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越南电商平台代缴网络卖家税费_贸法通

7月1日起越南电商平台代缴网络卖家税费

发布日期:2025-06-24
字体:
分享到:
文章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

据越《Vnexpress》近日报道,越南政府颁布第117号法令,规范家庭和个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该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必须为平台上的卖家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卖家包括居住在国内外的个人。上述税费将在订单成功确认且买家接受付款后立即扣除。

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免责声明及版权等信息,请查看此处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留言咨询