主张撤销投资协议并要求赔偿。参考文章[1][7]提及微软、OpenAI因未妥善处理开源合规性被起诉,侧面印证此类风险的现实性。

三、风险应对建议

1、技术合规审查
  • 专利FTO(自由实施分析):对使用的开源代码进行专利侵权风险评估,重点排查是否包含他人专利技术[6][7]。
  • 开源协议合规:确保代码使用符合GPL等协议要求(如保留版权声明、开放衍生作品源代码),避免因违反开源义务触发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双重诉讼[4][9]。

2、权属管理与合同约束

  • 员工背景调查:核查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受前雇主竞业限制或职务发明条款约束,并通过《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明确技术成果权属[参考案例(2023)最高法知民终857号]。
  • 专利交叉许可:与开源社区或专利持有人协商许可,降低侵权风险[2][7]。
3、融资风险披露
  • 技术尽职披露:向投资人如实说明技术来源、开源代码使用情况及潜在专利争议,避免后续法律纠纷[1][8]。
  • 赔偿准备金:参照《专利法》第71条,预留侵权赔偿资金(通常按侵权获利或专利许可费倍数计算),并在融资协议中约定责任分担条款。
四、5个参考案例坐标图

五、结论

AI公司使用开源代码融资后被起诉专利侵权,主要涉及开源代码与专利权的冲突、技术归属争议及融资信息披露瑕疵三方面法律风险。具体表现为:使用开源代码可能隐含专利侵权风险;员工离职后利用原单位技术申请的专利存在权属争议;融资过程中未充分披露技术来源或专利风险可能构成虚假陈述[2][7][9]。

六、实务提示

在【(2020)云民终1141号】案中,法院明确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需提供完整交易链证据,而AI公司作为技术提供方无法援引该条款,故应重点关注技术源头合规性。同时,我们要清楚AI生成内容如包含与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特征,可能构成侵权。对于文章[5][10]中提到AIGC领域的侵权认定需结合技术贡献度的问题,笔者认为技术贡献度可作为抗辩事由(如现有技术抗辩)的考量因素,但不宜作为侵权构成要件,需区分侵权判定与专利有效性审查的不同阶段。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6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67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6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修订)》第12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71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59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参考案例:

1. 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某通信有限公司等侵害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权利基础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

2. 深圳市福田区连合数码商行、厦门广开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终1176号

3.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捷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湘民终39号

4. 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开源协议适用范围及对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663号

5. 某网络公司诉福建某科技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某计算机系统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管理者的原告资格;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063号

参考文章:

1. “我的代码被微软和 OpenAI 抄了,维权后被他们耗了两年” ——AI 

2. 用GitHub上的开源代码训练人工智能违法吗? ——上海大邦律师 

3. 用GitHub上的开源代码训练人工智能违法吗? ——虎嗅网

4. 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权利基础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 

5. 以全球范围AIGC诉讼为例梳理AIGC的侵权认定和权利限制规则 ——王飞 蒲柯洁

6. 量化私募基金系列之四——浅析量化基金所涉计算机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 ——车小燕 汪健 杨维熙

7. 用GitHub上的开源代码训练人工智能违法吗?——游云庭

8. 浙江省高院公布2014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赢在IP

9. 案例评析|违反开源协议之使用条件会构成侵权 ——赢在IP

10. 熊文聪: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全球首案评述 | 法院理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学学术前沿

作者:李慧辉,大成律诗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西城);专业领域: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破产重整与清算、争议解决、金融;联系方式:huihui.li@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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