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2021年第34号公告实施后,有些企业在使用原产地证书进行进口报关时遇到退单问题。
海关退单提示回执详情图:
海关退单/不受理:退单,逻辑检查不通过:报关单申报商品项与原产地证书对应商品项HS编码不一致,位数为6。
退单报关单1:
退单报关单2:
退单报关单3:
退单提示“报关单申报商品项与原产地证书对应商品项HS编码不一致,位数为6”解决办法:
经沟通排查,造成上述退单的原因是:在中国电子口岸“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中(网址:https://i.chinaport.gov.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noc),企业填报的HS编码非6位,而是写成了4位或10位。故造成该退单提示。
其中一企业填写的HS编码为4位,如下图:
处理办法:
在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选中已经填报的产地证,点击“变更”按钮,将各项HS编码改为6位商品编码,修改后重新申报。并回到单一窗口重新发送报关单即可解决。
(来源:关务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